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6-04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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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或“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 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 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 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 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 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 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 承诺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6 年 12 月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
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 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 成时间为准;
-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
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3、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以 293,610,710 股为基础,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
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 票回购注销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假设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计算, 发行数量为 88,083,213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 381,693,923 股。 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实 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 4、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 2025 年度报告,2025 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34,355.7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953,257.35 元。假设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25 年度相应财务数 据基础上,按照与 2025 年度相比分别持平、减少 20%亏损和增加 20%亏损分别 测算(该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 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 5、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
| 项目 | 2025 年度/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 |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总股本(股) | 293,610,710 | 293,610,710 | 381,693,923 |
- 假设情形 1:2026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5 年持平
当期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4,723.44 -4,723.44 -4,723.44
| 项目 | 2025 年度/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 |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5,395.33 | -5,395.33 | -5,395.33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6 | -0.16 | -0.1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18 | -0.18 | -0.14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16 | -0.16 | -0.1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 -0.18 | -0.18 | -0.14 |
假设情形 2:2026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20%亏损
| 当期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4,723.44 | -3,778.75 | -3,778.75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5,395.33 | -4,316.26 | -4,316.26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6 | -0.13 | -0.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18 | -0.15 | -0.11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16 | -0.13 | -0.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 -0.18 | -0.15 | -0.11 |
假设情形 3:2026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20%亏损
| 当期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4,723.44 | -5,668.12 | -5,668.12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 -5,395.33 | -6,474.39 | -6,474.39 |
| 项目 | 2025 年度/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 |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6 | -0.19 | -0.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18 | -0.22 | -0.17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16 | -0.19 | -0.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 -0.18 | -0.22 | -0.17 |
注: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测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但由于募 集资金从投入使用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此外, 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 下降。公司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 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1,375.09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用于新一代高性能混合事务分析数据库建设项目及多模态时序数据 库建设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符 合国家政策支持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时刊登在上交 所网站上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数据库主业高度契合,属于在既有技术与
产品体系基础上的深化拓展。公司长期聚焦数据库基础软件研发,已形成以海量 数据库 Vastbase 为核心的产品体系,在政务、金融、通信、制造、能源、国防、 交通等多个重点行业积累了丰富客户资源、技术储备及场景经验,为项目实施提 供了坚实基础。
其中,新一代高性能混合事务分析数据库建设项目,立足公司已有的高性能 事务处理能力核心技术底座,补齐列存与混合引擎技术短板,推动产品由单一事 务处理向“事务+分析”一体化升级,提升在复杂场景下的数据处理能力;多模 态时序数据库项目则在现有关系型数据库能力基础上向时序数据等细分领域延 伸,实现对多类型数据的全面覆盖,拓展产品应用边界。两类项目在技术路径与 产品架构上均与现有体系高度兼容,可复用既有研发成果与系统架构,具备良好 协同基础。
在业务层面,本次项目将与现有业务形成双向赋能:一方面,依托现有客户 资源与成熟市场体系,可加快新产品推广落地、降低获客与实施成本;另一方面, 项目落地后可丰富产品矩阵,提升公司在混合负载处理及多模数据管理领域的服 务能力,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增强客户黏性与综合服务水平。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注重人才团队的搭建和企业文化的建设,目前形成了稳定的多层次
的优秀人才团队。同时,公司始终将人才引进和培养作为经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着力建立并完善科学且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机制,不断充实和储备公司未来经营 发展所需的各方面的人才,吸引优秀人才加盟。目前,公司已建立一支规模较大、 结构合理的数据库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在公司整体员工中的占比较高,其中数据 库内核研发人员占比较大,多名核心技术人员在数据库行业拥有多年研发经验, 具备较强的技术攻关能力,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长期专注于数据库核心技术研发,在数据库存储引擎、SQL 引擎及系统 架构等关键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在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方 面,公司已在时序数据处理、列式存储、向量化执行引擎以及并行计算等方向开 展了持续的技术研究,并取得了阶段性研发成果。同时,公司在数据库优化器、 数据压缩算法及高可用架构设计等方面已形成一定的技术积累,为本次募投项目 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情况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国产化替代以及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各行业对 高性能数据库系统的需求持续提升。公司数据库产品已在政务、金融、制造、能 源等多个重点行业实现应用落地,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行业应用经验。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依托现有客户基础及行业解决方案经验,进一步拓 展数据库产品在新场景中的应用空间,推动数据库产品在更多行业领域实现规模 化应用。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 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 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 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业 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公 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 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此外,公司在充分考虑 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海量数据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年度)》,明确了未来三 年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规定 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敏、朱华威作出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不能满足该等 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本人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承
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 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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