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法院拍卖告知书的提示性公告

ST龙元2026-08-20 00:00

摘要

1ST龙元控股股东家族成员赖振元收到上海浦东法院《拍卖告知书》,因其与厦门象屿资产管理公司的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法院拟拍卖其持有的4725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3.09%。
2公告提示若全部成交将降低控股股东家族持股比例,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履行信披义务。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ST龙元 公告编号:临2026-05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法院拍卖告知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 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家族通知,其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 东法院”)《拍卖告知书》【(2026)沪0115执20249号】,浦东法院拟对控股股东家 族赖振元先生持有的本公司47,2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 实施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拍卖告知书主要内容 根据浦东法院《拍卖告知书》【(2026)沪0115执20249号】,浦东法院在执行

申请执行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与赖振元、赖晔鋆、吴晓慧、郑桂香、 赖朝辉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据申请执行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 营有限公司的申请,浦东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控股股东家族赖振元先生持有的本 公司47,250,000股股份。

二、相关风险提示

  • 1.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本次拍卖若全部成交,控股股东家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但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3.公司拥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将持续按照《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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