友好集团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友好集团2026-08-20 00:00

摘要

1友好集团发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核心议案为拟与京东五星电器集团签订租赁合同。
2公司将位于乌鲁木齐友好红山MALL购物中心约3.37万平方米自有物业出租给京东五星电器开设“京东MALL”,租期14年(含9个月免租期),租金及物业费总额约1.63亿元。
3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旨在优化存量物业配置,获取长期稳定收益。
4会议定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审议该事项。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 8 月

目 录

会议议程 ........................................................... 2 会议须知 ........................................................... 3 议案:公司关于拟与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 5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1:00(会议签到时间为上

午 10:30-11:00)(北京时间)。

  •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①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8 月 26 日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

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 548 号公司 7 楼会议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 1、截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 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见证律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0:30-11:00)
  •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 3、主持人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 4、宣读会议须知
  • 5、推举 2 名股东代表与见证律师共同进行计票和监票
  • 6、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公司关于拟与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 7、股东发言
  • 8、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该议案进行现场表决
  • 9、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 10、主持人征询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是否有异议
  • 11、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 12、宣读合并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 13、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 14、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 15、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 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 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会议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 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 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 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 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会议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主持人有权拒绝 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四、本次会议未收到临时提案,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五、会议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本次股东会按照《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的议案进行审议。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时,议案采取 普通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无特别决议表决议案。 (三)本次股东会不采取累计投票制表决方式。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 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2、现场投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请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写明姓名和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量。

  • 3、根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 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 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 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计票、监票小组由 2 名股东代表及见证律师组成,负责议案 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由到会律师见证,计票人、监票人和律师需在会议表决结 果上签字。现场会议议案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 票。

(二)公司工作人员配合计票、监票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 公司提供的网络和现场投票合并统计结果,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形成本次股东 会决议。

七、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聘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

公司关于拟与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商业物业资源配置,提升存量物业运营效率和综合效益,

公司拟与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五星电器集团”)签订《租 赁合同》,将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 668 号“友好红山 MALL 购物中心”地下一层(部分区域)至地上四层的自有商业房产租赁给京东 五星电器集团,租赁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33,666.27 平方米,租赁期限 14 年, 租赁期间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总额为 16,281.85 万元(其中租金总额 13,025.48 万 元,物业管理费总额 3,256.37 万元)。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拟使用该租赁场所开 设“京东 MALL”。

本公司与承租方京东五星电器集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 二、承租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承租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北路 241 号一层部分、二层部分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9,535 万元
成立日期1998-12-17
法定代表人董永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04047384L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食盐批发;农药批发; 兽药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拍卖业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气安装 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 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 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制冷、空调 设备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厨具卫
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日用 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办公用品销售; 办公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新能 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 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装饰用 品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 售;电动自行车维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摩托车及 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 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仪器仪表销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工器材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 品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 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 发;礼品花卉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 及用品零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 包装种子);肥料销售;牲畜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服装 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 宝首饰批发;乐器零售;乐器批发;乐器零配件销售;乐器维修、调 试;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 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园艺产品销售;渔具销售;销售代理;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旧货销售;二 手日用百货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 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 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商务 代理代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办公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 业形象策划;摄影扩印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专 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物业。

京东五星电器集团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209,535100%

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年份期末总资产期末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 年4,883,633.73167,781.231,373,076.2859,317.10
2026 年 1-6 月5,917,407.97184,170.22749,264.6216,388.98

注:上述 2025 年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6 年 1-6 月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数据由 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提供。

(二)公司与京东五星电器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的承租方京东五星电器集团系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线下

零售企业,拥有丰富的商业运营管理经验和良好的发展前景,运营规模、财务状 况及资信情况良好,企业经营规范,现金流充足,公司认为其具备持续经营和支 付租金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 668 号“友好 红山 MALL 购物中心”地下一层(部分区域)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共计 33,666.27 平方米的自有商业房产。该租赁场所产权清晰,目前由公司整体运营,京东五星 电器集团所租赁的场所拟用于开设“京东 MALL”,该商业楼剩余面积仍由公司 自持经营。

(二)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租金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

为基准,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本公司 承租人:京东五星电器集团

  1. 租赁标的物 出租人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承租人出租,且承租人同意依照本合

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出租人承租位于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 668 号的 地下负一层部分区域、地上第一、二、三、四层以及本合同所述之车位和装卸货 区域。租赁标的物的建筑面积合计 33,666.27 平方米,共计 5 层,其中: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1,923.44 平方米; 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7,176.37 平方米; 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7,735.59 平方米; 地上三层建筑面积 8,450.01 平方米; 地上四层建筑面积 8,380.86 平方米。 2.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租期为 14 个租约年。出租人同意给予承租人 9 个月的免租施 工期,该免租施工期包括在 14 个租约年内,即租期的开始日为免租施工期的开 始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本合同续约,否则,租期应于第 14 个租约年的最 后一日终止。

