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金富科技2026-08-19 00:00

摘要

1金富科技发布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35.18元/股,发行数量852.7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约3亿元。
3募资将全部用于液冷板生产基地及卓晖金属、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旨在扩大液冷散热业务产能。
4发行对象包括郭伟松、诺德基金等5名投资者,锁定期6个月。
5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1

声 明

  •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

  •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自行咨询具有相关资质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

  •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郭伟松、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陈琼阁、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 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 3、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5.18 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8 月 12 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8,527,572 股,未超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的 2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做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 准。

  • 5、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

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 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 6、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金富科技液冷板生产基地项目14,783.2514,500.00
2卓晖金属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4,980.974,500.00
3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12,586.4811,000.00
合计32,350.7030,000.00

若公司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 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7、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部分项目拟由公司 2026 年收购的卓晖金属、

联益热能作为实施主体。鉴于上述主体目前尚处于业绩承诺期内,为避免本次募 集资金投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产生不合理影响,公司已就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及 业绩承诺考核口径作出原则性安排,并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 复后,与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业绩承诺期内,如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以募集资金向标的公司及其控制 的企业提供借款或增资,用于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施扩产、技术改造、产

能建设、设备购置、生产经营周转或其他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用途, 在计算标的公司各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时,应就标的公司当年度实际使用的募 集资金,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实际使用金额及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资金成本, 并在计算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时予以扣除。具体计算方式为:

募集资金资金成本=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同期银行借款年利率×(1-所 得税税率)×实际使用天数÷365

  • 7、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会对利润分

配方案的决议执行现金分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规定要求,公司在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 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 东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相关内容。

  •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

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

31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就本次发行对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填补措施,详见本预案 第六节相关内容。

  • 10、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11、公司本次发行前,前次募集资金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最

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 情况,截至本预案披露之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 12、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

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释义............................................................................................................................... 8 第一节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10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4 四、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1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7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7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7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1

第三节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2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 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2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9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2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0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30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30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36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36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37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39

第六节 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40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40 二、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42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4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43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43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45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一、基本术语
本公司/公司/发 行人/金富科技/ 上市公司指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卓晖金属指佛山市卓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益热能指佛山市联益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指佛山市卓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佛山市联益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奇宏电子指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散热与热管理解决方案供 应商
宝德科技指Boyd Corporation 及其子公司,全球知名的热管理及液冷解决方 案供应商
CoolIT指CoolIT Systems, Inc.直触式液冷解决方案供应商
台达电子指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Delta Electronics, Inc.)及其下属 企业
富士康指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富士康科技集团相关企业
华润怡宝指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和分公司)及其 运营的其他华润怡宝品牌关联企业
景田指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和分公 司)
本次发行、本次 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指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本预案指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次募集资金指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指金富科技液冷板生产基地项目、卓晖金属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 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
金富科技液冷板 项目指金富科技液冷板生产基地项目
卓晖扩产项目指卓晖金属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
联益扩产项目指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
定价基准日指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股东会指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指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指《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 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报告期指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A 股指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专业术语
液冷指使用液体取代空气作为冷媒,为发热部件进行换热,带走热量 的技术
液冷板指一种由高导热材料制成的封闭腔体结构。其作用是将芯片产生 的热量间接传递给在板内管路中循环流动的冷却液,再由冷却 液将热量带至远端换热单元排出,从而实现高效散热
PUE指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指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与 IT 负 载消耗的能源之比;PUE 值越接近于 1,表示一个数据中心的 绿色化程度越高
分集水器、 Manifold指一种微流体分配装置,能将多个流体通道汇集至一个集中模块, 或将单一流体通道扩散至多点,实现多个流体回路的集中控制

