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公司代码:601112 公司简称:振石股份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健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晓维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3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3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71 第八节 财务报告................................................................................................................................ 73
| 备查文件目录 |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 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振石股份、股份公司、本公司、 公司 | 指 |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恒石有限 | 指 | 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用名“振石 集团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桐乡恒石纤维基业有 限公司” |
| 桐乡华嘉 | 指 | 桐乡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 振石集团 | 指 | 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曾用名“浙江桐乡 振石股份有限公司”、“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桐乡泽石 | 指 | 桐乡泽石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桐乡景石 | 指 | 桐乡景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 东、员工持股平台 |
| 桐乡宁石 | 指 | 桐乡宁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 东 |
| 桐乡润石 | 指 | 桐乡润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 东 |
| 桐乡务石 | 指 | 桐乡务石贸易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 桐乡恒纤 | 指 | 桐乡恒纤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兴安盟振石 | 指 | 振石(兴安盟)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振石华美、华美 | 指 | 振石集团华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曾用 名“振石集团华美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桐乡华美 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振石华风、华风 | 指 | 振石华风(浙江)碳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 司 |
| 埃及恒石 | 指 | Hengshi Egypt Fiberglass Fabrics S.A.E.,公司控股子公 司 |
| 土耳其恒石 | 指 | Turkiz Composite Materials Technology Uretim Sanayi ve Ticaret Anonim Sirketi , 曾 用 名 为 Hengshi Turkey Fiberglas Sanayive Ticaret Anonim Sirketi,公司全资子 公司 |
| 埃及华美 | 指 | Zhenshi Group Huamei Egypt For New Composite Material Industry S.A.E.,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土耳其华美 | 指 | Huamei Turky Kompozit malzeme Sanayi Ve Ticaret anonim Sirketi,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注销 |
| 西班牙振石 | 指 | ZHENSHI SPAIN NEW MATERIALS, SOCIEDAD LIMITADA,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中国巨石 | 指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 振石大酒店 | 指 | 振石大酒店有限公司 |
| 摩洛哥振石 | 指 | Zhenshi Morocco New Materials SARLAU,公司全资子 公司 |
| 秦石投资 | 指 | 秦石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亦是摩洛哥振石 的香港路径公司,持有轩石投资 100%股权 |
| 轩石投资 | 指 | 轩石投资有限公司,秦石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亦是摩洛 哥振石的香港路径公司,持有摩洛哥振石 100%股权 |
| 时代新材 | 指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明阳智能、明阳 | 指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曾用名“广东明阳风电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
| 远景能源、远景 | 指 |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
| 三一重能 | 指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
| 艾郎科技 | 指 | 艾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维斯塔斯 | 指 | Vestas Wind Systems A/S 的简称,维斯塔斯风力技术集 团 |
| 西门子-歌美飒、西门子 | 指 | Siemens Gamesa Renewable Energy, S.A. |
| 恩德-安迅能 | 指 | Nordex-Acciona,由德国 Nordex 集团和西班牙风机制 造商 Acciona Windpower 合并而来 |
| 莱茵公司 | 指 | 德国莱茵 TÜV 集团(TÜV Rheinland),一家国际独立 的第三方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 |
| 德国恩德 | 指 | 德国 Nordex 集团 |
| 中材科技 | 指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中金公司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审计机构、会计师、中汇 | 指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26 年 6 月 30 日 |
| 玻璃纤维、玻纤 | 指 | 玻璃纤维,一种人造无机纤维,将矿石原料如叶蜡石、 高岭土、石灰石等熔制成玻璃,在熔融状态下借外力牵 引成极细的纤维状材料 |
| 玻璃纤维制品、玻纤制品 | 指 | 由玻纤纱再加工后形成的玻璃纤维制品 |
| 织物 | 指 | 在织造机械上至少两组纱线彼此垂直或以特定角度织 成的织物 |
| 复合材料 | 指 | 由两种以上物理和化学性质不同物质组合成的多相固 体材料 |
| 热塑性复合材料 | 指 | 以热塑性树脂为基体,以各种纤维为增强材料而制成 复合材料 |
| 热固性复合材料 | 指 | 以热固性树脂为基体,以各种纤维为增强材料而制成 复合材料 |
| 玻纤复合材料 | 指 | 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玻璃纤维与增强树脂基体复合而 成的材料,属于新材料领域,具有高比强度、高比模量 等特性 |
| 风电叶片 | 指 | 风力发电机的重要部件之一,并由三组单向叶片,经过 手糊工艺真空辅助注射模塑、树脂传递模塑(RTM)、 模压工艺、缠绕工艺、西门子树脂浸渍工艺合成的风力 发电机构件 |
| BMC | 指 | 团状模塑料。国内常称作不饱和聚酯团状模塑料。其主 要原料由短切玻璃纤维、不饱和树脂、填料以及各种添 加剂经充分混合而成的料团状预浸料 |
| 碳纤维 | 指 | 一种以腈纶和粘胶纤维为原料,经热处理而成的含碳 量高于 90%的无机高性能纤维,具有耐高温、抗摩擦、 |
| 导电、导热、耐腐蚀、柔软度高等良好性能 | ||
|---|---|---|
| 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 DNV-GL | 指 | 全球影响力较高的管理系统认证机构之一,系全球两 大知名船级社 DNV(挪威船级社)与 GL(德国劳氏船 级社)合并而成 |
| GWEC | 指 | 全球风能理事会 |
| BNEF | 指 | BloombergNEF(彭博新能源财经) |
| Solar Power Europe | 指 | 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前身是欧洲太阳能产业协会 ( European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 , 简 称 EPIA) |
| GSC | 指 | Global Solar Council,全球太阳能理事会 |
| CPIA | 指 | CHINA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
| 中汽协 | 指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 BIPV | 指 | 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即光伏建筑一体化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振石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Zhenshi New Materials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enshi 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健侃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 姓名 | 尹航 | 李强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鸣街道 文华南路3060号1幢2层201室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鸣街道 文华南路3060号1幢2层201室 |
| 电话 | 0573-88181081 | 0573-88181081 |
| 传真 | 0573-88181081 | 0573-88181081 |
| 电子信箱 | ir@zhenshi.com | ir@zhenshi.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鸣街道文华南路3060号1幢2层 201室(一照多址) |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8年1月公司住所由“桐乡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桐 乡经济开发区广运南路1号”。2025年4月公司注册地 址由“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广运南路1 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广 运南路1号(一照多址);桐乡经济开发区,洲甸公路 南侧、永新路东侧1#车间”。2025年9月公司注册地址 由“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广运南路1号 (一照多址):桐乡经济开发区,洲甸公路南侧、永 新路东侧1#车间”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鸣 |
| 街道文华南路3060号1幢2层201室(一照多址):浙江 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广运南路1号1幢;浙江省嘉 兴市桐乡市高桥街道(开发区)桐乡经济开发区,洲 甸公路南侧、永新路东侧1#车间”。 | |
|---|---|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鸣街道文华南路3060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4500 |
| 公司网址 | www.zhenshi.com |
| 电子信箱 | ir@zhenshi.com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 |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法务部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振石股份 | 601112 | 无变更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 人姓名 | 张秉昊、唐加威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6 年 1 月 29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3,823,342,888.03 | 3,275,001,682.83 | 16.74 |
| 利润总额 | 544,148,177.26 | 475,574,018.33 | 14.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4,930,974.08 | 404,043,554.36 | 15.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4,206,941.71 | 395,076,567.14 | 12.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087,559.96 | 106,200,349.46 | 365.2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559,914,289.14 | 3,671,492,646.56 | 78.67 |
| 总资产 | 12,667,452,345.50 | 11,490,592,343.65 | 10.2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7 |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7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26 | 0.27 | -3.7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57 | 12.9 | 减少5.33个百分 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7.23 | 12.61 | 减少5.38个百分 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365.24%,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上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加 78.67%,主要是报告期公开发行股份导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68,656.5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165,290.2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622,616.4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 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0,000.00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521,696.52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 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9,478.1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978,267.0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45.44 | |
| 合计 | 20,724,032.3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466,379,040.07 | 405,951,434.10 | 14.89 |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介绍 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是一家专注于清洁能源领域纤维增强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家级
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产品涵盖风电叶片材料、光伏材料等清洁能源功能材料,以及面向新能源汽 车、家居卫浴、建筑建材、电子电气等多元场景的热固、热塑类复合材料。依托技术与制造优 势,公司先后获评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入选 2025 年全球新能源企业 500 强,旗下 子公司振石集团华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首批制造业单项冠 军企业。公司建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配备行业领先的研发与试验设备,拥有 CNAS 国家认
可实验室资质和国际风能权威机构 DNV-GL 认证的测试中心,可开展覆盖风电、光伏、新能源 汽车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复合材料测试。面向未来,公司将持续受益于全球能源转型与“双碳”战略 的深入推进,凭借“材料+工艺+测试”三位一体的核心能力,加速从国内细分龙头迈向全球纤维增 强材料领域领军企业。
公司总部位于浙江桐乡,是国内较早开展海外产能布局的风电叶片材料企业,也是首家在欧 洲规模建厂并成功投产交付的中资风电材料生产商。秉承“先建市场,后建工厂,以外供外,产 销全球”的全球化战略,公司已在埃及、土耳其、西班牙建成海外生产基地,在国内酒泉、包 头、乌兰察布、兴安盟等风电产业集聚区配套布局裁剪工厂,形成横跨亚洲、欧洲、非洲三大洲 的协同生产网络,可有效分散地缘与供应链风险,贴近市场并实现快速交付,通过跨区域调配与 产能协同提升运营效率,并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具韧性、更加可靠的供应链保障与材料解决方案。
风电领域,经过二十余年发展,公司在风电叶片材料领域始终保持市场领先地位,2025 年 公司风电玻纤织物全球市场份额超过 35%(数据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产销规模位 居全球第一。作为行业技术引领者,公司深度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是国内率先研发并试制免 脱拉挤型材的企业,也是国内最早实现风电叶片主梁用高模玻纤和碳玻混拉挤型材规模化生产的 企业,在碳纤维叶片、海上风电叶片、可回收叶片等行业前沿高端方向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依托丰富的产品组合与可定制化的研发生产能力,公司已与全球众多知名风电叶片制造企业建立 深度战略合作关系,产品远销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直接或间接覆盖全球前十大风电机组生产企 业,国内客户涵盖明阳智能、远景能源、中材科技、时代新材、艾郎科技、三一重能等头部厂 商,国际客户包括维斯塔斯(Vestas)、西门子-歌美飒(Siemens Gamesa)、恩德-安迅能 (Nordex-Acciona)等全球整机巨头。
光伏领域,公司凭借纤维增强材料的技术领先优势,成功抓住复合材料边框的结构性替代机 遇,公司自主研发、全球首创的复材边框兼具低成本、轻量化、低碳排放的特点,同时拥有优异 的耐候、耐盐雾、耐化学腐蚀性能,在海上、沙漠、滩涂、盐碱地等复杂场景中优势尤为突出, 该产品已获得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德国莱茵(TÜV)颁发的全球首张相关证书,先后通过通威、协 鑫、中环、正泰、东磁等客户认证,并已在烟台、银川、漠河、崖州等国内典型气候区域完成或 正在开展覆盖沙漠、海上、极寒、高温高湿、强光照等极端环境的长周期实证测试,全面验证了 其在真实场景下的可靠性与耐久性,为规模化商业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实证基础。依托光伏边框核 心单品的技术突破,公司持续向光伏领域纵深拓展,已系统开发出柔性背板、光伏支架、跟踪支 架檩托、光伏导轨等光伏全场景产品矩阵,逐步构建起覆盖光伏领域关键部件的复合材料解决方 案。2026 年上半年光伏边框产销规模刷新历史纪录,销量同比增长超 1000%。
新能源汽车等交通运输领域,公司充分发挥高性能复合材料重量轻、强度高、韧性好、耐腐 蚀、耐冲击的综合性能优势,深度聚焦车身轻量化、电池安全防护及结构件等核心应用场景。通 过自主研发,公司成功推出电池盒盖、底护板、电池隔板等系列产品,已实现对吉利、比亚迪、 奇瑞、广汽等国内头部新能源车企的批量稳定供应,同时前瞻布局无人运输车、轻型重卡等新兴 应用场景。截至 2026 年上半年,公司相关产品已累计批量应用于超过 200 万辆新能源汽车。
2026 年上半年受益于全球风电、光伏产业需求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2,334.2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16.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493.1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5.07%。
- 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清洁能源功能材料和其他纤维增强材料,其中清洁能源功能材料收入占营业收入 比例超过 80%,清洁能源功能材料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分类包括风电叶片材料和光伏材料等;其他纤维 增强材料主要系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电子电气及化工环保等领域的热固、热塑 类复合材料,单个产品收入相对分散。
(1)风电叶片材料
风电叶片结构包括壳体、主梁、腹板、叶根、表面涂层等,其中壳体、主梁、叶根以及预埋 件腹板等关键区域采用大量纤维织物和拉挤型材,具体而言:在叶片制造模具内按工艺铺层设计 方案逐层铺敷大量纤维织物和芯材,同步放置拉挤型材、腹板等预埋件结构单元,并且在叶根部 分铺设增厚层纤维织物,通过真空辅助树脂灌注工艺实现纤维浸润与固化成型。预埋件腹板的生 产同样是采用将纤维织物、芯材按照工艺要求逐层铺敷后通过真空辅助树脂灌注工艺后灌注树脂 固化制成。拉挤型材又称“拉挤板”,系叶片主梁位置的核心构件预埋件,拉挤型材是将玻璃纤维 或者碳纤维与树脂混合经拉挤工艺一体化成型制成。
公司风电叶片材料具体产品及特征具体如下:
| 产 品 名 称 | 产品图示 | 产品介绍 |
|---|---|---|
| 玻 璃 纤 维 织 物 | 风电纤维织物是由玻璃纤维或碳纤维纱线经过缝编工艺固定成 型,具有轻便、抗冲击性、耐久性、高强度等特性,主要用于叶 片主梁及壳体、腹板等非主梁部件。公司的纤维织物根据交付形 态可分为经编织物、截剪套材、绗缝套材。公司在经编织物(胚布) 的基础上定制化提供后道裁剪和绗缝加工服务,经加工后的裁剪 套材、绗缝套材能够直接在叶片生产模具中铺设,减少了人为操 作失误影响,降低了铺层褶皱和灌注缺陷的风险,提升客户生产 效率和节约成本。风电纤维织物根据纤维基材种类分为玻璃纤维 织物、碳玻混织物以及碳纤维织物。 | |
| 碳 玻 混 织 物 | ||
| 碳 纤 维 织 物 |
