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晶科能源2026-08-19 00:00

摘要

1晶科能源公告,截至2026年8月18日,公司股价已触发“晶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尚需股东会审议。
3此前转股价已于2025年11月由13.48元/股下修至6.35元/股。
4本次修正后价格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均价,若上述均价高于6.35元/股则无需调整。
5此举旨在优化资本结构,促进转债转股。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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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8月18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价已触发“晶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

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 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 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19日。

经上 海证券 交易 所 “ 自律监 管决定 书 [2023]101 号 ” 文同 意,公 司 1,0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晶能转债”,债券代码“118034”。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晶能转债”自2023年10月26日起可 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9年4月19日。“晶能转 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79元/股。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9元(含税),“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4日起由13.79元/股调 整为13.7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因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量为5,193,983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小,经计算,“晶能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3.70元/股。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晶 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6月7日起“晶能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13.70元/股调整为13.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 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

因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分别于2025 年10月29日及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并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晶能转债”转股 价格由13.48元/股向下修正为6.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1月19日 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 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18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晶能 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晶能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晶能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本次股东会召 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6.35元/股),则本 次“晶能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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