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分众传媒2026-08-19 00:00

摘要

1分众传媒公告,持股23.72%的股东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提请增加临时提案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新增议案为《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同时审议延长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3会议定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8月20日。
4上述议案均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交易事项定性及程序延续。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6-042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8 月 5 日,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出具的《关于提请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为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相关议案延至下次股东会审议而造成审核时限延长,提请 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日,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3.72%,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 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增加到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之外,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其他议案、股 权登记日、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27 日 14:45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 月 20 日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室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兆丰世贸大厦 28 楼公司 1 号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延 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 上市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对外披露,上述议案具 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2026 年 8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凭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登记手续;

  •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 (3)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邮件等形式办理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

地邮戳日期为准。

  • 2、登记时间:2026 年 8 月 25 日-2026 年 8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 28 层
  •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南 电子邮箱:FM002027@focusmedia.cn 联系电话:021-22165288 传真:021-22165288 邮政编码:200050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9 日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3、《关于提请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为“362027”,投票简称为“分众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6 年 8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7 日,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 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分众传媒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 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本次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0《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 市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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