第一节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nfu Technology Co.,Ltd.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成立时间2001 年 01 月 20 日
上市日期2020 年 11 月 06 日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31,394.9982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珊珊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 10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 1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26525623G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电话0769-89164633
传真0769-39014531
公司网站http://www.jinfu-group.com
电子邮箱Jinfu@jinfu-group.com
经营范围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开发塑料产品、五金制品(不含电镀),电子 产品和机械设备;产销:塑料产品,五金制品(不含电镀),电子 产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包 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应用于饮料、食品等领域用的包装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 售,2026 年初完成对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 51%的股权收购后,上市公司切入液 冷散热的高景气赛道,并明确“食品饮料包装+液冷散热”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未 来,公司将在巩固原有包装主业竞争优势的基础上,重点拓展液冷散热业务,持 续优化业务结构,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推动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持续推动节能降耗,液冷等高效制冷技术获得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动节能降耗,鼓励发展高效制冷技术,为液冷散热技术 的应用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 2025 年,新建大型、超大型场所的电能利用效率(PUE)优于 1.3。此外,《绿色低 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提出,到 2025 年底,全国相关设施平均电能利用效率降 至 1.5 以下,到 2030 年底,平均电能利用效率和碳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上述 政策持续推动节能降碳与高效制冷技术应用,为液冷散热及相关产业链发展提供 了有力支持

2、下游设备散热需求提升,带动液冷散热市场空间扩大

近年来,随着服务器、通信设备及高功率电子设备持续发展,相关设备运行 功耗提升,对散热效率、运行稳定性及能耗控制的要求相应提高。传统散热方式 在部分高功率应用场景下面临一定限制,液冷散热技术因具备散热效率较高、能 耗控制较好、设备运行稳定性较强等特点,应用范围逐步扩大。

根据 MarketsandMarkets 数据,全球数据中心液冷市场规模预计将由 2025 年的约28.4亿美元增长至2032年的约211.4亿美元,预测期复合增长率约33.2%。 液冷散热市场规模有望保持较快增长。

下游数据中心、服务器及相关高功率设备建设需求的增长,将带动配套散热 系统、液冷组件及相关结构件需求增加。一方面,相关设备出货及建设规模增加, 将带来散热产品配套需求;另一方面,设备功耗提升对散热效率、密封可靠性、 质量稳定性及交付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推动液冷散热产品在相关设备中的应用比 例提升。上述下游需求变化,为液冷散热行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市场基础。

3、风冷向液冷切换趋势明确,液冷渗透率持续提升

随着服务器及相关高功率设备的功耗提升,散热效率、能耗控制和运行稳定 性要求相应提高。在部分高功率应用场景下,传统风冷方式在散热能力、能耗控 制及空间利用率等方面存在一定局限,液冷散热技术的应用需求逐步增加。

根据 TrendForce 研究,液冷渗透率预计将由 2024 年的 14%提升至 2025 年 的 33%。随着液冷技术方案逐步成熟、下游客户应用规模扩大,液冷散热在数据 中心、服务器及相关高功率设备中的应用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

液冷应用比例提升将带动配套散热组件及相关结构件需求增加,为公司液冷 散热业务发展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较好的行业基础。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强化核心竞争力,实现长期发展

2026 年初公司完成卓晖金属、联益热能 51%股权的收购后,公司在保持原 有食品饮料包装主业稳定经营的基础上,明确“食品饮料包装+液冷散热”双轮发 展战略,重点向液冷散热业务扩展,推动业务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发展。

液冷散热行业处于政策利好释放、下游需求爆发增长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公 司将紧抓散热技术迭代加速升级的发展契机,积极拓展液冷散热业务,进一步提 升核心产品的研发技术水平,为公司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实现高质量产业布局与系统性投入,不断巩固现有 市场优势,提升综合竞争力,确保公司在中长期行业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地位, 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液冷散热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2、把握终端产品液冷化发展机遇,提升液冷散热产品供给能力

随着终端客户产品需求快速增长,终端客户产品出货规模持续提升。随着终 端客户产品的技术更迭,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热量更高,对散热效率、能耗控制及 系统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风冷方案在高功率密度场景下散热能力不足、 能耗较高及空间利用效率受限等逐步显现,液冷散热凭借高效导热、精准控温、 节能降耗等优势,正成为新建终端客户产品的重要散热方案。

在此背景下,公司液冷散热业务下游需求持续增长,现有产能已难以充分满

足客户订单交付及业务规模扩张需要,产能瓶颈逐步成为制约公司把握行业发展 机遇的重要因素。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增加液冷散 热核心产品产能,提升生产制造能力和订单交付能力,增强对下游重点客户需求 的响应能力,为公司把握终端客户产品液冷化发展机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长 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3、切入液冷散热赛道后业务拓展需求快速提升,公司需充实资本实力以匹 配新业务发展及产能建设资金需求

