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摘要
股票简称:永杉锂业 股票代码:603399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JINZHOU YONGSHAN LITHIUM CO., LTD)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六年八月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 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永宏投资,是公司控股股
东永荣致胜的全资子公司。永宏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 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 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如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D 为每股派 发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71,839,080 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4.02%),未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按舍 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六)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 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 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将按中 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
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 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 整。
(十一)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发行对象为永宏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永荣致胜的全资子公司,认购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认购对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来源于股权 质押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永 宏投资认购的永杉锂业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 信托、委托出资、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永杉锂业及其关联方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 接受永杉锂业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永杉锂业及其主 要股东(除控股股东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永宏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补 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
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深加工锂产品具有显著原料成本敏感特性,且公司锂辉石进口依存度较
高,受海外矿山影响较大。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导致采购成本超预期上涨, 若叠加供应链突发事件引发的阶段性供应短缺,将对公司盈利稳定性构成一定不 利影响。
(二)深加工锂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2023 至 2025 年,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价格先深幅下探、后逐步触底回
升,行业前期产能集中释放带来阶段性过剩压力,产品价格持续处于相对低位。 未来随着行业新增产能持续释放、市场供需格局变化,锂盐价格仍存在大幅波动 风险,若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将直接导致公司锂盐业务盈利承压,影响整体
经营业绩。
(三)钼业务产品及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全球钼金属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存在周期性波动,导致公司钼业务产品 及原料存在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钼业务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经 营模式,在签订销售合同的同时即可在一定价格范围内锁定原材料的成本,一定 程度上可以有效化解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同时,公司的钼产品存货周转 较快,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但如果钼精矿及钼 产品的价格在较短时间内出现大幅波动,则仍可能对公司钼产品的相关生产、销 售和贸易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波动及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2023-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50,518.28 万元、589,523.16 万元和 542,101.10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3.17%、3.60%和 2.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215.11 万元、-7,662.72 万元和-28,427.54 万 元。
公司上述经营业绩相关的财务指标与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 局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客户开拓、发展战略、技术研发等内部因素密切相关。如果 上述一项或多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毛利率较低 的风险。
(五)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部分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存 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分别为 46,814.02 万元、9,691.36 万元和 18,700.8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主要由钼业务和深 加工锂产品的原材料、产成品、发出商品和在途商品等组成。公司存货跌价计提 情况主要受钼和锂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如果钼金属和锂金属市场价格大幅下跌, 可能导致存货进一步减值,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长期资产减值风险 2025 年,公司部分钼产品相关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 3,099.57 万元,占当期净亏损的比例为 8.72%。未来期间,若市场环境、行 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等外部因素持续恶化,或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不及预期,导 致相关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一步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可能需继续计提大额资 产减值准备,从而对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较为激烈。国内头部企业持续扩产,
海外雅保、SQM 等厂商占据全球主流供应链,行业市场化竞争白热化,低端产 能加速出清,高端产品竞争聚焦品质与成本。钼产品行业供给集中度提升,头部 企业优势扩大,中小厂商持续出清。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 本、巩固核心客户资源,将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影响市场份额与盈利能 力。
(八)“后点价”业务的风险 公司深加工锂产品业务中,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大,主要为锂辉石。
报告期内,为稳定锂辉石供应,对冲锂辉石价格短期内波幅过大、变化过快等原 因导致的采购成本较高的风险,公司采取了“后点价”模式进行锂辉石采购,即 在完成锂辉石提货后一段时间内,公司可基于对于价格走势的预判,择机以点价 当天市场价格完成点价,确认最终采购价格。在“后点价”采购模式下,若公司 对于价格走势预判错误或出现市场价格持续上涨行情,将导致公司点价价格上 涨,产生公允价值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9.91%、46.85%和 57.06%,流动比率分 别为 1.78 倍、1.78 倍和 1.32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35 倍、1.29 倍和 0.63 倍。 2025 年末受锂盐产能扩张及营运资金占用上升影响,资产负债率有所抬升,短 期偿债指标相应回落。当前公司正处于锂盐产能扩张周期,产能建设预计存在较 大规模的资本开支需求,新产能爬坡阶段亦需配套投入较多营运资金。若未来锂 行业景气度波动、产品价格低迷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及预期,或合作金融机 构信贷政策收紧、存量贷款续贷安排发生变化,叠加扩产资金支出需求,公司可 能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与流动性压力,进而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三、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
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
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 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现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 润分配方案。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 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现金红利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
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 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应当安排通 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 利。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 经营,公司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 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最近三年,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亦未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未来,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约定,在满足条件时进行现金分红。
2、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分配利润均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
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锦州永杉 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就 2025-2027 年的 具体回报规划进行了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制定本规划的目的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
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和监督机制,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 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2、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2)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
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
- (3)充分考虑和听取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3、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
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
- (2)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 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4、股东分红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 (1)公司至少每三年审阅一次股东分红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 必要的调整,以确定新的股东分红计划。
- (2)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股
东分红规划进行调整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后的股东分红规划将 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 (3)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 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目 录
释 义.........................................................................................................................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6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6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9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50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59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61 七、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65 八、同业竞争情况............................................................................................. 72 九、发行人舆情情况......................................................................................... 95 十、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95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98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98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100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105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108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08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08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08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0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09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109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分析........................................................... 109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10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110 六、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111
七、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118 八、可行性结论................................................................................................119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20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20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120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12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120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121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122
一、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122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12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2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3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3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133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34 六、董事会声明............................................................................................... 136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的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一、一般名词释义 | ||
|---|---|---|
| 永杉锂业、发行人、公 司、上市公司 | 指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 代码:603399.SH |
| 华龙大有 | 指 | 锦州市华龙大有铁合金有限公司,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前的名称 |
| 永荣致胜 | 指 | 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 永宏投资 | 指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的子 公司 |
| 宁波炬泰 | 指 | 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上海钢石 | 指 | 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辽宁新华龙 | 指 | 辽宁新华龙大有钼业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持 股比例 100% |
| 吉林新华龙 | 指 | 吉林新华龙钼业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 例 100% |
| 湖南永杉 | 指 | 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90% |
| 永杉创锂 | 指 | 湖南永杉创锂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 比例 100%,原称上海永杉创锂科技有限公司 |
| 吉翔天佑 | 指 | 北京吉翔天佑影业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 比例 51% |
| 永杉环球 | 指 | 永杉环球锂业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持股比例 100% |
| 霍尔果斯吉翔剧坊 | 指 | 霍尔果斯吉翔剧坊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曾持有其 100%股权,已于 2023 年 2 月转让 |
| 杉杉控股 | 指 |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宁波炬泰的控股股东 |
| 杉杉集团 | 指 |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 |
| 杉杉股份 | 指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884.SH,为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巴斯夫杉杉 | 指 | 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原湖南杉杉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2021 年 9 月 3 日名称变更),为湖南永杉参股股东 |
| 蜂巢能源 | 指 |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为湖南永杉参股股东 |
| 一期项目、一期子项目 | 指 | 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年产 45,000 吨锂盐项目一期项目 |
| 二期项目、二期子项目 | 指 | 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锂盐项目,即湖南永杉 锂业有限公司年产 45,000 吨锂盐项目的二期子项目 |
| 三期项目 | 指 | 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年产 2.2 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行为 |
| 发行预案 | 指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
| 股票预案》 | ||
|---|---|---|
| 定价基准日 | 指 | 发行期首日 |
| 发行底价 | 指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 |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 | 指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2027 年)》 |
| 《公司章程》 | 指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 | 指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原) |
| 《新能源汽车发展规 划》 | 指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 |
| 《新型储能指导意见》 | 指 |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
|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 明书 | 指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最近三年、报告期 | 指 |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 |
| 最近一期 | 指 | 2025 年 1-12 月 |
|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 泰联合证券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发行人律师、天元律师 | 指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 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 计师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释义 | ||
| 锂产品 | 指 | 锂产品主要分为基础锂产品与深加工锂产品 |
| 基础锂产品 | 指 | 从卤水或矿石中提取的初级锂产品,是生产其他锂系列产品 的基础原材料,通常指工业级的碳酸锂、氯化锂和氢氧化锂 三种 |
| 深加工锂产品 | 指 | 对基础锂产品进行深加工形成的锂系列合金和锂系列化合 物,主要包括金属锂制品、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 高纯碳酸锂、医药级碳酸锂和锂系列合金等以锂为主要构成 |
| 的深加工锂化合物 | ||
|---|---|---|
| 碳酸锂 | 指 | 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为 Li2CO3,为无色单斜晶系结晶体 或白色粉末,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医药和锂离子电池材料制 备等 |
| 氢氧化锂 | 指 | 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为 LiOH,为白色四方系结晶体或白 色粉末,主要应用于润滑剂、净化剂、催化剂和锂离子电池 正极材料制备等 |
| α型/β型锂辉石 | 指 | 根 据 锂 辉 石 的 不 同 晶 型 区 分 为 α 型 锂 辉 石 ( α-Li2O·Al2O3·4SiO2 ) 和 β 型 锂 辉 石 (β-Li2O·Al2O3·4SiO2)。α型锂辉石是天然的锂辉石,单斜 晶系,晶体常呈柱状、粒状或板状;β型锂辉石是经过焙烧转 型后结构疏松、易发生反应的锂辉石 |
| 锂离子电池 | 指 | 一类采用储锂化合物作为正负极材料构成的电池。当电池工 作时,锂离子在正、负极间进行迁移 |
| 正极材料 | 指 | 为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作为锂离子源,同时具有较高 的电极电势,使电池具有较高的开路电压;正极材料占锂离 子电池总成本比例最高,性能直接影响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 度、安全性、循环寿命等各项核心性能指标 |
| 电解液 | 指 | 为化学电源中正、负极之间提供离子导电的液态介质 |
| 三元/三元正极材料 | 指 | 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盐、铝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 复合材料,主要用途为锂离子电池的正电极材料 |
| 磷酸铁锂 | 指 | 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为 LiFePO4,主要用途为锂离子电池 的正电极材料 |
| 丰度 | 指 | 指一种化学元素在自然界中的重量占自然界总重量的相对份 额(如百分数) |
| 品位 | 指 | 矿石中有用元素或它的化合物含量比率,含量愈大,品位愈 高 |
| GWh | 指 | 电功单位,KWh 为度,1GWh=1,000MWh=1,000,000KWh |
| FMEA | 指 | 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简称为 FMEA,失败模式 和效应分析。FMEA 是在产品设计阶段和过程设计阶段,对 构成产品的子系统、零件,对构成过程的各个工序逐一进行 分析,找出所有潜在的失效模式,并分析其可能的后果,从 而预先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的一种 系统化的活动 |
| 6 Sigma | 指 | 六西格玛,是一种能够严格、集中和高效地改善企业流程管 理质量的实施原则和技术。它包含了众多管理前沿成果,以 “零缺陷”的完美商业追求,带动质量成本的大幅度降低, 最终实现财务成效的显著提升与企业竞争力的重大突破 |
| ISO9000 | 指 | 质量管理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的在全世界范 围内通用的关于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的系列标准 |
| IATF16949 | 指 | 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简称 IATF,国际汽车工 作组,是由世界上主要的汽车制造商及协会于 1996 年成立的 一个专门机构。在和 ISO9001:2000 版标准结合和 ISO/TC176 的认可下,制定出了 ISO/TS16949:2002 规范。2009 年更新为:<br><br>ISO/TS16949:2009。目前执行的最新标准为:IATF16949:2016 |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Jinzhou Yongshan Lithium Co.,Ltd |
| 成立日期: | 2003 年 6 月 18 日 |
| 上市日期: | 2012 年 8 月 24 日 |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代码: | 603399 |
| 股票简称: | 永杉锂业 |
| 总股本: | 512,290,649 股 |
| 法定代表人: | 杨希龙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
| 联系电话: | 86-416-5086186;86-21-65100550 |
| 联系传真: | 0416-5086158;021-65101150*8015 |
| 公司网站: | www.yongshanlithium.com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700749779175E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储能技术服务, 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股本结构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512,290,649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
件的股份。
2、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永荣致胜 | 境内法人 | 102,000,000 | 19.91% | |
| 宁波炬泰 | 境内法人 | 23,164,063 | 4.52% | |
| 福建泓泰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法人 | 23,000,000 | 4.49% | |
| 王梓旭 | 境内自然人 | 15,000,000 | 2.93% | |
| 魏巍 | 境内自然人 | 15,000,000 | 2.93% | |
| 顾斌 | 境内自然人 | 10,000,000 | 1.95% | |
| 张寿春 | 境内自然人 | 8,686,054 | 1.70% | |
| 蒋国祥 | 境内自然人 | 7,576,400 | 1.48% | |
| 汪小峰 | 境内自然人 | 7,000,100 | 1.37%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6,992,934 | 1.37% | |
| 218,419,551 | 42.65% |
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存在“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票 7,58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未在上述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永荣致胜持有发行人 19.91%的股份,系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持有发行人 4.52%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持有发行 人 0.69%的股份,二者合计持有发行人 5.21%的股份。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永荣致胜与上市公司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永荣致胜持有的发行人 102,000,000 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华新通过永荣致胜持有发行人 102,000,000 股股份,占股份 总数的 19.91%。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宁波炬泰、上海钢石被质押、司法冻结的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5.21%。上述被质押、司法冻结的股份不会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 性。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永荣致胜,永荣致胜持有上市公 司 102,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 19.9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华新,通过永荣 致胜持有上市公司 10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数比例为 19.91%。
公司控股股东永荣致胜的情况如下:
| 名称 | 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28MA8TQ4XM0W |
| 法定代表人 | 吴华新 |
| 注册资本 | 81,000.00 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21 年 8 月 10 日 |
| 营业期限 | 2021 年 8 月 10 日至 2071 年 8 月 9 日 |
| 注册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x00426 (集群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福建永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华新简历如下: 吴华新,1972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
