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 2026-036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下午 16:30 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 38 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电力数智产业园 1 号楼 1101 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董事 8 名,独立董事谢磊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颖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
决议: (一)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变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 单如下:
-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颖 委员:俞舸、陈忠勇、唐江、仲林林
-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进文 委员:陈忠勇、骆小春、谢磊、仲林林
-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骆小春
- 委员:刘颖、俞舸、胡进文、谢磊
-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谢磊 委员:陈忠勇、骆小春、胡进文、仲林林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秘书处(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日
常工作,该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二)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 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同意《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该议案的财务信息部分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及《国电南自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 2026 年上半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情况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行动方案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
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 事项”内容。
(四)同意《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国华电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独立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充分反映 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
未发现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的情况,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会 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在审议本事项时,4 位关联方董事:刘颖先生、 俞舸先生、陈忠勇先生、唐江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王茹 女士,4 位独立董事骆小春先生、胡进文先生、谢磊先生、仲林林先生一致同意 该项议案。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 告》。
(五)同意《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战 略委员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全面反映公司 2026 年上半年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公司持续完善法治管理体系,依法规范运营。战略委员会同意该报告,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同意《公司“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战 略委员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公司合规管理要求,有助于持 续深化依法治企,筑牢经营风险防线。战略委员会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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