随着终端客户产品快速发展,终端客户对散热效率、运行稳定性及能耗控制 提出更高要求,液冷散热技术逐步成为高功率终端客户产品的重要散热解决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通过收购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切入液冷散热赛道,围绕液冷散热 组件产品领域进行业务布局,拓展公司在终端客户产品设施配套领域的发展空间。 液冷散热组件业务对生产工艺稳定性、质量一致性及交付能力要求较高,公司需 要围绕各个生产环节持续完善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体系,并结合客户认证、样品 验证、小批量试制及后续订单放量节奏,提前进行必要的设备配置、原材料备货 和人员投入。随着客户导入和订单规模提升,公司在产能建设、设备购置、原材 料采购和日常营运周转方面的资金需求将相应增加。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公司液冷散热组件产品产能将得到显著提升, 有助于公司提升订单承接能力和批量交付能力,把握终端客户产品领域快速发展 的市场机遇,推动公司新业务收入和利润规模增长。

4、金富科技液冷板项目系满足液冷组件的配套精密加工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金富科技液冷板项目由上市公司实施,主要系满足公司合并范 围内主体卓晖金属、联益热能进行精密加工配套需求,为公司液冷组件产品补充 前端切割、精密加工等工艺环节,提升工序自主可控能力。通过内部消化现有液 冷业务订单需求,公司可以减少对外部加工供应商的依赖,缩短生产交付周期, 提升产品质量一致性,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外部加工成本,增强液冷业务整体盈 利能力和交付保障能力。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郭伟松、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陈琼阁、华安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 联交易。

四、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 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郭伟松、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陈琼阁、华安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5.18 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8 月 12 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8,527,572 股,未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1,394.9982 万股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

本次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获配价格(元/ 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郭伟松35.185,628,197197,999,970.46
2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 司35.181,478,11251,999,980.16
3陈琼阁35.18542,64019,090,075.20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35.18479,24916,859,979.82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18399,37414,049,977.32
合计8,527,572299,999,982.96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做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 准。

(六)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 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 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金富科技液冷板生产基地项目14,783.2514,500.00
2卓晖金属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4,980.974,500.00
3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12,586.4811,000.00
合计32,350.7030,000.00

若公司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 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 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郭伟松、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陈琼阁、华安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 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陈金培,实际控制人为陈金培、陈婉 如和陈珊珊,陈金培、陈婉如为夫妻,陈珊珊为陈金培和陈婉如之女。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的数量为 8,527,572 股。本次发行完成 后,陈金培、陈婉如和陈珊珊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 1、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2、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3、2026 年 6 月 16 日,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 4、2026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与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有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深交所审核并作出上市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

审核意见;

  • 2、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 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 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金富科技液冷板生产基地项目14,783.2514,500.00
2卓晖金属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4,980.974,500.00
3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12,586.4811,000.00
合计32,350.7030,000.00

若公司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 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液冷散热业务布局,尽快推动募 投项目建设落地,并加强项目建设、生产运营及相关人员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 项目实施及管理效率,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安排进行了相应调整, 将原“金富华南液冷板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富智 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调整为由公司直接实施。

同时,根据各项目备案证记录的项目名称,对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进 行了相应调整,其中“金富华南液冷板生产基地项目”调整为“金富科技液冷板生 产基地项目”,另外两个募投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卓晖金属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 和“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除上述实施主体及项目名称调整外,各募投 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主要建设内容等均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金富科技液冷板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本项目由金富科技实施,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本项目产品全部用于内部销售,项目相关产品销售价格将按照市场公 允价格结算。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14,783.25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4,500.00 万元,本项 目总投资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和安装费、装修费、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

3、项目建设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另本项目无需取得环评批复, 亦无需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4、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净节约营业成本为 4,543.67 万元,项目预期 效益良好。

(二)卓晖扩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本项目由公司二级子公司佛山市卓晖金 属制品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公司拟通过借款的方式实施本项目, 卓晖金属的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4,980.9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500.00 万元,本项目 总投资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和安装费、装修费、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

3、项目建设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另本项目无需取得环评批复, 亦无需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4、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2.95 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68.18%,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联益扩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本项目由公司孙公司佛山市联益热能科 技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公司拟通过借款的方式实施本项目,联 益热能的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12,586.48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 万元,本项 目总投资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和安装费、装修费、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

3、项目建设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本项目 无需取得环评批复。

4、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5.73 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7.61%,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 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具体分析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把握液冷散热行业发展机遇,推动公司新业务快速发展

