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谊评报字[2026]10145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目 录
声明...................................................................................................................................................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4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6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概况...............................................................................................................................................6 二、评估目的...................................................................................................................... 1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23 五、评估基准日..................................................................................................................23 六、评估依据...................................................................................................................... 24 七、评估方法...................................................................................................................... 2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7 九、评估假设...................................................................................................................... 38 十、评估结论...................................................................................................................... 3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4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4 十三、评估报告日..............................................................................................................44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46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 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经营预测资料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 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 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 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 在偏见。
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除评估报 告特别事项说明披露部分外)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 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 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 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 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 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我们在评估过程中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 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 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我们对评估基准日后有关资 产价值发生的变化不负责任。
十一、我们对在已实施的评估过程中不能获悉的评估对象和相关当事方可能存 在的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亦不承担责任。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和谊评报字[2026]10145 号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 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东泽普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 将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经济行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因此委托 本公司对所涉及的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确定 基准日市场价值,为此次收购股权事宜提供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参考意见。
二、评估目的:确定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 三、评估对象: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四、评估范围:为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六、评估基准日:2026 年 4 月 30 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
标准。 七、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八、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
经营等的假设前提下的收益法评估结论如下:
企业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3,076.23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5,361.48 万元,净资产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7,714.75 万元,评估价值 55,183.34 万元,评估价值较账 面价值评估增值 47,468.59 万元,增值率为 615.30%。
九、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之规定
“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从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29 日的期限内有效。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 生重大变化,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 务或重新评估。
十、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11 日,为评估结 论形成的日期。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和谊评报字[2026]10145 号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 要的评估程序,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东泽普医 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 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概况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人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 为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 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人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00720251588Y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王坝独一味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王坝独一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注册资本:338738.175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0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9 月 30 日至 2031 年 9 月 29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
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医院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化妆品批发;医 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508512479X6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一路 18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一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吴少军 注册资本:1203.339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6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12 月 6 日至 2033 年 12 月 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 机器人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 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 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成立,注册资本 1,010 万元,
其中:自然人股东吴少军出资 80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自然人股东吴昶霖出 资 20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2018 年 3 月 27 日,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新股东高密市财安产业投 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密市财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货币出资 4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99%。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010 万 元变更为 1,052 万元。
2020 年 6 月 4 日,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新股东柴乐春,柴乐春以货 币出资 5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684%。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052 万元 变更为 1,107 万元。
- 2020 年 10 月 13 日,股东高密市财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其
持有的股权 42 万元全部减资、股东柴乐春将其持有的股权 2 万元减资。本次减资 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107 万元变更为 1,063 万元,其中:吴少军出资 808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76.0113%;吴昶霖出资 20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9.0028%;柴乐春出 资 5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859%。
- 2021 年 5 月 26 日,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新股东陈永源和刘剑伟,
陈永源以货币出资 38.958 万元,刘剑伟以货币出资 11.131 万元。本次增资后,公 司注册资本由 1,063 万元变更为 1,113.089 万元,其中:吴少军出资 808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72.59%;吴昶霖出资 20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15%;柴乐春出资 53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4.76%;陈永源出资 38.95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刘剑伟出 资 11.13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
- 2022 年 11 月 30 日,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新股东城投鲁康医养产业
投资基金(潍坊市)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城投鲁康医养产业投资基金(潍坊 市)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 90.2505 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由 1,113.089 万元变更为 1,203.3395 万元,其中:吴少军出资 808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67.15%;吴昶霖出资 20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6.79%;柴乐春出资 53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4.4%;陈永源出资 38.95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24%;刘剑伟出资 11.13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93%;城投鲁康医养产业投资基金(潍坊市)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 90.250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
2026 年 4 月 23 日,柴乐春、陈永源、刘剑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合计向青岛 志汇投资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注册资本 120,333.95 元,占注册资本
的 1.00%。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完成工商变更。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 资额 | 持股比 例 | 实缴出 资额 | 持股比 例 | |
|---|---|---|---|---|---|---|
| 1 | 吴少军 | 808.00 | 67.1465% | 808.00 | 67.1465% | - |
| 2 | 吴昶霖 | 202.00 | 16.7866% | 202.00 | 16.7866% | - |
| 3 | 城投鲁康医养产业投资基金(潍坊市)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90.2505 | 7.50% | 90.2505 | 7.50% | - |
| 4 | 柴乐春 | 48.4874 | 4.0294% | 48.4874 | 4.0294% | - |
| 5 | 陈永源 | 34.4454 | 2.8625% | 34.4454 | 2.8625% | - |
| 6 | 青岛志汇投资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333 | 1.00% | 12.0333 | 1.00% | - |
| 7 | 刘剑伟 | 8.1226 | 0.675% | 8.1226 | 0.675% | - |
