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萃华:关于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无法在预约日期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ST萃华2026-08-19 00:00

摘要

1公司预计无法在2026年9月6日前披露2025年年报,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交所将决定终止上市。
2同时因审计机构被暂停业务及收入存货待核实,预计也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6年半年报,股票将于9月1日起停牌。
3此外,公司市值已低于5亿元存在交易类退市风险,且因涉嫌财务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 萃华 公告编号:2026-09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暨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暨无法在预约日期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 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 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近期被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 6 个月,公司需要变更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机构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无法 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 月 6 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 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 (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

  • 2.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8 月 22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因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及变更审计机构事 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期初数无法确认,公司无法在 2026 年 8 月 22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也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8 月 31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于相关

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 年 8 月 31 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8 月 31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 代码:002731)预计将于 2026 年 9 月 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 4.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 易。2026 年 8 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 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5.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截至 2026 年 8 月 6 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 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 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 同时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近期被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 6 个月,公司需要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变 更年度审计机构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 月 6 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8 月 22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因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及变更审计机构事宜尚未 完成,导致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期初数无法确认,因此公司无法在 2026 年 8 月 22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也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8 月 31 日)

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二、风险提示

  • 1.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

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因公司资 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 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 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行 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和 2026 年 7 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

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 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 划中的并购重组、实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 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 3.根据《上市规则》第 8.3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

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 年 8 月 31 日)后次一交易日, 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预计无法 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 代码:002731)预计将于 2026 年 9 月 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 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 内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 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近期被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 6 个月,公司 需要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机构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通过,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 年 9 月 6 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 规则》第 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 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3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2026 年 9 月 7 日(星期 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4 条和 9.3.15 条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 股票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 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 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 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5.根据《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另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 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2026 年 8 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88 元/股,收 盘总市值为 4.82 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公司股票存在因触 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 6.2026 年 8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

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6-092),截至 2026 年 8 月 6 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 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 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 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 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公司对于定期报告预计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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