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债转股方式及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光力科技2026-08-19 00:00

摘要

1光力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以债转股方式及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增资5.67亿元,其中自有资金债转股1.79亿元,募集资金3.88亿元。
2增资后光力瑞弘注册资本由5.5亿元增至6亿元,仍为全资子公司。
3本次增资旨在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优化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并增强半导体封测装备业务拓展能力。
4保荐机构提示募投项目进展较为缓慢,需关注建设进度。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4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债转股方式及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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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债转股方式及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及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瑞弘)增资 56,700 万元,其中使用自有资金以债转股方式增资 17,857.34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增资 38,842.66 万元。本次增资款共计 56,700 万元,其中 5,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剩余 51,7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光力瑞弘注册资本将由 55,000 万元增加至 60,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增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不涉 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况。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8 号)的决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00.00万元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0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573,365.3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88,426,634.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 验字(2023)第 410C000227 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 即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23 年 5 月 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

二、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进 一步提高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的整体竞争实力,合理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及资 产负债结构,促进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加强其融资能力 及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及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光力瑞弘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 56,700 万元,其中使用自有资金以债转股方式 增资 17,857.34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增资 38,842.66 万元。本次增资款共计 56,700 万元,其中 5,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51,7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债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光力瑞弘已形成的债权,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 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增资完成后,光力瑞弘注册资本将由 55,000 万 元增加至 6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光力瑞弘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对象光力瑞弘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增资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等变更。

三、增资对象基本信息

(一)增资对象基本信息

  • 1、公司名称: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FBAQ6M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4、成立日期:2017 年 09 月 30 日
  • 5、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黄海路 12 号
  • 6、法定代表人:赵彤宇
  • 7、注册资本:55,000 万元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 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 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激光打标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 件、零部件销售;电机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 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仪器仪表修理;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光力瑞弘 100%股权,本次增资

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10、光力瑞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增资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6 月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
资产总额177,219.43157,698.05
负债总额68,601.6055,431.34
净资产108,617.84102,266.71
营业收入23,743.4714,195.68
净利润6,282.88-4,095.05

注:上表所列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光

力瑞弘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 设内容,符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同时能够 进一步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光力瑞弘的资本实力,并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以 满足其日常经营及半导体封测装备相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光力瑞弘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专户存储。公司与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 实施主体光力瑞弘用于指定的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以债转股方式及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审议,全 体委员一致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以债转股方式及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 光力瑞弘增资 56,700 万元,其中使用自有资金以债转股方式增资 17,857.34 万 元,使用募集资金增资 38,842.66 万元。光力瑞弘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5,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60,000 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以债转股方式及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提交 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以债转 股方式及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 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以债转股方式及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关于募集资金相关情况需提请公司及投资者关注的事宜如下:公司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进展较为缓慢。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 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的建设及 实施,持续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并履行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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