| 合计 | 1,203.34 | 100.00% | 1,203.34 | 1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以人工智能(AI)与具身机器
人技术深度融合为核心驱动,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康复产品矩阵,形成集研 发、注册、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全链条布局。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智能医疗康复产品、康复机器人、医养结合产 品、体医融合产品、康复辅助器具、适老功能性产品及服务五大主营版块,为各级 医院、康复中心、养老中心、体育中心等机构提供智慧健康整体解决方案和覆盖全 生命周期的系列智能康复医疗、养老、体医康复训练器材等产品,已形成五大系列、
200多个品种的产品体系。产品均通过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多次荣获中国体育智能制 造创新大赛特等奖、银奖,全国体育科技创新大赛银奖、铜奖,全国轻工适老创新 产品及智能健康解决方案大赛三等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发明壹等奖、河南省科学技 术进步壹等奖、潍坊市级科学技术进步贰等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二 等奖、三等奖,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奖赛铜奖等。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康复医学装备技术专业委员会 常务委员单位、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中医装备分会委员单位、中国康复医学会技术转 化与产业促进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单位、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工程与 产业促进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单位、山东省老年产业协会康复专业委 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核心人员情况: 吴少军:山东泽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5年6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专
业。潍坊市人大代表、正高级经济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现任山东泽普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康复医学装备技术专业委员会常务委 员、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工程与产业促进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主持参与了多个国 家级、省部、市级科技项目,包括国家工信部的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项 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山东省半岛蓝色经济区人才项 目、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潍坊市 科技发展计划等共计20个。荣获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参与驻鲁部属 高校“十四五”重点研发工程,老年脊柱退行性疾患仿生康复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吴昶霖:现任康道(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是康复医疗 科技领域兼具技术深度、行业影响力与社会责任感的青年领军者。个人荣获2024年山 东省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荣登潍坊市“挂帅出征”百强榜、“创二代”民营企业家先 锋榜,成为康复医疗领域青年创新创业的典范,行业影响力与口碑卓著。
柴乐春: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泽普(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荣获2019年潍坊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获2023年度康复养老产业先锋人 物奖。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诊疗仪器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山东省康复医学会 理事山东省基层卫生协会康养分会常委。参与十四五国家重点课题“AKI-GC智慧诊疗 及肾康复设备的研发和应用研究”参与部级课题“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功能障碍评估 及运动康复技术规范推广的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
陈永源: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现任中国康复医学会会员。从 事康复医疗器械生产研发工作17年,是国内康复机器人研发的第一批探路人,致力 于国内高端康复医疗器械等相关研究。
刘剑伟: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中国康复医学会会员。从 事康复医疗器械生产研发工作19年,致力于研究运动控制、数字模拟电路、运动跟 踪评测传感、生物反馈、无线通信、计算机信息的综合应用等相关领域。获中国管 理科学研究院智慧城市研究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课题项目一等奖1项,在中国体育智 能制造创新大赛中获得特等奖1项、银奖1项、优秀奖1项,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 奖1项,山东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潍坊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 项,获批国家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66项,其中与力触觉、外骨骼相关的发明有5 项,发表SCI、国家级论文8篇。
研发创新情况: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始终注重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坚持与国家政策同 频共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深入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积极推动以自主研发为主,“产 学研医检”协同发展的创新模式。目前,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承建7处省级科 研平台,包括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山 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山东省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 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同时,公司与山东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山东第 一医科大学、康复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等12 家重点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进行技术攻关,共同建设技术研究基地、实验基 地、科技合作基地、现代产业学院及创新实践基地。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和核心动 力,通过持续自主研发,在智能化运动控制技术、运动控制核心算法、虚拟现实技 术、多模态人机交互控制技术、力触觉反馈技术等方面实现突破,解决了多项国内“卡 脖子”难题。自主研发脑机接口技术,与康复机器人深度融合,实现从卧床期到康复 期全周期临床康复全覆盖,打破传统康复设备机械带动的被动训练模式,通过采集、 解码患者脑电信号,把大脑运动意图转化为设备控制指令,真正实现患者想动、设 备辅助带动的主动康复训练。
采用无创非侵入式技术路线,无需手术植入电极,患者只需佩戴专用脑电采集 帽,通过头皮电极采集脑电信号,经智能算法实时解码,即可实现人机高效交互, 无创伤、风险低、患者接受度高。
目前,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主持或参与项目40项,包括国家级项目6项、
省级科技项目20项、市级项目12项。累计授权知识产权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 105项、外观设计专利39项、软件著作权36项、商标7项,充分构建了以GB/T29490为核 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形成了智能康复医疗设备领域的技术壁垒和竞争优势。
2021年下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列入《2021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 零部件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单》《山东精品装备名录》;2022年公司研发的下肢康复机 器人、上肢康复机器人和多关节等速训练与评估康复机器人入选国家工信部、国家 卫健委《医疗领域机器人应用优秀场景》,适用于中风、脑瘫、脑外伤患者的上下 肢功能康复训练和肩、肘、腕等关节康复训练医疗领域;多项产品被国家列入《智 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和《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生产制造情况: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具备成熟的医疗器械制造工艺与完善的生产流程, 始终将质量管理贯穿于产品全生命周期。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的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ISO13485、ISO9001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确保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到仓储物流的全过程均处于受 控状态,持续为客户提供安全、有效、质量稳定的产品。建有现代化制造基地,布 局科学智能清晰,内设加工中心、康复机器人产品部、康养产品部、电器产品部、 疲劳测试中心、仓储中心及物流中心等多个专业化部门与车间,拥有关键产品生产 线多条,包括7个系列运动康复机器人产品生产线3条、康养产品自动化生产线2条、 理疗产品生产线1条。此外,企业配备各类高精度加工设备、检测仪器及自动化装置, 涵盖精密加工、电子装配、表面处理等多个关键工艺环节,能够满足复杂结构件加 工、高精度装配及高品质外观处理等制造要求。
市场推广情况: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立足自身优势,瞄准行业高端产品,在经济全球化 大背景下,秉承“泽及健康 普爱生命”的使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产品结 构与经营模式,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已在 华南、华东、华中、西南、西北、华北、北方设立7大营销分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全 国大部分省市,服务客户超过5000家。以AI康复机器人智慧港项目为切入点,公司积 极推进项目运营与渠道销售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提升市场定位,拓展资源型合作伙 伴,并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全面负责整体项目运作。同时,随着国内市场的持续繁荣, 公司积极布局国际市场,通过参加国际医疗器械展会进行品牌建设和技术推广。如 赴德国参加了全球最大的医疗器械展Medica、美国FIME展、香港医疗展、马来西亚医 疗展、迪拜展、巴西展、土耳其展、哈萨克斯坦展等国际知名医疗器械展会,不断 加强品牌建设与技术推广。经过前期的积累和沉淀,泽普医疗正步入海外市场爆发 期,目前已吸引来自俄罗斯、乌克兰、亚洲、东欧、南美、中东等70个国家的头部 医疗器械代理商主动合作,争相取得区域独家代理权,成功将品牌与产品推向国际, 打开了全球市场新局面。
- 4.企业产权架构图
- 5.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资产、负债概况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
负债。 (1)流动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合计7,352.01万元。 (2)非流动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
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合计5,724.22万元。 (3)流动负债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及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合计5,361.48万元。 6.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基准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如下: 合并层面:
财务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 年12 月 31 日 | 2025 年12 月31 日 | 2026 年4 月30 日 | |
|---|---|---|---|---|
| 流动资产 | 6,119.88 | 8,620.34 | 8,486.70 | - |
| 非流动资产 | 5,032.62 | 4,869.02 | 4,753.35 | - |
| 资产总额 | 11,152.50 | 13,489.36 | 13,240.05 | - |
| 流动负债 | 6,259.56 | 6,948.59 | 5,922.08 | - |
| 非流动负债 | 494.00 | - | - | - |
| 负债总额 | 6,753.56 | 6,948.59 | 5,922.08 | - |
| 净资产 | 4,398.94 | 6,540.77 | 7,317.9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营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2026 年 1-4 月 | |
|---|---|---|---|---|
| 一、营业收入 | 6,297.64 | 11,633.74 | 3,780.63 | - |
| 减:营业成本 | 2,527.58 | 3,911.53 | 1,500.32 | - |
| 税金及附加 | 102.66 | 148.44 | 44.43 | - |
| 销售费用 | 2,114.65 | 3,317.98 | 1,011.24 | - |
| 管理费用 | 943.81 | 1,232.81 | 314.83 | - |
| 研发费用 | 1,583.39 | 1,481.07 | 418.63 | - |
| 财务费用 | 69.51 | 38.13 | 19.72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30.39 | 142.39 | 4.57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2.72 | 45.97 | 0.63 | - |
| 加:其他收益 | 319.71 | 1,012.17 | 313.11 | - |
| 二、营业利润 | -751.91 | 2,327.60 | 779.38 | -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6.01 | 21.75 | 0.31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7.70 | 5.42 | 0.16 | - |
| 三、利润总额 | -653.61 | 2,343.93 | 779.54 | - |
| 减:所得税费用 | -5.45 | -2.50 | 11.77 | - |
| 四、净利润 | -648.16 | 2,346.42 | 767.7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母公司层面:
财务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 年12 月 31 日 | 2025 年12 月31 日 | 2026 年4 月30 日 | |
|---|---|---|---|---|
| 流动资产 | 6,323.14 | 7,495.89 | 7,352.01 | - |
| 非流动资产 | 6,189.95 | 5,809.38 | 5,724.22 | - |
| 资产总额 | 12,513.09 | 13,305.27 | 13,076.23 | - |
| 流动负债 | 6,652.16 | 6,368.50 | 5,361.48 | - |
| 非流动负债 | 494.00 | - | - | - |
| 负债总额 | 7,146.16 | 6,368.50 | 5,361.48 | - |
| 净资产 | 5,366.93 | 6,936.77 | 7,714.7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营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2026 年 1-4 月 | |
|---|---|---|---|---|
| 一、营业收入 | 6,201.46 | 10,349.63 | 3,244.08 | - |
| 减:营业成本 | 2,603.32 | 3,851.76 | 1,463.42 | - |
