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家化2026-08-20 00:00

摘要

1上海家化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上半年营收37.91亿元,同比增8.99%;
2归母净利润3.81亿元,同比大增43.35%;
3扣非净利润3.52亿元,同比增58.92%。
4但经营现金流净额3.97亿元,同比下降41.81%。
5期末总资产107.05亿元,净资产70.67亿元。
6拟每股派现0.056元(含税)。
7前十大股东中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持股4.03%,控股股东上海家化集团持股51.31%未变。

公司代码:600315 公司简称:上海家化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告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 有的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股派发0.056元现金红利(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家化60031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罗永涛苏晓庆
电话021-35907000021-35907666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399号 双狮汇大厦A座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399号 双狮汇大厦A座
电子信箱ir@jahwa.com.cnir@jahwa.com.cn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0,705,341,864.3510,256,129,430.13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7,067,149,041.826,896,679,589.662.4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790,925,984.053,478,337,684.588.99
利润总额414,613,561.45298,020,579.453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80,974,528.05265,757,686.654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51,731,363.38221,320,298.4458.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96,925,424.45682,111,958.56-41.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5.413.90增加1.5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570.404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570.4042.5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6,79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51.31344,927,0010无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其他4.0327,083,2740无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 司国有法 人4.0026,887,5000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2.5717,294,6350无
刘斌境内自 然人1.248,314,6100无
彭奕境内自 然人1.077,170,6000无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其他1.036,891,3390无
浙江安诚数盈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安诚数盈阿思达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45,663,0010无
周敏境内自0.835,557,5010无
然人
上海惠盛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0.815,416,5770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惠盛实业有限 公司同受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未知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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