居留权。现任永荣致胜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福建永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经理,福建永飞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永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锦逸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平 潭恒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永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永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永荣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福建永荣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永宏投资董事、经理, 福建平潭永弘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福建平潭锦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深加工锂产品和钼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业务,产品主要 包括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工业氧化钼和钼铁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 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 类制造业”中的“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 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属于“C 制造业”门类下的“C32 有色金属冶炼 和压延加工业”。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1)行政主管部门 公司深加工锂产品业务和钼产品业务同属有色金属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
括:
①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
划,组织拟订有色金属行业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及实施 行业管理。
②工信部 工信部制定并组织实施有色金属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
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同时,拟订并组织 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高技术产业中涉及新材料行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 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2)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为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和钼产品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
对两个行业进行指导、协调,并提供信息服务。该协会正式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是经国务院主管机关批准并核准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主要负责深 加工锂产品行业和钼产品行业的产业与市场研究、行业自律管理、协助制定行业 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参与制定和修订行业的产品标准、推动行业对外交流、 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并发布行业信息等。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近年来,国家制定的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和钼产品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
下: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法律法规 | 主要内容 |
|---|---|---|---|
| 商务部、 科技部 | 2025 年 7 月修 订 | 《中国禁止出口 限制出口技术目 录》 | 新增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管制碳酸锂、 氢氧化锂、金属锂制备技术;2025 年 11 月 7 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70 号, 暂停锂电池相关物项出口管制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 |
| 商务部、 海关总署 | 2025 年 2 月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两用物项出口 管制条例》 | 对钼含量≥97%、粒径≤50μm 的钼粉等物项 实施出口管制。 |
| 全国人大 常委会 | 2024 年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 国矿产资源法 (2024 修订)》 | 将锂列为战略性矿产,建立锂矿开采总量控 制与品位门槛管理机制,规范伴生锂资源开 发利用,强化资源安全保障与生态保护要 求,推动锂资源合理开发。 |
| 国家税务 总局 | 2019 年 8 月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资源税法》 |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包括 锂矿和钼矿),需依法缴纳资源税;同时规 范相关矿产资源的税收征管。 |
| 全国人大 常委会 | 2016年12月发 布(2018 年 10 月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税 法》 |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 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 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①深加工锂产品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公司深加工锂产品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电解质生产,应用场景主 要包括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等新能源领域、消费电子类锂电池、医药、化工等传 统领域。近年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新 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进能源变革,国务院、工信 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颁布了一系列对深加工锂产品行业有重要影响的产业政 策,具体如下: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产业政策 | 主要内容 |
|---|---|---|---|
| 工信部等 8 部 门 | 2025 年 9 月 | 《 有 色 金 属 行 业 稳 增 长 工 作 方案(2025-2026 年)》 | 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铜、 铝、镍、钴、锡等资源调查与勘探。科学 合理布局氧化铝、铜冶炼、碳酸锂等项目, 避免重复低水平建设,提高投资的精准性 和有效性。 |
| 工信部等 8 部 门 | 2025 年 2 月 | 《 新 型 储 能 制 造 业 高 质 量 发 展行动方案》 | 加大对国内锂、钴、镍等矿产资源的找矿 支持力度,科学有序投放矿业权,增强国 内资源保障能力。引导国内企业多元、有 序、协同布局海外资源项目,降低资源开 发运输成本。 |
| 国家发改委 | 2024 年 11 月 | 《 西 部 地 区 鼓 励类目录(2025 年本)》 | 将“西藏自治区-铜、锂、铬、金等战略 性矿产资源及紧缺矿产勘查和综合开发 利用,共伴生矿以及尾矿库固废综合利 用”列为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
| 国家发改委 | 2023 年 12 月 |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24 年本)》 | 将“石化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硫、钾、 硼、锂、溴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及综合利用,磷矿和萤石矿的中低品位 矿、选矿尾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列为 鼓励类。 |
| 国家发改委 | 2022 年 1 月 | 《 促 进 绿 色 消 费实施方案》 |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推广新能源 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 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 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 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 LNG 发展。 |
| 国务院 | 2021 年 10 月 | 《 2030 年 前 碳 达峰行动方案》 |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 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 效率大幅提升,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 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到 2030 年,非 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全面推 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 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 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积极发展“新能 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 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
| 国务院 | 2021 年 3 月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四 个 五 年 规 划和 2035 年远 |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 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 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 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 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产业政策 | 主要内容 |
|---|---|---|---|
| 景目标纲要》 | 能。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 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 力。 | ||
| 国务院、工信 部 | 2020 年 10 月 | 《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2021-2035 年)》 | 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的发展,鼓励企业 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的保障能 力;大力推动充换电网络建设;加强国际 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培育新能源汽 车产业新优势,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 值链体系。 |
| 国家发改委、 科技部、工信 部、财政部 | 2020 年 9 月 | 《 关 于 扩 大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投 资 培 育 壮 大 新 增 长 点 增 长 极的指导意见》 | 加快新材料产业强弱项。实施新材料创新 发展行动计划,提升稀土、钒钛、钨钼、 锂、铷铯、石墨等特色资源在开采、冶炼、 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加快智能及新 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
|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SAC)、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ISO)技 术管理局 | 2020 年 7 月 | 锂 国 际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ISO/TC333Lithi um | 成立 ISO/TC333 锂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一方面推动建立全球通用的锂术语、 牌号、包装等基础标准,便利锂产品的国 际贸易往来,促进国际间锂产业链技术交 流;二是通过制定相关的锂产品标准与检 测方法国际标准,有利于锂产品的细分以 及促进全球锂贸易公平公正,形成健康可 持续发展的国际锂贸易环境;三是通过建 立完善的锂领域标准体系,涵盖上游锂开 采、中游锂盐加工、下游锂产品制备及锂 产品回收利用全产业链条,使全球锂行业 有标可依,促使全球锂行业从锂资源端到 锂产品消费终端更加有效、准确的沟通协 商。 |
②钼产品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公司钼产品业务主要为钼炉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工业氧化钼 和钼铁,应用于不锈钢、合金钢以及特种钢的生产。近年来,国家深化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出清落后产能,鼓励具有高附加值的产业大力发展,积极推动新材料 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明确了具有高技术含量且用于高端制造业的特钢产 品的重要地位。钼在高端钢材生产中具有一定应用需求,市场需求与钢铁及特钢 行业发展相关度较高。近年来,国务院、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颁布了一系 列对钼产品行业有重要影响的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产业政策 | 主要内容 |
|---|---|---|---|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等 五 部 门 | 2025 年 9 月 | 《钢铁行业稳增 长 工 作 方 案 ( 2025—2026 年)》 | 《工作方案》主要目标是“2025—2026 年,钢铁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4%左右, 经济效益企稳回升,市场供需更趋平衡, 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 产业政策 | 主要内容 |
|---|---|---|---|
| 国家发改委 | 2024 年 2 月 | 《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 年本)》 | 将钼精深加工产品、高性能钼合金等列 为鼓励类产业。 |
| 国务院 | 2021 年 3 月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 远 景 目 标 纲 要》 | 聚焦新一代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 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 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培育壮大产业发 展新动能。 |
| 国家发改委、 科技部、工信 部、财政部 | 2020 年 9 月 | 《关于扩大战略 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 点增长极的指导 意见》 | 围绕保障大飞机、微电子制造等重点领 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在高温合金、 高性能纤维材料、高强高导耐热材料、 耐腐蚀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 |
(三)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概况 (1)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发展概况
锂因其化学性质活跃,仅以化合物形式存在于自然界中,主要为矿山型锂矿 资源和液体卤水等形式,经生产加工的各类锂化合物用途广泛。锂离子电池因拥 有开路电压高、比能量高、工作温度范围宽、放电平衡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新能 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而深加工锂产品作为锂离子电池正极和电解液的主 要原材料,其市场需求也随之提升。
深加工锂产品产业链主要分为上游锂资源开采、中游提炼、下游锂材料及终 端应用。锂矿石开采后经过一系列加工过程可生产制备多种锂产品,因此锂产品 产业链分布较广,具体如下图所示:
①上游锂资源开采
上游锂资源开采主要包括矿石提锂、盐湖提锂和回收提锂等。全球锂资源丰 富,根据 USGS2026 年数据,全球锂资源总量约 1.15 亿金属吨(折合约 6.12 亿 吨碳酸锂当量),已探明储量约 3,000 万金属吨(折合约 1.6 亿吨碳酸锂当量), 丰富的锂资源总量可以支撑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虽然自然界中锂资源储量较为丰富,但由于其化学性质活泼,锂仅能以化合 物的形式存在于自然界中,主要为矿山型锂矿资源和液体卤水等形式。矿山型锂 矿主要指伟晶岩类锂矿和富锂黏土,其中伟晶岩类锂矿中产出的含锂矿物主要为 锂辉石、锂云母、透锂长石和磷铝石等,由于锂辉石具备品位高、杂质少的特点, 矿石提锂主要通过锂辉石制成各类下游深加工锂产品。全球卤水锂资源约占全部 锂资源储量的 70%,但是卤水中的锂通常与钾、钠、镁盐等共生,初步分离提纯 后获得的产品仅为工业级碳酸锂。若要制备电池级碳酸锂或电池级氢氧化锂,还 需进一步加工提纯,因此,盐湖提锂的生产成本相对较高。
2025 年全球锂资源供给主要分布在智利、澳大利亚、阿根廷、中国,分别 占总供给量的 31%、23.3%、13.3%、10%。其中澳大利亚以矿山型锂矿为主,智 利、阿根廷以液体卤水为主。能源变革的确定性保证了下游锂电需求的持续增长, 刺激供给端扩产加速。2025 年,全球锂资源产量同比增长近 20%,而需求同比 增长近 30%,表明供应过剩压力已显著缓解,根据瑞银集团的预测,2026 年-2028 年全球锂资源的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缺口,对应的供需缺口分别为 10 万吨 LCE、
11 万吨 LCE 与 13 万吨 LCE,意味着锂市场正从供给过剩转向迈入相对紧平衡 的新发展阶段。
2026-2028 年全球锂市场供需预测如下:
2026-2028 年全球锂市场供需预测(万吨、碳酸锂当量)
资料来源:瑞银集团 注:LCE 为碳酸锂当量,由于不同锂原料的含锂纯度存在差异,行业统一换算成等效碳酸 锂重量。
②中游提炼 中游提炼环节根据加工程度的不同,提炼的产品可大致分为基础锂产品和深 加工锂产品。基础锂产品是指从锂矿石或卤水中提取的初级锂产品,主要包括工 业级碳酸锂、氯化锂和工业级氢氧化锂等,可直接用于传统的玻璃和冶金工业领 域,应用范围相对较小;深加工锂产品系根据下游终端产品生产的特定要求,对 基础锂产品进行深加工而形成的后续产品,包括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 氯化锂、金属锂等,应用领域更为广泛。
中游提炼环节的主要锂产品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用途如下表所示:
| 类别 | 简要情况 | 主要用途 | 图例 |
|---|---|---|---|
| 碳酸锂 | 碳酸锂是用量最大、 用途最广的锂产品, 根据其纯度、粒度和 化学指标区分为工业 级碳酸锂、电池级碳 酸锂和高纯碳酸锂三 大类(工业级碳酸锂 中碳酸锂含量不低于 99%;电池级碳酸锂中<br><br>碳酸锂含量不低于 99.5%;高纯碳酸锂中 碳酸锂含量不低于 99.9%) | 工业级碳酸锂主要用于制取各种 深加工锂产品和玻璃陶瓷工艺; 电池级碳酸锂主要用于生产锂离 子电池的正极材料,如钴酸锂 (LCO)、镍酸锂(LNO)、锰 酸锂(LMO)、磷酸铁锂(LFP)、 三元正极材料镍钴锰酸锂 (NCM)等,应用于新能源汽车 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基站备用 电源、笔记本电脑、手机、电动 工具、无人机、可穿戴设备与军 事设施;高纯碳酸锂可合成六氟 磷酸锂等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 料、航天级锂离子电池材料,也 |
| 类别 | 简要情况 | 主要用途 | 图例 |
|---|---|---|---|
| 是光通讯领域中钽酸锂、铌酸锂 单晶的主要原料 | |||
| 氢氧化锂 | 氢氧化锂主要用于锂 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 生产。根据其纯度、 粒度和化学指标,氢 氧化锂可分为单水氢 氧化锂、无水氢氧化 锂和微粉级氢氧化 锂。此外,氢氧化锂 作为润滑脂添加剂可 提高耐热性、耐水性、 稳定性和机械特性 | 氢氧化锂主要用于生产磷酸铁锂 (LFP)、钛酸锂(LTO)、镍 钴锰酸锂(NCM622、NCM811) 及镍钴铝酸锂(NCA)等高镍三 元正极材料,应用于新能源汽车 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基站备用 电源、核工业等 | |
| 氯化锂 | 氯化锂是白色的晶 体,易溶于水,水溶 液呈中性或微碱性, 电解无水氯化锂可生 成金属锂和氯气 | 氯化锂主要用于电解制备金属 锂、铝的焊剂和钎剂及非冷冻型 空调机中的吸湿(脱湿)剂 | |
| 金属锂 | 金属锂为重要的深加 工锂产品之一,通常 由氯化锂熔盐电解制 取,按含锂纯度的高 低依次可分为工业 级、电池级、高纯级 等多个产品级别,根 据形态可分为锂锭、 锂带、锂片;含锂纯 度越高意味着产品质 量要求越高 | 金属锂是合成丁基锂、二异丙胺 基锂等有机锂化合物的原料,也 是加工电池级金属锂、氢化锂铝、 氨基锂的原料。金属锂广泛应用 于制药、合成橡胶、香料等;也 是核裂变反应堆中制冷剂、核聚 变反应堆中增值剂的主要原料; 电池级及以上标准的金属锂主要 用于生产各种锂电池负极、锂铝 及锂镁合金材料等 |
③下游应用
深加工锂产品优良的物理化学特性使其在锂离子电池、医药、润滑剂、制冷 剂及光电行业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被广泛应用。其中,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 氢氧化锂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制造;高纯碳酸锂可合成六氟磷酸 锂等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航天级锂离子电池材料,同时也是光通讯领域中钽 酸锂、铌酸锂单晶的主要原料;医用级碳酸锂则可用于治疗和预防躁狂和抑郁交 替发作的双相情感障碍、反复发作的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和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突破,能源变革引领锂离子电 池需求呈爆发式增长。根据 USGS 数据,2025 年全球 85%的锂资源应用于下游 电池生产。2025 年,全球锂资源消费结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2025 年全球锂资源消费结构情况
数据来源:USGS
A、动力电池行业概况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在“双碳”目标指引下,优化能 源结构、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已成为全球各国政府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经济体框架下 的重要考虑因素,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为减少污染,提高能源安全,各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 政策,主要激励措施包括减税、对制造商直接补贴、消费者补贴、政府强制采购 和制定行业发展计划等。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趋势明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数据显示,2025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累计完成 1,663 万辆和 1,649 万辆,产 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分别增长 29%和 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渗透率达 50.8%。
2020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提 出“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 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 平均电耗降至 12.0 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 量的 20%左右”。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市场从 2023 年至 2025 年呈现强劲增长,月 均销量从 39.3 万辆攀升至 90 万辆以上,市场渗透率从 26.7%提升至 53.9%,在 政策支持等多重因素推动下转变为市场主流选择。
2018--2025 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B、储能电池行业概况
随着技术的革新与生产工艺的优化,光伏、风电领域的度电成本逐渐下降, 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渗透率快速提升。受光照时间、风力强度等自然气候因素影 响,电力系统波动性的影响将随着可再生能源渗透率的提高而日渐明显,同时用 电侧的电气化率提升也进一步增加了电力系统调度的难度。为提高电网灵活性, 匹配电网负荷规划,提升风力、光伏发电利用率,储能已成为风光并网配套的必 备选择。此外,我国算力市场正迎来爆发式增长,根据中国信通院的数据统计, 截至 2025 年 6 月,我国计算设备算力总规模达到 962 EFlops,全球占比约为 21%, 位居世界前列,同比增速达 73%。算力基础设施的高能耗特性与供电零中断需求, 对储能系统提出了全新要求:一方面需配置高可靠备用电源保障业务连续性,另 一方面需通过“新能源+储能”协同实现绿电消纳与削峰填谷。
目前,我国已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强力推动锂离子储能电池及各类新型储 能规模化、市场化、高质量发展。2021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 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 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 3,000 万千瓦以上,到 2030 年实现 全面市场化发展,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2022 年,国家发 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行业 发展路径与实施要求,上述 2025 年装机目标已大幅超额完成。
2025 年以来,国家层面持续出台重磅政策推动行业升级:工信部等八部门 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聚焦技术创新、产业链升级与高
端化发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2025—2027 年)》,提出到 2027 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 1.8 亿千瓦以上, 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 2,500 亿元,加快构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新型储能体系。 政策同时明确面向数据中心、智算中心等用电大户推动配置新型储能,为算力储能协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与此同时,分时电价、独立储能并网、容量补偿等 配套机制持续完善,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积极性,引导新型储能在新能源 配套、电网支撑、虚拟电厂等场景规模化应用。
截至 2025 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 1.36 亿千瓦/3.51 亿千 瓦时,较 2024 年底增长 84%,较“十三五”末增长超 40 倍,装机规模稳居全球 第一。当前行业已形成以锂离子电池为主导,压缩空气、全钒液流电池、飞轮储 能等多技术路线协同发展的格局。
新型储能电池累计装机占比
数据来源:CNESA,数据截至 2025 年末
随着“东数西算”工程深入推进与人工智能产业持续升温,算力场景正成为 储能电池需求增长的新引擎,推动行业从“政策驱动”向“场景驱动+市场驱 动”双轮演进。据预测,到 2030 年数据中心配套储能装机有望突破 20GW,若 全面实现绿电直供,需求规模或超 300GWh,成为储能增长新引擎。
C、消费电子类锂电池行业概况
消费电子类锂电池市场起步较早,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以及平板电脑等 3C 产品的快速发展带动了锂离子电池的第一轮消费热度。以智能手机为例,2011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仅为 4.9 亿部,2025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12.5 亿部, 同比增长 2%,智能手机的快速普及,带动了锂离子电池及锂盐产品的市场发展。
近年来,随着 5G、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新兴技术与 消费电子产品的融合,消费类电子产品催生出新的形态。智能穿戴设备、无人机、 蓝牙音箱、便携式医疗器械、电子烟等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步入快速成长期,带 动消费电子类锂电池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此外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相比传统产 品品类款式更多样、产品更新周期更短,对消费电子类锂电池的需求更大,消费 电子类锂电池行业将直接受益于消费类电子产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中国消费锂电出货量保持平稳增长,市场规模总体稳定。据高工产研锂电研 究所(GGII)数据统计,2024 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 1,175GWh,同比增长 32.6%, 其中数码锂电池出货量 55GWh,同比增长 14.3%,占比 4.68%;2025 年中国锂 电池出货量 1,875GWh,同比增长 53%,其中数码锂电池出货量 66GWh,同比 增长 20%,占比 3.52%。
(2)钼产品行业发展概况
钼产业链主要分为上游钼资源开采、中游提炼及下游应用。产业链上游主要 是钼矿石的采选;中游主要是对钼精矿的焙烧和提炼后生产各类钼产品;下游是 钼的应用市场,主要为钢铁行业、石油行业、军工材料、电子电气、生物医药和 农业畜牧等。
钼产品行业产业链具体如下图所示:
①上游钼资源开采
全球钼资源分布高度集中。根据 USGS 数据,2025 年全球钼储量为 1,700 万吨,其中中国储量 780 万吨,占比超过 45%,是全球钼资源最丰富的国家;美 国和智利分列第二、第三位,拥有 350 万吨和 260 万吨钼储量,前三大国家钼资
源储量占全球储量的 81.76%。在国内资源分布方面,据自然资源部及中国有色 金属工业协会统计,中国钼矿资源呈现“分布集中、大矿主导”的特征,主要富 集于河南、陕西、吉林等省份,其中河南省栾川、陕西省金堆城等地拥有世界级 超大型钼矿床。
上游钼矿石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已形成较稳定的市场格局,钼矿企业与下游 企业交易合作较为稳定,洛阳钼业、金钼股份等头部企业占市场份额超过 60%。 钼精矿价格变化与下游钢铁行业需求变化联系紧密,目前国内钼精矿供需呈紧平 衡状态,近年来钼精矿价格变化具体如下:
钼精矿价格走势(元/吨)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②中游提炼 钼系列产品包括钼矿石、钼炉料、钼化工、钼金属等四个系列。上游辉钼矿 经过采选后得到钼精矿,钼精矿是生产钼系列产品的基础原材料。钼炉料系列产 品包括工业氧化钼和钼铁,是目前国内外钼市场的主要消费形式。其中工业氧化 钼含钼 45%-57%,是加工钼铁和钼酸铵的原料;钼铁含钼 60%-65%,主要用于 炼制合金钢。钼化工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四钼酸铵和高纯氧化钼,四钼酸铵主要用 于生产高纯氧化钼、钼粉,并进一步加工成钼棒、钼条等钼金属制品;高纯氧化 钼主要用于制取钼基催化剂。钼金属及钼基合金因其高温强度大、抗热耐震性能 高以及耐腐蚀能力强等特性,被广泛地应用于电子工业、模具制造、高温元件、 航空航天工业以及核工业等领域。
钢铁行业是钼精矿最主要的消费领域,据 USGS 统计,2025 年全球钼消费 结构中,钢铁领域占比仍超过 70%,化学品领域占比为 11%,主要应用于石油炼 化催化剂和润滑剂,随着新能源和航空航天领域的快速发展,2025 年非钢铁类
高端应用领域的钼需求增速相对高于传统钢铁领域,钼应用结构存在向高附加值 方向转型的趋势。
2025年全球钼行业下游需求分布
资料来源:USGS
③下游应用 A、钢铁工业
钼可以广泛添加到各种特钢的生产中,包括结构钢、不锈钢、工具钢、高速 钢、铸铁等,钢中添加钼可使钢具有均匀的微晶结构,降低共晶分解温度,扩大 热处理温度范围和淬透深度,还能提高钢铁的硬度和韧性、抗蠕变性能。铁中添 加钼能使生铁合金化,可使铁晶粒细化,还可提高其高温性能、耐磨性能和耐酸 性能。钢铁中添加钼之后,能降低回火脆性、提高抗氢脆性、抗硫化物引起的应 力开裂、改善高强度低合金钢的焊接性能、改善不锈钢的防腐性。
B、石油及化工行业 三氧化钼、二硫化钼及有机钼等形式的钼化合物是石油化工和化学工业中非
常重要的催化剂和催化活化剂,常用于氧化还原反应、有机合成、石油加氢精制、 合成氨、有机裂解等。含钼催化剂在石油加工工业具有重要的地位;钼在石油裂 化与重整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钼的一些化合物在颜料工业中也有着广泛的用途, 如钼酸铅、钼酸锌、钼酸钙常用于颜料、染料、油漆和墨水的生产。同时,钼化 合物还是一种应用非常广泛的化学试剂。
C、金属压力加工行业 钼顶头是穿制无缝不锈钢管的重要工具,它的穿管寿命比工具合金钢顶头长
100 倍以上。添加钼的模具可用于挤压钢型和其他合金型材。钼压铸模和钼芯棒 是压铸铜、铝、锌的最好元件。TZM(钛、锆、钼)合金具有优异的高温强度及 综合性能,是应用最广泛的钼合金。TZM 合金可以用于制作发动机的涡轮盘, TZM 芯棒可以避免热裂和铸件黏结有关质量问题。钼丝是电火花线切割机的电 极丝,放电性能稳定,可切割各种钢材和硬质合金,加工形状极为复杂和精度要 求很高的零件。
D、新能源及航空航天行业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转型与高端制造业发展,钼的应用场景在传统钢铁领域基 础上有所延伸,逐步涉及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在新能源领域,钼作为合金 元素可用于部分风电、光伏相关钢结构材料,提升材料的耐用性;二硫化钼等钼 基材料可在部分机械传动系统中作为润滑材料使用。在航空航天及装备制造领 域,钼基材料因具备耐高温等特性,可用于部分高温部件及结构件的制造,满足 特定工况下的材料需求。在电子信息领域,高纯钼等钼材料可用于部分显示、光 伏及电子元器件生产,具备一定应用价值。整体来看,钼的应用领域有所拓展, 有利于行业需求结构逐步优化,其在新材料体系中的应用价值得到进一步体现。
2、市场容量 (1)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市场容量 受“双碳”目标和新能源政策积极推动影响,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
风力及光伏装机规模快速提升,带动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装机需求快速提升,其 中锂离子电池成为锂产品需求增长的主要贡献力量。根据统计,2025 年全球锂 总需求量已达到 186.11 万吨碳酸锂当量;预计到 2028 年全球锂产品总需求量将 达到 326 万吨碳酸锂当量,2025-2028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22.43%,从增量 贡献来看,2026 年起储能电池带来的锂需求增量将超过动力电池成为主要需求 增量来源,同时能源变革趋势的确定性持续驱动锂产品市场容量快速增长。
2022-2028年全球锂需求量(万吨,碳酸锂当量)
数据来源:SMM 网,USGS,IEA,国盛证券研究所测算
(2)钼产品行业市场容量