| 税金及附加 | 96.63 | 137.28 | 38.71 | - |
| 销售费用 | 2,019.38 | 2,883.63 | 694.4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2026 年 1-4 月 | |
|---|---|---|---|---|
| 管理费用 | 854.03 | 1,144.31 | 282.51 | - |
| 研发费用 | 1,382.08 | 1,263.70 | 248.17 | - |
| 财务费用 | 69.91 | 37.56 | 15.47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57 | 89.04 | 54.73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2.72 | 28.55 | -0.82 | - |
| 加:其他收益 | 318.18 | 807.77 | 312.71 | - |
| 二、营业利润 | -515.55 | 1,721.57 | 760.20 | - |
| 加:营业外收入 | 86.00 | 21.75 | 0.31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7.66 | 5.39 | 0.06 | - |
| 三、利润总额 | -437.21 | 1,737.92 | 760.45 | -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9 | -17.53 | -8.09 | - |
| 四、净利润 | -435.33 | 1,755.45 | 768.5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述 2024 年度报表经过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并 出具报告号为永鲁审字(2025)第 1211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 2026 年1-4 月数据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6) 第 1493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 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四)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山东泽普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委托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被评估单位山东泽普医 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二、评估目的 确定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全部权益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新里程健
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涉及的评估范围为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申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总资产账面价值 130,762,328.85 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53,614,849.88 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77,147,478.97 元。
(二)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的情况 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883.19万元、2,341.84万元、1,087.16万元。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等, 为企业经营所需产品。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设备等,为企业生产用厂房及设备。 无形资产主要为4宗土地使用权。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次申报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类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共 4 宗,均为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分别为鲁(2020)高密市不动产 权第 0003334 号、鲁(2020)高密市不动产权第 0003333 号、鲁(2020)高密市不动 产权第 0021654 号、鲁(2024)高密市不动产权第 0039973 号,土地面积合计为 28,296.00 平方米。软件类资产共 5 项,为 OA 软件、U8 系统等,经核实均属于山东泽普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次申报的表外资产为商标、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其中商标资产共7项、专利资产178项、软件著作权36项。 商标:
| 商标名称 | 商标号 | 国际分类 | 申请日期 | 有效期至 | |
|---|---|---|---|---|---|
| 15479210 | 第 10 类 | 2025-11 | 2035-11 | - | |
| 27101871 | 第 35 类 | 2018-10 | 2028-10 | - | |
| 59238661 | 第 10 类 | 2022-04 | 2032-04 | - | |
| 59408440 | 第 44 类 | 2022-04 | 2032-04 | - | |
| 62979812 | 第 10 类 | 2022-09 | 2032-09 | - | |
| 62964819 | 第 10 类 | 2022-09 | 2032-09 | - | |
| 62970465 | 第 10 类 | 2023-01 | 2033-0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利: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公 告日 | |
|---|---|---|---|---|---|
| 多方位上肢型康复机 | 发明专利 | 201410164436.4 | 2014-04 | 2015-12 | - |
| 床旁上肢智能运动康复机 | 发明专利 | 201410175975.8 | 2014-04 | 2015-11 | - |
| 一种足踝部智能康复机器人 | 发明专利 | 201610792818.0 | 2016-08 | 2019-01 | - |
| 智能运动康复机 | 外观设计 | 201630518937.8 | 2016-10 | 2017-01 | - |
| 一种急速降温理疗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21457124.8 | 2017-11 | 2018-05 | - |
| 一种四肢联动全方位康复训练器 | 实用新型 | 201721457123.3 | 2017-11 | 2019-01 | - |
| 一种智能牵引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21457127.1 | 2017-11 | 2019-07 | - |
| 一种用于康复机的自动转向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21832359.0 | 2017-12 | 2019-02 | - |
| 腰髋前侧拉伸康复训练器 | 实用新型 | 201820311971.1 | 2018-03 | 2018-09 | - |
| 胸部拉伸康复训练器 | 实用新型 | 201820311973.0 | 2018-03 | 2018-09 | - |
| 大腿前后侧拉伸康复训练器 | 实用新型 | 201820312604.3 | 2018-03 | 2019-02 | - |
| 肩背部拉伸康复训练器 | 实用新型 | 201820313931.0 | 2018-03 | 2019-03 | - |
| 髋外侧拉伸康复训练器 | 实用新型 | 201820312601.X | 2018-03 | 2019-03 | - |
| 一种髋内侧拉伸康复训练器 | 实用新型 | 201820311974.5 | 2018-03 | 2018-09 | - |
| 一种臀部拉伸康复训练器 | 实用新型 | 201820313928.9 | 2018-03 | 2018-09 | - |
| 一种牵引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922238482.5 | 2019-12 | 2020-08 | - |
| 一种电控升降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922236967.0 | 2019-12 | 2020-08 | - |
| 音波振动床 | 外观设计 | 202030616746.1 | 2020-10 | 2021-03 | - |
| 音波振动装置 | 外观设计 | 202030617563.1 | 2020-10 | 2021-03 | - |
| 一种适老化转移车限位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22309757.2 | 2020-10 | 2021-08 | - |
| 一种具有防撞保护机构的多体位治疗床 | 实用新型 | 202022311786.2 | 2020-10 | 2021-08 | - |
| 多功能智能护理床旋转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022341286.3 | 2020-10 | 2021-08 | - |
| 多体位治疗床臂力垫调节机构 | 发明专利 | 202011127341.7 | 2020-10 | 2024-12 | - |
| 多体位治疗床臂力垫调节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022341271.7 | 2020-10 | 2021-08 | - |
| 一种健身用音波振动式按摩床 | 实用新型 | 202022349408.3 | 2020-10 | 2021-08 | - |
| 一种上下肢同步音波振动训练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022343912.2 | 2020-10 | 2021-05 | - |
| 医疗康复床用脚踏 | 实用新型 | 202023159394.5 | 2020-12 | 2021-10 | - |
| 用于振动训练的禁止空载运行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23159320.1 | 2021-01 | 2021-12 | - |
| 一种可拆卸式机械腿连接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120671226.X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升降扶手 | 实用新型 | 202120671293.1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悬吊绳索摆动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20671227.4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机械腿尺寸调节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20699240.0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跑带变速输送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120699236.4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后臂托快速左右切换的智能上肢反馈 训练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120699251.9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肩关节快速左右切换的智能上肢反馈 训练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120699108.X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具备腕部训练的智能上肢反馈训练系 统 | 实用新型 | 202120699107.5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具备稳定前臂训练的智能上肢反馈训 练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120699245.3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前臂托快速左右切换的智能上肢反馈 训练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120699252.3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摆动式腿部可调节控制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20673234.8 | 2021-04 | 2022-12 | - |
| 一种背部床板可调节的下肢康复训练设备 | 实用新型 | 202120673302.0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康复训练设备用升降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120673292.0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下肢康复训练设备用可调节底座 | 实用新型 | 202120673291.6 | 2021-04 | 2021-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公 告日 | |
|---|---|---|---|---|---|
| 一种下肢训练设备用腿长调节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20673235.2 | 2021-04 | 2021-12 | - |
| 步态训练装置 | 外观设计 | 202130204139.9 | 2021-04 | 2021-08 | - |
| 上肢反馈训练装置 | 外观设计 | 202130204152.4 | 2021-04 | 2021-08 | - |
| 一种上身角度可调节下肢康复训练设备 | 发明专利 | 202110501678.8 | 2021-05 | 2024-11 | - |
| 一种用于步态训练的减重浮动装置 | 发明专利 | 202110501658.0 | 2021-05 | 2025-04 | - |
| 一种上身角度可调节下肢康复训练设备 | 实用新型 | 202120973224.6 | 2021-05 | 2022-01 | - |
| 一种弹簧动态平衡拉紧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120738021.9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机械腿悬挂减重绳索 | 实用新型 | 202120737210.4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套筒式往复传动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20973200.0 | 2021-05 | 2021-11 | - |
| 一种用于步态训练的减重浮动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20974332.5 | 2021-05 | 2021-11 | - |
| 一种用于智能步态训练的跑板缓冲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120973144.0 | 2021-05 | 2022-03 | - |
| 一种升降可控可调的智能上肢反馈训练系 统 | 实用新型 | 202120738034.6 | 2021-04 | 2021-12 | - |
| 一种肘关节快速左右切换的智能上肢反馈 训练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120974343.3 | 2021-05 | 2021-12 | - |
| 一种具备支架平台的智能上肢反馈训练系 统 | 实用新型 | 202120974341.4 | 2021-05 | 2022-01 | - |
| 一种具有灯带的跑台 | 实用新型 | 202120974334.4 | 2021-05 | 2021-12 | - |
| 一种可调节手托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20974335.9 | 2021-05 | 2021-12 | - |
| 一种用于上下肢训练的二级传动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21248192.X | 2021-06 | 2022-01 | - |
| 一种用于上下肢主被动四肢联动康复机的 高度调节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21248191.5 | 2021-06 | 2022-01 | - |
| 一种用于上肢训练的滑动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21248193.4 | 2021-06 | 2022-01 | - |
| 一种用于多关节等速训练的磁吸拆装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123083799.X | 2021-12 | 2022-08 | - |
| 一种用于多关节等速训练的踝关节拓展结 构 | 实用新型 | 202123080543.3 | 2021-12 | 2022-08 | - |
| 一种用于多关节等速训练的上肢拓展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123080533.X | 2021-12 | 2022-08 | - |
| 一种用于多关节等速训练的下肢拓展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123083802.8 | 2021-12 | 2022-08 | - |