| 玻 纤 拉 挤 板 | 风电拉挤板是一种由玻璃纤维或碳纤维,与树脂混合经拉挤工序 加工而形成的复合材料,具有高强度、高模量、耐腐蚀性及耐疲 劳性优异等特点,主要用于风电叶片主梁,起到关键的支撑作用, 为叶片提供抗弯和抗扭能力。风电拉挤板根据纤维基材种类分为 玻纤拉挤板、碳玻纤混合拉挤板以及碳纤拉挤板。 | |
|---|---|---|
| 碳 玻 混 拉 挤 板 | ||
| 碳 纤 拉 挤 板 |
除上述产品外,公司积极拓展现有风电产品矩阵,先后开发了撒粉织物、导流织物、玻纤 绳、方格布、涂胶条等风电新产品,既丰富了公司风电产品线,也增强了为风电客户提供一体化 解决方案的能力。
- (2)光伏材料
| 产品名 称 | 产品图示 | 产品介绍 |
|---|---|---|
| 光伏边 框 | 光伏边框以复合材料替代金属材料,有效减轻光伏组件边框重 量,提高力学性能,兼具良好的绝缘性、耐腐蚀性、耐刮擦性、 耐候、耐老化性能,主要应用于沙漠、海洋、盐碱等分布式光 伏组件的使用场景,并且相较于铝型材边框生产减少碳排放 量,具有环保性。 | |
| 光 伏 ( 柔 性)背 板 | 光伏(柔性)背板是采用连续玻纤增强热塑复合材料,相较传 统 PET 背板及玻璃背板,具备轻质、高强、高韧、可回收等 综合性能优势,该材料显著降低组件重量,同时兼具出色的力 学性能与耐候性,可灵活适配住宅屋顶、车棚、曲面幕墙等轻 量化柔性组件场景,有效拓宽光伏的应用边界。 | |
| 光伏支 架 | 光伏支架采用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成,凭借轻质高 强、耐腐蚀、耐候、低碳绝缘等优势,可替代传统钢及铝合金 材料,公司具备设计、开发、制造到检测的完整能力,产品广 泛适配光伏领域,特别适合海上、滩涂、盐碱地等特殊场景。 |
- (3)新能源汽车材料
| 产品名称 | 产品图示 | 产品介绍 |
|---|---|---|
| 新能源电 池保护材 料—电池 盒盖 | 电池盒盖主要采用 PCM、SMC 模压等工艺,具备绝缘、高 强度、低密度、低导热系数、轻量化的特点。复材 PCM 和 SMC 模压工艺有效解决了钣金无法冲压大深度和复杂造 型、重量高的问题,兼顾保温、绝缘的性能,提升电池的稳 定续航能力。 |
电池底护板主要采用连续玻璃纤维热塑性材料与高强钢结 合的系列结构,具备轻质、高韧、高抗冲、保温的特性。为 电车在运行中提供装甲防护、保持电芯稳定工作,降低整车 重量。提供安全防护的同时,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新能源电 池保护材 料—电池 底护板
除上述产品外,公司还可提供用于生产制造汽车结构件、外饰件的热塑、热固性复合材料或 用于无人物流车、冷链车的厢体材料。相较于传统车用铝制品与钢制品,该系列高性能复合材料 兼具重量轻、强度高、韧性好、耐腐蚀、耐冲击等综合性能优势,有效助力汽车轻量化目标的实 现。
-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体系,以销售主营业务产品获取利润。公司通过持
续的技术革新和工艺改进,在产品上推陈出新,不断提升品质和生产效率,同时提高对下游客户 的服务质量,进而持续保障公司强大且稳定的盈利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纤维材料、树脂、固化剂、脱模布、涤纶丝等。公司与主要客户 于年末确定次年供应规模,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实际执行环节,客户通常会提 前给予一定期间相对确定的交付计划,公司根据该计划以及当前库存情况确定原材料采购需求, 并据此向供应商下达采购指令确定交付时间和数量。公司设立了体系管理部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体系,根据《原材料检验标准》《原材料和产品技术标准》等对原材料进行入库检验,保证原材 料供应质量。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实施办法》,对供应商的开发、管理、评价与考核建立了完善的控 制程序,确保所有生产物料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采购。为保证采购质量,公司通常会综合考虑供 应商的信誉口碑、产品的性能质量等因素确定原材料供应商,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以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3)生产模式 公司通常根据客户的交付计划进行生产排期。客户每月下达当月正式订单并提供一定期间滚
动预测,生产部门结合现有库存量及销售部门汇总的未来销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按批次有序开 展生产,并与质量部门共同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和控制。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开展市场调研、客户开发、产品推广、售后维护等工作。在与客户建 立业务联系后,公司将配合客户完成产品送样、批量验证、验厂考核等流程并最终进入其供应体 系,最终实现批量交付。公司主要通过竞争性谈判、招投标等模式方式获得订单,与主要客户一 般签订框架性合同以约定产品类别、质量、付款条件等相关条款。为保证交付的稳定性和及时 性,大部分客户每月下达当月正式订单并提供一定期间滚动预测,以便公司安排采购和生产计 划。公司根据订单数量、型号、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以及交付方式等要求,在商品准备完毕后根 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完成风险报酬转移,后续根据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和结算方式与客户办理货款结 算。
公司在与少量客户合作过程中采取寄售模式,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或者客户指定 的第三方仓库,并由客户根据实际需求领用后结算。
(二)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清洁能源领域纤维增强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自成立以来,围绕清洁能源领域的前沿应用,从材料端为下游应用持续提供高品质、创新性的解 决方案,覆盖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电子电气及化工环保等 行业。在产业链中,公司处于玻璃纤维、碳纤维等核心原材料的下游,同时位居风电、光伏、新 能源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上游,公司根据其主要应用领域或场景可分为:风电叶片材料、光伏 材料、新能源汽车材料。
- 风电行业 (1)“十五五”期间全球风电发展情况及展望
数据来源: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Global Wind Report 2026》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预测分析,2026-2030 年是全
球风电产业发展格局重塑与动力转换的关键阶段,特征为:中国风电进入平稳发展的“增速换挡” 期,海外市场全面崛起成为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增长核心;海上风电将迎来规模化爆发式增长,成 为全球风电市场新增长极。
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2026 年 4 月发布报告预测,2026-2030 年全球累计新增风电装机 容量将达 969GW,年均新增约 194GW,较 2025 年仍保持显著增长,复合年增长率(CAGR) 预计为 5.2%,扩张态势稳健。其中海上风电发展迅猛,同期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复合年增长 率将达 29%,远高于陆上风电;预计 2030 年全球年度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将达 33.3GW,海 上风电正式进入大规模商业化开发阶段,对全球能源转型的贡献将日益凸显。
(2)“十五五”期间中国风电发展情况及展望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2025 年,我国风电爆发式增长,全国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达 120GW,首次突破 100GW 大 关,同比增长超 50%。受 2025 年高基数影响,2026 年上半年风电新增装机回落至 38.62GW,同 比下跌 27%(6 月风电新增装机 13.57GW,同比增长 183%),但在地缘政治冲突、全球产业链 脱钩加剧背景下,风电作为成熟可再生能源,仍将在全球能源转型中承担关键作用(如 2026 年 上半年我国风力发电机组出口增长 35.6%)。
展望“十五五”,新能源进入全面市场化发展新阶段,迎来“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并重的战 略机遇期,装机持续增长,推动新能源从补充能源向主力能源转变。2026 年 7 月 9 日国务院印 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到 2030 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28 亿千瓦以 上,“十五五”期间风电光伏合计需新增至少 9.6 亿千瓦,年均新增需求接近 200GW,彰显国家推 动能源绿色转型的决心,这其中方案还部署大型海上风电基地建设,规划在渤海、黄海、东海、 南海统筹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深远海风电开发,目标 2030 年海上风电累计并网突破 1 亿千 瓦。截至当前,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 4,739 万千瓦,未来五年需新增超 5,261 万千瓦,年均新 增约 10GW(2025 年我国新增海风装机容量 6.5GW)。
- 光伏行业 (1)“十五五”期间全球光伏发展情况及展望
数据来源:欧洲光伏协会发布的《Global Solar Market Outlook 2026–2030》
2026 年 6 月 22 日,欧洲光伏协会(Solar Power Europe)、全球太阳能理事会(Global Solar Council)联合发布最新版《2026-2030 年全球太阳能市场展望》报告,报告显示,2025 年全球新 增光伏装机量达到创纪录的 664GW,占所有可再生能源新增容量的 77%。过去 20 年来,全球新 增光伏装机始终保持高速增长,欧洲光伏协会认为,2026 年新增光伏装机预期有所下滑,但仍 将超过 500GW(保守 501GW,中性 612GW,乐观 724GW)。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短期受产业 链产能扩张过快、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光伏行业将呈现阶段性调整;但长期来看,在全球“双 碳”目标推进及能源转型深化的驱动下,行业增长韧性稳固。尽管 2026 年预计会出现下滑,但报 告预测年度装机量将从 2027 年起恢复增长,2027-2030 年的中性预测新增装机量依次为 689GW、742GW、804GW、864GW,届时全球光伏总容量预计将增长到 6.6TW,乐观预期下甚 至可能达到 7.6TW。
(2)“十五五”期间中国光伏发展情况及展望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由于分布式管理办法、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新政策刚刚推出,市场存在观望情绪,导致 2026 年光伏新增装机出现回调,2026 年上半年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大幅回落至 72.07GW,同比下 跌 66.04%,尽管上半年光伏大幅回调,但是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的数据,2026 年全年中 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将达到 180GW(一般预期),2026 年后,随着“十五五”期间新能源融合集 成发展、绿电直连项目等政策的实施效果显现,新增装机量预期重回上升态势,增速逐渐放缓, 增量趋于平稳,预计 2030 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为 270GW(乐观预期甚至达到 320GW), “十五五”期间,中国年均光伏新增装机量为 238GW(一般预期)至 287GW(乐观预期)。
- 新能源汽车行业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26 年 7 月发布数据显示,2026 年 1-6 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743.8 万辆和 744.6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6.7%和 7.3%,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 49.6%,产销双 双突破 700 万辆。
据中汽协预测,2026 年中国汽车市场温和增长,全年汽车总销量预计达 3,475 万辆,同比增 长 1%;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突破 1,900 万辆,同比增长 15.2%,是拉动市场增长的核心动 力;2026 年汽车出口量预计达 740 万辆,同比增长 4.3%,将巩固我国全球最大汽车出口国地 位,体现中国汽车产品竞争力和国际市场认可度提升。
(三)行业主要法规、政策 2026 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在宏观层面陆续出台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与指导
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并将其作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保障能源 安全、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支柱。这些政策不仅强调要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与消纳能力,更着 重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与供应链实现高质量的本土化和全球化协同布局,旨在提升我国在全球新能 源产业中的核心竞争力与话语权。相关政策汇总如下:
- 1.风电行业政策
| 序 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 布 时 间 | 政策内容摘要 |
|---|---|---|---|---|
| 1 | 《可再 生能源发 展“十五五”规划》 | 国家发展 改革委、 国家能源 局 | 2026 年 7 月 6 日 | 1.发电目标:2030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 达到 35 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 6 万亿千瓦 时;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 28 亿千瓦以 上、装机占比超过 50%;<br>2.加快“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十五五”期 间,“三北”风电光伏基地新增装机 3.7 亿千瓦 以上;<br>3.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其中“十五五” 期间,全国海上风电新增开工规模 1 亿千瓦左 右,2030 年累计装机规模达到 1 亿千瓦以上。<br> |
| 2 | 《能源 领域节能 降 碳 行 动 计 划 (2026—2028 年)》 | 国家能源 局 | 2026 年 6 月 26 日 | 1.提出到 2028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 约 1 个百分点,扩大风电消纳空间;<br>2.在煤炭、油气矿区及周边等地区就地开发利 用风电、光伏、地热、海洋能等新能源,推动 重点用能行业绿电替代;<br>3.支持零碳园区、算电协同等新业态,提升风电 就地消纳能力。<br> |
| 3 | 《“十五五”碳达峰 行动方案》 | 国务院 | 2026 年 7 月 5 日 | 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更大力度发展新能 源,统筹开发布局和消纳利用,扩大非化石能 源有效供给。建设“三北”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 一体化、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 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推动光热 发电、海洋能发电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增 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到 2030 年,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28 亿千瓦 以上。 |
| 4 | 《新型 能源体系 建设“十五五”规 划》 | 国家发改 委、国家 能源局 | 2026 年 6 月 13 日 | 1.核心目标: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达 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 50%、 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 到 50%、成为电量主体;<br>2.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施非化石能源 十年倍增行动,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 光一体化基地、沿海核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 和分布式新能源成为非化石能源主要生产高 地;<br>3.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发电与非电并举,加强 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 一体化聚合运营,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大 规模平稳发展,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光热 发电、海洋能规模化发展。推进“风光+生物质” 一体化项目建设。建立完善新能源消纳综合评<br> |
| 价指标体系,2030 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 30%; 4.深入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 行动”,因地制宜建设村级光 伏帮扶电站,规 范发展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模式。 | ||||
|---|---|---|---|---|
| 5 | 《碳达 峰碳中和 综合评 价考核办 法》 | 中共中央 办公厅、 国务院办 公厅 | 2026 年 4 月 12 日 | 1.十五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 政府应当制定省级碳达峰行动方案,按照国家 层面目标确定本地区各项指标的五年目标和分 年度目标,并提出相应任务举措;<br>2.“十五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会同有 关部门围绕如期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制 定“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确保实现 2030 年 碳排放强度比 2005 年降低 65%以上、2030 年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5%等目标,实现煤 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总量达峰,合理控制煤 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 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br> |
| 6 | 《中华 人民共和 国国民 经济和社 会发展 第十五个 五年规划纲要》 | 全国人大 | 2026 年 3 月 13 日 | 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三北”风电光伏、西 南水风光一体化、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 能源基地,加强分布式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布 局发展绿色氢氨醇,积极推进光热发电和地热 能利用,在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海域建设 海上风电基地,规范有序推进深远海风电开发, 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规模达到 1 亿千瓦以 上。 |
2.光伏行业政策
| 序 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时 间 | 政策内容摘要 |
|---|---|---|---|---|
| 1 | 《能源 领域节能 降 碳 行 动 计 划 ( 2026—2028 年)》 | 国家能源 局 | 2026 年 6 月 26 日 | 1.提出到 2028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 约 1 个百分点,推动重点用能行业绿电替代, 扩大光伏消纳空间;<br>2.试点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设计、建设,支持既 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br>3.支持算力设施提升绿电消费占比,挖掘负荷 调节潜力,提升光伏消纳匹配度。<br> |
| 2 | 《“十五五”碳达峰 行动方案》 | 国务院 | 2026 年 7 月 5 日 | 1. 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更大力度发展新 能源,统筹开发布局和消纳利用,扩大非化石能 源有效供给。建设“三北”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 一体化、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 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推动光热发 电、海洋能发电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增用电 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到 2030 年,风电 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28 亿千瓦以上;<br>2. 积极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推进建 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 比重。<br> |
| 3 | 《新型 能源体系 建设“十五五” 规 划》 | 国家发改 委、国家 能源局 | 2026 年 6 月 13 日 | 1.核心目标: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达 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 50%、 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 到 50%、成为电量主体; |