钼产品下游应用以钢铁行业为核心。根据国际钼协会(IMOA)数据, 2020-2025 年全球钼金属年产量介于 26.21 万至 29.02 万吨,消费量介于 24.76 万 至 29.41 万吨;2024 年全球消费量达 29.41 万吨,产量为 29.02 万吨,供需缺口 约 0.39 万吨。在供给端释放相对刚性的背景下,钢铁行业向高端化、绿色化转 型构成钼需求的核心支撑。钼作为提升钢材强度、耐腐蚀性及高温性能的关键合 金元素,其基础需求具备较强韧性。
2020-2024年全球钼金属市场供需情况(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IMOA
中国是全球主要的钼消费国和特钢生产国,对钼需求存在一定支撑。国内钢 铁行业在供给侧改革推动下,向不锈钢、特种钢等方向发展,优特钢产量保持增
长态势,全球特钢市场规模亦保持温和增长。同时,新能源汽车、能源装备、海 洋工程等领域发展,带动含钼特种钢应用有所提升,对钼需求形成一定拉动。
当前钼的消费仍以钢铁领域为主,非钢领域占比较小。航空航天、化工、新 能源电力装备、半导体材料等领域对钼的需求有所增长,增速相对高于钢铁行业, 有助于优化钼行业消费结构,提升行业附加值水平。
总体来看,钢铁行业的平稳发展对钼的基础需求形成一定支撑,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为钼带来一定的增量空间。在行业供需格局、下游消费结构逐步优化的 背景下,钼行业有望伴随高端装备制造与绿色能源转型获得阶段性发展机会。
3、行业发展趋势 (1)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发展趋势
①能源变革加速,深加工锂产品重要性愈发凸显
在“双碳”目标和新能源政策的积极推动下,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提升 清洁能源比重、限制化石燃料使用已成为各国及地区政府实现绿色转型发展的共 识。在此背景下,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市场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深加工 锂产品作为核心原材料,其重要性愈发凸显。
近年来,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由政策驱动为主转向市场驱动为主,行业发 展进入规模化普及阶段。2025 年以来,随着主要经济体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 提升,整车销量保持稳步增长;同时,受高续航、高性能车型占比提高影响,单 车带电量呈上升趋势,带动动力电池对上游锂资源的需求持续扩张。在供给方面, 尽管前期部分产能陆续释放,但受高品质锂矿资源开发周期较长及环保合规要求 趋严等因素制约,优质电池级锂盐供应仍存在结构性紧张情形。2026 年第一季 度,受出口退税政策窗口期影响、春节后补库存及海外供应扰动等多重因素驱动, 深加工锂产品价格回暖,市场供需关系趋于平衡。为保障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 成本控制的有效性,下游动力电池制造企业及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普遍采取与上 游深加工锂产品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战略参股或合资建设生产基地等方式, 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以锁定长期稳定的原材料供给渠道。
与此同时,在储能电池领域,由于风力、光伏等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增长, 受风力、光照时间等自然气候因素影响,电力系统波动性的影响将随着可再生能
源渗透率的提高而日渐明显。为大幅提高电网灵活性,匹配电网负荷规划,提升 风力、光伏发电利用率,储能已成为风光并网配套的必备选择。未来风力、光伏 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的持续快速增长,锂离子储能电池有望实现持续增长,深 加工锂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提升。此外,我国算力市场爆发正催生储能电池 新需求,随着智算中心、大型数据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其高能耗特 性与供电可靠性要求,推动储能系统一方面需作为高可靠备用电源保障业务连续 性,另一方面需协同新能源实现绿电消纳与负荷调节。在此趋势下,算力场景正 成为储能电池需求增长的新兴增量市场,并进一步向上游传导,为深加工锂产品 带来持续、确定性的需求支撑。
能源变革的确定性保证了未来深加工锂产品市场的广阔空间,未来深加工锂 产品的重要性将愈发凸显。
②产品质量及一致性要求日益提升,技术保障客户粘性
下游新能源汽车主机厂对动力电池供应商的验证周期持续时间较长,一般至 少 1 年。动力电池生产厂商为保证动力电池的产品质量和一致性,对上游原材料 的品质和稳定性要求较为严格,一般会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和较长周期的质量认 证。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等深加工锂产品作为生产动力电池正极材料 的重要主材属于非同质化的大宗商品,随着上游动力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厂商对 于产品质量及一致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拥有先进生产工艺和强大技术能力的深加 工锂产品生产厂商有望获得更多市场份额并构筑更强的客户粘性。
③绿色低碳要求持续提升 随着新能源产业绿色低碳要求持续提升,下游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产业链对 深加工锂产品在生产能耗、污染物排放、碳足迹等方面的合规与环保标准日趋严 格。行业普遍推行清洁生产与循环利用,要求企业强化废水、废气、固废全过程 管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控制生产全过程碳排放,部分高端客户与海外市场 已将产品碳足迹、绿色工厂资质纳入供应链准入条件,推动锂盐生产向低碳化、 规范化、可持续方向发展。
(2)钼产品行业发展趋势
①下游消费结构持续优化,高附加值应用领域占比提升
钢铁行业是钼的主要应用领域,工程钢、不锈钢及工具钢等特钢用钼占比较 高,形成相对稳定的需求基础。随着国内特钢产量及含钼特种钢应用逐步提升, 传统需求保持平稳。同时,凭借较好的耐蚀性、强度及耐热性能,钼在新能源电 力装备、半导体材料、航空航天部件等非钢领域的应用有所拓展,推动下游消费 结构趋于多元,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行业经营的稳定性。
②行业整合加快,生产工艺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国钼行业正处于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阶段,随着行业整合持续推进,在政 策引导落后产能出清的背景下,产业集中度逐步提升,中小企业加速出清,优势 企业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同时,受国内钼原矿品位偏低、下游应用场景拓展及 品质要求提高等因素影响,行业对生产工艺稳定性、自动化水平与产品质量提出 更高要求,国内钼企业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生产工艺与加工水平,以增强 市场竞争力。
③环保要求日趋严格
采矿和冶炼行业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为此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大 环境保护力度,就土地复垦、重新造林、排放控制,以及生产、处理、存放、运 输及处置废弃物等方面订立了较为严格的环保标准。随着环保要求日趋严格,重 视技术发展、遵守环保标准的钼业企业将获得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四)行业特点 1、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内主要企业 (1)深加工锂产品行业竞争格局内主要企业
①深加工锂产品行业竞争格局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新能源政策的积极推动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
池、储能电池市场需求快速释放,进而带动下游深加工锂产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行业市场化竞争程度不断提升。我国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已形成规模化、集中化的 发展态势,行业内企业依托资源储备、产能规模、技术工艺及客户资源形成差异 化竞争格局。赣锋锂业、天齐锂业凭借较早的产业布局、优质锂资源储备及规模 化产能优势,在行业内占据领先的龙头地位。伴随行业快速发展,盛新锂能、天
华新能、雅化集团、中矿资源等企业依托自身深加工锂产品生产能力实现稳步发 展,成为行业内重要参与主体。各主要深加工锂产品生产厂商根据锂原料的不同 配置了不同的生产工艺,能够在现有产能范围内提供较高品质的深加工锂产品, 部分厂商已进入全球领军主机厂与锂离子电池供应链体系,优质客户粘性较强, 在细分市场发展较快。
②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国内较知名深加工锂产品企业主要有如下六家: A、赣锋锂业(002460.SZ) 赣锋锂业成立于 2000 年,主营业务为锂化合物及金属锂的生产。2010 年 8
月,赣锋锂业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赣锋锂业 2025 年年报,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具备锂盐产品产能 34.82 万吨/年。
B、天齐锂业(002466.SZ) 天齐锂业成立于 1995 年,主营业务为以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生产和销售,
包括从事锂化合物及衍生物生产与锂精矿开采及生产。2010 年 8 月,天齐锂业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天齐锂业 2025 年年报,截至 2025 年末,天齐 锂业已建成锂化工产品产能约 12.16 万吨/年,加上已宣布的规划锂化工产品产能 共计 12.26 万吨/年。
C、盛新锂能(002240.SZ)
盛新锂能成立于 2001 年,主要从事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锂精矿、 金属锂和稀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08 年 5 月,盛新锂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根据盛新锂能 2025 年年报,截至 2025 年末,盛新锂能已建成锂盐产能 13.7 万吨/年和金属锂产能 500 吨/年。
D、天华新能(300390.SZ)
天华新能成立于 1997 年,主要从事主营业务包括防静电超净技术产品、医 疗器械和锂电材料业务,控股子公司天宜锂业主要从事锂电池材料的研发、制造 和销售。2014 年,天华新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天华新能 2025 年年报,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具备电池级氢氧化锂和碳酸锂产能 16.5 万吨/年。
E、雅化集团(002497.SZ)
雅化集团成立于 2001 年,业务集民爆生产、爆破服务、锂盐生产、锂矿开 采、危险品运输、军工为一体。2010 年 11 月,雅化集团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根据雅化集团 2025 年年报,截至 2025 年末,雅化集团公司锂盐综合产能 近 13 万吨。
F、中矿资源(002738.SZ)
中矿资源成立于 1999 年,主要业务为稀有轻金属(铯、铷)资源开发与利 用业务、锂电新能源原料开发与利用业务、固体矿产勘查和矿权开发业务。2014 年 12 月,中矿资源于深交所主板上市。根据中矿资源 2025 年年报,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具备电池级锂盐产能 7.1 万吨/年。
此外,国外较知名的深加工锂产品企业主要有如下两家: A、美国雅保 ALB(ALB.N) 美国雅保成立于 1993 年,主要经营业务包含锂产品及相关业务、溴业务和
精炼解决方案业务。1994 年 2 月,美国雅保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美国 雅保 2025 年年报,截至 2025 年末,雅保锂盐产能折合碳酸锂当量 23.5 万吨。
B、智利 SQM(SQM.N)
智利矿业化工成立于 1968 年,是以生产化肥、碘、锂及其他工业化学品为 主的全球性公司,其拥有智利北部高原的阿塔卡马盐湖(Salar de Atacama)的开 采权,是全球最大的碘、锂、硝酸钠和硝酸钾生产商之一。1993 年 9 月,智利 矿业化工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智利矿业化工 2025 年年报,截至 2025 年 末,SQM 的碳酸锂产能为 24 万吨。
(2)钼产品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内主要企业
①钼产品行业竞争格局
钼产品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资源依赖型及下游驱动型行业,具有较高的准 入壁垒。当前国内钼产品行业发展成熟,市场竞争格局整体稳定,行业供给集中 度处于较高水平。金钼股份、洛阳钼业等头部企业凭借资源储备、产能规模与技 术成本优势占据主导地位。此外,行业内中小企业数量较多、单体产能偏小,整
体呈现头部集中、尾部分散的市场特征。下游主要应用领域钢铁行业需求相对平 稳,行业内企业在原料采购、成本管控、产品品质及客户拓展等方面市场化竞争 较为充分。
②钼产品行业主要企业情况 A、金钼股份(601958.SH) 金钼股份成立于 2007 年,拥有钼采矿、选矿、冶炼、化工、金属加工、科
研、贸易一体化全产业链条,是全球钼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钼专业供应商。 2008 年 4 月,金钼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金钼股份 2025 年年报, 截至 2025 年末,金钼股份钼产品产量合计达到 3.51 万吨。
B、洛阳钼业(603993.SH)
洛阳钼业成立于 1999 年,主要从事基本金属、稀有金属的采、选、冶等矿 山采掘及加工业务和矿产贸易业务,是全球领先的钨、钴、铌、钼生产商和重要 的铜生产商。2012 年 10 月,洛阳钼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洛阳钼 业 2025 年年报,截至 2025 年末,洛阳钼业钼金属产量合计达到 1.39 万吨。
2、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①影响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A、政策支持深加工锂产品及下游应用行业快速发展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全球能源转型趋势确定。我国政府相继出台《“十 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锂离 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等政策,除持续支持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 发展外,更强调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和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政策导向从单纯的 规模扩张转向技术创新、绿色低碳和资源综合利用。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 提升及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的爆发式增长,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对高品质电池级碳 酸锂、氢氧化锂的需求保持稳健增长,为深加工锂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B、供需格局优化,头部企业凭借成本与技术优势确立壁垒 经过前期的产能快速扩张与价格剧烈波动,锂盐行业进入深度调整与分化阶
段。低效、高成本的落后产能逐步出清,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拥有稳定优质 锂资源供应、先进生产工艺、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及绿色低碳制造能力的头部企业, 能够在行业低谷期保持经营的稳定性。此外,高端电池级锂盐对杂质控制要求极 高,具备深厚技术积累的企业将享受更高的产品溢价和客户粘性。
C、政策支持与产业链一体化趋势增强,利好具备资源整合能力的企业
国家及地方政府持续出台支持新能源材料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鼓 励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与绿色低碳发展。具备上游资源锁定能力和中游高效冶 炼能力的企业,能够有效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冲击。同时,随着欧盟《新 电池法》等国际法规对碳足迹要求的提高,拥有绿色工厂认证、低碳生产技术及 完整 ESG 治理体系的企业,在国际供应链准入方面具备显著竞争优势。
②影响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A、锂资源对外依存度偏高,原料供应与成本存在不确定性
我国锂资源对外依存度较高,矿石提锂企业主要依赖进口锂矿原料,全球锂 矿资源的供需格局、宏观环境、国际贸易政策及运输环境等因素均可能导致原料 供应不稳定、采购价格大幅波动,进而对行业内企业的生产成本与经营稳定性造 成不利影响。
B、技术路线迭代加速,成本控制与绿色合规压力并存
随着提锂技术路径的多元化发展,行业竞争格局日趋复杂。不同工艺路线在 资源适配性、能耗水平及环保标准上的差异,对企业的技术迭代能力与综合成本 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绿色低碳转型及日益严格的环保监管背景下,企业需持 续加大清洁生产与节能降碳投入,若未能有效实现工艺优化与降本增效,将在行 业分化中面临经营效益承压的挑战。
(2)影响钼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①影响钼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A、国家鼓励行业加快整合优化 钼被列为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自 2016 年《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
年)》首次将钼列为战略性矿产后,2024 年发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进一步
强化关键矿产安全保障。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矿产资源整合,鼓励大型矿业集团 通过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淘汰落后产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同时,相关政策强调加强战略性矿产勘查开发和储备,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行业龙头企业在资源掌控、环保投入和技术研发上的优势进一步凸显,行业竞争 格局更加有序。
B、应用领域不断拓宽 除传统的钢铁合金领域外,在新能源与电力行业,光伏支架、风电轴承及核
电设备对高强度、耐腐蚀含钼钢材的需求显著增加;在电子信息与半导体行业, 高纯钼靶材、钼散热片在半导体制造和显示面板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在航空航天 与军工领域,高温合金、超强合金中对钼的需求呈现刚性增长。下游应用的高端 化趋势不仅提升了钼产品的附加值,也有效增强了钼行业的抗周期能力。
②影响钼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A、环境保护压力大
钼矿的开采和加工过程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深 入,钼矿采选和冶炼环节面临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碳排放管控要求。企业需要持 续投入资金进行绿色矿山建设、尾矿库治理以及冶炼工艺的低碳改造,钼行业将 面临更大的环境保护压力。
B、资源依赖性强 钼矿资源作为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储量有限。随着易采选资源的逐渐消耗,
新增矿山往往面临品位下降、开采深度增加、选矿难度加大等问题,导致边际开 采成本上升。此外,国家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权益金制度的改革,也增加 了资源获取的成本。
C、深加工技术相对落后
虽然中国在钼初级加工和中端制品领域已具备全球竞争力,但在超高纯钼 粉、大尺寸高性能钼靶材、极端环境用钼基复合材料等尖端领域,与国际先进水 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基础研究的薄弱和高精度加工工艺的不足,限制了国内 企业在全球价值链最高端的获利能力,部分高端产品仍依赖进口。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壁垒
①原材料供应壁垒
全球锂资源储量丰富但优质锂资源稀缺且分布集中。我国锂资源受开发条 件、技术等因素限制,国内卤水锂资源和矿石锂资源的开发程度都较低,无法满 足市场生产的庞大需求。目前国内深加工锂产品生产厂商所需的锂矿石原材料主 要依赖进口西澳锂辉石。对于新进入市场者,若无直接的优质锂资源,或缺少稳 定的上游供应渠道,则难以获得优质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导致深加工锂产品质量 不稳定。因此,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具有较高的资源壁垒。
目前,行业内深加工锂产品生产厂商普遍选择垂直一体化发展模式,即通过 参股上游锂资源企业或签订战略保供协议等方式布局上游原材料,优质、稳定的 锂资源供应已成为深加工锂产品生产厂商实现快速扩张的先决条件。
- ②技术壁垒 深加工锂产品行业的下游客户对产品品质和一致性要求较高,对锂含量、杂 质含量、磁性异物含量等均有严格标准,使得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新进入 市场的厂商通过自主研发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和核心工艺的成熟需要较长时间 的积累和验证,产品品质的优化、核心技术人员的深度培养均需要花费较长周期, 这对缺乏技术研发能力和生产经验的行业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 ③资金壁垒
深加工锂产品对于生产环境及生产设备的要求较高,新建产线需要大额资金 投入,且因工艺路径、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等因素,需要较长周期才可正式运营 生产,前期投入较高。此外,深加工锂产品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原 材料采购及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支持。因此,新进入企业也将面临一 定的资金壁垒。
④产品开发壁垒 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并非同质化的大宗商品,下游锂离子电池企
业对深加工锂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具有较高要求标准,且未来随着生产技
术和工艺的进步,下游将对上游深加工锂产品有更多精细化及个性化的要求。企 业不仅需要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和工艺,还需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才能保证不断 开发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的深加工锂产品。因此,新进入企业面临一定的产品开 发壁垒。
⑤客户认证壁垒
动力电池企业为保证动力电池产品的质量和一致性,对上游原材料的品质和 稳定性要求严格,会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和周期较长的质量认证。主要的正极材 料厂商为了保证原材料质量的稳定,对供应的要求趋于苛刻,在综合考察上游供 应商的技术能力、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和管理能力的基础上,对通过认证后的实 际供货能力进行考察。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后才可进入供应链体系。此外,上游 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企业与优质深加工锂产品生产企业通常保持长期合作,具有 较强的粘性,为保证自身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对于行 业新进入者来说具有较强的客户壁垒。
⑥研发人才壁垒
深加工锂产品行业横跨无机化学、有色金属选采矿和冶炼、电池制造等多个 技术领域,涉及多门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和应用技术。其研发人才既需要 掌握多门学科的理论知识,又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需要较长的时间培养。 因此,拥有复合型研发领军人才和结构层次合理的技术团队是进入该行业的壁垒 之一。
(2)钼产品行业壁垒
①原材料供应壁垒
国内钼探明资源量分布较集中,优质钼资源更是稀缺。原材料供应成为行业 新进入者第一道壁垒。不同品质的钼矿石会影响钼产品企业最终的生产成本和产 品质量,进而直接影响到钼产品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对于钼产品企业而言,拥有 稳定、可持续、高品位、大规模的优质钼矿资源,是成为行业领军企业的先决条 件。
②资金壁垒
钼产品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无论是钼资源的勘探、获取探矿权及采矿权, 还是建设采矿、选矿、焙烧及深加工项目,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因此,资金壁 垒是进入钼产品行业的重要障碍。
③技术壁垒
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是决定钼产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钼产品企 业需要依赖核心技术来处理不同种类的原材料,以更高的收率、更好更稳定的品 质生产出最终产品,为企业获取盈利,抢占市场份额。此外,钼产品生产过程将 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硫的回收技术满足环保的要求是进入钼产品行业的 一个重要指标。
4、行业的经营特征 (1)深加工锂产品行业经营特征
①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目前深加工锂产品原材料来源主要为锂矿石、盐湖以及少量的锂离子电池回
收,不同类型的原材料适用不同的生产工艺,不同品位的原材料会影响最终深加 工锂产品质量。目前行业内主要的锂产品深加工技术如下:
A、矿石提锂深加工技术
矿石提锂根据锂矿石不同分为锂辉石提锂和锂云母提锂,两者主要为锂矿石 的品位不同(化学级锂精矿氧化锂品位为 5%-6%,锂云母精矿氧化锂品位为 2.0%-3.5%),锂云母具有较多杂质,提锂难度大、成本高。锂辉石提锂深加工技 术相对成熟,是目前国内生产深加工锂产品的主要手段。
锂辉石提锂深加工技术主要有煅烧-硫酸浸取法、硫酸盐混合烧结法、碳酸 钠压煮法和石灰石焙烧法等。锂辉石提锂深加工技术的基本流程为锂辉石高温焙 烧加配料得到含锂浸出液,将浸出液浓缩后进行深加工,主要通过蒸发、沉锂、 结晶、提纯等深加工工艺形成电池级氢氧化锂、电池级碳酸锂等。
煅烧-硫酸浸取法工艺较为成熟,具备质量稳定、回收率高、产量大等特点,
是目前主流锂盐生产商采用的矿石提锂深加工工艺;硫酸盐混合烧结法具备可处 理各类型锂矿石、焙烧和浸出时间短、浸出液浓度高等优点,但生产过程中钾盐
消耗量大、成本较高;碳酸钠压煮法生产流程较短、成本低,但对工艺和矿物品 质要求较高;石灰石焙烧法适用于所有锂矿石,但具有渣量大、回收率低等缺点。
B、盐湖提锂深加工技术 盐湖提锂深加工工艺主要包括沉淀法、煅烧浸取法、膜分离法、溶剂萃取法、
离子交换吸附法等,其中溶剂萃取法和离子交换吸附法尚未实现工业化。
沉淀法根据沉淀剂不同可分为碳酸盐沉淀法、铝酸盐沉淀法、硼镁和硼锂共 沉淀法等。沉淀法利用日晒将盐湖卤水自然蒸发浓缩,经处理除去硼、钙、镁等 杂质后,在母液中加入沉淀剂使得锂以沉淀形式析出,并经过分离提纯得到深加 工产品。该工艺最早在工业上得以应用,工艺成熟,操作简单。
煅烧浸取法以富锂卤水为原料,通过日晒除去 50%的水,经干燥、高温煅烧 得到含锂氧化镁,通过加水洗涤、过滤、蒸发浓缩得到含锂量 2%的溶液,最后 加入纯碱沉淀,烘干得到碳酸锂。煅烧浸取法具备原料消耗少、锂回收率高的特 点,但该方法对设备腐蚀较为严重。
膜分离法可分为电渗析和钠滤膜法两种,电渗析通过日晒卤水浓缩制得老 卤,以离子交换膜为媒介,经过多级电渗析器得到富锂低镁卤水;钠滤膜法则截 留二价镁离子,分离一价锂离子,从而实现锂镁分离。
根据 USGS 数据,盐湖锂资源占锂资源总量比例接近六成,是锂离子电池总 量进入 TWh 时代的理想供应来源。但国内多数盐湖位于基础设施薄弱的高海拔 地带,且国内大多盐湖都是高镁锂比盐湖,品位、规模和海外一线盐湖有一定的 差距。因不同镁锂比的盐湖需要不同生产工艺,前期投入较大、晒卤周期长等因 素,盐湖提锂深加工相比于矿石提锂深加工生产效率低、周期不稳定、产线不易 复制,盐湖提锂深加工产能释放有限。
②行业的经营模式
行业经营模式呈现垂直一体化趋势。在各国“双碳”目标和新能源政策的积 极推动下,锂离子电池行业快速发展,深加工锂产品成为产业核心。锂盐企业产 业垂直一体化发展成趋势,上下游企业产销绑定。为保障供应链稳定,降低原材 料价格波动影响,行业内深加工锂产品企业以及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企业、动力 电池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企业纷纷通过股权投资、合资开厂和签订战略协议等方式
加强上下游联系。
③行业的周期性
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周期性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变化影响。深加工锂产品应用 场景广,在锂离子电池、医药、润滑剂、制冷剂及光电行业等新能源、新材料领 域均有广泛应用。深加工锂产品行业与下游行业联系紧密,下游新能源、新材料 等领域易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进而影响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当前深加工锂产品 高景气主要受下游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的需求增加影响,消费电子锂电池规模增 长也曾带动过深加工锂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
④行业的季节性 公司深加工锂产品具有大宗商品属性,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2)钼产品行业经营特征
①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A、钼精矿的焙烧
辉钼矿氧化焙烧的目的是将二硫化钼中的钼与硫分离开来,使不溶于氨水的 二硫化钼经过焙烧后转化为易溶于氨水的三氧化钼,用于进一步还原成钼粉。目 前,工业上辉钼矿氧化焙烧的主要设备是焙烧炉。焙烧炉的类型很多,包括反射 炉、多膛炉、回转炉(窑)、沸腾炉等,各种设备的工艺特点如下:
| 工艺设备 | 产品含硫量 (%) | 烟气二氧化硫浓度 (%) | 回收率 (%) | 工艺特点 |
|---|---|---|---|---|
| 反射炉 | ≤0.1 | <1.0 | 94-97 | 热利用率低、燃料消耗量高,已逐步 淘汰。 |
| 多膛炉 | ≤0.1 | 0.8-3 | 约 99 | 产品质量高,产量大,但原料要求高, 设备结构复杂,烟尘量大。 |
| 回转炉 (窑) | ≤0.1 | 0.5-4 | 约 98 | 产品质量高,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可 采用液碱吸收,生成亚硫酸钠副产 品,实现尾气达标排放。 |
| 沸腾炉 | 2-2.5 | 3-5 | 97-98 | 产品含硫量高,不宜用于钼铁冶炼。 |
B、钼铁冶炼
目前,行业内熔炼钼铁最常用的方法是硅铝热还原法,该法主要是用工业氧 化钼做原料,也可以用钼酸铁做原料。硅铝热还原可以在不需外热条件下进行反 应,熔炼炉料主要包括工业氧化钼、硅铁、硝石、氧化钙、氧化铁屑、钢屑、铝
粒等。配料后,用引火混合物在冶炼炉内熔炼。熔炼后经水冷、破碎后形成成品。
②行业的经营模式
行业经营模式呈现垂直一体化趋势。受国内优质钼资源分布不均的影响,上 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成为保障钼产品企业持续经营的关键因素。近年来,随着环 保标准提升与行业规范不断完善,钼产业正加速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整合,市 场资源配置逐步向具备综合实力的优势企业集中。行业头部企业大多拥有集采 矿、选矿、冶炼、科研与贸易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凭借资源掌控力、技术工 艺积累及规模化生产效应,在市场竞争中确立了较强的综合优势。
③行业的周期性
钼的主要消费需求来自钢铁行业,钢铁行业的周期性波动直接影响到钼的需 求,而钢铁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行业周期性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性 基本一致。因此,如果中国经济继续保持快速的发展态势和钢铁产业实现产品结 构升级,钼产品行业仍将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
④行业的季节性
钼的消费需求主要来源于钢铁行业,而钢铁行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因此钼
产品行业也不具备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5、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1)深加工锂产品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上游锂资源的供给情况和价格变化对深加工锂产品生产厂商的生产经营产
生较大影响。深加工锂产品行业的上游锂资源供给主要来自锂矿石和盐湖卤水。 全球锂资源分布较为不均,主要集中在南美洲和澳洲。近年来,随着非洲锂矿项 目的投产以及中国锂云母提锂技术的突破,全球锂原料供应来源更加多元化,但 高品质锂辉石仍主要依赖澳大利亚及非洲进口,盐湖卤水则高度集中于南美和中 国青海、西藏地区。因此,深加工锂产品行业易受上游锂矿石和盐湖卤水的供给 变化、价格波动、国际形势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亚洲金属网的数据,2021 年至 2022 年末,受新能源汽车需求爆发驱动,锂产品供需失衡,电池级碳酸锂价格 一度突破 50 万元/吨。2023 年以来,随着全球产能集中释放,供需格局转为宽松,
价格显著回落;截至 2024 年末,电池级碳酸锂价格在 7 万元/吨至 10 万元/吨区 间波动。2024 年至 2026 年,行业进入供需再平衡阶段,尽管下游需求持续增长, 但供给充裕导致高成本产能面临出清压力,行业集中度提升。预计未来锂价将围 绕边际成本理性波动,竞争核心转向成本控制与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具备资源自 给及低成本技术的头部企业抗风险能力更强。
2021年至今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涨跌幅走势图
数据来源:亚洲金属网
锂资源是锂电池产业链核心,深加工锂产品产能规模扩大带动锂资源供给端 扩产加速。同时,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呈现一体化发展趋势,深加工锂产品企业纷 纷布局上游锂资源开采,加速锂资源产能释放。深加工锂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广 阔,在锂离子电池、医药、润滑剂、制冷剂及光电行业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均 有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双碳”目标的驱动下,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系统市场持 续快速增长,新型储能市场的爆发式增长更是成为继新能源汽车之后的第二增长 极,持续推动深加工锂产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因此,深加工锂产品上下游行业的发展及变化都将对深加工锂产品的市场需 求和价格产生直接影响,上下游具有较高的关联性。
(2)钼业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钼产品生产企业的上游为钼矿采选行业,主要原材料为钼精矿。鉴于全球钼 资源分布集中且具备稀缺性,加之近年来主要矿山品位下降及新增大型项目有 限,上游供给呈现刚性约束特征,对钼产品价格形成较强支撑。下游应用方面,
钢铁行业仍为钼消费的核心领域,占比约 80%,随着制造业升级,高强度钢及耐 腐蚀不锈钢在能源、海洋工程等领域的应用深化,支撑了基础需求的稳步增长, 下游钢铁行业对钼产品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牵引和驱动作用,其需求变化会深 刻影响钼产品行业未来的发展状况。与此同时,新能源电力装备、石油化工及电 子航空航天等新兴领域的需求贡献率显著提升,特别是光伏、风电及半导体材料 等高附加值应用场景的拓展,优化了下游消费结构。据 IMOA 统计,中国是全 球最大的钼消费国,消费量呈稳步增长态势。2024 年,中国钼消费量达到 13.83 万吨(金属量),同比增长约 10%。尽管钢铁行业仍占据主导地位,但新能源装 备、航空航天及电子信息等非钢领域的需求增速显著高于传统钢铁领域,成为推 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引擎。下游应用的多元化趋势有效增强了行业的抗周期能力与 韧性,使钼行业在稳固钢铁基本盘的同时,更多受益于全球能源转型及高端制造 升级带来的结构性增长机遇。