| 一种用于多关节等速训练的显示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23083798.5 | 2021-12 | 2022-08 | - |
| 一种用于下肢训练的脚踏快速锁定装置 | 发明专利 | 202111598883.7 | 2021-12 | 2024-05 | - |
| 一种智能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 | 实用新型 | 202123286495.3 | 2021-12 | 2022-08 | - |
| 一种多关节等速训练控制方法及系统 | 发明专利 | 202210152110.4 | 2022-02 | 2023-09 | - |
| 一种用于下肢肌力训练的滑床 | 发明专利 | 202210444115.4 | 2022-04 | 2023-09 | - |
| 一种智能下肢肌力训练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20972292.5 | 2022-04 | 2022-09 | - |
| 一种用于下肢肌力训练的扶手起落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220972294.4 | 2022-04 | 2022-09 | - |
| 一种用于下肢肌力训练的滑床限位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220976849.2 | 2022-04 | 2022-11 | - |
| 一种用于下肢肌力训练的腿托架 | 实用新型 | 202220976873.6 | 2022-04 | 2022-10 | - |
| 一种用于下肢肌力训练的脚踏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20976891.4 | 2022-04 | 2022-09 | - |
| 下肢肌力训练评估装置 | 外观设计 | 202230238077.8 | 2022-04 | 2022-09 | - |
| 一种多角度可调节座凳 | 实用新型 | 202221370017.2 | 2022-06 | 2022-10 | - |
| 一种钢丝绳胀缩预紧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221285407.X | 2022-05 | 2023-01 | - |
| 一种用上肢训练的左右手换位旋转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221285406.5 | 2022-05 | 2023-01 | - |
| 一种用上肢训练的手部配件快速拆换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221280220.0 | 2022-05 | 2022-12 | - |
| 一种振动训练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21370005.X | 2022-06 | 2022-12 | - |
| 一种便于患者翻身的护理床 | 实用新型 | 202320053891.1 | 2023-01 | 2023-12 | - |
| 一种动静态平衡训练倾倒预防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320055769.8 | 2023-01 | 2023-08 | - |
| 一种激光定位机构和康复机 | 实用新型 | 202320057105.5 | 2023-01 | 2023-0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公 告日 | |
|---|---|---|---|---|---|
| 一种检测盒 | 实用新型 | 202320057090.2 | 2023-01 | 2023-10 | - |
| 一种移动台架型下肢外骨骼机械腿 | 实用新型 | 202320061392.7 | 2023-01 | 2023-08 | - |
| 一种用于关节伸缩的电动调节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320061352.2 | 2023-01 | 2023-11 | - |
| 电动康复床 | 外观设计 | 202330037504.0 | 2023-02 | 2023-07 | - |
| 一种医疗用加湿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20592009.6 | 2022-03 | 2022-04 | - |
| 一种医疗用消菌杀毒空气净化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20590027.0 | 2022-03 | 2022-05 | - |
| 一种用于康复训练的扶手转动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320509241.3 | 2023-03 | 2023-08 | - |
| 一种用于康复训练的测量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320508917.7 | 2023-03 | 2023-10 | - |
| 康复训练器(KS101) | 外观设计 | 202330123835.6 | 2023-03 | 2023-07 | - |
| 康复训练器(KS102) | 外观设计 | 202330123983.8 | 2023-03 | 2023-07 | - |
| 康复训练器(KS103) | 外观设计 | 202330124158.X | 2023-03 | 2023-07 | - |
| 康复训练器(KS104) | 外观设计 | 202330124299.1 | 2023-03 | 2023-07 | - |
| 康复训练器(KS105) | 外观设计 | 202330124414.5 | 2023-03 | 2023-07 | - |
| 康复训练器(KS106) | 外观设计 | 202330124585.8 | 2023-03 | 2023-07 | - |
| 康复训练器(KS107) | 外观设计 | 202330125148.8 | 2023-03 | 2023-07 | - |
| 康复训练器(KS108) | 外观设计 | 202330125199.0 | 2023-03 | 2023-07 | - |
| 康复训练器(KS109) | 外观设计 | 202330125238.7 | 2023-03 | 2023-07 | - |
| 康复训练器(KS110) | 外观设计 | 202330125273.9 | 2023-03 | 2023-07 | - |
| 一种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 实用新型 | 202320736095.8 | 2023-04 | 2023-10 | - |
| 一种热源辐射治疗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320735912.8 | 2023-04 | 2023-09 | - |
|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 外观设计 | 202330180940.3 | 2023-04 | 2023-08 | - |
| 红外热辐射治疗仪 | 外观设计 | 202330180897.0 | 2023-04 | 2023-08 | - |
| 关节训练评估康复设备(等速) | 外观设计 | 202330322270.4 | 2023-05 | 2024-02 | - |
| 一种三维上肢康复训练仪 | 发明专利 | 202310735482.4 | 2023-06 | 2023-10 | - |
| 三维上肢康复训练仪重力补偿方法及控制 系统 | 发明专利 | 202310735480.5 | 2023-06 | 2023-10 | - |
| 上肢力触觉反馈康复训练仪 | 发明专利 | 202310889411.X | 2023-07 | 2023-10 | - |
| 一种躺卧式熏蒸设备 | 发明专利 | 202310882840.4 | 2023-07 | 2023-10 | - |
| 外骨骼康复机器人步态算法及控制系统 | 发明专利 | 202311099581.4 | 2023-08 | 2023-11 | - |
| 一种用于下肢训练的康复训练床 | 发明专利 | 202311075292.0 | 2023-08 | 2024-02 | - |
| 上肢主被动训练评估设备 | 外观设计 | 202330780433.3 | 2023-11 | 2024-08 | - |
| 一种下肢康复训练床及其控制系统 | 发明专利 | 202311465864.6 | 2023-11 | 2024-02 | - |
| 一种可穿戴的上肢康复辅助训练装置 | 发明专利 | 202311569303.0 | 2023-11 | 2024-03 | - |
| 一种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 实用新型 | 202421233558.X | 2024-06 | 2025-07 | - |
| 一种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 实用新型 | 202421233692.X | 2024-06 | 2025-07 | - |
|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 外观设计 | 202430333286.X | 2024-06 | 2025-04 | - |
|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 外观设计 | 202430333303.X | 2024-06 | 2025-02 | - |
| 电子脉冲治疗仪(低频) | 外观设计 | 202430525787.8 | 2024-08 | 2025-05 | - |
| 冷空气治疗仪 | 外观设计 | 202430526307.X | 2024-08 | 2025-04 | - |
| 一种用于身体机体损伤修复的康复训练设 备 | 发明专利 | 202410714999.X | 2024-06 | 2024-11 | - |
| 手功能康复训练的鼠标外设装置 | 外观设计 | 202330816209.5 | 2023-12 | 2024-09 | - |
| 一种用于手功能康复训练的鼠标外设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323284391.8 | 2023-12 | 2024-06 | - |
| 一种带有分药器的分药盒 | 实用新型 | 202323083259.0 | 2023-11 | 2024-10 | - |
| 康复机器人(升降、分腿、快锁锁止) | 外观设计 | 202430747116.6 | 2024-11 | 2024-12 | - |
| 温热电灸综合治疗仪 | 外观设计 | 202430747115.1 | 2024-11 | 2024-12 | - |
| 下肢反馈训练与评估系统训练仪(儿童版) | 外观设计 | 202430747113.2 | 2024-11 | 2024-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公 告日 | |
|---|---|---|---|---|---|
| 腰椎 CT 骨性侧隐窝区图像强逻辑重建模 型训练方法及装置 | 发明专利 | 202411369885.2 | 2024-09 | 2024-10 | - |
| 一种穿戴式下肢外骨骼康复机器人 | 发明专利 | 202411718340.8 | 2024-11 | 2025-02 | - |
| 一种康复机器人用配件架 | 实用新型 | 202422908178.8 | 2024-11 | 2025-12 | - |
| 一种下肢外骨骼机器人用臀部承托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422908183.9 | 2024-11 | 2026-02 | - |
| 一种手臂助力支撑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422831059.7 | 2024-11 | 2025-12 | - |
| 上肢力触觉反馈康复机器人 | 外观设计 | 202430741499.6 | 2024-11 | 2025-07 | - |
| 下肢反馈评估训练仪 | 外观设计 | 202430739024.3 | 2024-11 | 2025-07 | - |
| 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ZEPU-AI7D) | 外观设计 | 202430741496.2 | 2024-11 | 2025-07 | - |
| 动静态平衡评估与训练仪 | 外观设计 | 202430739025.8 | 2024-11 | 2025-10 | - |
| 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ZEPU-AI7C) | 外观设计 | 202430765200.0 | 2024-12 | 2025-01 | - |
| 一种康复机器人用行走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423277335.6 | 2024-12 | 2026-04 | - |
| 一种机械臂末端快装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423277339.4 | 2024-12 | 2025-12 | - |
| 一种手臂康复训练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423246376.9 | 2024-12 | 2026-01 | - |
| 一种儿童款下肢康复训练床用大腿驱动结 构 | 实用新型 | 202423246375.4 | 2024-12 | 2025-12 | - |
| 一种折叠式原点坐标支架 | 实用新型 | 202422981978.2 | 2024-12 | 2026-01 | - |
| 一种无线连接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422981980.X | 2024-12 | 2025-10 | - |
| 一种快拆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422981986.7 | 2024-12 | 2026-01 | - |
| 一种二级传动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422981991.8 | 2024-12 | 2025-09 | - |
| 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ZEPU-AI7A) | 外观设计 | 202430767184.9 | 2024-12 | 2025-07 | - |
| 一种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 | 实用新型 | 202422993865.4 | 2024-12 | 2026-02 | - |
| 一种高频震动排痰仪 | 实用新型 | 202422993088.3 | 2024-12 | 2026-05 | - |
| 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 | 外观设计 | 202430805225.9 | 2024-12 | 2025-08 | - |
| 胸壁振荡排痰仪 | 外观设计 | 202530017977.3 | 2025-01 | 2025-10 | - |
| 一种升降平衡训练台及控制系统 | 发明专利 | 202510162958.9 | 2025-02 | 2025-05 | - |
| 一种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的控制系统 | 发明专利 | 202510307425.5 | 2025-03 | 2025-06 | - |
| 一种磁振热治疗仪理疗包 | 实用新型 | 202520341712.3 | 2025-02 | 2026-04 | - |
| 一种骨质疏松磁疗床 | 实用新型 | 202520341714.2 | 2025-02 | 2026-03 | - |
| 一种功能性电刺激仪 | 实用新型 | 202520341708.7 | 2025-02 | 2026-04 | - |
| 下肢无源外骨骼式助行器(KD-ZX) | 外观设计 | 202530272625.2 | 2025-05 | 2025-12 | - |
| 下肢无源外骨骼式助行器(KD-ZX) | 外观设计 | 202530368301.9 | 2025-06 | 2026-02 | - |
| 一种动静态平衡评估训练系统 | 发明专利 | 202511913972.4 | 2025-12 | 2026-04 | - |
| 一种肘关节快速左右切换的智能上肢反馈 训练系统 | 发明专利 | 202110502506.8 | 2021-05 | / | - |
| 一种足底压力感应装置及平衡训练装置 | 发明专利 | 202310029581.0 | 2023-01 | / | - |
| 一种妇产科分娩前室内胯部锻炼设备 | 发明专利 | 202311292002.8 | 2023-10 | / | - |
| 一种电动康复训练床及其控制系统 | 发明专利 | 202311623297.2 | 2023-11 | / | - |
| 一种冷空气治疗仪 | 实用新型 | 202422007211.X | 2024-08 | / | - |
| 一种康复训练用手臂康复训练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423255171.7 | 2024-12 | / | - |
| 一种腿部康复训练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423255172.1 | 2024-12 | / | - |
| 一种简易下肢康复训练扩展器 | 实用新型 | 202423255173.6 | 2024-12 | / | - |
| 一种针灸推拿保温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520483020.2 | 2025-03 | / | - |
| 一种脊柱畸形术后下肢外骨骼康复训练系 统及实现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510861035.2 | 2025-06 | / | - |
| 一种穿戴式下肢外骨骼助行器 | 实用新型 | 202521356163.3 | 2025-06 | / | - |
| 一种穿戴式髋关节外骨骼助行器 | 实用新型 | 202521356122.4 | 2025-0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公 告日 | |
|---|---|---|---|---|---|
| 一种下肢关节柔性牵引康复装置 | 发明专利 | 202511586258.9 | 2025-11 | / | - |
| 医疗薄壁管件多轴联动精密钻孔设备 | 发明专利 | 2026103855752 | 2026-03 | / | - |
| 医疗设备结构件低残留静电粉末自动喷涂 系统 | 发明专利 | 2026104053570 | 2026-03 | / | - |
| 多自由度医疗部件精密折弯与角度实时补 偿装置 | 发明专利 | 2026105607259 | 2026-04 | / | - |