| 2.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施非化石能源 十年倍增行动,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 一体化基地、沿海核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和分 布式新能源成为非化石能源主要生产高地;<br>3.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发电与非电并举,加强 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一 体化聚合运营,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 平稳发展,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光热发电、 海洋能规模化发展。推进“风光+生物质”一体化 项目建设。建立完善新能源消纳综合评价指标 体系,2030 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 30%;<br>4.深入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 行动”,因地制宜建设村级光 伏帮扶电站,规范 发展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模式;<br>5.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全面推动建筑光伏一 体化(BIPV)应用。<br> | ||||
|---|---|---|---|---|
| 4 | 《碳达 峰碳中和 综合评 价考核办 法》 | 中共中央 办公厅、 国务院办 公厅 | 2026 年 4 月 12 日 | 1.十五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和政府应当制定省级碳达峰行动方案,按照国 家层面目标确定本地区各项指标的五年目标和 分年度目标,并提出相应任务举措;<br>2.“十五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会同有关 部门围绕如期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制定 “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确保实现 2030 年碳 排放强度比 2005 年降低 65%以上、2030 年非 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5%等目标,实现煤炭 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总量达峰,合理控制煤电 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 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br> |
| 5 | 《关于 促进光伏 组件综 合利用的 指导意见》 | 工业和信 息化部、 生态环境 部、商务 部、市场 监 管 总 局、金融 监 管 总 局、国家 能源局 | 2026 年 2 月 13 日 | 1. 推进光伏组件绿色设计与制造,提升产品易 拆解、易利用水平,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br>2. 引导废旧光伏组件规范交售与闭环管理,鼓 励非破坏性拆解、稀贵金属高效提取等技术研 发;<br>3. 支持回收利用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制造业单 项冠军,加快出台行业规范条件。<br> |
| 6 | 《关于 调整光伏 等产品 出口退税 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 | 2026 年 1 月 8 日 | 1. 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全面取消硅料、硅 片、组件等 249 项光伏相关产品增值税出口退 税,退税率从 9% 直接降至 0;<br>2.光伏电池产品 2026 年 4 月 1 日—12 月 31 日 退税率由 9%下调至 6%,2027 年 1 月 1 日起全 面取消退税;<br>3.对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 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br> |
3.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
| 序 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 布 时 间 | 政策内容摘要 |
|---|---|---|---|---|
| 1 | 《能 源领 域节能 | 国家能源 | 2026 年 | 1.大力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推动近海和 |
| 降 碳 行 动 计 划 ( 2026—2028 年)》 | 局 | 6 月 26 日 | 内河船舶绿色燃料替代;<br><br>2.建设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大功率充电为补充 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br>3.对重大节假日利用率超 40%的充电设施实施 大功率改造,提升充电保障能力。<br> | |
|---|---|---|---|---|
| 2 | 《“十五五”碳达峰 行动方案》 | 国务院 | 2026 年 7 月 5 日 | 1.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用能低碳化,持续增加新能 源汽车保有量,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积极 推动工地、矿山、港口、机场、物流园区等作业 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淘汰老旧交 通工具。到 2030 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力 争达到 30%,新能源营运交通工具保有量占比 达到 25%;<br>2.支持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完善充换电、绿 色氢氨醇加注等补能设施,聚焦货运量大的国 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建设零碳公路运输通 道,加快提升清洁运输水平;发展电动、液化天 然气、生物柴油、绿色甲醇等动力船舶。<br> |
| 3 | 《新 型能 源体系 建设 “十五五” 规 划》 | 国家发改 委、国家 能源局 | 2026 年 6 月 13 日 | 1.完善快慢互补、智能开放的充电基础设施, 2030 年充电基础设施达到 4,000 万个,实现倍 增发展;<br>2.充分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依托新型电力负荷 管理系统,提高电力需求响应比例。充分利用电 动汽车储能资源,开展车、桩、站、网融合互动 探索,全面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扩大车网互动规 模化应用范围,2030 年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 规模达到 5,000 万千瓦左右;<br>3.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 电基础设施网络。打造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 途出行需求的城际充电网络。提高快充设施占 比。因地制宜探索换电设施适用场景。<br>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今年上半年公司核心主业根基稳健,高端产品与海外市场持续突破,新兴赛道增长动能强 劲,绿色发展底色鲜明,“五维再造”与“四轮驱动”战略成效持续兑现,盈利增长与战略落地形成 正向共振。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2,334.2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74%;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493.1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5.07% ,均实现两位数以上的增长。上 述成果主要得益于以下方面工作的扎实推进: (一)筑基延链:核心主业量效双升,产品链条持续纵深延伸
公司持续夯实风电材料核心业务基本盘,海内外生产基地产能有序释放。今年上半年,全球 织物累计总产量突破 30 万吨,同比增加超 10%,刷新历史同期最高纪录,与此同时,公司积极 推进国内外基地的裁剪、绗缝配套产能建设,持续延伸现有产品的深加工价值链,提升产品附加 值;在拉挤型材领域,公司启动宽幅产线提速、一模双腔等工艺攻关,核心规格产品已初步实现 量产与稳产,部分产线生产效率提升超过 100%,有效巩固了公司在风电材料领域的成本领先与 交付优势。 (二)高端扩容:碳系产品矩阵扩容,核心客户批量供货突破
公司聚焦海外客户市场与海上风电等高价值应用场景,前瞻性布局纯碳织物、碳玻混编织 物、碳纤维拉挤板、碳玻混拉挤板等高价值产品梯队,完善高端产品序列,目前相关产品已陆续
通过全球多家头部客户的测试认证,并成功实现对维斯塔斯、西门子歌美飒、恩德、明阳智能等 客户批量稳定供货。今年上半年,碳纤维系列产品累计销量已突破 2500 吨,较去年同期实现显 著增长,同比增幅超过 140%,高价值序列产品的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 (三)全球深耕:全球布局纵深推进,海外基地迎来盈利拐点
公司自 2014 年起较早推进全球化产能布局,先后在埃及、土耳其、西班牙等国家落地生产 基地,是国内最早出海布局的风电材料企业之一,同时也是首家在欧盟本土建厂的中资风电材料 企业。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全球化运营能力,海外基地的产品交付能力、品类覆盖矩阵持续迭代 升级,今年上半年,公司海外营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 21.97%,同比增加 61%。其中西 班牙基地历经一年多的工厂资质认证、产品体系认证等供应商准入流程,目前产能正处于稳步爬 坡阶段,今年上半年西班牙产量超 5500 吨,经营层面顺利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 2,213.38 万元,同比增长 228.00%,标志着公司全球化战略迈上新台阶。 (四)跨界创新:新兴赛道多点开花,第二成长曲线加速成型
公司光伏业务板块持续完善产品矩阵,在光伏边框、光伏支架等核心产品基础上,新开发光 伏导水槽、光伏导轨等配套产品;同时通过工艺优化、精益管理多措并举推进提质降本,上半年 产销规模刷新历史纪录,同比增长超 1,000%。新能源汽车业务持续优化客户结构与产品结构, 聚焦高盈利质量项目,并加快新产品研发与新客户拓展,积极拓展无人物流车、轻型重卡等应用 场景的配套产品开发,目前部分产品已实现小批量供货,为中长期增长蓄势,截至 2026 年上半 年,公司相关产品已累计批量应用于超过 200 万辆新能源汽车。 (五)绿色智造:绿色转型步伐加快,循环经济夯实长期价值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产业园光伏屋顶累计发电量达 1,145.29 万度,折合减排 CO₂约 6,528 吨,能碳数字管理平台已全面投用,可实现能耗数据自动采集、指标可视化与异常实时预 警,今年上半年公司成功获评零碳工厂、碳中和工厂。在循环经济方面,公司持续推进热塑边角 料回用、废蜂窝芯造粒回用、废纱用于 BMC 产品等循环再利用工艺改进,上半年通过推广循环 包装实现降本,公司资源循环利用率稳步提升,绿色竞争力持续夯实。
接下来公司将继续以“五维再造”为战略指引,深化“四轮驱动”协同效应,巩固风电材料 龙头地位,加速高端产品与海外市场渗透,强化光伏、汽车复材等新兴赛道布局,同时以绿色智 造构筑长期竞争力,为股东创造可持续价值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 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全球产能前瞻布局,构筑出海稀缺壁垒
公司秉持“先建市场,后建工厂,以外供外,产销全球”的国际化战略,是国内较早出海,也 是首家在欧洲规模建厂并成功投产交付的中资风电材料生产商。公司现已在埃及、土耳其、西班 牙建成三大海外基地,国内配套酒泉、包头、乌兰察布、兴安盟等裁剪工厂,形成覆盖亚、欧、 非三大洲的生产网络;同步在中国香港、美国等地设立销售公司,搭建辐射全球的营销网络。公 司的全球化布局一方面可有效分散单一区域产能集中风险,提升在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治等不 确定环境下的供应稳定性;另一方面可贴近头部客户实现就地生产、快速交付,有效降低物流与 关税成本,显著增强公司在全球供应链中的核心韧性。
- 深度绑定优质客户,认证壁垒增厚粘性 风电叶片整机厂普遍采用严格的供应商认证机制(光伏、新能源车行业也有类似准入要 求),风电材料需要通过多轮测试,验证材料的强度、模量、耐久性、抗疲劳性等指标是否符合 质量要求与技术规范。其中海外叶片整机厂的认证周期一般为两到三年,国内认证周期通常为六 个月到两年。历经二十余年深耕,公司已直接或间接覆盖全球前十大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同时也 服务于光伏、新能源车行业的头部企业,并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较高的客户黏性不 仅保障了存量订单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更使公司能够及时洞察下游技术动向,将客户需求前置化 导入研发体系,从而引领前沿技术迭代,持续巩固行业领军者地位。
3.强化多元供应体系,协同发展增效稳链
作为风电材料龙头企业,公司已与全球玻纤龙头中国巨石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有效 保障玻纤原材料供应稳定,同时拓展了重庆国际、长海股份等多元采购渠道,持续增强采购议价 能力与市场应变能力;碳纤维领域,公司深化与中复神鹰、上海石化(中石化资本已参与战略配 售)的合作关系,通过玻纤、碳纤等核心原材料的多元供应布局,能有效降低单一供应商依赖风 险,强化供应链安全韧性,并依托自身规模优势构建上下游利益共同体,巩固产业链协同效应。
- 技术引领复材研发,驱动轻量低碳迭代 历经二十余年的技术沉淀,公司在玻璃纤维/碳纤维等原材料配方、设备调试、工艺优化、
产品性能测试等多个领域积累了核心技术与研发成果。风电领域,公司具备超高模量玻纤织物、 碳玻混编织物、玻纤拉挤板等产品的持续开发能力,并前瞻性布局碳纤维、免脱拉挤板、可回收 叶片等行业前沿技术产品;光伏领域,公司自主研发并在全球首创复材边框,持续拓展光伏支 架、光伏背板等全系列产品矩阵。依托成熟的产品开发体系,公司可紧跟纤维材料产业技术趋势 与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同步开发基于不同基础原材料、不同生产工艺的产品,持续引领轻量、低 碳方向的行业技术迭代和产品更新。
- 全链品控测试能力,夯实品质品牌壁垒 公司建立了覆盖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先后通过 ISO9001、ISO14001、ISO45001 等多项国
际体系认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成品出厂验收实现全流程标准化管控,有效降低产品不 良率,保障批量产品质量稳定;测试中心同时获得 CNAS 国家认可实验室与国际风能权威机构 DNV-GL 双重认证,已发展为覆盖风电、光伏、新能源汽车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复合材料测试平
台。该中心不仅支撑内部研发与品控,更具备为行业客户提供材料性能专业测试及综合评价方案 的对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话语权与品牌影响力,为产品性能领先与质量 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营业收入 | 3,823,342,888.03 | 3,275,001,682.83 | 16.74 |
| 营业成本 | 2,976,616,303.83 | 2,422,477,416.70 | 22.87 |
| 销售费用 | 19,583,519.29 | 19,486,058.26 | 0.5 |
| 管理费用 | 138,178,594.02 | 123,202,513.42 | 12.16 |
| 财务费用 | 40,855,497.23 | 57,420,531.42 | -28.85 |
| 研发费用 | 112,010,636.46 | 109,251,299.85 | 2.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087,559.96 | 106,200,349.46 | 365.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2,660,161.12 | -623,778,151.68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1,348,621.29 | 650,749,894.11 | -41.4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销量增加,营业收入随之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营收增加,营业成本随之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利息费用支出减少导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上升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上升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同比增加
-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 说明 |
|---|---|---|---|---|---|---|
| 货币资金 | 1,272,040,412.11 | 10.04 | 1,752,546,092.84 | 15.25 | -27.42 | |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 960,952,082.87 | 7.59 | 14,682,230.30 | 0.13 | 6,445.00 | 期 末 理 财 产 品 余 额 增多 |
| 应收票据 | 856,108,992.07 | 6.76 | 778,691,590.23 | 6.78 | 9.94 | |
| 应收账款 | 2,839,884,849.82 | 22.42 | 2,638,271,929.75 | 22.96 | 7.64 | |
| 应收款项融 资 | 704,704,581.70 | 5.56 | 740,549,884.40 | 6.44 | -4.84 | |
| 预付款项 | 459,593,999.00 | 3.63 | 239,195,860.95 | 2.08 | 92.14 | 部 分 供 应 商 采 用 预 付 款 方式 |
| 其他应收款 | 25,357,576.32 | 0.20 | 10,918,723.65 | 0.10 | 132.24 | 期 末 保 证 金、押 金 余 额 增 加 |
| 存货 | 1,489,908,673.24 | 11.76 | 1,173,486,763.43 | 10.21 | 26.96 | |
| 其他流动资 产 | 53,700,582.63 | 0.42 | 63,479,869.60 | 0.55 | -15.41 | |
| 投资性房地 产 | 29,167,097.80 | 0.23 | 31,765,187.56 | 0.28 | -8.18 | |
| 固定资产 | 3,529,465,934.37 | 27.86 | 3,544,954,077.78 | 30.85 | -0.44 | |
| 在建工程 | 89,185,932.77 | 0.70 | 117,117,428.13 | 1.02 | -23.85 | |
| 使用权资产 | 24,234,877.12 | 0.19 | 31,722,553.30 | 0.28 | -23.60 | |
| 无形资产 | 206,332,568.80 | 1.63 | 208,417,778.78 | 1.81 | -1.00 | |
| 长期待摊费 用 | 1,120,292.71 | 0.01 | 880,281.51 | 0.01 | 27.27 | |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94,225,231.95 | 0.74 | 90,665,044.44 | 0.79 | 3.93 | |
| 其他非流动 资产 | 31,468,660.22 | 0.25 | 53,247,047.00 | 0.46 | -40.90 | 预 付 长 期 |
| 资 产 购 置 款 减 少 | ||||||
|---|---|---|---|---|---|---|
| 短期借款 | 1,396,962,610.25 | 11.03 | 1,667,197,798.20 | 14.51 | -16.21 | |
| 应付票据 | 1,572,350,000.00 | 12.41 | 1,182,188,054.08 | 10.29 | 33.00 | 票 据 付 款 增加 |
| 应付账款 | 608,021,955.18 | 4.80 | 485,780,862.84 | 4.23 | 25.16 | |
| 合同负债 | 58,966,473.23 | 0.47 | 37,374,225.68 | 0.33 | 57.77 | 部 分 客 户 采 用 预 收 款 方 式 |
| 应付职工薪 酬 | 101,027,065.63 | 0.80 | 109,680,860.73 | 0.95 | -7.89 | |
| 应交税费 | 63,112,322.50 | 0.50 | 72,523,259.15 | 0.63 | -12.98 | |
| 其他应付款 | 393,243,567.53 | 3.10 | 427,784,826.24 | 3.72 | -8.07 | |
|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债 | 916,538,971.17 | 7.24 | 1,339,322,378.60 | 11.66 | -31.57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减少 |
| 其他流动负 债 | 549,168,573.15 | 4.34 | 635,483,236.25 | 5.53 | -13.58 | |
| 长期借款 | 206,000,000.00 | 1.63 | 1,649,253,720.00 | 14.35 | -87.51 | 偿 还 部 分 长 期 借款 |
| 租赁负债 | 17,168,168.09 | 0.14 | 20,834,404.13 | 0.18 | -17.60 | |
| 长期应付款 | 40,597,725.40 | 0.32 | 40,784,745.28 | 0.35 | -0.46 | |
| 递延收益 | 175,074,721.50 | 1.38 | 141,612,671.18 | 1.23 | 23.63 |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3,655,609.66 | 0.03 | 3,544,388.29 | 0.03 | 3.14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42,692.35(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26%。
-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 币
| 项目 | 期末数 |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 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 资金 | 14,011,600.00 | 14,011,600.00 | 冻结 | 冻结、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受托支付资金、 因诉讼而被冻结资金 |
| 固定 资产 | 207,317,175.67 | 155,536,999.6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无形 资产 | 20,461,062.00 | 17,883,077.5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合计 | 241,789,837.67 | 187,431,677.16 |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补充振石华美的营运资金,优化其资产结构,增强其发展能力,公司向全资子 公司振石华美增资 20,000.00 万元,增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实缴增 资。
报告期内,为更贴近市场并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能力,公司投资设立了摩洛哥振石,该公司尚 未开展实质经营。