(五)发行人出口业务情况 1、深加工锂产品出口业务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深加工锂产品尚未产生出口业务收入。根据 公司深加工锂产品的业务发展规划,在重点维护和开发国内战略客户的同时,公 司将积极开拓日本、韩国等高质量的海外市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 已开始与韩国客户商讨合作关系并开展合作计划。
2、钼产品出口业务情况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钼产品出口业务收入分
别为 9,150.84 万元、834.51 万元和 1,972.6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2%、0.14%和 0.38%。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深加工锂产品业务主要为深加工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为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公司钼产品业务主要为钼炉料的生产、加工 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工业氧化钼和钼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 产品名称 | 主要用途 | 产品图示 |
|---|---|---|
| 电池级碳 酸锂 | 主要用于合成常规三元材料镍钴锰酸锂(NCM523)、磷酸铁 锂、钴酸锂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 |
| 电池级氢 氧化锂 | 主要用于合成镍钴锰酸锂(NCM622、NCM811)及镍钴铝酸 锂(NCA)等高镍三元正极材料 | |
| 工业氧化 钼 | 钼精矿在高温下焙烧,脱硫后得到,既是冶炼钼铁、制备各类 钼化工产品的核心原料,也可直接投料供应钢铁企业,用作炼 钢钼添加剂 | |
| 钼铁 | 主要用于生产不锈钢、合金钢以及特种钢 |
(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1、深加工锂产品 (1)电池级碳酸锂
公司电池级碳酸锂的核心制备工艺以α型锂辉石为原料,经转型焙烧转化为β 型锂辉石后,通过浓硫酸酸化焙烧、石灰石粉中和浸出及固液过滤得到硫酸锂粗 液;硫酸锂粗液进一步经化学除镁、除钙、树脂深度除杂、MVR 浓缩等工序净 化,得到合格的净化液。公司共配置三条电池级碳酸锂生产产线,分别依托不同 原料路径制备产品:其一为净化液路径,通过沉锂、离心、搅洗、二次离心、干 燥、除磁工序制得电池级碳酸锂;其二为工业级碳酸锂路径,通过碳化、热解、 离心、干燥、除磁工序制得电池级碳酸锂;其三为氢氧化锂重溶液路径,通过沉 锂、离心、干燥、除磁工序制得电池级碳酸锂。三条不同产线的电池级碳酸锂生 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以锂辉石为原料生产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以工业级碳酸锂为原料生产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以氢氧化锂重溶液为原料生产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2)电池级氢氧化锂 公司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过程的前置步骤与生产电池级碳酸锂相同,首先将 α型锂辉石经过转型焙烧转变为β型锂辉石,然后加浓硫酸进行酸化焙烧。反应结 束后加入石灰石粉进行中和浸出,经过化学除钙镁、深度除杂、浓缩后得到净化 液。净化液通过苛化、冷冻、离心、MVR 浓缩、冷却结晶、重溶、干燥、除磁、 包装等工序后得到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2、钼主要产品 公司采用内热式回转窑生产工业氧化钼。钼精矿由螺旋加料器均匀地加入窑
炉内,先经过 250℃-300℃区域的预热干燥,再进入 600℃-650℃区域的氧化焙 烧脱硫,在窑内经过 5-8 小时不停的翻动和氧化,焙烧成工业氧化钼。
公司钼铁冶炼工艺实现了全自动化操作,首先,将合格的工业氧化钼及辅助 材料用自动机械装入混料机中。同时,由操作员根据产品要求在自动化控制室输 入原辅料数据后系统自动称重并混料。随后,混合好的原料进入轨道车上的冶炼 炉内,冶炼炉接收完炉料后,沿轨道自行至设有密闭排烟罩的冶炼反应区,点火
冶炼,冶炼渣采用先进的水淬工艺进行处理,铁锭状钼铁则在机械除渣机清理完 浮渣并水冷后,送入破碎机,成品通过皮带运输机进入高位料仓,自动包装后入 库。
公司工业氧化钼和钼铁冶炼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注:钼精矿焙烧尾气二氧化硫综合利用回收制取生产出副产品硫酸或亚硫酸钠,亚硫酸钠因 市场需求下降同时产线能耗较高 2025 年 4 月已停产。
(三)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钼产品业务 | 362,364.67 | 68.92% | 486,678.88 | 82.75% | 570,693.08 | 76.10% |
| 深加工锂产品 业务 | 163,433.03 | 31.08% | 101,476.38 | 17.25% | 179,245.91 | 23.90% |
| 合计 | 525,797.70 | 100.00% | 588,155.27 | 100.00% | 749,939.00 | 100.00% |
(四)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深加工锂产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深加工锂产品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锂辉石精矿,该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 较大,且具备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公司设立国际业务部与采购部分工负责原材料 采购管理工作,国际业务部主要负责锂辉石供应商的开发认证、分级管理及原材
料采购,结合上游锂资源行业特点制定并执行供应链管理相关采购政策,对采购 全流程实施严格管控与全程监督;采购部主要负责锂辉石以外其他原材料的供应 商管理与采购工作。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与管理体系,严格遵循 ISO9000、IATF16949 管理规范制定《供应商管理程序文件》,根据物资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物资 划分为 A、B、C 三类,明确供应商准入流程、评价标准与等级划分要求,对供 应商的注册资质、合规经营情况、环境影响、资信状况、经营业绩及采购产品近 三年市场销售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特殊项目采购可通过资料核验或实地调查方 式核查供应商资质,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实施档案化 管理;公司采购计划综合生产计划、库存余量及市场行情走势制定,通过向合格 供应商询价、比价、议价的模式开展采购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精益化”管理模式,通过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及时调整生产工艺,
使生产系统能快速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并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品质实施严 格的质量控制。报告期内,永杉锂业深加工锂产品业务结合市场行情走势和在手 订单情况,主要采取订单排产和备货计划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定期制定 生产计划并进行组织生产。生产完的所有批次深加工锂产品均会通过质检中心检 测并出具质检证明。
(3)销售模式
①直销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下游直销客户主要有瑞翔新材、五矿新能、容百 科技、当升科技、蜂巢能源、巴斯夫杉杉等行业内知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企业。 永杉锂业结合自身产能和客户需求情况制定对应的销售计划,依据行业惯例与客 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散单供货协议。
②受托加工业务 公司积极布局深加工锂产品的受托加工业务,在该业务模式下,由委托方组
织采购锂矿资源或工业级碳酸锂,供应给公司进行加工。公司最终产出电池级碳 酸锂或氢氧化锂,并向委托方收取一定的加工费。
2、钼产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钼产品自产业务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钼精矿,采购模式为“统一计划、
集中采购”,采购主要流程为公司内部企管部根据在手订单、生产计划和原材料 库存情况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并下达给采购部,采购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具体实 施,与供应商签订钼精矿采购合同。
(2)生产模式
公司钼产品自产业务的生产模式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模式,根据下游钢厂 招标节奏与回款质量灵活调整焙烧与冶炼负荷,主要流程为公司内部企管部根据 销售部门签订的在手订单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下达给各生产部门。整个生产过 程中的质量保证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3)销售模式
①直销模式 公司钼炉料业务以自产自销的模式为核心,同时配套开展国内贸易业务作为
自产业务的补充。公司钼产品的销售业务由销售中心负责,销售中心下设华东区、 北方区、南方区和国际业务部。国内产品销售按区域考核管理,国际市场销售由 国际业务部负责。由于钼精矿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内部企管部综合考虑市场 价格和生产成本等信息最终确定产品的销售定价并传达给销售中心负责客户投 标或价格谈判。公司钼产品的贸易业务主要为满足客户对钼炉料产品的供货时效 及多品种炉料产品的综合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与市场响应效率。
②受托加工业务 公司积极布局钼产品的受托加工业务,在该业务模式下,由委托方组织采购
钼精矿资源,供应给公司进行加工。公司最终产出工业氧化钼或钼铁,并向委托 方收取一定的加工费。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深加工锂产品业务 (1)生产方面 公司生产工作将以稳质提产、精益管控及柔性适配为核心,加强设备运维管
理,产量稳步提升、品质达标。同时,聚焦生产全环节成本管控,设定锂盐单吨 成本控制目标,优化辅料单耗、能源消耗等关键节点,推动生产成本持续下降, 同步推进母液萃取提锂、沉锂一步法等工艺升级,强化系统效能。此外,将构建 灵活的产能快速切换能力,密切贴合市场需求动态,合理调整产品结构,最终实 现生产效益最大化。
(2)研发方面
公司聚焦工艺优化、新产品研发、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四大主线,推动研 发部门从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持续迭代现有锂盐生产工艺,提升锂资源收 率与产品品质;加快硫化锂、无水氢氧化锂等固态电池配套新产品的研发、小试 及中试进度,推动产业化落地;重点推进母液循环、锂渣处理、余热综合利用等 绿色环保技术研发,筑牢合规根基与低碳优势。依托上市公司平台资源,深化与 高校产学研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系统扩充研发人才梯队,为公司长远发展储 备核心骨干力量。
(3)采销方面 公司采销工作将双向发力、协同推进。采购端聚焦原料供应保障,深化与全 球主要矿山的合作,持续拓展优质供应渠道,推进采购全球化、多样化布局,确 保原料供应稳定且成本可控,以参股过渡、择机控股的渐进策略强化矿源自主保 障能力,提升锂矿自给率。销售端坚守“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与国内头部正 极客户建立深度合作,签订战略及长期合作协议,重点开发头部客户与优质海外 客户,同时挖掘新兴细分市场潜力客户,紧密围绕下游核心客户的海外扩张需求, 同步推进产品出海与产能出海双轨战略,通过优化客户结构、提升高附加值客户 占比,进一步提高整体盈利水平。
(4)项目建设方面
公司聚焦锂盐三期项目及南充锂盐项目,明确建设节点、严控工程质量,确 保项目按期竣工投产,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充分发挥各段生产潜能及分摊公用 设施运营成本,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夯实公司的成本竞争优势。
(5)运营方面 公司运营管理将以精细化、数字化、全球化为核心,搭建赋能式经营系统,
实现各部门高效协同。重点开展精益改善、绩效提升、流程优化三项工作,梳理 流程堵点、简化冗余环节、强化绩效考核;对标行业头部企业优化生产管理与人 才梯队建设,提升产能利用率与生产稳定性;完善全球化运营配套体系,强化海 外市场服务能力,通过标准化、精细化运营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2、钼产品业务 (1)资产管理与成本管控 紧盯市场变化,优化采销及生产计划,精细化库存管理,降低资金占用,提
升资产运营效益。 (2)市场开拓与客户维系 稳固核心大客户合作,深耕主流市场,拓展优质客户、优化结构,保障销路
畅通,稳定市场份额。 (3)安全环保生产 严守安全底线,健全安全体系、排查隐患;落实绿色发展政策,加大环保投
入,严控污染物排放,推进清洁生产。 (4)内部管理与生产增效 优化管理流程,推动精细化高效化转型;加大技术和设备投入,优化工艺,
提升产能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确立“以锂为主、以钼为辅”的双轮驱动核心战略,锚定“正极材料头
部客户重要锂盐供应商——工艺领先、技术驱动的锂盐供应商——全球领先高品
质锂供应商”的三阶升级定位,以大客户、技术研发、性价比、产能扩容、自有 锂矿、国际化为六大战略控制点,进一步巩固国内领先锂盐基地地位,同时保持 钼业务核心优势、稳住国内大型钼业企业地位。
公司以产能跃升、技术突破、成本领先、客户深耕、全球化布局、矿源自主 为核心目标,加快锂盐三期项目建设,推动锂盐总产能从 4.5 万吨/年跃升至 6 万吨/年以上,中长期规划继续通过南充基地提升锂盐总产能;同步优化钼业务 产能与产品结构、提升盈利水平。依托锂、钼两大业务的产能、技术双重优势, 在新能源锂电与有色金属行业调整期,强化规模化、技术化、低成本、全球化、 资源自主五大核心竞争力,打造全球领先的高品质供应商。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 1、财务性投资认定标准 根据《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之“一、关于第九条‘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
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中相关规定: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 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 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
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 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
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类金融业务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2 月公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 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 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 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
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
金、并购基金的情形。自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亦不存在拟实 施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计划。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
形。自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亦不存在拟实施的拆借资金计划。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
形。自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亦不存在拟实施的委托贷款计划。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集团财务公 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自本募集说 明书签署日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亦不存在拟实施的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计 划。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
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自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亦 不存在拟实施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计划。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
的情况。自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拟实施的投资金融业 务的计划。
7、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融资租 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况。自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至本次发 行前,公司亦不存在拟实施的投资类金融业务的计划。
8、其他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
在新投入和拟投入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增
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发行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
关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 | 属于财务性投资 的金额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否 | - | |
| 其他应收款 | 467.30 | 否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否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68.95 | 否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否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否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6.10 | 否 | - | |
| - | ||||
| 147,222.24 | ||||
| - |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 1,862.49 万元
(1)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2,329.79 万元,具体构
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
| 应收代垫、暂付款 | 1,714.60 |
| 保证金、押金 | 533.40 |
| 其他 | 81.78 |
| 合计 | 2,329.79 |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代垫、暂付款和保证金、 押金及其他等,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比例(%) | 坏账准 备期末 余额 |
|---|---|---|---|---|---|
| 辽宁连山钼业(集团) 上兰采矿有限公司 | 应收代垫、 暂付款 | 1,326.71 | 5 年以上 | 56.95 | 1,326.71 |
| 葫芦岛荣昌钼制品有限 公司 | 应收代垫、 暂付款 | 268.00 | 5 年以上 | 11.50 | 268.00 |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82.00 | 1-4 年 | 7.81 | 61.60 |
| 洛南县华源钼材料工贸 有限公司 | 应收代垫、 暂付款 | 85.99 | 5 年以上 | 3.69 | 85.99 |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0.00 | 3-4 年 | 2.58 | 48.00 |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比例(%) | 坏账准 备期末 余额 |
|---|---|---|---|---|---|
| 合计 | 1,922.70 | / | 82.53 | 1,790.30 |
根据上表,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应收辽宁连山钼业(集团)上兰采矿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连山钼业”)、葫芦岛荣昌钼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 钼制品”)款项和应收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保证金构成。
荣昌钼制品为连山钼业的股东,公司对荣昌钼制品和连山钼业的其他应收款 原均为预付钼精矿采购款,由于连山钼业矿山长期停产,双方均无法供应原采购 的钼精矿,公司于 2018 年起将该两笔预付款项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截至报告 期末,已对该两笔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华源钼材料的其他应收款为预付钼精矿采购款,由于该公司股东变化 及业务对接人离职,该笔预付账款长期未收回,公司将该笔预付账款重分类至其 他应收款,截至报告期末,已对该笔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鞍钢股份和宝山钢铁的其他应收款为招标保证金,主要系发行人为参
与钢厂招标而支付的保证金。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增值税留抵税额,不属于财务
性投资。 (3)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工程设备款,不属于财
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 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七、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
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
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 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现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 润分配方案。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 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现金红利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
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 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应当安排通 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 利。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 经营,公司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 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最近三年,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亦未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未来,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约定,在满足条件时进行现金分红。
2、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分配利润均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
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锦州永 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就 2025 年-2027 年的具体回报规划进行了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制定本规划的目的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
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和监督机制,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 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2、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2)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
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
- (3)充分考虑和听取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3、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
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
- (2)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 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4、股东分红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 (1)公司至少每三年审阅一次股东分红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 必要的调整,以确定新的股东分红计划。
- (2)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股
东分红规划进行调整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后的股东分红规划将 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 (3)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 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亏损幅度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的长远
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
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 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现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 润分配方案。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 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现金红利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
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 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 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部 监事表决通过。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应当安排通 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 利。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 经营,公司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7、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
八、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永杉锂业的主营业务为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以及钼炉料的生产、加工、销售业务。公司控股股东永荣致胜成立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永荣致胜的控股股 东福建永荣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对制造业的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吴华新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范围及实 际经营情况如下: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1 | 永荣集团 有限公司 | 吴华新直接 持股 49.6542%;福<br><br>建平潭永弘 投资有限公 司直接持股 39.4461% | 2018/8/8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炼油、化 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 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生物化工产 品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 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2 | 永荣控股 | 永荣集团有 | 2019/11/28 |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 | PTA、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集团有限 公司 | 限公司直接 持股 100% | 理咨询;品牌管理;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 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化肥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 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 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贸易经纪 与代理(不含拍卖);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林业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 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乙二 醇贸 易 | ||
| 3 | 福建永荣 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永荣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br><br>100% | 2009/6/17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 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 售;橡胶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合成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 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 售;合成纤维销售;服装服饰零售; 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 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制造;专 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纸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 造;木制容器销售;防腐材料销售;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 材料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物联 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 化学 品销 售:乙 二醇、 PTA、 甲醇、 纯苯、 苯乙 烯、二 甘醇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4 | 福建永飞 投资有限 公司 | 福建永荣控 股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9/10/9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饲 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 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 电器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 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 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 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 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PTA、 乙二 醇、甲 醇、石 油苯 销售 |
| 5 | 福建平潭 恒盈股权 投资有限 公司 | 福建永飞投 资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br><br>100% | 2017/10/19 | 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法律、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 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保险、 期货等需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6 | 福建永荣 锦江股份 有限公司 | 福建平潭恒 盈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直 接持股<br><br>92.7623%;福<br><br>建平潭锦晟 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直接持股<br><br>1.3659% | 2006/4/6 | 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 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 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 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推广服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面料印染加工; 面料纺织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资源 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 再生资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尼龙 纺丝 产品 制造、 销售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 |||||