随着终端客户产品逐步向高功率密度、高能效方向发展,传统风冷散热方式 在散热效率、能耗控制及空间利用率等方面面临一定瓶颈,终端客户产品散热需 求快速提升。液冷散热技术凭借高效散热、节能降耗、空间利用率高及运行稳定 性较好等优势,正在由少数高功率场景逐步向规模化应用阶段发展,市场需求保 持快速增长。

公司液冷散热业务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现有产能及业务规模尚难以充分满 足下游客户订单增长、产品品类拓展及新客户导入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液冷散热行业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提升液冷散热 组件产能规模和订单承接能力,推动公司新业务收入增长,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提升液冷散热组件产能规模,增强订单承接和交付能力

公司下游客户对产品的密封可靠性、导热性能、加工精度、质量一致性及交 付稳定性要求较高。随着终端客户产品相关设施建设加速推进,液冷散热产品市 场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液冷散热业务订单需求持续增加。

公司液冷业务产品以定制化产品为主,不同产品在规格尺寸、性能要求及加 工难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同时订单呈现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生产组织过 程中涉及多工序协同及柔性排产。在此基础上,公司结合设备运行时长、人员排 班情况、订单排产情况等多维度指标,对整体产能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目前 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较高。

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液冷散热组件产能瓶颈将得到有效缓解,规模化生产 及稳定交付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助于公司持续承接下游客户订单增长需求,提 高客户服务能力和供应链保障能力,为公司液冷散热业务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3、适应行业技术升级趋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液冷散热组件属于定制化程度较高的产品,其研发和生产需围绕终端客户产

品整机架构、功耗水平、液冷系统设计方案、材料选型及加工工艺等因素进行综 合匹配。随着终端客户产品对散热效率和能耗控制要求不断提高,下游客户液冷 散热组件的性能、结构及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顺应液冷散热行业技术升级 和产品迭代趋势,提升与终端客户产品液冷系统相匹配的核心散热组件产能,增 强公司对不同客户、不同应用场景及不同产品规格的配套能力。

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公司将进一步丰富液冷散热产品体系,优化产品结构, 更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变化,有利于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增强客户黏性、提升 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在液冷散热领域的技术积累和批量交付经验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 基础

卓晖金属及联益热能系国内较早布局液冷技术及相关产品的企业之一,自 2015 年成立以来,卓晖金属持续深耕终端客户产品散热组件相关产品领域,围 绕客户对产品精度、质量稳定性及交付能力的要求,不断积累产品研发、工艺制 造和批量交付经验,并与奇宏电子、宝德科技等核心客户保持了近十年的稳定合 作关系。发展初期,卓晖金属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风冷散热领域,同时亦根据客 户需求参与部分液冷散热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积累了液冷产品所需的焊接、 密封、检测及批量交付经验。近年来,随着终端客户产品功率密度持续提升、液 冷散热需求快速增长,卓晖金属依托前期形成的技术、客户和生产基础,逐步加 大液冷相关产品的研发和交付力度,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客户基础和规模化交付能 力。液冷相关产品已在多项终端客户产品项目中实现批量应用和持续交付,在高 功率算力设备液冷领域占据了一定的先发优势。

公司聚焦终端客户产品液冷散热应用场景,围绕液冷板、分集水器、波纹管、

连接管路等核心散热组件,逐步构建了以连续炉钎焊、真空钎焊及高频钎焊为核 心的焊接工艺体系,并配套形成了覆盖气密检测、水超声检测、清洁度检测、硬 度测试及金相测试等环节的质量检测能力。上述技术积累能够有效支撑本项目产

品生产、良率控制、质量稳定及规模化交付,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 基础。

2、广阔的行业需求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市场保障

随着终端客户产品的功率密度不断提升,传统风冷散热方式在散热效率、能 耗控制及运行稳定性等方面面临一定瓶颈,液冷散热技术由早期试点应用逐步向 规模化部署阶段发展,液冷散热组件作为液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终端客户产品功率密度持续提升,冷板式液冷因对现有终端客户产品结 构改动相对较小、便于初期设计及存量改造,已成为当前液冷散热的主流技术路 线之一。随着液冷技术正从少数高功率场景向更大范围的终端客户产品持续渗透,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需求有望同步提升。