| 异形医疗结构件多角度真空吸附自适应夹 持夹具 | 发明专利 | 2026107789730 | 2026-06 | / | - |
| 一种三维动态力反馈训练装置 | 发明专利 | 202210587568.2 | 2022-0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软件著作权:
| 软件著作权名称 | 证书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时间 | |
|---|---|---|---|---|
| 泽普 ZEPU-K2000 智能运动康复机 嵌入式软件 V2.0 | 软著登字第 0727933 号 | 2014-03 | 2014-03 | - |
| ZEPU 电动减压牵引床系列产品嵌 入式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416864 号 | 2016-02 | 2016-02 | - |
| ZEPU 情景互动团体训练软件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504101 号 | 2016-04 | 2016-04 | - |
| AULUXY 多功能影院放映系统 | 软著登字第 2024447 号 | 2016-01 | 2016-01 | - |
| AULUXY 家庭影院智能管理系统 | 软著登字第 2024442 号 | 2016-01 | 2016-01 | - |
| ZEPU-X 系列下肢智能反馈训练系 统软件 | 软著登字第 3481688 号 | 2018-08 | 2018-08 | - |
| ZEPU-PD 系列康复综合评估训练系 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4094439 号 | 2018-06 | 2018-06 | - |
| ZEPU-SG2 数字 OT 评估与训练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4419944 号 | 2018-09 | 2018-09 | - |
| ZEPU-SG3 上肢与认知整合训练系 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4424752 号 | 2018-10 | 2018-10 | - |
| 泽普大健康信息管理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6572408 号 | 2020-10 | 2020-10 | - |
| 泽普 ICF 质控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6810143 号 | 2020-10 | 2020-10 | - |
| 泽普康复信息管理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6818804 号 | 2020-10 | 2020-10 | - |
| 泽普科室治疗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6824094 号 | 2020-10 | 2020-10 | - |
| 泽普养护体治疗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6824093 号 | 2020-10 | 2020-10 | - |
| ZEPU 步态训练与评估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9038461 号 | 2020-10 | 2020-10 | - |
| ZEPU 上肢反馈训练与评估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9038424 号 | 2020-10 | 2020-10 | - |
| ZEPU 多关节等速训练与评估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0331110 号 | 2022-06 | 2022-06 | - |
| ZEPU 下肢肌力训练与评估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0329793 号 | 2022-04 | 2022-04 | - |
| ZEPU 三维上肢主被动训练与评估 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033111 号 | 2022-06 | 2022-06 | - |
| 泽普等速体位训练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0331109 号 | 2022-04 | 2022-04 | - |
| 泽普下肢肌力评估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0331108 号 | 2022-04 | 2022-04 | - |
| 泽普三维上肢轨迹学习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0331107 号 | 2022-06 | 2022-06 | - |
| ZEPU 电动康复床嵌入式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1153790 号 | 2018-11 | 2018-11 | - |
| ZEPU 电动起立床嵌入式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1153789 号 | 2018-10 | 2018-10 | - |
| ZEPU 四肢联动康复训练仪软件 | 软著登字第 11318818 号 | 2018-11 | 2018-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软件著作权名称 | 证书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时间 | |
|---|---|---|---|---|
| V1.0 | - | |||
| ZEPU 光感步态康复训练台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1318860 号 | 2019-01 | 2019-01 | - |
| ZEPU 红外热辐射治疗仪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1420824 号 | 2020-09 | 2020-09 | - |
| ZEPU 下肢反馈训练与评估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2455023 号 | 2022-06 | 2022-06 | - |
| ZEPU 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软 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2456593 号 | 2021-10 | 2021-10 | - |
| ZEPU 动静态平衡评估与训练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3837472 号 | 2023-09 | 2023-09 | - |
| ZEPU 下肢外骨骼步态训练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5375675 号 | 2024-05 | 2024-05 | - |
| ZEPU 电动康复训练床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5726175 号 | 2023-12 | 2023-12 | - |
| ZEPU 电动康复训练床嵌入式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7805239 号 | 2023-12 | 2023-12 | - |
| 泽普大健康信息管理平台 V2.0 | 软著登字第 17813282 号 | 2025-06 | 2025-06 | - |
| 泽普康复信息管理系统 V2.0 | 软著登字第 17813281 号 | 2025-06 | 2025-06 | - |
| 泽普科室治疗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7840758 号 | 2025-07 | 2025-0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评 估值
本次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一)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采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具体定义如下: (二)价值类型定义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持续经营在本报告中是指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会按其现状持 续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除非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在中国(大陆)关税区内产
权(资产)交易市场上所表现的市场价值。 (三)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采用市场价值类型的理由是市场价值类型与其他价值类型相比,更能反映交易
双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使评估结果能满足本次评估目的之需要。 五、评估基准日 (一)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之规定,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 (二)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以下具体
情况协商择定的:
- 1.该评估基准日与会计报表的时间一致,为利用会计信息提供方便。
- 2.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日期较接近,减少实物量的调整工作,增加市场价格的询
价和资信调查的准确度、透明度。
- 3.本评估基准日最大程度地达成了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的接近,有利于保证评
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 (三)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所选定的评估基准日临近期间,国际和国内市场未发生重大波动,各类商品、 生产资料和劳务价格基本稳定,人民币对外币的市场汇率在正常波动范围之内,因 而,评估基准日的选取不会使评估结果因各类市场价格时点的不同受到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评估中与评估基准日有关的主要费率为: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 一年以内(含一年) 3.00%/年 5 年以上 3.50%/年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年 5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6 号发布、 财政部令第 97 号修改);
-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及其实施条例;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主席令第 41 号);
- 7.《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 826 号);
- 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
- 9.《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 10.《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 76
号);
- 11.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准则依据
-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 43 号);
-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 30 号);
-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 36 号);
-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 35 号);
-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 33 号);
-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 37 号);
-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 38 号);
-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 号);
- 9.《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 38 号);
-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 39 号);
-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 13.《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 14.《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四)主要权属依据
- 1.营业执照、被评估单位公司章程等;
- 2.重要采购合同、发票及其他资料;
- 3.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 1.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
- 2.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协议、合同、发票等财务、经营资料;
- 3.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
- 4.《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 5.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
- 6.管理层提供的被投资单位预测资料;
- 7.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
- 8.IFinD 数据库;
- 9.国家宏观、行业统计分析资料;
- 10.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 1.《资产评估准则术语 2020》(中评协〔2020〕31 号);
-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类《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
- 3.评估人员现场清查核实记录、现场勘察所收集到的资料,以及评估过程中参
数数据选取所收集到的相关资料;
- 4.《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
协〔2020〕38 号);
- 5.《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8 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39 号);
- 6.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
法(又称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 分析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依法选择评估方法。
- 1.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理由: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
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山东泽普医 疗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可以被识别,评估 人员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 2.选取收益法评估的理由: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
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
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 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在用价值的角度评价资产,能 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从收益法适用 条件来看,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正处于发展期,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 以用货币衡量、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衡量,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 法。
- 3.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
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 说服力强的特点。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与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可比的同 行业上市公司不满足数量条件、同时同行业市场交易案例较少、且披露信息不足。 因此本次评估市场法不适用。
因此,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方法介绍 1.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