| 7 | 福建永荣 科技有限 公司 | 福建永荣锦 江股份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45.7033% (第一大股 东) | 2014/3/12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 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 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化肥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 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煤炭及制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消毒剂 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生 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 CPL、 液氨、 双氧 水制 造 |
| 8 | 福建永荣 新能源有 限公司 | 福建永荣科 技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br><br>100% | 2015/4/16 | 可再生能源发电、洁净煤燃烧技术 发电;光伏发电项目、风力发电项 目、核电项目、热电联产项目开发、 建设及投资;充电电池、汽车充电 桩、天然气、页岩气生产、销售; 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 品);化肥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 及易制毒化学品);其他未列明的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 易制毒化学品);其他未列明零售 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9 | 福建锦逸 高性能材 料有限公 司 | 福建永荣锦 江股份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22/1/18 | 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 基材料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 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 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 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针纺织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 尼龙 纺丝 产品 制造、 销售 |
| 10 | 福建景丰 科技有限 公司 | 福建永荣锦 江股份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1/5/10 | 差别化化学纤维等高新技术化纤生 产;单线生产能力日产 100 吨及以 上聚酰胺生产;化纤原料、化纤产 品、化纤生产辅料、化纤生产设备 | 尼龙 纺丝 产品 制造、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及零配件(均不含化危品)的存储、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销售 | ||||
| 11 | 福建新创 锦纶实业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锦 江股份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7/12/6 | 生产、销售锦纶丝及针织布料;销 售化纤设备及配件、辅料、化纤原 料(不含危化品);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 | 尼龙 纺丝 产品 制造、 销售 |
| 12 | 福建荣辰 新材料有 限公司 | 福建永荣锦 江股份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21/10/18 |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 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13 | 福建荣创 高性能材 料有限公 司 | 福建荣辰新 材料有限公 司直接持股 100% | 2022/3/4 |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 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14 | 福建艾尼 隆电子商 务有限公 司 | 福建永荣锦 江股份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9/9/24 | 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及原料 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辅料销 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 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 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市场营 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大数据 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物 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货 物打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 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网络与信息 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基 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 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物联 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教 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 育培训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 | 纺丝 产品、 液氨、 双氧 水、硫 酸铵 销售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合成纤 维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 |||||
| 15 | 福建锦匠 检安工程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锦 江股份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60% | 2023/5/24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 内装饰装修;输电、供电、受电电 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 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特 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 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 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 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 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人 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 劳务派遣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工程 建设 业务 |
| 16 | 福建锦匠 检安工程 有限公司 莆田分公 司 | 福建锦匠检 安工程有限 公司分公司 | 2025/5/12 | 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17 | 福建永荣 锦秀贸易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锦 江股份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23/2/16 | 一般项目: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 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材料销 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 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 纺织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煤炭及 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纺丝 产品 销售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18 | 福建锦江 泓晟贸易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锦 江股份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7/12/12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纺 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纺织品 及针织品零售,棉、麻批发,服装 批发,服装零售,麻纤维纺前加工 和纺纱,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 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学纤维制 造业,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规定 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以上均不含危化品)(以 上均不含需前置审批项目) | 纺丝 产品 销售 |
| 19 | 福建平潭 永荣实业 有限公司 | 福建平潭恒 盈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直 接持股 100% | 2013/11/11 |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 (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数 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以上均不含金融、证 券、保险、期货等需审批的项目) (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20 | 福建永荣 新材料有 限公司 | 福建平潭永 荣实业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51% | 2017/2/8 | 化工原材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生产、销售;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21 | 福建荣鑫 盛投资有 限公司 | 福建平潭恒 盈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直 接持股 100% | 2013/6/19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住房租赁;融资咨询服务;税 务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创业投资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技术推广 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非融 资担保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22 | 中闽亨(重 庆)石化有 | 福建永飞投 资有限公司 | 2019/12/4 |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 险化学品),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 | 无实 际经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限公司 | 直接持股 100% | 装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珠宝首 饰批发,肥料批发,五金产品零售, 珠宝首饰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金 属材料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高品 质合成橡胶销售,金属矿石批发, 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日用家电 零售,豆及薯类批发,润滑油零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营 | ||
| 23 | 福建永荣 港口发展 有限公司 | 福建永飞投 资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br><br>100% | 2014/3/6 | 码头的投资建设;货物仓储(不含 危险化学品)及货运代理;集装箱 装卸;焦炭、金属材料、重油(不 含成品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 矿产品(不含石油、天然气)、有 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建筑材 料、机械设备、煤炭、润滑油的批 发;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无实 际经 营 |
| 24 | 福建省石 门澳港口 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港 口发展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50%(福建 省港航建设 发展有限公 司直接持股 50%,双方共 同控制) | 2016/3/9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港口经 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 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国内货物 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 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工程 管理服务;港口理货;仓储设备租 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港口 仓储 服务, 危险 化学 品仓 储包 括:液 氨、 苯、环 己酮、 环己 烷 |
| 25 | 福建永旭 石化有限 公司 | 福建永飞投 资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50% (福建省恒 科贸易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50%,双方 共同控制) | 2012/3/22 |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 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26 | 福建永盈 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 | 福建华锦贸 易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 2015/12/28 |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 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 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 融资 租赁 业务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65%;福建永<br><br>飞投资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 | 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 务;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27 | 福建省创 造者贸易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控 股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01/9/24 |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林业产品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 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服装服饰 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 织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玻璃 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 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纸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防腐 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 肥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物联网设备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 化学 品贸 易:乙 二醇, PTA, 甲醇, 纯苯, 苯乙 烯,二 甘醇 |
| 28 | 福州市长 乐区永昌 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 | 福建省创造 者贸易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20%(第一 大股东);福 建福隆房地 产开发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9% | 2011/12/2 | 在福州市长乐区内办理各项小额贷 款;银行业机构委托贷款;(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小额 贷款 |
| 29 | 苏州能链 石化有限 公司 | 福建省创造 者贸易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7/3/14 |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 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 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 产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30 | 福建银丰 创业投资 有限责任 | 福建永荣兄 弟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 2008/12/1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市企业);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信 | 股权 投资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公司 | 股 35.7143%; 苏州能链石 化有限公司<br><br>直接持股 29.7619% |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31 | 福建华锦 贸易有限 公司 | 福建永荣控 股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08/2/19 | 一般项目:化肥销售;食用农产品 批发;饲料原料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 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林业产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 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珠宝 首饰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 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 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化学 品贸 易:丙 烷,甲 醇,纯 苯,苯 乙烯, 二甘 醇,乙 二醇 |
| 32 | 永荣科技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控 股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20/5/29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 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33 | 福建永荣 气体有限 公司 | 福建永荣控 股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7/3/6 | 生产及销售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 (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电气设备、阀门设备、压缩 机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34 | 福建平潭 永荣私募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控 股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21/10/28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投资 管理 |
| 35 | 福建平潭 永荣壹号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 福建平潭永 荣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直接出资 | 2022/7/8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 无实 际经 营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有限合 伙) | 0.2778%,担 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 |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 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 |||
| 36 | 福建平潭 永荣贰号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福建平潭永 荣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直接出资 0.25%,担任<br><br>执行事务合 伙人 | 2025/12/18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37 | 永临(福 建)新能源 投资发展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福建平潭永 荣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直接出资 0.0020%,担<br><br>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 | 2026/6/18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38 | 福建永荣 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控 股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09/8/7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 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石油化 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 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电气设备 修理;电气设备批发;水利水电机 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 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房地产 信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货 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 外);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 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矿山工 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 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管道工程建筑; 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安装、装 修、工程施工;酒店经营管理;园 林景观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39 | 福州市长 乐区百达 房地产有 限公司 | 福建永荣建 工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1/3/1 | 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安装、装 修、工程施工;酒店经营管理;园 林景观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工程 施工 |
| 40 | 福建永荣 商业投资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建 工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 2012/5/15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 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区 | 商业 投资 咨询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股 100% | 管理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 企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企 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 餐饮管理;税务服务;商务代理代 办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41 | 福建海峡 商业总部 建设有限 公司 | 福建永荣建 工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2/12/14 | 商业总部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 物业管理;商业品牌开发、设计、 代理、召集、推广、发布(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42 | 永荣能源 集团有限 公司 | 永荣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br><br>100% | 2019/11/21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 专用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 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 及复合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 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 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乙二 醇贸 易 |
| 43 | 福建永荣 集团有限 公司 | 永荣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br><br>100% | 2020/1/21 | 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 经营;对制造业的投资。(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44 | 福建平潭 永宏投资 有限公司 | 平潭永荣致 胜投资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21/8/17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45 | 贵州永荣 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 司 | 永荣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br><br>100% | 2025/2/17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 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贸易经纪;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选矿;新 材料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 | 无实 际经 营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 制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石灰和 石膏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轻质 建筑材料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
| 46 | 盘州永荣 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 司 | 贵州永荣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直接 持股 100% | 2025/2/22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 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新 兴能源技术研发;煤炭洗选;煤炭 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 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纤维 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化肥销售;余热余压余气 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无实 际经 营 |
| 47 | 盘州永荣 新材有限 公司 | 盘州永荣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直接 持股 100% | 2026/2/3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 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炼 焦;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 无实 际经 营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污水处理及 其再生利用;化肥销售;余热余压 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 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48 | 盘州永荣 煤业有限 公司 | 盘州永荣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直接 持股 100% | 2026/2/3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 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煤 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新兴能 源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 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纤维 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化肥销售;余热余压余气 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矿物洗选加工。(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肥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 无实 际经 营 |
| 49 | 瓮安永荣 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 | 贵州永荣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直接 | 2025/11/26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 | 无实 际经 营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司 | 持股 100% | 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非 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肥料生产;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 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 机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 饲料添加剂生产;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 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棉水泥制 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制造;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 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 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肥销售; 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 |||