公司本次项目液冷散热组件进行产能扩充,产品应用方向契合终端客户产品 散热升级趋势,能够较好承接液冷技术渗透率提升及市场规模扩张带来的增量需 求,为本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有力市场保障。

3、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产能消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公司下游核心客户包括奇宏电子、宝德科技、双鸿电子、CoolIT 等国内外 知名散热解决方案厂商。其中,公司与奇宏电子、宝德科技等核心客户合作时间 较长,自 2016 年起即已建立合作关系,具备良好的长期合作基础。同时,公司 在维护现有核心客户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持续开拓富士康、台达电子等其他优质 客户资源,有望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形成新的订单增量。

卓晖金属及联益热能早期主要从事风冷相关散热结构件产品,并随着高功率 算力设备散热需求提升,逐步切入液冷散热组件领域,围绕液冷板、分集水器、 波纹管、连接管路等核心产品,与下游客户合作逐步深化,客户在供应商切换时 通常需要重新进行产品适配、可靠性验证及供应链导入,切换成本和验证周期相 对较高。因此,公司已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和产品交付经验,能够为本项目建成 投产后的产能消化提供较为稳定的订单基础,为产能消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三节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郭伟松、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陈琼阁、华安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6 年 8 月 18 日

二、认购价格及定价原则、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

(一)认购价格

认购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5.18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即认 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 2026 年 8 月 1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

(二)认购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8,527,572 股,本次发行 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 号认购对象获配价格(元/股)获配金额(元)获配股数(股)
1郭伟松35.18197,999,970.465,628,197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1814,049,977.32399,374
3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35.1816,859,979.82479,249
序 号认购对象获配价格(元/股)获配金额(元)获配股数(股)
4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 司35.1851,999,980.161,478,112
5陈琼阁35.1819,090,075.20542,640
合计299,999,982.968,527,572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并根 据乙方主体性质,履行以下相应签章义务后方可生效:

  • (1)若乙方为自然人,则需乙方本人签字;
  • (2)若乙方为合伙企业,则需乙方加盖公章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

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 (3)若乙方为公司,则需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 1、本次发行经甲方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批准;
  • 2、同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合同无法生效并得以正常履行的,且该种

未能成就不能归咎于任何一方的责任,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本合同 生效后,双方此前有关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任何书面意向、纪要、函件或其他记 载中的任何与本合同矛盾之处自动失效。

四、违约责任条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及光大证券发出的《缴 款通知书》约定的认购款项支付时间内,向甲方指定的并由光大证券为本次发行 专门开立的账户支付全部认购款项,则视为乙方放弃本次认购,甲方及光大证券 有权取消其认购资格,乙方已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归发行人所有, 符合条件的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未缴纳申购保证金的,须按其最大认购金额的

20%缴纳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约定、 义务或责任,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为本次交易而实 际发生的费用、可预见的其他经济损失以及守约方为此进行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 律师费等费用。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 生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若公司未来对主营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 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的股本和股本结构进行相 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后股东结构变化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金培、陈婉如和陈珊珊。三人合计 控制公司 63.68%的表决权。陈金培与陈婉如系夫妻关系,陈珊珊系陈金培与陈 婉如之女,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的数量为 8,527,572 股。本次发行完成 后,陈金培、陈婉如和陈珊珊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2.00%的表决权,仍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变化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暂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 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

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公司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不 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得到增 强,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本次发行有助于改 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经营实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及股本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向新建项 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 收益等指标将被摊薄。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依据公司业务需求及发展 战略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巩固行业地位,亦有利于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提升。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用于募投项目投资活 动现金流出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达产并发挥效用,未来经营活动现 金流入将逐步增加。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 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等情形。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 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公司的经营实力、抗风险 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都将得到一定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下降。公司不 存在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 债)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市场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应用于食品饮料领域的包装制品及应用于数据服务器 的液冷散热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若公司在包装制品业务中无法持续保 持产品质量、客户资源、规模化生产及快速响应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或液冷散热 业务在客户导入、技术研发、产品良率、产能建设及订单获取等方面不及预期, 同时相关竞争对手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将可能对公司市场份额提升、营业收入 持续增长及双主业战略实施效果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迭代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液冷散热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服务器、数据中心及高性能算力设备等领 域,相关行业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下游客户对产品的散热效率、密封可靠性、加 工精度、材料性能、质量稳定性及交付一致性等要求较高。随着服务器架构、芯