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各项资产的价值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选用 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得出,所选评估方法可能有别于其作为单项资产评估对象时的 具体评估方法,应当考虑其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各类资产、负债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具体评估方法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
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
-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现场盘点、核实银行
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 2)应收账款:各种应收账款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
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 对于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历史资料和现 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
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 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 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 3)预付账款: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
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那些有确凿 证据表明收不回相应货物,也不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益的预付账款,其评估值为零:
- 4)其他应收款 各种其他应收款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
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可能 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 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 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 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 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5)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在产品及发出商品,具体评估方
法如下: a.原材料 原材料为近期购入,周转正常,不存在积压和损坏等现象,评估人员调查了评
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与其账面值进行比对分析差异不大,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原 材料的现行市场价值,故对该部分原材料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b.委托加工物资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评估人员核查了其材料成本、已发生的加工费用以及分摊
的间接费用,各项成本归集准确,费用分摊逻辑合理。评估基准日相关物资的市场 价格波动幅度较小,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成本作为委托加工物资的评估值。
c.库存商品 对于库存商品评估,主要采用市价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
收集相同或类似产成品、商品的市场价格;了解库存商品的定价政策,收集库存商 品的销售价目表以及库存商品的近期销售发票。
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风险后确定评估
值。计算公式为:
产品的评估值=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 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扣除率)×实际数量。
d.在产品
经评估人员了解,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在产品分为企业加工的半成品,对于企业 加工的半成品,其账面价值主要为材料费、加工费,分摊的制造费用,原材料、加 工费等价格无大幅波动,账面成本与当前市场成本接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 估值。
e.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为评估基准日已经发出的产成品,对发出商品其价格采用实际合同价
格;对于正常销售产品,根据其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 利润确定评估值。其中:正常销售产品的评估值计算过程如下:
评估值=产成品数量×该产品基准日不含税单价×(1-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占收入
比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扣减率) 6)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企业留抵增值税,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具体评估方法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非流动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
摊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对其投资的子公司且被投资单位正常经营的,根据相关执业标准可以实施对其 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的,评估人员查阅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基准日会计报 表等资料,核实其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等事项,采用同一评估基准日对被投 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以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其评估 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集团虽然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测,并且未来收益、风险可以合 理量化,但是无法在各公司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故本次对子公司均采用资产基础法 定价。
2)固定资产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为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类资产。 A. 房屋构筑物 基于本次评估目的,结合各待评估建筑类资产特点,本次评估对评估范围内企
业自建的建(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对主要自建建筑物的评估,是根据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按建筑物工程 量,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并按建筑物 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建筑物评估净值。
建筑物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他自建建筑物是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以类比的方法,综合考虑各项评估要
素,确定重置单价并计算评估净值。 重置全价:由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组成。 成新率:对于建筑类资产采用综合成新率方法确定其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勘察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B. 设备类资产
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及被评估设备的特点,对于机器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 评估。对于车辆,对于市场交易较为频繁,对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对交易不频 繁的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电子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对于超期服役尚能 基本正常使用的设备,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场价格,采用市价进行评估。
设备的重置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设备的更新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机器设备评估价值 的方法。本次评估采用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a.重置价值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无需前期及安装费用,直接按照设备购置价确认
其重置价值。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电子及其他设备因是在国内采购,其设备原价包含了安装工程费、运杂费,则
其:
重置全价=设备原价-可抵扣金额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原价×13%/(1+13%)
对于运输设备,按照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他合理费用,
确定其重置全价。运输设备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其它费用-购置价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购置价/(1+13%)×10% 设备原价按下述方法确定: 查询评估基准日近期的公允市场交易价格,或直接向制造商、供应商询价,同
时收集和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等有关资料确定现行购置价。 对无法直接询价或通过其他手段查询到价格的设备,参考企业原始购置成本并
参照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将其调整为基准日的购置价格。 b.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设备,本次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车辆,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
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调整。计算 公式如下:
正
使用年限成新率=(强制报废年限-已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引导报废里程-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c.评估价值的确定 根据重置成本法的原理,将重置价值和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对于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采用市场法评估车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委估车辆评估值=可比实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个别因素修
3)无形资产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类无形资产。 A. 土地使用权
基于本次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本次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其 进行评估。
a.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选取具有可比性的三个(或三个以上)土地交易实例,即将委估 宗地与市场近期已成交的相类似的土地相比较,考虑委估宗地与每个参照物之间在 土地价值影响诸因素方面的差异,并据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调整,从而 得出多个比准参考值,再经综合分析,调整确定委估宗地的评估值。
市场比较法基本公式: P=PB×A×B×C×D×E 式中:P:宗地评估值
PB:比较实例价格
- A:委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 B:委估宗地基准日地价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 C:委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 D:委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除以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 E:委估宗地年期修正系数
b.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在政府或有关部门已公布基准地价的地区,利用相关调
整系数对委估宗地所在位置的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后得到委估宗地价值或价格的方 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基本公式:
P=P0×(1+∑Ki)× Kn×Kt×Kp×Ks-Kf 式中:P:委估宗地评估值
P0:级别基准地价 ∑Ki:宗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表中各因素修正值之和 Kn:年期修正系数 Kt:期日修正系数 Kp:宗地面积修正数 Ks:宗地形状修正数 Kf:开发程度修正数
B. 软件 对于外购的办公软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时首先了解了软件的主要功能
和特点,核查了外购软件的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并向软件供应商或 通过网络查询其现行市价,以重置价确定评估值。
C. 商标
对于待估的商标资产:考虑“泽普”商标使用情况,历史年度业绩可以参考, 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衡 量,因此,本项目选用收益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与“泽 普”商标交易案例不满足数量条件、同时同行业市场交易案例较少、且披露信息不 足,因此,本项目不适用于市场法;考虑委托评估的“泽普”商标组合实际使用情 况,不适合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D. 技术类无形资产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主要为专利资产及软件著作权,根据评
估人员现场了解及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对于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其现有技 术、软件产品对收入影响较大,因此本次采用收入分成法对其进行评估
。
4)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书和协议,翻阅了相关会计记录,核实了费用的构成
情况。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为一些软件费用的摊销,可使用年限与摊销年限一致, 对这部分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人员以经核实后的摊余价值作为评估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查阅了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明细及原始发生凭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
确认其评估值。 (3)负债具体的评估方法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及其他流动负债。
对评估范围内的负债逐笔进行核实,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单位实际需 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于负债中并非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 按零值计算。
2.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之规定,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企业未来经营 模式、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收益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 模型。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 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
