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德龙激光2026-08-19 00:00

摘要

1德龙激光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2本次拟募资2.8亿元,用于激光器生产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3假设发行3100.8万股(占总股本30%),测算显示若2026年净利润持平或下滑,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将被摊薄。
4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已出具填补回报承诺。
5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41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 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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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1、本公告中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龙激

光”)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 施不等于对公司2026年利润作出保证。

  • 2、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份数

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 通过审核、何时获准注册及发行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号)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 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 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 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

  •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9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 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1,008,000.00股(以预案出具日公司总股本

103,360,000.00股的30%测算),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不 代表公司对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以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 4、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

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 5、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

等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 6、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84.7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5.09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分别按以下三种情 况进行测算: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分别持平、较2025年度增长10%和较2025 年度减少10%。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 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2025年度 /2025.12.312026年度/2026.12.31
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10,336.0010,336.0013,436.80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28,0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2026年9月
  • 假设1: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584.792,584.792,584.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万元)635.09635.09635.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5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50.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6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60.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82.031.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10.500.46
  • 假设2: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584.792,843.272,843.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万元)635.09698.60698.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8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80.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7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70.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82.232.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10.550.51
  • 假设3: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减少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2,584.792,326.312,326.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万元)635.09571.58571.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3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30.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6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60.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81.831.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10.450.42

(三)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 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 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 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业绩 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 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司《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工业应用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及其核心器件激光器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前沿研究和开发。 公司专注于激光精细微加工领域,凭借先进的激光器技术、高精度运动控制技术以 及深厚的激光精细微加工工艺积淀,聚焦于半导体、消费电子、新能源及面板显示 等应用领域,为各种超薄、超硬、脆性、柔性及各种复合材料提供激光加工解决方 案。同时,公司通过十多年自主研发,拥有激光器核心技术,产品线覆盖纳秒、超

快(皮秒、飞秒)及可调脉宽系列固体激光器、光纤激光器、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 等工业级量产成熟产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建 设“激光器生产建设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市场竞争力,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赵裕兴先生,系悉尼大学电 气工程专业博士,在国外长期从事激光技术前沿课题的研究,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 和近二十年的科研经历。公司培养了一支包括激光、光学、机械、电子、控制、软 件和工艺等专业的优秀研发队伍,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和行业经验, 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与用户需求,为公司的发展方向提供指导。凭借优秀的自 主创新和研发能力,公司吸引了诸多人才加盟。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制定完善的 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多渠道的研发和技术专业的内训和外训,及时了解全球技术资 讯与行业发展趋势。除此之外,公司形成了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员工提供发展 空间与创新的平台,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2、技术储备

公司深耕激光精细微加工核心技术领域,积淀形成扎实稳固且多元协同的技术 储备矩阵。公司研发方向集中在高功率固体超快激光器、万瓦级半导体激光器、激 光应力诱导切割、硬脆材料切割、玻璃基板与PCB加工,以及精密运动控制与自动 化集成等关键环节,全面覆盖半导体、消费电子、新能源及面板显示等赛道。公司 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引擎,持续拓宽激光精细微加工的应用边界,深化研发成果与产 业的融合转化,相关产品的推出可以提升国内该领域技术水平,促进我国激光产业 高端应用市场的快速发展。

3、市场储备

公司立足高端,以“诚信、敬业、团队、创新”的企业精神、科学的管理、 领先的技术、标准化的生产、优异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为保证,经过十多年的长足 发展,在同行及在客户中赢得了口碑和信任,与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深度业务合作 关系。目前,与公司形成合作关系的主要客户包括东山精密、中电科、长电科技、 宁德时代、京东方、友达光电、华星光电、三环集团等知名企业。公司主要下游客 户分别在其所在的领域占据市场优势地位,产品需求量稳定,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客户对产品设计和质量等方面要求严格,产品附加值较高 ,保证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并有利于公司技术的进步。此外,公司通过和客户合作 开发新应用场景的设备、多年提供高质量设备的方式,获得高粘性大客户的长期信 任。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 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继续做强 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证募集资 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 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 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检查,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充分有效的利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

障。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巩固并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推动 整体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 理流程,全面控制经营风险与管理成本,提升日常运营效率,以实现经营业绩的可 持续增长。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 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 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 2、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3、本人将切实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若违反该等 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4、本人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 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如果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

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7月8日召 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8 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 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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