意大利振石于 2024 年 4 月完成设立,并于同期完成商务、发改等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 手续(备案金额为 800 万美元),报告期内,公司对意大利振石出资 5,126.95 万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 公司名 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 是否 主营 投资 业务 | 投资 方式 | 投资金 额 | 持股 比例 | 是 否 并 表 | 报表科 目(如 适用) | 资金来 源 | 合作方 (如适 用) | 投资期 限(如 有) | 截至资 产负债 表日的 进展情 况 | 预计收 益(如 有) | 本期损 益影响 | 是 否 涉 诉 | 披露 日期 (如 有) | 披露 索引 (如 有) |
|---|---|---|---|---|---|---|---|---|---|---|---|---|---|---|---|---|
| 振石华 美 | 风电叶片 材料、新 能源汽车 电池保护 材料、光 伏纤维增 强材料的 生产、研 发和销售 | 否 | 增资 | 20,000 | 100% | 是 | 不适用 | 自筹资 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完成 工商登 记以及 实缴增 资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 意大利 振石 | 玻璃纤维 产品生产 和销售 | 否 | 新设 | 800 万 美元 | 100% | 是 | 不适用 | 自筹资 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完成 设立以 及实缴 | 不适用 | 0 | 否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 摩洛哥 振石 | 玻璃纤维 及其制品 制造 | 否 | 新设 | 5,000 万美元 | 100% | 是 | 不适用 | 自筹资 金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已完成 设立, 尚未实 际出资 | 不适用 | 报告期 内未开 展实质<br><br>经营 | 否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香港平台公司在摩洛哥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摩洛哥 设立公司,并通过香港路径公司投资持股摩洛哥振石 100%股份。
摩洛哥振石于 2026 年 3 月在摩洛哥当地完成设立,上述表格中摩洛哥振石披露的 5,000 万美元为在商务、发改等主管部门备案金额,非实际出资 金额,截至目前该公司尚未出资。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 币
| 工程名称 | 投 资 方式 | 是否为固 定资产投 资 | 投 资 项 目 涉 及 行业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转入固定 资产 | 本 期 其 他 减少 | 期末数 | 工程累计投入 占 预 算 比 例 (%) | 资金来源 |
|---|---|---|---|---|---|---|---|---|---|---|
| 华美新材料产 业园项目 | 自建 | 是 | 光伏及 其他 | 37,970,021.05 | 1,617,749.93 | 25,703,766.84 | - | 13,884,004.14 | 62.19 | 银行贷款& 自筹&募集 资金 |
| 玻璃纤维制品 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 | 自建 | 是 | 风电 | 61,743,845.28 | 19,671,903.02 | 69,313,455.36 | - | 12,102,292.94 | 68.67 | 银行贷款& 自筹&募集 资金 |
| 西班牙生产建 设项目 | 自建 | 是 | 风电 | - | 108,873.13 | 108,873.13 | - | - | 51.70 | 自筹&募集 资金 |
| 小 计 | - | - | - | 99,713,866.33 | 21,398,526.08 | 95,126,095.33 | - | 25,986,297.08 | - | -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 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 股票 | 14,682,230.30 | -973,517.3 | - | - | - | - | - | 13,708,713.00 |
| 应收款项融 资 | 740,549,884.40 | - | - | -7,031,206.54 | - | - | -28,814,096.16 | 704,704,581.70 |
| 募集资金结 构性存款 | - | 7,153,232.88 | - | - | 890,000,000.00 | - | - | 897,153,232.88 |
| 结构性存款 | - | 90,136.99 | - | - | 2,883,000,000.00 | 2,835,352,763.90 | 2,352,763.90 | 50,090,136.99 |
| 合计 | 755,232,114.70 | 6,269,852.57 | - | -7,031,206.54 | 3,773,000,000.00 | 2,835,352,763.90 | -26,461,332.26 | 1,665,656,664.5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品 种 | 证券代 码 | 证券简 称 | 最初投资成 本 | 资金来 源 | 期初账面价 值 |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 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 | 本期购 买金额 | 本期出 售金额 | 本期投 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 值 | 会计核 算科目 |
|---|---|---|---|---|---|---|---|---|---|---|---|---|
| 股票 | 002608 | 江苏国 信 | 24,531,001.50 | 自有资 金 | 14,682,230.30 | -973,517.3 | - | - | - | - | 13,708,713.00 | 交易性 金融资 产 |
| 合计 | / | / | 24,531,001.50 | / | 14,682,230.30 | -973,517.3 | - | - | - | - | 13,708,713.00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振石华美 | 子公司 | 风电叶片材料 、新能源汽车 电池保护材料 、光伏纤维增 强材料的生产 、研发和销售 | 125,542.2631万 元 | 3,360,238,713.50 | 1,310,529,680.97 | 408,516,374.13 | 155,884,367.59 | 157,275,186.32 |
| 土耳其恒石 | 子公司 | 风电叶片材料 的生产和销售 | 10,123.50万里 拉 | 300,612,598.54 | 238,665,129.08 | 96,373,783.81 | 2,314,995.60 | 1,480,968.98 |
| 埃及华美 | 子公司 | 非风纤维增强 材料的境外生 产 | 2,650.00万美元 | 260,852,150.36 | 190,871,624.74 | 50,381,446.44 | 11,468,454.32 | 9,852,170.75 |
| 埃及恒石 | 子公司 | 风电叶片材料 的生产和销售 | 1,650.00万美元 | 275,937,662.13 | 173,443,354.42 | 61,934,792.51 | 24,420,726.76 | 18,286,119.57 |
| 桐乡恒纤 | 子公司 | 从事贸易业务 ,负责国内外 子公司的原材 料、机物料采 购 | 50.00万元 | 52,140,893.69 | 14,475,855.31 | 8,152,071.16 | 1,139,882.32 | 811,128.05 |
| 西班牙振石 | 子公司 | 风电叶片材料 的生产、销售 | 4,000.30万欧元 | 456,294,133.09 | 347,975,955.83 | 159,126,154.58 | 22,133,792.74 | 22,133,792.74 |
| 振石华风 | 子公司 | 风电叶片材料 的生产、研发 和销售 | 10,167.00万美 元 | 1,813,658,788.01 | 773,470,761.65 | 645,108,607.35 | 62,971,000.68 | 54,781,196.5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 摩洛哥振石 | 新设(日期:2026年3月25日) | 报告期内该子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对公司整体 生产经营和业绩无实质影响 |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 1、清洁能源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现有营业收入来自清洁能源行业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内清洁能源功能材料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超过 80%。受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全球对气候变
化以及对可再生能源的日益关注,清洁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向好,预计未来风电、光伏装机量增长空间广阔。然而,若未来清洁能源行业出现产业政策调 整、市场环境变化、下游客户需求下降等情形,可能导致行业发展不及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2、贸易保护措施风险 2020 年—2022 年,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埃及和土耳其等国的特定玻纤织物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此外,受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及地缘
政治环境的影响,各国的贸易政策会随着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动和各国经济发展阶段而不断变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美国对原产于中国商品加 征关税比例反复,未来不排除加征关税比例进一步上升的可能性。若未来境外国家或地区实施额外贸易保护措施,将会削弱公司产品在境外的竞争优 势,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 3、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及与中国巨石合作稳定性的风险 2025 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 60%,供应商集中度相对较高。若主要供应商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产能受限或合作关系紧张,可能导
致公司供应链体系发生变化,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中,中国巨石为全球产能最大的玻纤供应商,亦是公司玻璃纤维主要供应商和第一 大供应商,与中国巨石的合作稳定性对公司至关重要。若公司与中国巨石的合作稳定性发生不利变化、中国巨石发生供应不足或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 供应不及时或者采购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会影响公司玻璃纤维采购的稳定性,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变动原因说明 |
|---|---|---|---|---|
| 张少龙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任期届满 |
| 贾海瑞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任期届满 |
| 范从来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因换届选举新任 独立董事 |
| 夏雨扬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因换届选举新任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以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 每 10 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中信证券资管振石股份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振石股 份 1 号资管计划”)
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战略配售的议 案》。振石股份 1 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 2,610.5500 万股,激励对象 31 名,均为公
司高管及核心员工。振石股份 1 号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 6 月,在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以后,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助力公司长 期发展,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本由 144,972.24 万股增加至 147,931.14 万股,其中员工持股平台桐乡景石认购了 1,112.48 万股,激励 对象 19 名,均为公司董事、高管、业务骨干。桐乡景石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根据《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愿 认购桐乡景石的份额,在解锁条件达成前,激励对象获得的桐乡景石出资份额不得转让、赠与、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满足上市禁售条件的前提下,按如下安排分批解锁:
| 解锁批次 | 解锁日 | 解锁比例(%) |
|---|---|---|
| 第一批 | 上市禁售条件之日的首个交易日 | 20.00 |
| 第二批 | 上市禁售条件之日满 12 个月的首个交易日 | 20.00 |
| 第三批 | 上市禁售条件之日满 24 个月的首个交易日 | 20.00 |
| 第四批 | 上市禁售条件之日满 36 个月的首个交易日 | 20.00 |
| 第五批 | 上市禁售条件之日满 48 个月的首个交易日 | 20.00 |
激励对象如因离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离开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或持 股平台有权通过安排相关人员回购、二级市场出售等形式要求其退出激励计划。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纳入环境信息依 法披露企业名单 中的企业数量 (个) | 2 | |
|---|---|---|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振石集团华 美新材料有 限公司 | https://mlzj.sthjt.zj.gov.cn/eps/index/enterprisemore?code=91330400777248881Q&uniqueCode=5bc77beb77deeb33&date=202 5&type=true&isSearch=true |
| 2 | 振石华风 (浙江)碳 纤维材料有 限公司 | https://mlzj.sthjt.zj.gov.cn/eps/index/enterprisemore?code=91330483MA7DJL2K9N&uniqueCode=d961cf911841b964&date=2 025&type=true&isSearch=true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故不在此名单内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 行应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注 1 | 注 1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注 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注 2 | 注 2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 竞争 | 注 3 | 注 3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 交易 | 注 4 | 注 4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注 5 | 注 5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注 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注 6 | 注 6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注 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注 7 | 注 7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注 8 | 注 8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注 9 | 注 9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注 10 | 注 10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 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 行应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具体 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 其他 | 注 11 | 注 11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注 12 | 注 12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注 13 | 注 13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注 14 | 注 14 | 2025 年 6 月 16 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注 1:
-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1)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华嘉、间接控股股东桐乡务石的承诺 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振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振石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 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振石股份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收盘价格、减持价格及股票数量均应按照相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
振石股份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振石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公司不 得减持振石股份股份;
本公司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则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振石股份所有;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振石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毓强以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健侃的承诺
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振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振石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振石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振石股份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振石股份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前述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振石股份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收盘价格、减持价格及股票数量均应按照相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
如振石股份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振石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不得 减持振石股份股份;
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则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振石股份所有;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振石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桐乡泽石、振石集团的承诺 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振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振石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 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企业在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振石股份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收盘价格、减持价格及股票数量均应按照相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
振石股份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振石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企业不 得减持振石股份股份;
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则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振石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振石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 (4)间接持股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黄钧筠、尹航、赵峰、潘春红以及刘俊贤的承诺 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振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振石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振石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振石股份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振石股份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前述承诺;
