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正在
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通达” 或“标的公司”)50%股份。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江苏新通达 40%股份,且公 司董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江苏新通达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完成后,江苏新通达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和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
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
- 3、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式及交易
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 4、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
沟通协商,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 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 5、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
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6、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6 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 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司与江苏新通达股东徐锁璋、徐艺萌签署了《收购意 向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新通达 22,500,000 股股份,占江苏新通达总股 本的 50%(具体为收购徐锁璋所持江苏新通达 4,781,250 股股份,占江苏新通达 总股本的 10.625%;收购徐艺萌所持江苏新通达 17,718,750 股股份,占江苏新通 达总股本的 39.375%)。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江苏新通达 40%股份,且公司董 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江苏新通达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 成后,江苏新通达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已签署意向协议,但交易方案 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 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 议为准,故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 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在完成相 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象为江苏新通达的股东徐锁璋、徐艺萌,上述自然人的基本情况
如下:
| 序号 | 交易对方 | 出生年月 | 国籍 |
|---|---|---|---|
| 徐锁璋 | 1962 年 9 月 | 中国 | |
| 徐艺萌 | 1996 年 2 月 | 中国 |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江苏新通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丹阳市丹北镇(新桥)新巷村 |
| 法定代表人 | 徐锁璋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资本 | 4,500 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0768287002T |
| 成立日期 | 2004-12-21 |
| 经营范围 | 车辆组合仪表、汽车摩托车配件和模具、通信设备、射频 同轴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的设计、 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 能车载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导航终 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新通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现有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徐艺萌 | 17,718,750 | 39.38% | |
| 徐锁璋 | 9,281,250 | 20.63% | |
|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0 | 40.00% | |
| 45,000,000 | 100.00% |
四、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徐锁璋(乙方一)、徐艺萌(乙方二)、标的公司(丙方)签
订《收购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计划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合计所持丙方 22,500,000 股股份(占丙方 截至意向协议签署日总股本的 50.0000%),具体如下:
- (1)甲方拟收购乙方一所持丙方 4,781,250 股股份(占丙方截至意向协议签
署日总股本的 10.6250%);
- (2)甲方拟收购乙方二所持丙方 17,718,750 股股份(占丙方截至意向协议
签署日总股本的 39.3750%)。
- 2、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对价(“交易对价”)以甲方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最终交易对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以正式交易协议 约定为准。
- 3、乙方同意乙方和/或其控制的公司以不低于本次交易价格总额的 18%的款
项用于在二级市场购买甲方股票,所购入的甲方股票进行自愿锁定,锁定期为自 相关股票购入之日起 36 个月(如在此期间,甲方进行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原因导致乙方所持甲方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所涉变动股票亦遵守上述锁定 安排)。
- 4、意向协议签署后,甲方有权聘请中介机构对丙方进行业务、财务及法律
方面的尽职调查,并有权聘请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丙方进行审计和评估;乙方 和丙方应配合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甲方及其聘请 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清单准备相应材料、提供相关信息等;并且乙方和丙方应保证 其向甲方和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或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完整, 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5、无论本次交易是否完成,除非各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各方为实施本次交
易相关事宜而发生任何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及其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起草书面协议及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参与谈判等发生的专业服 务费和其他所有支付的费用,均由各方自行承担。
- 6、乙方和丙方同意,自本意向协议签署日起至正式交易文件最终签署当日
或至本意向协议签署届满 12 个月之日(以孰早为准)的期间内(“排他期”),未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丙方均不得与除甲方或其指定方以外的第三方就本次交 易或类似事项进行交流、磋商或谈判,亦不会签署与本意向协议项下预期交易相 冲突的任何法律文件(无论该等法律文件是否具有约束力),直至本次交易完成 或宣告终止交易。
- 7、本意向协议仅为各方谈判条件的记录,后续交易双方将就本次交易的具
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最终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业绩承诺及补偿、减值测算及 补偿等事项)进行磋商、沟通并签订正式交易协议。
五、后续工作推进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不构成影响。本次交
易完成后预计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将得到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抗风险 能力,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七、风险提示
- 1、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
沟通协商,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 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2、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
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3、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6 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 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收购意向协议》; (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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