片功耗、数据中心散热方案及液冷技术路线持续演进,液冷散热组件产品可能面 临技术标准升级、产品结构调整、客户认证要求提高等情形。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及产品研发能力在 一定程度上依赖核心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研发经验及技术积累。若公司未来不 能持续跟踪下游客户技术需求变化,及时完成产品研发、工艺优化和技术升级, 或核心技术人员因个人原因、行业竞争等因素发生较大规模流失,可能导致公司 技术研发进度受到影响,核心技术及研发经验传承出现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公司 新产品开发、客户认证及订单获取能力。

如公司现有产品技术路线、生产工艺、质量控制能力无法满足客户新一代产 品需求,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导致公司研发能力下降,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竞争 力下降、客户认证或订单获取不及预期,从而对公司液冷散热业务拓展及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包装用品业务以及液冷散热组件业务。其中,包装用品业 务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包装饮用水、饮料、食品等行业,我国包装水、饮料等行 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包括华润怡宝、景田等在内的主要品牌占据较高市场份额, 导致公司包装用品业务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液冷散热组件业务下游客户包括奇 宏电子、宝德科技等,相关产业链亦具有客户集中、供应商认证周期较长、准入 要求较高等特点。

如公司主要客户未来因经营策略调整、市场需求变化、供应链管理政策变化 或自身经营情况变化,减少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采购,或转向其他供应商,且公司 未能及时拓展新客户或提升其他客户销售规模,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4、原材料供应商集中风险

近年来,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较高,公司存 在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标准化程度较高,市场供应相对充 分,供应商选择范围较广,公司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的重大依赖。但若未来主要

供应商经营状况、供货能力或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短期内重新选择、 导入替代供应商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并可能对原材料供应稳定性、采购成本及生 产交付安排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5、食品安全风险

公司从事的包装产品业务下游行业主要为饮料和食品行业。近年来,由于食 品安全事故的频发,我国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日趋重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亦 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已成为食品加工企业的重中之重。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我国 相关部门颁布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加 强对食品安全的控制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不能满足规模增长 以及行业监管政策变动带来的新形势,进而导致公司因质量控制出现疏漏或瑕疵 而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有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风险甚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从而 严重影响公司的信誉及持续盈利能力。

6、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能够对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 会成员选任、重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产生重要影 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预计仍将保持较强控制力。

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设立 以来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但未来 仍不能完全排除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决策、人事 任免、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的可能性。如实际控制人未能恰 当行使股东权利,或其利益安排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可能对公司治理、 经营独立性及中小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 HDPE、铝片、铜管、不锈钢等,其中

HDPE、铝片主要用于包装产品业务,铜管、不锈钢等主要用于液冷散热组件业 务。上述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较高,其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 本及盈利水平具有一定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供需关系、大宗商品价格波动、

上游行业景气度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性。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 幅度上涨,而公司未能及时通过价格调整、成本控制、供应链管理等措施有效消 化相关影响,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收购整合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初收购卓晖金属、联益热能,切入液冷散热业务领域。卓晖 金属、联益热能主要从事液冷散热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公司原有塑 料包装业务在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结构、技术路线、生产工艺、经营管理模式等 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需要在业务管理、财务管控、内部控 制、人员团队、客户资源、供应链体系及技术研发等方面对卓晖金属、联益热能 进行有效整合。

尽管公司已就本次收购后的业务协同、管理衔接和风险控制作出相应安排,

但若后续整合进度或整合效果不及预期,或公司未能有效实现对被收购公司的经 营管理、业务协同和风险管控,可能对公司液冷散热业务拓展、经营效率及整体 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切入液冷散热业务领域,推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实施。本 次并购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对价超过被收购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部分,已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商誉。如未来被收购公司所 处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核心客户需求变化、订单转化不达预期, 或公司对被收购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协同及整合效果不及预期,导致其未来经 营业绩、盈利能力或现金流情况低于预期,则公司可能存在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液冷产品毛利率下降风险