若振石股份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收盘价格、减持价格及股票数量均应按照相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
振石股份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振石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不得 减持振石股份股份;
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则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振石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振石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 (5)间接持股的原监事邹今值以及饶朝富的承诺 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振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振石股份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振石股份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振石股份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前述承诺; 若振石股份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票数量均应按照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振石股份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振石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不得
减持振石股份股份;
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则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振石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振石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6)间接持股的原监事且为实际控制人亲属李幸男的承诺 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振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振石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振石股份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收盘价格、减持价格及股票数量均应按照相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振石股份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振石股份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以 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振石股份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前述承 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振石股份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振石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不得减 持振石股份股份;
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则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振石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振石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7)其他间接持股且为实际控制人亲属张志强、周玉琪、周森林以及濮晓洁的承诺 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振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振石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振石股份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收盘价格、减持价格及股票数量均应按照相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
振石股份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振石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不得 减持振石股份股份;
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则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振石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振石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8)其他机构股东桐乡宁石、桐乡润石、桐乡景石的承诺
自振石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振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因振石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振石股份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振石股份上市后本企业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在本企业所持振石股份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 (9)其他自然人股东邱中伟的承诺 自振石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振
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因振石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振石股份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振石股份上市后本人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在本人所持振石股份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 2、关于业绩下滑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振石股份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桐乡华嘉、桐乡务石、桐乡泽石、振石集团、张毓强、张健侃作出承诺如下:
- (1)振石股份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公司/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 个月;
- (2)振石股份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公司/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 个月;
- (3)振石股份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公司/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 个月。此处“净利润”
以振石股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振石股份股 份。
- 注 2
- 1、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振石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桐乡华嘉、间接控股股东桐乡务石、实际控制人张毓强、张健侃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本人将对符合《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
票;
本公司/本人将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如本公司/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振石集团、桐乡泽石的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本企业将对符合《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
票;
本公司/本企业将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如本公司/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4)董事(部分董事已离任)、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健侃、黄钧筠、赵峰、尹航、娄贺统、张少龙(已离任)、贾海瑞(已离任)、饶朝
富、邹今值、李幸男、刘俊贤以及潘春红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本人将督促/监督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2、公司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 (1)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所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前,本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或提出现金分红方案。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注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所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华嘉与间接控股股东桐乡务石以及实际控制人张健侃、张毓强已出具了《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为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目的,桐乡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桐乡务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本公 司”)作为振石股份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张健侃、张毓强作为振石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现就避免与振石股份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相关事宜承诺 如下: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投资与振石股份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振石股份经营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振石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 (3)本公司/本人保证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与振石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
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 (4)若振石股份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方式从事与振石股份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兼并与振石股份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承担相应的 责任。”
- 2、持股 5%以上股份且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且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振石集团已出具了《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经营其他任何与振石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振石股份
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 3、本公司保证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振石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
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 4、若振石股份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振
石股份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兼并与振石股份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本 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 3、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桐乡泽石已出具了《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
下:
“1、本企业现时没有直接或间接经营其他任何与振石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振石股份
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 3、本企业保证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振石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
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 4、若振石股份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振
石股份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兼并与振石股份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注 4 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控股股东桐乡华嘉、间接控股股东桐乡务石、实际控制人张毓强、张健侃承诺 为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股份”或“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目的,桐乡华嘉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桐乡务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作为振石股份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张毓强、张健侃作为振石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就振 石股份关联交易相关事宜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 1、本公司/本人以及除振石股份之外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振石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之间,除招股说明书、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申报文件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 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资金及要求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违法违规
提供担保。
- 3、本公司/本人及附属企业未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振石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4、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附属企业与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
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关 联交易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 5、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附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影响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独立性,保证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
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 6、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的,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承担相应 的责任。
- 2、振石集团承诺 为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股份”或“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目的,振石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振石股份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亦作为振石股份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规范与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承诺如下:
- 1、本公司以及下属除振石股份之外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振石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
间,除招股说明书、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申报文件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 2、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资金及要求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 3、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未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振石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4、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与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
业条件进行,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 5、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影响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的独立性,保证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
立和业务独立。
- 6、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的,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承担相应 的责任。
- 3、桐乡泽石承诺 为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股份”或“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目的,桐乡泽石贸易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作为振石股份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规范与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 1、本企业以及除振石股份之外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振石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之间,除招股说明书、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申报文件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如有)外,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 2、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资金及要求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 3、本企业及附属企业未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振石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4、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企业及本企业附属企业与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
业条件进行,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 5、本企业及本企业附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影响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独立性,保证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