出租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本合同租期(免租 施工期)开始起算,该交付日期至迟不晚于 2027 年 3 月 31 日。但若由于出租人 的原因导致承租人无法在免租施工期内完成租赁标的物内商场开业所需要的装 修安装建筑施工和准备工作的,则免租施工期顺延至租赁标的物内承租人商场开 业日的前一日。

  • 3.优先续租权:租期届满前 60 日,在承租人书面通知出租人且经出租人书

面同意的前提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租赁权。

  • 4.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支付方式
  • 4.1 租期内租赁标的物的租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租约年年度租金不含税 金额年度租金增值税税额 (税率 5%)年度租金价税合计
第一年(含免租期)2,340,607.34117,030.372,457,637.71
第二年至第十四年 (每年)9,362,429.37468,121.479,830,550.84
合计124,052,189.156,202,609.48130,254,798.63
  • 4.2 租期内租赁标的物的物业管理费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租约年年度物业管理费 不含税金额年度物业管理费增值 税税额(税率 6%)年度物业管理费价税 合计
第一年(含免租期)579,631.5434,777.89614,409.43
第二年至第十四年 (每年)2,318,526.14139,111.572,457,637.71
合计30,720,471.361,843,228.3032,563,699.66

上述租赁标的物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以每 3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出租人 应在每个支付周期的前 10 日内向承租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和税务行政主管部门 要求的房屋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按约出具的房屋租赁增值 税专用发票、物业管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7 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 出租人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1. 停车区 出租人同意在停车区向承租人提供 20 个免费停车位。承租人商场的顾客可

付费使用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下的停车区,该停车区包括位 于停车楼及地面的停车位,承租人无需为上述停车区向出租人支付任何费用。

  1. 转让、分租和优先购买权 在租期内,如出租人准备向任何第三方将租赁标的物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出

售,则出租人须向承租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向承租人提供该第三方所提出的价格 及购买条件的书面证明。承租人在收到该通知后,有权按照与通知及证明中所述 的第三方所提出的相同的价格和条件优先购买部分或全部租赁标的物。

出租人同意,在租期内,经承租人书面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 的部分或全部权益及义务转让给承租人的关联公司;承租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将部 分租赁标的物分租或转租给任何第三方(出租人竞争对手除外),但不得在任何 时候将全部租赁标的物整体转租给任何第三方。

  1. 提前终止
  • 7.1 在整个租期以及续约期内,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至少提前

90天通知出租人。90天通知期满后,承租人应当支付给出租人相当于届时2个月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赔偿金。

  • 7.2 若承租人提前解除本合同是在第三个租约年及以后做出的,并在合同终

止前提前至少 90 天通知出租人的,90 天通知期满后,本合同终止且承租人无需 承担任何责任。

  1. 合同的违约和争议 8.1 承租人违约

承租人违约系指发生以下情形:(1)承租人连续拖欠租金 3 个月或以上, 且在收到出租人的书面违约通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未采取补救措施;(2)承 租人连续拖欠水、电费达 3 个月或以上,且在收到出租人的书面违约通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未采取补救措施;(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 自行改变租赁标的物的使用用途或将租赁标的物整体转租,并且在收到出租人的 书面违约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能予以修正的。

如上述任何一项承租人违约情形发生,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如果上述 情形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法律允许出租人主张的全 部损失。

  • 8.2 出租人违约 出租人违约系指发生以下情形:(1)出租人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金 钱给付义务,且在承租人向其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未采取补 救措施;(2)出租人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非金钱给付义务,且在承租人 向其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能采取及时补救;(3)出租人违反本合 同的约定,使承租人无法按其经营目的或营运需要使用租赁标的物;(4)出租 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将楼体的任何部分或周围由其占 用或控制或管理的任何物业或区域的任何部分出租给与承租人公司相竞争的或 经营业态形式与承租人经营业态形式相同或相似的经营者;(5)因出租人的原 因,承租人在租赁标的物内从事经营的营业执照被吊销或因其它原因不被允许继 续经营,承租人可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6)除因承租人过错外, 本合同提及的任何设施不能持续地提供服务,且该状态持续 30 天或以上,承租 人有权不予支付该等设施不能持续提供服务期间内的租金或书面通知出租人终 止本合同。
  •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

待出租人涤除租赁标的物上全部抵押确保产权清洁,或出租人协调抵押权人出具 同意出租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函后,本合同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商业物业资源配置,

提升存量物业运营效率和综合效益;有利于公司拓宽合作渠道,实现双方资源优 势互补,为未来深化合作奠定了基础。该交易能够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租赁收 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021 号、022 号公告。

现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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