| 50 | 瓮安永荣 新材有限 公司 | 瓮安永荣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直接 持股 100% | 2026/1/12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 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非 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肥料生产;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 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 机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 饲料添加剂生产;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 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 无实 际经 营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棉水泥制 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制造;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 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 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肥销售; 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51 | 瓮安永荣 磷业有限 公司 | 瓮安永荣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直接 持股 100% | 2026/1/8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 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非 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肥料生产;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 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 机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 饲料添加剂生产;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 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棉水泥制 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制造;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 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 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化肥销售; 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52 | 福建永荣 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 司 | 永荣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br><br>100% | 2023/10/12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 无实 际经 营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 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矿物洗 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 兴能源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 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53 | 厦门杰瑞 盛化工有 限公司 | 永荣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br><br>100% | 2021/10/20 | 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 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 产专用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润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林业产 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化学 品贸 易:乙 二醇, PTA |
| 54 | 福建平潭 永隆投资 有限公司 | 厦门杰瑞盛 化工有限公 司直接持股 100% | 2022/1/24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55 | 四川永盈 新材料有 限公司 | 福建平潭永 隆投资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22/3/2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 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BDO (1,4丁二 醇)生 产、制 造 |
| 56 | 四川鸿泰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四川永盈新 材料有限公 司直接持股 100% | 2022/10/20 |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煤炭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 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服装 服饰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 化学 品贸 易:甲 醇,乙 二醇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 |||||
| 57 | 福建永荣 科技创新 中心有限 公司 | 永荣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br><br>100% | 2021/11/18 | 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科技推 广和应用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 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销售; 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炼油、化工生 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 专用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润滑 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 特种设备出租;工业自动控制系统 装置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阀门 和旋塞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工仪器 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 器仪表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 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3D 打印 基础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 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 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 及容器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 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贸 易经纪;电线、电缆经营;机械电 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销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58 | 福州永聚 石化有限 公司 | 永荣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br><br>100% | 2020/11/9 |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林业产品销售;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 化学 品贸 易:乙 二醇, 甲醇, 苯乙 烯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 |||||
| 59 | 福建平潭 锦晟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吴华新直接 出资 80.2402%,担 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 | 2018/3/27 |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的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金融、证券、 期货及财务相关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60 | 福州市长 乐区兄弟 纺织实业 有限公司 | 吴华新直接 持股 50%(吴 华平直接持 股 50%,双方 共同控制) | 1999/3/9 | 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 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纺织 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管理咨询;产 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 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 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61 | 福建平潭 永弘投资 有限公司 | 吴华新直接 持股 82% | 2017/10/19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箱包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 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 品销售;鞋帽零售;家用电器销售; 国内贸易代理;金属矿石销售;建 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 宝首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 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62 | 福建永荣 兄弟集团 有限公司 | 福建平潭永 弘投资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06/8/24 | 对外贸易;对商业的投资;针纺织 品、焦炭、重油(不含成品油)、 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矿产品、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橡胶及橡胶 制品、家电、五金交电、服装、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 化学品)的销售;纺织品的研发; 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63 | 福建福隆 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 司 | 福建永荣兄 弟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07/7/20 | 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应的物业管 理、酒店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酒店 管理 |
| 64 | 福建永荣 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 福建福隆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直接 持股 100% | 2010/12/23 |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 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 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 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物业 管理 |
| 65 | 福建永荣 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 乐区拉菲 郡服务部 | 福建永荣物 业管理有限 公司分支机 构 | 2017/5/6 | 物业管理、酒店经营管理、清洁服 务、绿化养护、房地产信息咨询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物业 管理 |
| 66 | 福建永荣 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 乐区浅水 湾服务部 | 福建永荣物 业管理有限 公司分支机 构 | 2017/5/4 | 物业管理、酒店经营管理、清洁服 务、绿化养护、家政服务、房地产 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物业 管理 |
| 67 | 上海吉庚 商贸有限 公司 | 福建永荣兄 弟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7/3/28 |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食 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 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 胶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 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 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有色金 属合金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 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 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 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 审批);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乙二 醇贸 易 |
| 68 | 福建省兄 | 福建永荣兄 | 1998/7/3 | 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服装辅 | 无实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弟针织有 限公司 | 弟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料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 发;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 际经 营 | ||
| 69 | 上海永辰 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兄 弟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8/11/1 |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70 | 福建永荣 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兄 弟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5/5/5 |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 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科技推广 和应用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财务咨询;咨询策划服务;教育咨 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 训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健康咨 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科技中 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信息 咨询、 财务 咨询 服务 |
| 71 | 永荣兄弟 有限公司 | 福建永荣信 息咨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20/9/9 | 一般项目: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 售;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 外);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 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 关部门审批);家政服务;机动车 修理和维护;日用产品修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72 | 福建鑫茂 达商贸有 限公司 | 福建永荣兄 弟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4/5/9 | 针纺织品、焦炭、重油、燃料油、 矿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橡 胶及橡胶制品、家电、五金产品、 服装、化工产品(不含民用爆炸物 品)的批发兼零售;自营或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乙二 醇贸 易 |
| 73 | 香港錦江 集團有限 公司 | 福建永荣锦 江股份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8/5/18 | —— | 纺丝 产品、 纺丝 油剂、 硫酸 铵贸 易 |
| 74 | 香港樂誠 | 福建省创造 | 2008/7/7 | —— | CPL、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國際有限 公司 | 者贸易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纺丝 产品 贸易 | |||
| 75 | 永榮發展 (香港)有 限公司 | 永荣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br><br>100% | 2018/5/18 | —— | 化学 品贸 易:乙 二醇, 二甘 醇 |
| 76 | 福建永荣 石油化工 有限公司 (已于<br><br>2026-01-15 注销) | 福建永荣控 股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7/8/28 | 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 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对第一产 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自营或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法规和国 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 上均不含金融、证券、保险、期货 等需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77 | 福泉永荣 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 司(已于 2026-02-28<br><br>注销) | 贵州永荣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直接 持股 100% | 2025/2/24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 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基 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 泥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化肥销售;饲 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 矿产资源开采;肥料生产;第二、 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 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 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 加剂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 无实 际经 营 |
| 序 号 | 名称 | 控制关系 | 成立日期 | 经营范围 | 实际 经营 情况 |
|---|---|---|---|---|---|
| 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78 | 福州福清 锦彩贸易 有限公司 (已于<br><br>2026-04-01 注销) | 福建永荣控 股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11/12/30 |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 79 | 福建锦飞 高分子材 料有限公 司(已于 2026-05-08<br><br>注销) | 福建平潭永 宏投资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 100% | 2021/10/18 |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 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无实 际经 营 |
如上表所示,除所持有的永杉锂业股份外,永荣致胜、吴华新及其所控制的 企业不存在从事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和钼精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 情况,永荣致胜、吴华新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利益, 保证发行人长期稳定发展,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永荣致胜、实际控制人吴华新 2026 年 7 月 3 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永杉锂业及其子公 司,下同)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永杉锂业及其子 公司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 2、本公司/本人不投资、控股业务与永杉锂业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
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 3、在本公司/本人作为永杉锂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公司/本人
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永杉锂
业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永杉锂业,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永杉锂业;
- 4、本公司/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永杉锂业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
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 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
- 5、如果未来本公司/本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永杉锂业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
竞争,本公司/本人将本着永杉锂业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永杉锂业协商解决;
- 6、本公司/本人不会利用本公司/本人作为永杉锂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地位,损害永杉锂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7、如出现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永杉锂业或者其他股东
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 由此给永杉锂业或者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本人作为永杉锂业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九、发行人舆情情况
经核查媒体报道情况,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以来至本募 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情形。
十、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一)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发行人子公司吉翔天佑存在一项被税务部门罚没收入 100 元
(备注行为罚款)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情形。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 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况。
(三)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涉及行政处罚情况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3 号), 因杉杉控股涉嫌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杉杉控股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五 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所述的收购人未按规定 履行义务行为。具体事项如下:
1、杉杉控股通过宁波炬泰持有吉翔股份(现永杉锂业)股份超过 30% 2020 年 7 月之前,宁波炬泰的控股股东为杉杉控股,宁波炬泰管理层及工
作人员由杉杉控股委派,投资项目由杉杉控股决策,资金由杉杉控股提供或审批, 用印和行使吉翔股份、股东权利主要由杉杉控股审批。截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 杉杉控股通过宁波炬泰持有吉翔股份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 173,840,117 股,占 吉翔股份总股本的 34.22%。
2、杉杉控股通过上海钢石收购吉翔股份 9.84%股份 2014 年 6 月之后,吴军辉、宋晓玉为杉杉控股代持上海钢石全部股份。杉
杉控股控制上海钢石,上海钢石的管理决策由杉杉控股负责,工作人员由杉杉控 股委派,资金由杉杉控股提供和审批,证件、印章和财务资料由杉杉控股保管。
2020 年 7 月 17 日,杉杉控股通过上海钢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陕国投 •持盈 35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吉翔股份 53,516,410 股,占吉翔股 份总股本的 9.84%。2020 年 7 月 30 日,完成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杉杉控股未按 照《证券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吉翔股份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杉杉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 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所述的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行为。对杉杉控股 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郑永刚作为杉杉控股董事局主席,全程策划、组 织收购事宜,系杉杉控股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辽宁证监局对杉杉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由于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永刚先生已于 2023 年 2 月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杉杉控股已缴纳上述罚款,
相关整改仍在进行中。2024 年 12 月,公司控股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杉杉控 股不再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背景 1、“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新能源行业持续高速发展 为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和能源结构性短缺等问题,
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相继推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围绕大力发展清洁能 源、降低碳排放制定了以产业政策为主的减排路线图,以支持减排目标的实现。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碳排放国,2020 年 9 月,国家主席习近平 在联合国大会首次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力争 2030 年前二氧化碳排放 达到峰值,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 年 10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 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 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 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为: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达到 20%左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到 2030 年,非化石 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到 206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2024 年 7 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方案明确要求大力 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 2035 年,新能源汽车 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在“双碳”目标和新能源政策的积极推动下,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提升 清洁能源比重、限制化石燃料使用已成为各国及地区政府实现绿色转型发展的共 识,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增长态势有望持续。
2、新能源汽车+储能市场双驱动,深加工锂产品需求快速增长
新能源汽车领域,2025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呈现整体增长态势。依 据EV Tank数据,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2,354.2 万辆,同比增长 29.1%。 其中,中国市场表现尤为突出,2025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1,649 万辆,同 比增长 28.2%,占全球销量比重约 70.3%。在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的有力带
动下,动力电池市场也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根据 SNE 数据,2025 年全球动 力电池装机总量为 1,187GWh,同比增长 31.7%。
储能领域,2025 年我国新型储能政策持续密集发布。据 CNESA 统计,2025 年全国共发布新型储能相关政策 869 项,同比增长 13%。2025 年全球储能电池 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据 Info Link 统计,2025 年全球储能电芯出货规模 612.39GWh,同比增长 94.59%。
全球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共同驱动锂离子电池大规 模扩产计划的不断落地,作为生产锂离子电池的重要原材料,深加工锂产品的需 求也继续保持旺盛,行业迎来巨大发展机遇,市场空间广阔。
3、钼产品基础需求具备较强韧性
近年来,钼产品供应端整体保持平稳,新增产能释放相对有限,市场供需格 局呈现紧平衡状态。钼产品下游应用以钢铁行业为核心。根据国际钼协会 (IMOA)数据,2020-2025 年全球钼金属年产量介于 26.21 万至 29.02 万吨,消 费量介于 24.76 万至 29.41 万吨;2024 年全球消费量达 29.41 万吨,产量为 29.02 万吨,供需缺口约 0.39 万吨。在供给端释放相对刚性的背景下,钢铁行业向高 端化、绿色化转型构成钼需求的核心支撑。钼作为提升钢材强度、耐腐蚀性及高 温性能的关键合金元素,其基础需求具备较强韧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目的 1、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助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为更好满足下游客户对深加工锂产品的强劲需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随着一期项目达产和二期项目建成,公司深加工锂产品的业务规模 将快速增长,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技术研发投入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本次 募集资金将有效提升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的市场应变能力和对下 游重要客户的供应保障能力,有助于公司稳健发展。
2、优化财务结构,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结构