若未来同行业竞争加剧、客户议价能力增强、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或者铜、

铝、不锈钢等原材料、人工及制造成本上涨,公司液冷产品毛利率可能下降。如 产品价格下降幅度或成本上升幅度超过预期,将对公司液冷业务盈利能力及募投 项目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5、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存在一定比例的出口产品,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近年来,随着国际经 济环境的变化,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有所波动,但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若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进一步增大,则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的影响有 可能加大,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1、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产能建设及后续产能消化情况,与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市场需 求、竞争格局、客户拓展、订单获取、公司生产管理能力及专业人才储备等因素 密切相关。若未来液冷散热行业发展不及预期、智算中心建设需求放缓、市场竞 争加剧、客户导入或订单转化不及预期,或公司未能有效提升生产管理、技术研 发及市场拓展能力,则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能存在无法及时、充分消化的风 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供求、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预期项目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 效益。但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需要一定时间,若受资金到 位、设备交付、工程施工、人员配置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可能 导致项目投产时间延后,进而影响预期效益的实现。

此外,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并相应增加折旧及摊销费 用。若未来市场需求、竞争格局、客户开拓、订单获取及产能消化情况不及预期, 可能影响液冷业务的收入、成本及利润水平,从而导致募投项目实际效益不及预

期,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租赁物业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涉及租赁物业。虽然公司已就相关场地与出租方签署 租赁协议,且目前租赁物业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但未来若出现租 赁期限届满后未能续租、租金上涨、出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或租赁物业权属、 使用条件发生不利变化等情形,公司可能需要重新寻找替代场地并实施搬迁,从 而增加搬迁、设备重新安装调试等成本,并可能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生产 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与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风险 1、审批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本 次发行能否通过上述程序,以及最终取得相关审核通过和注册的时间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

2、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除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之外,还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 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 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所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 做出审慎判断。

3、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目的建 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 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将会减少,亦将导致原股东的分红减少、表决权被摊 薄的风险。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 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4)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 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 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

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 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 润分配方案。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200.00 万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800.00 万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200.00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 增 52,000,000 股。

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因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新增股份 1,950,000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261,950,000 股。根据维持现金分红总额 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基本不变的原则,公司将分配比例相应调整为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1.985111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985111 股, 实际派发现金股利 51,999,982.65 元,实际转增 51,999,982 股。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7 月 15 日。该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261,950,000 股增加至 313,949,982 股。

(二)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分红实施 年度分红所属年 度实施分红方案金额(万元)
2024 年2023 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5,200.00
2025 年2024 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7,800.00
2026 年2025 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85111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985111 股5,200.00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88.3214,120.5711,106.5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5,200.007,800.005,200.00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51.54%55.24%46.8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8,200.00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771.8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最近三年年均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4.61%

公司最近三年的分红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该回报规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六节 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的具体 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 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于 2026 年 9 月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发行完成时 间的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2、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5.18 元/股;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为 8,527,572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13,949,982 股的 3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82.96 元,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本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对

实际发行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日期为准。

  •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

  •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 6、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进行计算,公司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0,088.32 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9,624.40 万元;假设 2026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 与上期持平;(2)较上期上升 10%;(3)较上期上升 20%。

  • 7、在预测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以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13,949,982 股为基数),不考虑潜在稀释性普通股(如 限制性股票激励等)情形,不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导致股 本变动的情形。

  • 8、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 司盈利预测。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 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按照前次预案披露的测算口径,并根据本次发行实 际竞价结果及最新股本情况,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进行了更新测算,具体如下:

项目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26,000.0031,395.0032,247.76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30,000.00
发行完成时间2026 年 9 月
情景一:假设 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5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088.3210,088.3210,088.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万元)9,624.409,624.409,624.40
项目2025 年度/2025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年 12 月 31 日<br><br>0.390.32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90.32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370.31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370.310.30
情景二:假设 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088.3211,097.1511,097.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万元)9,624.4010,586.8410,586.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90.35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90.35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370.34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370.340.33
情景三:假设 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088.3212,105.9812,105.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万元)9,624.4011,549.2811,549.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90.39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90.39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370.37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370.370.36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计算。

二、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

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 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

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 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 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本预案之第一节之“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背景和目的”及第二节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金富科技液冷板生产基地项目、卓晖金属 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以及联益热能液冷组件改扩建项目,相关募投项目紧密围绕 公司现有业务开展,公司已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液冷行业项目建设及 运营经验,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拥有充足的储备,对公司成功实施相关募 投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 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 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应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产生的风险,公司将采取 如下措施:

1、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 管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流程和制 度实施情况的监控,进一步增强企业执行力,并同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

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 专款专用的制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 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继续 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 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 报摊薄的风险。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 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 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 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

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 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 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

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 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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