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 型。
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股东的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 为权益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偿还付 息债务本金+新借付息债务本金
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股东和付息债务债权人在内的所 有投资者现金流量,对应的折现率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企业整体价 值。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税后利息支出-营运资金增加-资本性 支出
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通过 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考虑到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康复产品的制造和销 售,各公司业务间关联性较强,内部关联收入和成本可以抵消,所得税可以采用收 入口径进行合理预测,故本次采用公司合并层面收益法对其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选用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 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经营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 性资产净额的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计算模型
E = B–D 公式一
式中:E 为被评估单位简称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B 为企业整体市场价值; D 为付息负债的市场价值。其中,公式一中企业整体市场价值 B 按如下公式求取:
B P C i 公式二
式中:P 为经营性资产价值;ΣCi 为评估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含溢 余资产)的价值。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P 按如下公式求取:
公式三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CF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 i 年。
(2)收益指标 本次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营运资金增加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自由现金流
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 资产价值。
(3)折现率的确定 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
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E WACC Re d
D R
公式四
(1 T) D E
D E
式中:Re 为权益资本成本;Rd 为付息负债资本成本;T 为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 R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Re=Rf+β×ERP+Rs 公式五
式中:Re为股权回报率;Rf为无风险回报率;β为风险系数;ERP 为市场风险超
额回报率;Rs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β系数的 Blume 调整 我们估算β系数的目的是估算折现率,该折现率是用来折现未来的预期收益,因
此折现率应该是未来预期的折现率,因此要求估算的β系数也应该是未来的预期β系 数。
我们采用的β系数估算方法是采用历史数据,因此我们实际估算的β系数应该是 历史的β系数而不是未来预期的β系数。为了估算未来预期的β系数,我们需要采用布 鲁姆调整法(BlumeAdjustment)。
Blume 在 1975 年其在“贝塔及其回归趋势”一文中指出股票β的真实值要比其估计 值更趋近于“1”。并提出“趋一性”的两个可能的原因:(1)公司初建时倾向于选择风 险相对高的投资项目,当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释放时,β会出现下降的趋势。(2) 公司在决定新的投资时,作为风险厌恶者的管理层,可能倾向于考虑小风险的投资, 这样公司的β系数就趋于“1”。
该调整方法被广泛运用,许多著名的国际投资咨询机构等就采用了与布鲁姆调 整相类似的β计算公式。鉴于此,本次评估我们采用 Blume 对采用历史数据估算的β 系数进行调整。
Blume 提出的调整思路及方法如下: βa=βh×0.65+0.35 其中:βa:Blume 调整后的β系数
βh:可比公司数据计算β系数 (4)预测期限及连续价值 预测期限取决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持续年数。被评估企业在可预见的时间范
围内,无特殊原因企业不会终止经营,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持续经营假设,将预测 期限确定为无限期。
根据企业现金流量的稳定状况,将预测期分为两个阶段,详细预测期和永续预 测期。
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本次评估目的,对 2026 年 5-12 月至 2031 年采用详细预测, 2031 年以后按稳定不变预测,得到连续价值。
(5)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含溢余资产)在此是指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 的资产与负债。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含溢余资产),本次单独采用成本法进行评 估。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含溢余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核实,以核实后的账面 值确认其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程序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主要评估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 与委托人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 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确定项目负责人,组成评估项目 组,编制评估计划;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所 需资料。
(二)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阶段 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评估 人员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抽查等方式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 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 职调查,从各种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 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三)评定估算阶段 评估人员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 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根据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编制相关评估说明,在核实确认相关评估说明具 体资产项目评估结果准确无误,评估工作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情况的基础上,依据 各资产评估说明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确定最终评估结论,撰写资产评估报告。
(四)编制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阶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估报告 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与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或者委托 人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要
求向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由于企业所处运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不断变化着影响资产价值的种种因素,必须建 立一些假设以便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进行价值判断,充分支持我们所得出的评估结 论。本次评估是建立在以下前提和假设条件下的: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待评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 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 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 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 买卖为基础。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
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二)特殊假设
-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 2.无重大变化假设:是假定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
大变化,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 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 3.无不利影响假设:是假定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
单位的待估资产、负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4.方向一致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
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调整 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变化;
- 5.政策一致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 6.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假定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环境等
情况继续使用,并未考虑各项资产各自的最佳利用;
- 7.数据真实假设:是假定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
均真实可靠。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
- 8.现金流稳定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于年度中期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 9.假设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未来经营期内其主营业务结构、收入成本
构成以及未来业务的经营策略和成本控制等能按照企业规划进行发展,即本次评估 是基于基准日企业未来规划可以实现的情况进行评估;
- 10.假设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到期后可以正常续期,
且相应所得税税率为 15%。本次评估中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考虑了相应研发费支 出。
评估范围仅以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山东
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十、评估结论 (一)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等假设前提
下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如下: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3,076.23 万元,评估价值 17,395.11 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 值评估增值 4,318.88 万元,增值率为 33.0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5,361.48 万元,评估 价值 5,361.48 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0.00 万元,增值率为 0.00%;净资 产(股东全部权益)总额账面价值为 7,714.75 万元,评估价值 12,033.63 万元,评估价 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4,318.88 万元,增值率为 55.98%。明细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
| A | B | C=B-A | D=C/A×100% | - | |
| 流动资产 | 7,352.01 | 8,311.18 | 959.17 | 13.05 | - |
| 非流动资产 | 5,724.22 | 9,083.93 | 3,359.71 | 58.69 | -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2,000.00 | 1,539.19 | -460.81 | -23.04 | - |
| 固定资产 | 2,341.84 | 3,654.15 | 1,312.31 | 56.0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形资产 | 1,087.16 | 3,595.37 | 2,508.21 | 230.71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9.58 | 239.58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65 | 55.65 | - | - | |
| 资产总计 | 13,076.23 | 17,395.11 | 4,318.88 | 33.03 | - |
| 流动负债 | 5,361.48 | 5,361.48 | -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
| 负债合计 | 5,361.48 | 5,361.48 | - | - | |
| 净资产 | 7,714.75 | 12,033.63 | 4,318.88 | 55.9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资产基础法评估明细表。 净资产账面价值 7,714.75 万元,评估价值 12,033.63 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
估增值 4,318.88 万元,增值率为 55.98%。
其中: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7,352.01 万元,评估价值 8,311.18 万元,评估增值 959.17 万元,增值率为 13.05%。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2,000.00 万元,评估价值 1,539.19 万元,减值额为 460.81 万元,减值率为 23.04%,减值原因为企业对外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长投公司经营 亏损导致减值;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2,341.84 万元,评估价值 3,654.15 万元,增值额为 1,312.31 万 元,增值率为 56.04%,增值原因一是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高于其折旧年限导致增值、 二是车辆的二手市场价较高导致增值。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087.16 万元,评估价值 3,595.37 万元,增值额为 2,508.21 万 元,增值率为 230.71%,增值原因一是软件类无形资产市场价较高导致增值、二是企 业商标、专利及软著无形资产未入账,本次对其评估导致增值。
(二) 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等的假设前
提下的收益法评估结论如下:
企业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3,076.23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5,361.48 万元,净资产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7,714.75 万元,评估价值 55,183.34 万元,评估价值较账 面价值评估增值 47,468.59 万元,增值率为 615.30%。
(三)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与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我们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通过不同途径对委估
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收益法的评估值 55,183.34 万元,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
12,033.63 万元;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 43,149.71 万元,差异率为 358.58%,差异较 大,差异原因如下: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重置成本的角度出发,以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逐项评估表内有形资产、可辨认表外无形资产及全部负债,进而得出股东权益价值, 仅反映单项资产单独重置、处置的静态价值,体现企业历史投入、存量资产的现时 重置价值,不体现资产协同经营产生的整体获利能力。而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已建立标准化、规范化、闭环化的现代化生产运营体系;人才管理体系较为完善, 形成管理、研发、生产、市场多维度复合型团队;且已经拥有一批优质客户,该部 分不可确指无形资产是在资产基础法中无法涵盖的。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 发,将企业作为持续经营有机整体,基于未来经营现金流折现测算企业整体价值, 核心反映企业未来持续盈利、现金流回报的现值,体现全部要素资产协同运营的综 合价值,立足未来收益能力而非历史投入成本。
因此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得到的评估结果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的。 (四) 最后确定的评估结果 考虑到一般情况下,资产基础法模糊了单项资产与整体资产的区别。凡是整体
性资产都具有综合获利能力。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 面、合理地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且采用成本法也无法涵盖诸如客户资源、商誉、 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师经过对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来经营规 划分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收购股权价值的评估 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 反映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因此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5,183.34 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亿伍仟壹佰捌拾叁万叁仟 肆佰元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
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对此应特别关注: (一)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一些未办理产权证房屋,具体明细如下:
|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用途 | 计量单位 | 建筑规模 | |
|---|---|---|---|---|---|---|
| 1 | 砖混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 | 10.00 | - | |
| 2 | 砖混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 | 15.00 | - | |
| 3 | 砖混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 | 30.00 | - | |
| 4 | 钢结构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 | 1,400.00 | - | |
| 5 | 水泥框架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 | 2,800.00 | - | |
| 6 | 钢结构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 | 740.00 | - | |
| 7 | 钢结构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 | 60.00 | - | |
| 8 | 钢结构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 | 3,200.00 | - | |
| 9 | 钢结构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 | 2,550.00 | - | |
| 10 | 钢结构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 | 100.00 | - | |
| 合计 | 10,905.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以上房产并未办证,其建筑面积为企业申报,评估人员通过图纸结合现场 勘察对面积进行大致确认,如面积发生变化,相应结论也需随之变化,特提醒报告 使用人注意该事项的影响。
经现场核实,企业厂区所占用部分土地存在无证情况,厕所(公司东南处)、 警卫室及构筑物中的车棚、南门标识墙等建立在该部分无证土地上。经与企业负责 人沟通,建厂以来,未收到整改需求,故本次未考虑该部分无证土地影响,特提醒 报告使用人注意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周群诉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件,案号为高劳人仲案字[2026]第
248 号,约定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 9 点在第二仲裁庭(高密市市民之家 6 号楼四楼 406 室)进行调解,本次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王守波、宋建诉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件,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下达仲裁调解书,判决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王守波 12,000.00 元人民币、 支付宋建 14,000.00 元人民币,本次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根据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承诺,除以上事项外,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
资产、负债不涉及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三)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未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 (四)重大期后事项 根据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承诺,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不存在
其他影响评估前提和评估结论而需要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的重大事项。
(五)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 象的关系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签订编号为中小 企业 2024 年山东泽普授抵字 00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将鲁(2020)高密市不动 产权第 0003333 号不动产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涉及地上房产面积 为 9,243.00 平方米,所占土地面积为 9,823.00 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该笔借款已 还清,但未对该项房产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除以上租赁事项外,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承诺,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其 他资产、负债不涉及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六)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 情形
根据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承诺,确定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不会对评估 结论产生重大影响。
(七)本评估结论中应交税费的评估值是根据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的,应交税 费应以税务机关的税务清算审定为准,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 税义务变化。
(八)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中有较多对股东、公 司核心人员的应收款项,特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该事项影响。
(九)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十)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存在未实缴或实缴金额不足的情况, 具体如下所示: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日期 | 持股比例(%) | 认缴资本 | 实缴资本 | |
|---|---|---|---|---|---|---|
| 1 | 2025-1 | 100% | 1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与评估相关资料基础上 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人 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 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 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且
只能用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 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 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 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未经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 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名、评估机构盖章后方可正式使用; (七)本评估结论是在以 2026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时,对山东泽普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八)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之规定“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 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 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从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29 日的期限内有 效。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山东泽普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结论形成日为 2026 年 8 月 11 日。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委托人承诺函; 附件四、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附件五、审计报告; 附件六、部分产权文件; 附件七、《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附件八、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九、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资格备案公告复印件; 附件十、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机构备案公告复印件; 附件十一、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14930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
审计报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会师报字(2026)第 14930 号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泽普”)财务报表,包括 2026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6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止期间、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山东泽普 2026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止期间、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东泽普,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 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事项
我们的报告仅供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山东泽普之目的使用,不适 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不得向除上述目的相关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或为其使用。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山东泽普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
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山东泽普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山东泽普、终止运营 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山东泽普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 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 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 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 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 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山东泽普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 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 导致山东泽普不能持续经营。
-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
41220070 麦笑洋 410381***********8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6 年通过 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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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通过 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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