将得到优化,有助于缓解公司中短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压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提高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实现快速、健康和可持续的业务发展提供重 要保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一步提升持股比例,巩固控制地位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永荣致胜,持股比例为 19.91%。本次认购 对象为永荣致胜全资子公司永宏投资,本次发行完成后,永荣致胜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进一步增加,持股比例进一步上升,有利于维护上市公 司控制权的稳定。同时,本次发行充分展示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支持的决心以及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向市场以及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促进公 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永宏投资,是公司控股股
东永荣致胜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28MA8TRHH93B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住所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x00437 (集群注册) |
| 法定代表人 | 吴华新 |
| 注册资本 | 1,000 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21 年 08 月 17 日 |
| 营业期限 | 2021-08-17 至 2071-08-16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
2、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1)《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与永宏投资签署了《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希龙 住所: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乙方: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华新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x00437 二、认购金额、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其他协议主要内容 (一)认购金额 乙方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二)认购方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三)认购价格
甲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即 2025 年 5 月 16 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6.9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如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D 为每股派
发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四)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71,839,080 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13.94%,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将作相应调整。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乙方
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实际发行的全部股份。 (五)限售期 乙方本次以现金认购的甲方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也不得由甲方回购;乙方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 后,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国家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 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 锁定事宜。
(六)支付时间
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意注册后,乙方应按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规定的具体 缴款期限,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设立
的账户。 三、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及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四、违约责任
- 1、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认购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责任、声明或保
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 补救措施等。如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 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遭受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及所产生的诉讼、索 赔等费用、开支)。
-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如未获得甲方董事会或
股东会通过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或 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 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 的,不构成甲方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2)《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与永宏投资签署了《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 称“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希龙 住所: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乙方: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华新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x00437 (二)修改内容
- 1、《认购协议》“(一)认购金额、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其他协
- 议主要内容”第 3 条“认购价格”第一款修改为:“甲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 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甲方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认购协议》“(一)认购金额、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其他协
- 议主要内容”第 4 条“认购数量”修改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71,839,08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 方总股本的 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若甲方在本 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 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实际发行的 全部股份。”
- 3、除上述修改外,《认购协议》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补充协议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及《认购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且本补充协议经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
-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系 永宏投资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永荣致胜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华新。永
宏投资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 永宏投资将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根据永宏投资出 具的认购资金来源承诺,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来源于股权质押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 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永宏投资认购的永杉锂业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信托、委托出资、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或直 接、间接使用永杉锂业及其关联方(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外) 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接受永杉锂业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 诺的情形;不存在永杉锂业及其主要股东(除控股股东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 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证券的价格、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 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
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如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D 为每股派
发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71,839,080 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4.02%),未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按舍 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三)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 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 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 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将按中 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1、关于本次证券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71,839,080 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4.02%),未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按舍 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2、关于融资间隔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 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 月。
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 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 上述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距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 18 个月, 符合融资时间间隔的要求。
3、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非资本性支出
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 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 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 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 关的研发投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董事会确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00.00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永荣致胜全资子公司永宏投资。永宏投资拟以 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永荣致胜,持股比例为 19.91%。本次认购 对象为永荣致胜全资子公司永宏投资,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数量71,839,080 股测算,发行完成后预计永荣致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上升 至 29.76%,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同时,本次发行充分展示了实 际控制人对公司支持的决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向市场以及 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 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履行下列程序:
- 1、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 2、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同意注册。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 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募投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批事项,亦不涉及使用建设用地的情 况。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分析
(一)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技术研发及供应链布局提供有力支持 近年来,全球锂盐行业在供需再平衡中加速分化,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未来锂盐行业产品需求增长市场容量仍较为可观。从全球视角看,锂资源开发呈 现“资源+技术”双轮驱动的竞争格局,资源开发效率与产能成本管控将成为企 业生存竞争的重要变量。在此背景下,一方面公司将坚持“大矿企”供应战略, 以澳大利亚规模化矿山为供应基本盘,构建优质原料供应渠道与商务合作关系, 同时积极拓展非洲、南美等地区的供应渠道,构建多区位、多维度的供应链安全 保障体系;另一方面公司将围绕工艺优化与技术创新双核驱动,重点突破柔性产 线量产、一期沉锂一步法工艺达产、母液萃取提锂调试等多项工艺攻关项目,同 步推进专利布局加速、中试平台扩建等任务。本次发行将为公司供应链资源布局、 技术研发的落地实施提供有力支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2024 年 12 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吴华新先生成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其控制的企业永荣致胜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的股票由公司 控股股东永荣致胜的全资子公司全额认购,向市场传递出积极信号,彰显吴华新 先生与永荣致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三)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将为公司业务经营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 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整体偿债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 财务风险,加强公司应对宏观经济波动、下游行业波动等的抗风险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
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补充流动资金后, 有利于缓解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二)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
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并通过不断改进与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标准的 公司治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程序。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及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 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这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布局供应链资源,加强技术研发,提升公司综合实 力,也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资本实力将显著增强,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及资产净额将有 所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得到增强;同时,可减少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债务融资的 财务费用,使公司财务结构得到优化,未来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 有效提升。
六、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综合考虑公司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偿还有息 负债、银行授信情况、最低现金保有量、重大投资计划及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等 情况,在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起 算时点,经测算,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至 2028 年)的资金缺口为 197,815.38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拟募集不超过 5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 性。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类别 | 项目 | 计算方式 | 金额 |
|---|---|---|---|
| 可自由支配资金情况 | 货币资金余额 | A | 35,179.61 |
| 易变现的各类金融资产余额 | B | - | |
| 使用受限货币资金 | C | 4,543.74 | |
| 前次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 | D | - | |
| 可自由支配资金 | E=A+B-C-D | 30,635.86 | |
| 未来期间新增资金 | 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 F | 49,234.03 |
| 未来期间资金需求 | 最低现金保有量 | G | 58,082.22 |
| 未来三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 H | 12,403.03 | |
| 未来三年经营性营运资金缺口 | I | 13,376.70 | |
| 未来期间偿还的债务 | J | 94,423.32 | |
| 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 K | 99,400.00 | |
| 未来期间分红资金需求 | L | - | |
| 未来期间资金需求合计 | M=G+H+I+J+K+L | 277,685.27 | |
| 总体资金缺口 | N=M-F-E | 197,815.38 |
(一)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5,179.61 万元,其中,使用
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 4,543.74 万元,无前次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余额。综上所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为 30,635.86 万元。 (二)未来期间新增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与三年复合增长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542,101.10 | 589,523.16 | 750,518.28 |
| 同比增长率 | -8.04% | -21.45% | - |
| 三年复合增长率 | -15.01% |
公司 2024-2025 年营业收入同比降幅持续收窄,从-21.45%降至-8.04%,三 年复合增长率为-15.01%,区分不同的业务板块来看,公司深加工锂产品业务经 历行业深度调整后 2024-2025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由-42.82%增长至 74.09%;钼 产品业务 2024-2025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由-14.72%降至-25.4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 金额 | 同比增长率 | 金额 | 同比增长率 | 金额 | |
| 钼产品业务 | 363,096.46 | -25.40% | 486,703.05 | -14.72% | 570,713.30 |
| 深加工锂产品业务 | 179,004.64 | 74.09% | 102,820.10 | -42.82% | 179,804.98 |
| 合计 | 542,101.10 | -8.04% | 589,523.16 | -21.45% | 750,518.28 |
从深加工锂产品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表现来看,2024 年受锂盐价格持续下 行、行业产能阶段性过剩影响,行业内盛新锂能、天华新能、雅化集团等头部企 业营业收入普遍大幅下滑,降幅普遍在 35%以上,中矿资源降幅也达 10.80%, 行业整体处于深度调整周期。进入 2025 年,随着锂盐价格触底回升、下游动力 电池与储能需求回暖,行业整体已呈现企稳修复态势,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同比回正至 14.38%,充分说明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需求的持续释放,锂 盐行业整体已显现底部企稳迹象,进入复苏周期。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2025 年 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具体如下:
| 证券代码 | 公司名称 |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002240.SZ | 盛新锂能 | -42.38% | 10.54% |
| 300390.SZ | 天华新能 | -36.87% | 14.23% |
| 002738.SZ | 中矿资源 | -10.80% | 22.02% |
| 002497.SZ | 雅化集团 | -35.14% | 10.72% |
| 证券代码 | 公司名称 |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平均值 | -31.30% | 14.38% |
本次营业收入测算区分不同业务类型,公司深加工锂产品业务在行业复苏的 背景下,自身锂盐业务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核心客户合作深化,已具备跟随行 业复苏实现恢复性增长的基础。据长江证券及西部证券的研报预测,2025-2027 年雅化集团和中矿资源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3.62%及 28.17%。此外, 公司锂盐二期 2 万吨锂盐产能于 2024 年下半年投产,2025 年处于爬坡并逐步达 产的阶段,2026 年起产能利用率将持续提升至稳态水平,后续公司锂盐三期项 目 2.2 万吨于 2026 年投产后,产能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产销量增长为收入增长 提供长期支撑。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结合公司最新经营数据,2026 年一季度深加工 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12.01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375.82%,业绩复苏较为显著。 基于 2026 年一季度经营实绩,本次测算收入增速假设如下:2026 年全年深加工 锂产品收入按同比增长 60%测算;考虑行业景气度波动及产能释放节奏逐渐平稳 等因素,2027 年、2028 年审慎按照 10%同比增速预测。该假设既贴合公司当期 高增长的经营现状,同时兼顾中长期行业增速放缓、产能逐步饱和的客观趋势, 更为贴合公司实际经营节奏,测算假设较为审慎,具备一定的安全边际。
受钼市场供需格局趋于稳定、钼价企稳回升、下游钢铁市场基本需求稳固等 因素影响,叠加公司持续优化生产组织、稳定核心客户、强化成本管控与库存管 理,公司钼产品业务营业收入降幅预计将显著收窄。综合行业运行态势、公司经 营策略及市场环境判断,假设未来期间钼产品业务营业收入规模增长率保持在 -5%。
根据上述假设,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的营业收入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6 年度 | 2027 年度 | 2028 年度 | |||
|---|---|---|---|---|---|---|---|
| 金额 | 金额 | 同比增 长率 | 金额 | 同比增 长率 | 金额 | 同比增 长率 | |
| 钼产品 业务 | 363,096.46 | 344,941.64 | -5% | 327,694.56 | -5% | 311,309.83 | -5% |
| 深加工 锂产品 业务 | 179,004.64 | 286,407.42 | 60.00% | 315,048.16 | 10.00% | 346,552.98 | 10.00% |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6 年度 | 2027 年度 | 2028 年度 | |||
|---|---|---|---|---|---|---|---|
| 金额 | 金额 | 同比增 长率 | 金额 | 同比增 长率 | 金额 | 同比增 长率 | |
| 合计 | 542,101.10 | 631,349.06 | 16.46% | 642,742.72 | 1.80% | 657,862.81 | 2.35% |
公司未来期间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照未来期间预计营业收 入合计乘以过往年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与营业收入合计的比例 测算,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542,101.10 | 589,523.16 | 750,518.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83.45 | -10,734.58 | 102,082.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 2.55% |
结合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趋势,预计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维持在过去 3 年同样水平,即 2.55%。
考虑到前述未来期间的营业收入预测、过往年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等情况,预计 2026 年至 2028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合计为 49,234.03 万元(此处不构成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 年度 | 2027 年度 | 2028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631,349.06 | 642,742.72 | 657,862.8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 2.5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89.33 | 16,379.69 | 16,765.01 |
| 2026 年至 2028 年经营现金流量合计 | 49,234.03 |
(三)最低现金保有量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企业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根据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年付现成本总额/货币资金周转次数计算。货币资金周转次 数(即“现金周转率”)主要受净营业周期(即“现金周转期”)影响。净营业 周期系外购承担付款义务,到收回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应收款项的周 期,故净营业周期主要受存货周转期、应收款项周转期及应付款项周转期的影响。 净营业周期的长短是决定公司流动资产需要量的重要因素,较短的净营业周期通 常表明公司维持现有业务所需货币资金较少。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等,并 考虑现金周转率等因素,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货币资金金 额为 58,082.22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财务指标 | 计算方式 | 计算结果 |
|---|---|---|
| 最低现金保有量 | A=B/C | 58,082.22 |
| 2025 年度付现成本总额 | B=D+E-F | 535,514.62 |
| 2025 年度营业成本 | D | 528,814.10 |
| 2025 年度期间费用总额 | E | 20,671.27 |
| 2025 年度非付现成本总额 | F | 13,970.76 |
|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现金周转率) | C=365/G | 9.22 |
| 现金周转期(天) | G=H+I-J | 39.59 |
| 存货周转期(天) | H | 53.40 |
| 应收款项周转期(天) | I | 34.33 |
| 应付款项周转期(天) | J | 48.14 |
- 注 1: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以及财务费用;
- 注 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 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注 3:存货周转期=365*存货平均账面余额/营业成本;
- 注 4:应收款项周转期=365*(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预付款项平均账面余额+应收票据平 均账面余额+应收款项融资平均账面余额)/营业收入;
- 注 5:应付款项周转期=365*(应付账款平均账面余额+应付票据平均账面余额+合同负债平 均账面余额)/营业成本。
(四)未来三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以上述测算的未来三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同时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总额、非 付现成本总额等指标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稳定,则 2028 年末最低现金保有量 预计为 70,485.25 万元,未来三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预计为 12,403.03 万元,其 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财务指标 | 计算公式 | 金额 |
|---|---|---|
| 2025 年营业收入 | ① | 542,101.10 |
| 2025 年末最低现金保有量 | ② | 58,082.22 |
| 2028 年营业收入 | ③ | 657,862.81 |
| 2028 年末最低现金保有量 | ④=②×(③/①) | 70,485.25 |
| 未来 3 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 | ⑤=④-② | 12,403.03 |
(五)未来三年经营性营运资金缺口
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在人才、技术、研发、管理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日益 增加,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量主要来源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 性流动负债。对此,公司对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 性流动负债进行预测,并以此计算各年末的营运资金需求总额,即经营性流动资 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差额,进而形成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预测。
综合考虑公司的可自由支配资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运资金需求、
债务情况、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现金分红支出等因素,在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起算时点,经测算,公司未来三 年(2026 年至 2028 年)的经营性营运资金缺口为 13,376.70 万元。具体测算如 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平均比例 | 2026 年度(E) | 2027 年度(E) | 2028 年度(E) |