立和业务独立。
- 6、本企业及本企业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的,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承担相应 的责任。
- 4、董事(部分董事已离任)、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健侃、黄钧筠、赵峰、尹航、娄贺统、张少龙(已离任)、贾海瑞(已离任)、饶朝富、邹 今值、李幸男、刘俊贤以及潘春红承诺
为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股份”、“振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目的,本 人作为振石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规范与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 1、本人已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如有),且相应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 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 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如有)均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 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 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会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如因不履行 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若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的,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注 5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华嘉、间接控股股东桐乡务石的承诺 作为振石股份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振石股份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长期持有振石股份股票并保持控股地位。 本公司所持振石股份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振石股份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向振石股份披露并提示振石股份予以公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 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
本公司减持振石股份股份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振石股份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振石股份,则振石股份有权从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
扣除与本公司应上缴振石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振石股份所有。
-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毓强、张健侃的承诺 作为振石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未来持续看好振石股份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长期持有振石股份股票并保持实际控制地位。 本人所持振石股份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振石股份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向振石股份披露并提示振石股份予以公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 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本人减持振石股份股份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在任何情况下,本人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若本人违反该项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振石股份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振石股份,则振石股份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除
与本人应上缴振石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振石股份所有。
- (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振石集团的承诺 作为持有振石股份 5%以上股东及振石股份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振石股份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长期持有振石股
份股票。
本公司所持振石股份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振石股份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公司减持振石股份股票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向振石股份披露并提示振石股份予以公告。若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公司减持振石股份股份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若本公司违反该项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振石股份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振石股份,则振石股份有权从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
扣除与本公司应上缴振石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振石股份所有。
- (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桐乡泽石的承诺 作为振石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振石股份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长期持有振石股份股票。 本企业所持振石股份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振石股份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振石股份股票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向振石股份披露并提示振石股份予以公告。若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减持振石股份股份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在任何情况下,本企业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若本企业违反该项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振石股份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振石股份,则振石股份有权从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
扣除与本企业应上缴振石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振石股份所有。
- 注 6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部分董事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事项作出的措施及承诺如下:
- 1、稳定股价的具体条件 (1)启动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如因除权除息等
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 (2)终止条件 当公司或有关方正式公告将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之前,或当公司和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
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可终止启动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全部或部分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本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公司回购股票的义务:
- 1)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2)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3)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0%;
- 4)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超过本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再继续实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修正)》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
增持义务:
- 1)公司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未实施,或者公司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 2)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3)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 4)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30%;
- 5)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100%。超过本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同
一会计年度内不再继续实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修正)》等法律法规的条件
和要求,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增持义务:
- 1)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方案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采取增持措施但自该等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
盘价仍均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2)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3)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 4)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和的 20%;
- 5)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额的 50%。超过本标准的,本
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再继续实施。
- 3、稳定股价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
-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 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如根据法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 3)公司应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开始实施回购措施,并在生效的回购股份预案所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
-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对回购股份进行处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 1)公司董事会应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作出增
持公告。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 4、约束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公司有权将与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予以暂时 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 (3)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
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 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 (4)如因振石股份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 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 注 7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1、振石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和购回的承诺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作出上述认定后 5 个工作日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 的直接经济损失。
此外,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作出欺诈发行的最 终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购回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 2、控股股东桐乡华嘉、间接控股股东桐乡务石、实际控制人张毓强、张健侃关于股份回购和购回的承诺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程序实施。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 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此外,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将督促公司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 关作出欺诈发行的最终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购回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本公司/本人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 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暂停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如有),暂停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 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购回的承诺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 序实施。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 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此外,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作出欺诈发行的最 终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购回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若未能履行上述信息披露承诺的,本企业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暂停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如有),暂停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 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4、公司董事(部分董事已离任)、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健侃、黄钧筠、赵峰、尹航、娄贺统、张少龙(已离任)、贾海瑞(已离任)、饶朝富、 邹今值、李幸男、刘俊贤以及潘春红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若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实施。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未能履行上述信息披露承诺的,本人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暂停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暂停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将不得转让(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 注 8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
- 1、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1)积极稳妥地推动募投项目建设,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用于玻璃纤维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
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拟通过扩大现有产能来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竞争能力及市场份额。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募 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 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
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 供制度保障。
(4)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 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 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部分董事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 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企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若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
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给予补偿;
- 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公司董事(部分董事已离任)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会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将依法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依法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注 9 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 1、本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 2、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 3、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 5、本公司现任股东不存在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原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人
员,从证监会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原会管干部,在证监会发行监管司或公众公司监管司借调累计满 12 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其他会 管单位人员,从会机关、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后果。
- 注 10 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的约束措施
- 1、振石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 (1)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
公司自愿采取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力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3)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如本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
