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信文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荣信文化2026-08-19 19:06

摘要

1荣信文化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拟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吸引留住核心人才。
2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激励相关事项。
3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定于9月7日召开。

证券代码:301231 证券简称:荣信文化 公告编号:2026-045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 总部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以电话、口头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王艺桦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 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 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 了《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公司董事蔡

红女士、孙肇志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荣信教育文化 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公司董事蔡

红女士、孙肇志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 施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

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对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 减;

  •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等;

  •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 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

  •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 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

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

  • 3.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公司董事蔡

红女士、孙肇志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 内容予以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公司章程》 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以工商管理部 门最终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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