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关于子公司开展购销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纺织A2026-08-19 00:00

摘要

1深纺织A子公司盛波光电拟与关联方恒美光电开展原材料购销、代工及技术合作,预计2026年交易总额不超过5,250万元,较上年实际发生额927.12万元大幅增长。
2交易旨在保障供应链安全、提升RTP产线稼动率及解决技术难题。
3恒美光电系盛波光电40%股权股东,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已获董事会及独董审议通过,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6-28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购销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公司”)拟与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开展原材料购销、代工、技术合作交易,预计 2026 年交易总额不超过 5,250 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年与上述交易对 方发生同类交易 927.1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6 年度,盛波公司拟与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开展原材料购销、代工、技 术合作:

  • 1、为应对日韩厂商供应不确定性,保障生产排程与订单交付,盛波公司拟

向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购销部分偏光片用原材料。2026 年度预计发生交易金额 2,700 万元。

  • 2、为提升广州 RTP 产线稼动率,盛波公司为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提供偏光

片 RTP 代工服务。该代工服务此前由盛波公司向三星 SDI(SAMSUNG SDI CO., LTD.)提供,三星将偏光板事业部出售给恒美光电后,后续业务将由恒美光电 及其子公司对接。2026 年度预计发生交易金额 2,200 万元。

  • 3、为解决偏光片制造长期技术难题,盛波公司拟与恒美光电进行技术合作。

2026 年度预计发生交易金额 350 万元。

恒美光电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 40%股权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恒美光电 作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的关联方,公司基于审慎性及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认定恒美光电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预计 2026 年盛波公司与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 过 5,250 万元。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购销合作暨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盛波光电与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5,25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 额或预计金 额(万元)截至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 (万元)上年发生 金额(万 元)
向关联人采购 原材料恒美光 电及其 子公司采购原材料按照市场价格2,450196.62200.35
向关联人销售 原材料销售原材料按照市场价格250200.350
向关联人提供 代工服务代工服务按照市场价格2,200680.98726.77
接受关联人技 术服务技术合作按照市场价格350261.300
合计---5,2501,339.25927.12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 额(万元)预计金额 (万元)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业务 比例(%)实际发生额 与预计金额 差异(%)披露 日期 及索 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 材料恒美光 电及其 子公司采购原材料200.3500.1%--
向关联人销售原 材料销售原材料000--
向关联人提供代 工服务代工服务726.77064.73%--
接受关联人技术 服务技术合作000--
合计--927.120---

二、 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 1.公司名称: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2.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剑湖路 111 号
  • 3.法定代表人:李馨菲
  • 4.注册资本:466231.8 万人民币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944181402
  • 6.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13 日
  • 7.主营业务:研发、制造偏光板、光学功能膜、光学补偿膜显示屏材料等。
  • 8.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占比
合肥产投兴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7.9070%
奇美材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7.7808%
福州新投诺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6157%
昊盛(昆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5567%
合肥北城贰号光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702%
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9767%
丹阳诺延天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811%
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56%
深圳市星河硬科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384%
丽水华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488%
江苏海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1625%
湖州派诺化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016%
丽水腾北铭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559%
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9652%
嘉兴派诺显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645%
厦门志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942%
丹阳市汇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0.4067%
湖州浙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837%
广东兴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003%
广州博粤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643%
合计100%
  • 9.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6 年第一季度末,恒美光电总资产

2,416,575 万元、净资产 1,087,558 万元;2026 年第一季度恒美光电主营业务收入 323,379 万元、净利润 12,487 万元。

(二)关联关系

恒美光电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 40%股权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恒美光电 作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盛波光电的关联方,公司基于审慎性及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认定恒美光电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稳定,无合同违约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具备本次关联交易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盛波公司拟与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开展原材料购销、代工、技术合作等交易,

预计 2026 年度盛波公司与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5,25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将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允、 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支付方式及期限 购销偏光片用原材料为月结 60 天,电汇支付;代工服务为月结 60 天,电汇

支付;恒美光电技术顾问服务,服务期中和期满后根据服务评估情况分两次支付。 (三)交付及验收 原材料采购方面,产品技术标准按双方约定执行,数量、规格以采购订单为

准;代工服务方面,按客户需求分批交货,实际交货数量按每次代工后交付产品

的数量为准;技术顾问服务方面,双方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服务成果为依据结算服 务费用。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满足客户临时订单交 付需求,提升广州 RTP 产线稼动率,同时解决偏光片制造专项技术力量不足的 问题。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 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 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 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造成影响。综上所述,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记录;
  • 3、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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