施: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 2、振石股份控股股东桐乡华嘉、间接控股股东桐乡务石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振石股份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不得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 4)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 5)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
完毕: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3)如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公司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公司采取相应
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采取本承诺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到最小。
- 3、振石股份实际控制人张毓强、张健侃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振石股份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
完毕: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 4)本人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 5)本人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6)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 7)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3)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
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到最小。
- 4、振石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振石集团、桐乡泽石的承诺
企业将严格履行振石股份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不得转让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
- 4)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 5)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
完毕: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3)如本企业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企业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企业采取相应
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企业将采取本承诺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到最小。
- 5、振石股份董事(部分董事已离任)、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健侃、黄钧筠、赵峰、尹航、娄贺统、张少龙、贾海瑞、饶朝富、邹今值、李幸男、 刘俊贤以及潘春红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
完毕: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
外;
-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有);
- 4)本人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 5)本人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6)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 7)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3)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
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到最小。
- 注 11 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承诺 为确保振石股份稳定、长期使用授权商标,振石股份直接股东振石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 1、振石集团确认,在其持股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期间,且授权商标处于合法有效注册期限内,振石集团将授权商标无偿许可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
长期使用。
- 2、振石集团保证,在上述许可期间内,本商标使用授权不可撤销、授权内容不可变更,振石集团不单方提前终止商标使用许可,不增设任何与原
许可约定不符的使用条件,确保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能够长期、稳定、无偿使用授权商标。
- 3、针对授权商标的续展事宜,振石集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及时办理续展申
请手续,确保授权商标的持续合法有效。
- 4、授权商标续展成功后,在振石集团仍为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股东的前提下,振石集团将继续按照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补充合
同约定的条件,将授权商标无偿许可给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使用,保障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对授权商标的长期使用权。
- 注 12 关于部分租赁事项作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华嘉、间接控股股东桐乡务石及实际控制人张毓强、张健侃亦就部分租赁事项作出承诺,承诺“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如因租赁物
业权属存在瑕疵而导致部分业务无法在现有场地继续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上述租赁物业瑕疵情况导致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遭受任 何罚款、索赔或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督促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受到的不利影响,并愿意承 担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 注 13 关于缴纳社保公积金事项作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华嘉、间接控股股东桐乡务石、实际控制人张毓强、张健侃亦就部分未缴纳社保公积金事项作出承诺,承诺“如果振石股份因劳
动用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问题被要求赔偿、补缴、罚款或遭受任何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补缴,毋需振石 股份支付任何对价,并愿意承担由此给振石股份带来的经济损失”。
- 注 14 关于房屋建筑物产权证书作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华嘉、间接控股股东桐乡务石、实际控制人张毓强和张健侃亦就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作出承诺,承诺“如振石股份或
其子公司的建筑因未能及时办理产权证而被有权部门责令拆除的,本公司/本人将承担全部拆除费用。如振石股份或其子公司因未能遵守城乡规划、建 设等有关法律法规而被有权部门处以罚款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本公司/本人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 改情况
-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 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6 年预计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4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之“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十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
-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担保方 | 担保方 与上市 公司的 关系 | 被担保 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 生日期 (协议签 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 情况 | 担保物 (如 有) |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 担保是 否逾期 | 担保逾期 金额 | 反担保 情况 |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 关联 关系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60,000,000.00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922,650,000.00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922,650,000.00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4.06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金额(D) | -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担保全部为对合并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 |
注: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计算基数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三)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 金来源 | 募集资 金到位 时间 | 募集资金 总额 | 募集资金 净额(1) | 招股书或 募集说明 书中募集 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2) | 超募资 金总额 (3)=<br><br>(1)-<br>(2)<br> | 截至报告 期末累计 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4) | 其中: 截至报 告期末 超募资 金累计 投入总 额 (5) | 截至报 告期末 募集资 金累计 投入进 度 (%) (6)= (4)/(1) | 截至报 告期末 超募资 金累计 投入进 度 (%) (7)= (5)/(3)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8) | 本年度 投入金 额占比 (%) (9) =(8)/(1) | 变更用 途的募 集资金 总额 |
|---|---|---|---|---|---|---|---|---|---|---|---|---|
|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 2026 年 1 月 23 日 | 291,859.49 | 277,546.81 | 398,107.31 | / | 168,628.71 | / | 60.76 | / | 168,628.71 | 60.76 | / |
| 合计 | / | 291,859.49 | 277,546.81 | 398,107.31 | / | 168,628.71 | / | / | / | 168,628.71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105.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1,859.49 万元。扣除本次 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312.6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546.81 万元,不存在超募集资金金额。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 资金 来源 | 项目 名称 | 项目 性质 | 是否 为招 股书 或者 募集 说明 书中 的承 诺投 资项 目 | 是否 涉及 变更 投向 | 募集资金 计划投资 总额 (1) | 本年投 入金额 | 截至报告 期末累计 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 告期末 累计投 入进度 (%) (3)= (2)/(1) |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日 期 | 是 否 已 结 项 | 投入 进度 是否 符合 计划 的进 度 | 投入进度 未达计划 的具体原 因 | 本 年 实 现 的 效 益 | 本项目 已实现 的效益 或者研 发成果 |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如 是, 请说 明具 体情 况 | 节余 金额 |
|---|---|---|---|---|---|---|---|---|---|---|---|---|---|---|---|---|
|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 玻璃 纤维 制品 生产 基地 建设 项目 | 生产 建设 | 是 | 否 | 118,502.2 0 | 85,344.1 6 | 85,344.16 | 72.02 | 202 7 年 9 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 适 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 用 |
|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 复合 材料 生产 基地 建设 项目 | 生产 建设 | 是 | 否 | 114,910.5 0 | 55,189.6 7 | 55,189.67 | 48.03 | 202 7 年 9 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 适 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 用 |
| 首次 公开 | 研发 中心 | 研发 | 是 | 否 | 19,140.72 | 13,486.7 8 | 13,486.78 | 70.46 | 202 7 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 适 | 不适用 | 否 | 不适 用 |
| 发行 股票 | 及信 息化 建设 项目 | 9 月 | 用 | |||||||||||||
|---|---|---|---|---|---|---|---|---|---|---|---|---|---|---|---|---|
|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 西班 牙生 产建 设项 目 | 生产 建设 | 是 | 否 | 24,993.39 | 14,608.1 0 | 14,608.10 | 58.45 | 202 7 年 9 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 适 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 用 |
| 合计 | / | / | / | / | 277,546.8 1 | 168,628. 71 | 168,628.7 1 | / | / | / | / | / | 不 适 用 | / | / | 不适 用 |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玻璃纤维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 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由 2026 年 9 月延长至 2027 年 9 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 165,536.44 万元人民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 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017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 用于现金 管理的有 效审议额 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 现金管理 余额 | 期间最高 余额是否 超出授权 额度 |
|---|---|---|---|---|---|
| 2026 年 2 月 3 日 | 90,000.00 | 2026 年 2 月 3 日 | 2027 年 2 月 2 日 | 89,000.00 | 否 |
其他说明 2026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告。
-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 1、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建设期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的公告》。
- 2、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振石集团华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34,051.22 万元人民币的无息借款。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五)中介机构对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 | 比例 (%) | 发行新股 | 送 股 | 公 积 金 转 股 | 其 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 一、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 | 1,479,311,367 | 100 | 83,805,094 | 83,805,094 | 1,563,116,461 | 89.82 | |||
| 1、<br><br>国家 持股 | |||||||||
| 2、<br><br>国有 法人 持股 | 15,304,395 | 15,304,395 | 15,304,395 | 0.88 | |||||
| 3、<br><br>其他 内资 持股 | 1,457,322,129 | 98.51 | 68,492,239 | 68,492,239 | 1,525,814,368 | 87.67 | |||
| 其 中: 境内 自然 人持 股 | 84,784 | 84,784 | 84,784 | 0.00 | |||||
| 其他 | 1,457,322,129 | 98.51 | 68,407,455 | 68,407,455 | 1,525,729,584 | 87.67 | |||
| 4、<br><br>外资 持股 | 21,989,238 | 1.49 | 8,460 | 8,460 | 21,997,698 | 1.26 | |||
| 其 中: 境外 自然 人持 股 | 21,989,238 | 1.49 | 926 | 926 | 21,990,164 | 1.26 | |||
| 其他 | 7,534 | 7,534 | 7,534 | 0.00 | |||||
| 二 、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 177,249,906 | 177,249,906 | 177,249,906 | 10.18 |
| 通 股 份 | |||||||||
|---|---|---|---|---|---|---|---|---|---|
| 1、<br><br>人民 币普 通股 | 177,249,906 | 177,249,906 | 177,249,906 | 10.18 | |||||
| 2、<br><br>境内 上市 的外 资股 | |||||||||
| 3、<br><br>境外 上市 的外 资股 | |||||||||
| 4、 其他 | |||||||||
| 三、 股份 总数 | 1,479,311,367 | 100 | 261,055,000 | 261,055,000 | 1,740,366,367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5〕267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1,055,000 股,并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 股数 | 报告期 解除限 售股数 | 报告期增 加限售股 数 | 报告期末限 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 期 |
|---|---|---|---|---|---|---|
| 桐乡华嘉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 832,433,44 2 | 0 | 0 | 832,433,442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9 年 1 月 29 日 |
| 振石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582,874,14 5 | 0 | 0 | 582,874,145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9 年 1 月 29 日 |
| 邱中伟 | 21,989,238 | 0 | 0 | 21,989,238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桐乡宁石工程 管理咨询合伙 | 12,583,998 | 0 | 0 | 12,583,998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企业(有限合 伙) | ||||||
|---|---|---|---|---|---|---|
| 桐乡泽石贸易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2,425,542 | 0 | 0 | 12,425,542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9 年 1 月 29 日 |