|---|---|---|---|---|---|
| 营业收入 | 542,101.10 | 100.00% | 631,349.06 | 642,742.72 | 657,862.81 |
| 应收票据 | 5,912.28 | 1.09% | 6,885.63 | 7,009.90 | 7,174.80 |
| 应收账款 | 28,004.96 | 5.17% | 32,615.51 | 33,204.11 | 33,985.21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3.72 | 0.38% | 2,426.76 | 2,470.56 | 2,528.68 |
| 预付款项 | 15,154.65 | 2.80% | 17,649.61 | 17,968.12 | 18,390.81 |
| 其他应收款 | 467.30 | 0.09% | 544.24 | 554.06 | 567.09 |
| 存货 | 98,677.85 | 18.20% | 114,923.52 | 116,997.50 | 119,749.78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68.95 | 0.44% | 2,758.96 | 2,808.75 | 2,874.82 |
| 经营性流动资 产 | 152,669.70 | 28.16% | 177,804.24 | 181,012.98 | 185,271.19 |
| 应付票据 | 13,903.72 | 2.56% | 16,192.74 | 16,484.96 | 16,872.76 |
| 应付账款 | 57,366.00 | 10.58% | 66,810.36 | 68,016.05 | 69,616.08 |
| 合同负债 | 9,372.98 | 1.73% | 10,916.09 | 11,113.08 | 11,374.51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86.79 | 0.42% | 2,663.27 | 2,711.34 | 2,775.12 |
| 应交税费 | 900.80 | 0.17% | 1,049.11 | 1,068.04 | 1,093.16 |
| 其他应付款 | 5,364.65 | 0.99% | 6,247.86 | 6,360.61 | 6,510.24 |
| 其他流动负债 | 832.92 | 0.15% | 970.05 | 987.55 | 1,010.78 |
| 经营性流动负 债 | 90,027.87 | 16.61% | 104,849.47 | 106,741.64 | 109,252.66 |
| 流动资金占用 额 | 62,641.83 | 11.56% | 72,954.77 | 74,271.35 | 76,018.53 |
| 项目 | 2025 年度 | 平均比例 | 2026 年度(E) | 2027 年度(E) | 2028 年度(E) |
|---|---|---|---|---|---|
| 未来三年经营性营运资金缺口 | 13,376.70 |
- 注 1: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未来三年经营性营运资金缺口
=2028 年末经营营运资金占用额-2025 年末经营营运资金占用额;
- 注 2: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三年盈利预测。 (六)未来期间偿还的债务
公司有偿付经营借款的资金需求,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需要偿还 的债务本金加利息合计金额为 94,423.32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 短期借款 | 33,130.54 |
| 长期借款(含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250.00 |
| 上述借款需要偿付的利息金额 | 4,042.78 |
| 合计 | 94,423.32 |
注:上述借款及对应的利息需要在 2028 年底之前全部偿还。
(七)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投资协议>暨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四川省南充 市经开化工园区投资建设锂盐项目。
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年产 3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线,将于 6 个月内开工建设,预计建设周期 18 个月。二期项目将根据产品市场情况及一 期项目运营情况适时启动建设,规划建设年产 3 万吨锂盐产品生产线。本项目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为满足投资建设进度,未来三年预计资本性 支出约为 10 亿元,扣除永盈新材料以现金出资的 0.06 亿元人民币,公司需要投 入 9.94 亿元建设资金。
(八)资产负债率和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7.06%,与同行业对比处于较高水平,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 公司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 洛阳钼业 | 50.34 | 49.52 | 58.40 |
| 公司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 金钼股份 | 11.50 | 12.28 | 11.21 |
| 盛新锂能 | 48.36 | 43.31 | 36.03 |
| 天华新能 | 32.21 | 19.07 | 22.88 |
| 中矿资源 | 31.40 | 27.36 | 23.05 |
| 雅化集团 | 26.17 | 23.19 | 26.09 |
| 平均值 | 33.33 | 29.12 | 29.61 |
| 永杉锂业 | 57.06 | 46.85 | 49.91 |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取得银行授信额度 211,757.00 万元,已使用 117,148.05 万元,剩余授信额度 94,608.95 万元。现有剩余授信规模难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及项目建设的中长期资金需求。若将剩余授信额度全部使用,公司资产负债 率将进一步提高,财务杠杆水平将进一步上升。
综上,综合考虑公司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偿 还有息负债、银行授信情况、最低现金保有量、重大投资计划及预计经营活动现 金流等因素测算,公司测算的 2026 年至 2028 年资金缺口为 197,815.38 万元。现 有资金来源难以覆盖上述资金需求。虽然在后续资金筹措过程中,公司可适度搭 配银行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债务融资工具,充分利用剩余授信额度优化融 资结构。但若过度依赖债务融资,将在行业波动阶段放大财务风险、加剧盈利波 动。因此,仅依靠债务融资无法完全满足公司中长期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有必要通过本次股权融资补充长期发展资金,优化资本结构,保障业务发展及扩 产项目顺利实施,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七、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
(一)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相关要求 1、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深加工锂产品和钼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业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 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公 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
主 管部 门 意 见的 情 形。 根 据国 家 统 计局 发 布的 《 国民 经 济 行业 分 类 》 (GB/T4754-2017),公司属于“C 类制造业”中的“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 工业”。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
2、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系围绕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根据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 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 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发行系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式,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中关于“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二)发行人不涉及“四重大”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情 况特殊、复杂敏感、审慎论证的事项;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不 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未发现公司存在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等重大违法 违规线索,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8 号》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不涉及“四重大”,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8 号》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8 号》的相关规定,不 涉及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不涉及需要进 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取得主管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的情形。
八、可行性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和业务 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 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本次发行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 产的整合,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永荣致胜,持股比例为 19.91%。本次认购 对象为永荣致胜全资子公司永宏投资,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 71,839,080 股测算,发行完成后预计永荣致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比例将上升至 29.76%,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同时,本次发行充 分展示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支持的决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 向市场以及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 行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因本次发 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该等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证 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系通过 2015 年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1871 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锦州永杉锂 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4,546,6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61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099,999,998.8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181,478.13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额为人民币 1,070,818,520.7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验证,并由其签署《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402 号)。
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 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 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 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 况,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
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宏观及行业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当前宏观经济环境面临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对企业经营环境构成复合型挑 战。(1)新能源汽车、储能等产业作为战略新兴领域,其市场增长与政府补贴政 策延续性、充电及电网基础设施配套进度、车辆准入政策等存在强关联性,若相 关产业支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或执行力度减弱,可能对锂盐行业需求端产生结构 性影响;(2)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周期若持续延长,或将引发钢铁产业链需求收 缩,进而通过产业传导效应对钼铁行业形成阶段性冲击。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深加工锂产品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较为激烈。国内头部企业持续扩产,
海外雅保、SQM 等厂商占据全球主流供应链,行业市场化竞争白热化,低端产 能加速出清,高端产品竞争聚焦品质与成本。钼产品行业供给集中度提升,头部 企业优势扩大,中小厂商持续出清。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 本、巩固核心客户资源,将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影响市场份额与盈利能 力。
3、未来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未来,若宏观经济出现不利变化,新能源汽车、储能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
同时全球锂矿新增产能超预期释放,锂盐行业可能再次进入调整周期,公司锂业 务的产品售价、产能利用率与盈利水平将面临阶段性下行压力;若钢铁行业需求 持续不振、上游钼矿供给持续增加,钼价中枢可能进一步下移,公司钼业务的盈 利空间可能承压。
为应对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公司已建立多维度的风险管控体系:锂业务方 面,持续拓展多元供应渠道,深化长协合作保障原料稳定供应,通过柔性生产与
动态库存管理适配市场需求变化,同时加快产能落地摊薄运营成本,提升产品盈 利韧性;钼业务方面,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优化生产排布提升运营效率,同时灵 活调整产销策略适配下游需求节奏。
尽管上述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平抑周期波动的影响,但受锂、钼行业周期属 性及公司无上游自有矿山资源的限制,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 影响无法完全消除。行业周期性波动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并进一步带动公司股价出现波动,从而对投资者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4、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存在锂离子电池、钠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多种技术路线,
锂离子电池目前占据主导地位,而碳酸锂及氢氧化锂是锂离子电池的主要原材料 之一。若未来其他技术路线实现重大突破性进展,进而削弱锂离子电池市场地位, 深加工锂产品需求将相应出现下滑,将对公司的业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5、钼产品行业波动的风险
钼产品 70%以上需求应用于不锈钢、合金钢及特种钢生产,行业高度依赖钢 铁行业景气度。2023-2025 年全球钼市场呈供给刚性、需求紧平衡态势,钼价高 位震荡;若未来钢铁行业产能收缩、高端特钢需求不及预期,或钼矿供给端大幅 释放,将导致钼产品价格、销量大幅波动,对公司钼业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部分涉及美元结算,因此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幅度加大,若未来汇率持 续大幅波动,将增加公司经营成本、产生汇兑损失,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深加工锂产品具有显著原料成本敏感特性,且公司锂辉石进口依存度较
高,受海外矿山影响较大。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导致采购成本超预期上涨, 若叠加供应链突发事件引发的阶段性供应短缺,将对公司盈利稳定性构成一定不 利影响。
2、深加工锂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2023 至 2025 年,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价格先深幅下探,后逐步触底回 升,行业前期产能集中释放带来阶段性过剩压力,产品价格持续处于相对低位。 未来随着行业新增产能持续释放、市场供需格局变化,锂盐价格仍存在大幅波动 风险,若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将直接导致公司锂盐业务盈利承压,影响整体 经营业绩。
3、产能不及预期风险
永杉锂业湖南基地 2.2 万吨锂盐项目已启动建设,受项目审批、设备安装、 工艺调试、环保验收等因素影响,项目投产、达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若项目建 设进度滞后、产能爬坡不及预期,将无法及时释放规模效应,可能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深加工锂产品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锂盐产能、营收持续扩张,资产、人员、业务规模快速增长。
深加工锂产品业务和钼产品业务在采购、生产、销售、技术研发等环节运营模式 差异较大,若公司管理层管理能力、内部控制体系、人才团队无法匹配扩张需求, 将出现管理效率下降、运营成本上升、风险管控失效等问题,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5、钼业务产品及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全球钼金属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存在周期性波动,导致公司钼业务产品 及原料存在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钼业务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经 营模式,在签订销售合同的同时即可在一定价格范围内锁定原材料的成本,一定 程度上可以有效化解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同时,公司的钼产品存货周转 较快,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但如果钼精矿及钼 产品的价格在较短时间内出现大幅波动,则仍可能对公司钼产品的相关生产、销 售和贸易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6、安全生产合规风险 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法》《环
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但公司仍面临以下多维度 合规挑战:①生产安全管控疏漏可能导致重大事故风险;②标准规范动态升级带 来的设备改造压力;③职业健康管理缺陷引发的法律追责风险;④新《安全生产 法》实施后对企业主体责任要求的进一步提升等。
7、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9.91%、46.85%和 57.06%,流动比率分
别为 1.78 倍、1.78 倍和 1.32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35 倍、1.29 倍和 0.63 倍。 2025 年末受锂盐产能扩张及营运资金占用上升影响,资产负债率有所抬升,短 期偿债指标相应回落。当前公司正处于锂盐产能扩张周期,产能建设预计存在较 大规模的资本开支需求,新产能爬坡阶段亦需配套投入较多营运资金。若未来锂 行业景气度波动、产品价格低迷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及预期,或合作金融机 构信贷政策收紧、存量贷款续贷安排发生变化,叠加扩产资金支出需求,公司可 能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与流动性压力,进而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三)法律风险 1、部分土地权属瑕疵或权利受限的风险 发行人于 2007 年 7 月 3 日取得了编号为凌国用(2007)第 08082802 号的划 拨土地使用权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土地使用权证已过有效期,发行 人未就该土地新取得有效权属证书。就前述事项,根据辽宁省信用中心出具的《法 人/非法人组织专项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报告期内,发行人 在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城市管理领域不存在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况。凌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确认函》,载明“经市自然资源部门确认,锦州市华 龙大有铁合金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用名)持有的权属证书编号为凌国用(2007) 第 08082802 号的 4,628 平方米土地属于国有工业用地,该宗地界址清晰无争议。 原则同意该公司的土地可以继续使用,暂时不存在被征收、强制收回或其他影响 地上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形”。
公司部分土地原取得划拨用地证未能够及时延期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仍存在因产权手续不完善而可能导致被征收、强制 收回或其他影响地上房屋正常使用的风险。
2、部分房产权属瑕疵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吉林新华龙、湖南永杉存在部分房产尚未取得权 属证书、部分房屋已拆除但还未注销房产证的情况。就前述事项,辽宁省信用中 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相关 报告,发行人子公司辽宁新华龙、吉林新华龙、湖南永杉在自然资源、住房和城 乡建设领域不存在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针对辽宁新华龙相关房产权属 瑕疵情况,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凌海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出具《证明》,证 明辽宁新华龙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管理、房屋建设及租赁 备案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建设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标准, 不存在工程质量及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建设工程管理、房屋建设及 租赁备案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或正在被有关部门予以调查 的情形;厂区内建设的建筑物均符合建筑物所在土地的总体规划,不存在被强制 收回、拆除或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因违反 有关自然资源与规划及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无违法用地 行为,亦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部分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前述事项,但仍存在因产权手续不完善而导致无法办 理相关权属证书或面临拆除并处罚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及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2023-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50,518.28 万元、589,523.16 万元和 542,101.10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3.17%、3.60%和 2.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215.11 万元、-7,662.72 万元和-28,427.54 万 元。
公司上述经营业绩相关的财务指标与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 局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客户开拓、发展战略、技术研发等内部因素密切相关。如果 上述一项或多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毛利率较低 的风险。
2、经营性应收款项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营性应收款项余额较大,主要客户为信誉优良、回款 较好的大中型钢铁企业和正极材料厂商。但是若市场环境、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 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 3、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部分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存 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分别为 46,814.02 万元、9,691.36 万元和 18,700.8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主要由钼业务和深 加工锂产品的原材料、产成品、发出商品和在途商品等组成。公司存货跌价计提 情况主要受钼和锂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如果钼金属和锂金属市场价格大幅下跌, 可能导致存货进一步减值,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 4、长期资产减值风险
2025 年,公司部分钼产品相关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 3,099.57 万元,占当期净亏损的比例为 8.72%。未来期间,若市场环境、行 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等外部因素持续恶化,或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不及预期,导 致相关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一步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可能需继续计提大额资 产减值准备,从而对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后点价”业务的风险 公司深加工锂产品业务中,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大,主要为锂辉石。
报告期内,为稳定锂辉石供应,对冲锂辉石价格短期内波幅过大、变化过快等原 因导致的采购成本较高的风险,公司采取了“后点价”模式进行锂辉石采购,即 在完成锂辉石提货后一段时间内,公司可基于对于价格走势的预判,择机以点价 当天市场价格完成点价,确认最终采购价格。在“后点价”采购模式下,若公司 对于价格走势预判错误或出现市场价格持续上涨行情,将导致公司点价价格上 涨,产生公允价值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
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议/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议/审核的时间均 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六)其他风险 1、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的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投资者心理、股票供求关系、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整合、 国家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 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提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短期内 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相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存在股东即期 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其他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 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杨希龙 赵传卿 杨 峰
张 韬 何福龙 戴继雄
谢 澍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
赵传卿 何福龙 戴继雄
除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林宏志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吴华新
实际控制人:
吴华新
年 月 日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孙国举
保荐代表人:
蒲贵洋 斯宇迪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人已认真阅读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 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
马 骁
保荐人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朱小辉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曹程钢
张扬
年 月 日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大华审字[2024]0011000906 号、大华审字[2025]0011003921 号、大华审字 [2026]0011007422 号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 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 金 申翌君
黄刚波(已离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晨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离职说明
本所作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的审 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0011000906 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金和 黄刚波。
由于个人原因,黄刚波已于 2025 年从我所离职,故无法在锦州永杉锂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之“会计师事务所声 明”中签字。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晨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 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规划、项目投资进度等情 况,并结合公司资本结构、融资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
通过多项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实 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管理,并就募集资金账 户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 保荐人、开户银行与公司共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 到充分有效及合理规范地使用。
2、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制度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加大供应链建设及研发
投入,保证原材料供应及采购价格稳定,扩大产品成本与技术领先优势,努力实 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此外,公司亦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同时推进全面预算 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 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的决策;确保 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 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股东回报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资 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三)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 [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永荣
致胜、实际控制人吴华新做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 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 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本页无正文,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之《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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