| 桐乡景石工程 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11,124,802 | 0 | 0 | 11,124,802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桐乡润石工程 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5,880,200 | 0 | 0 | 5,880,200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中信证券资管 -中信银行- 中信证券资管 振石股份员工 参与主板战略 配售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26,105,50 0 | 26,105,500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中保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中 国保险投资基 金(有限合 伙) | 0 | 0 | 11,036,47 2 | 11,036,472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明阳智慧能源 集团股份公司 | 0 | 0 | 10,187,51 2 | 10,187,512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三一重能股份 有限公司 | 0 | 0 | 8,489,593 | 8,489,593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中国石化集团 资本有限公司 | 0 | 0 | 8,489,593 | 8,489,593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中国船舶集团 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6,791,675 | 6,791,675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浙江省创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 司-浙江富浙 战配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0 | 0 | 2,971,358 | 2,971,358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广州盈蓬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广东广 祺玖号股权投 资 合 伙 企 业 (有限合伙) | 0 | 0 | 2,546,878 | 2,546,878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深圳市安鹏股 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北京安鹏科创 汽车产业投资 | 0 | 0 | 1,697,919 | 1,697,919 | 首发限售股 份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
|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 股东 | 0 | 0 | 5,488,594 | 5,488,594 | 网下发行有 限售期股份 | 2026 年 7 月 29 日 |
| 合计 | 1,479,311, 367 | 0 | 83,805,09 4 | 1,563,116,461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5,116 |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 增减 | 期末持 股数量 | 比例 (%)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 股东性 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桐乡华嘉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 0 | 832,433, 442 | 47.83 | 832,433,442 | 无 | 0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 振石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0 | 582,874, 145 | 33.49 | 582,874,145 | 无 | 0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 中信证券资管 -中信银行- 中信证券资管 振石股份员工 参与主板战略 配售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 26,105,50 0 | 26,105,5 00 | 1.50 | 26,105,500 | 无 | 0 | 其他 |
| 邱中伟 | 0 | 21,989,2 38 | 1.26 | 21,989,238 | 质押 | 21,980, 000 | 境外自 然人 |
| 桐乡宁石工程 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0 | 12,583,9 98 | 0.72 | 12,583,998 | 无 | 0 | 其他 |
| 桐乡泽石贸易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0 | 12,425,5 42 | 0.71 | 12,425,542 | 无 | 0 | 其他 |
| 桐乡景石工程 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0 | 11,124,8 02 | 0.64 | 11,124,802 | 无 | 0 | 其他 |
| 中保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中 国保险投资基 金(有限合 伙) | 11,036,47 2 | 11,036,4 72 | 0.63 | 11,036,472 | 无 | 0 | 其他 | |
|---|---|---|---|---|---|---|---|---|
| 明阳智慧能源 集团股份公司 | 10,187,51 2 | 10,187,5 12 | 0.59 | 10,187,512 | 无 | 0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
| 三一重能股份 有限公司 | 8,489,593 | 8,489,59 3 | 0.49 | 8,489,593 | 无 | 0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
| 中国石化集团 资本有限公司 | 8,489,593 | 8,489,59 3 | 0.49 | 8,489,593 | 无 | 0 | 国有法 人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凡章 | 2,9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5,000 | |||||
| 郭启一 | 2,062,91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2,915 | |||||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1,154,2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4,252 | |||||
| 伍睿怡 | 942,358 | 人民币普通股 | 942,358 | |||||
| 景合私募基金管理(海 南)有限公司-景合同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
| 陆申凌 | 741,781 | 人民币普通股 | 741,781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4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6,200 | |||||
| 阿布达比投资局-自有资 金 | 542,683 | 人民币普通股 | 542,683 | |||||
| 张红军 | 48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7,300 | |||||
| 倪浩波 | 46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5,200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 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 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 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 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毓强、张健侃控制的 企业;桐乡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桐乡泽石贸易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健侃控制的企业,三个主体之 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桐乡宁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桐乡景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桐乡 润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尹 航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 交易情况 | 限售条 件 | |
|---|---|---|---|---|---|
| 可上市交 易时间 | 新增可上 市交易股 份数量 | ||||
| 桐乡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832,433,442 | 2029 年 1 月 29 日 | - | 自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 | |
| 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82,874,145 | 2029 年 1 月 29 日 | - | 自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 | |
| 中信证券资管-中信银行- 中信证券资管振石股份员工 参与主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 26,105,500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 自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 |
| 邱中伟 | 21,989,238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 自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 |
| 桐乡宁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12,583,998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 自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 |
| 桐乡泽石贸易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2,425,542 | 2029 年 1 月 29 日 | - | 自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 | |
| 桐乡景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11,124,802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 自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 |
|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 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 11,036,472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 自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10,187,512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 自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 |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 8,489,593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 自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 |
|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 8,489,593 | 2027 年 1 月 29 日 | - | 自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毓强、 张健侃控制的企业;桐乡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 桐乡泽石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张健侃控制的企业,三个主体之间存在一 致行动关系。 桐乡宁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桐乡景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及桐乡润石工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尹航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人的企业,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 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 系。 |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 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
| 中信证券资管-中信银行- 中信证券资管振石股份员工 参与主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 2026 年 1 月 29 日 | 不适用 |
|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 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026 年 1 月 29 日 | 不适用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2026 年 1 月 29 日 | 不适用 |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 2026 年 1 月 29 日 | 不适用 |
|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 2026 年 1 月 29 日 | 不适用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 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 明 |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 自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 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 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 年 6 月 30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272,040,412.11 | 1,752,546,092.84 |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60,952,082.87 | 14,682,230.3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856,108,992.07 | 778,691,590.23 | |
| 应收账款 | 2,839,884,849.82 | 2,638,271,929.75 | |
| 应收款项融资 | 704,704,581.70 | 740,549,884.40 | |
| 预付款项 | 459,593,999.00 | 239,195,860.95 |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25,357,576.32 | 10,918,723.65 |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489,908,673.24 | 1,173,486,763.4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700,582.63 | 63,479,869.60 | |
| 流动资产合计 | 8,662,251,749.76 | 7,411,822,945.15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9,167,097.80 | 31,765,187.56 | |
| 固定资产 | 3,529,465,934.37 | 3,544,954,077.78 | |
| 在建工程 | 89,185,932.77 | 117,117,428.13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24,234,877.12 | 31,722,553.30 | |
| 无形资产 | 206,332,568.80 | 208,417,778.78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20,292.71 | 880,281.5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225,231.95 | 90,665,044.4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468,660.22 | 53,247,047.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05,200,595.74 | 4,078,769,398.50 | |
| 资产总计 | 12,667,452,345.50 | 11,490,592,343.65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396,962,610.25 | 1,667,197,798.20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572,350,000.00 | 1,182,188,054.08 | |
| 应付账款 | 608,021,955.18 | 485,780,862.84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58,966,473.23 | 37,374,225.68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1,027,065.63 | 109,680,860.73 | |
| 应交税费 | 63,112,322.50 | 72,523,259.15 | |
| 其他应付款 | 393,243,567.53 | 427,784,826.24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16,538,971.17 | 1,339,322,378.6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549,168,573.15 | 635,483,236.25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659,391,538.64 | 5,957,335,501.77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206,000,000.00 | 1,649,253,720.00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7,168,168.09 | 20,834,404.13 | |
| 长期应付款 | 40,597,725.40 | 40,784,745.28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75,074,721.50 | 141,612,671.1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55,609.66 | 3,544,388.29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2,496,224.65 | 1,856,029,928.88 | |
| 负债合计 | 6,101,887,763.29 | 7,813,365,430.65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40,366,367.00 | 1,479,311,367.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055,390,146.91 | 539,678,513.53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321,489,546.32 | -267,556,596.56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64,211,321.25 | 164,211,321.25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1,921,436,000.30 | 1,755,848,041.34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 6,559,914,289.14 | 3,671,492,646.56 | |
| 少数股东权益 | 5,650,293.07 | 5,734,266.44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6,565,564,582.21 | 3,677,226,913.0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667,452,345.50 | 11,490,592,343.65 |
公司负责人:张健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晓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 年 6 月 30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761,809,155.89 | 1,218,582,162.58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7,243,369.87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579,515,713.59 | 644,423,206.34 | |
| 应收账款 | 1,927,346,617.92 | 1,836,928,063.84 | |
| 应收款项融资 | 494,747,642.09 | 488,753,261.16 | |
| 预付款项 | 302,786,386.23 | 139,410,423.05 | |
| 其他应收款 | 1,010,312,110.71 | 171,585,902.82 |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770,349,565.78 | 549,173,387.42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69,603.67 | 9,630,756.95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6,796,080,165.75 | 5,058,487,164.16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031,454,332.57 | 1,779,125,087.15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264,343,442.78 | 1,261,311,669.02 | |
| 在建工程 | 57,107,057.55 | 65,006,060.10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4,285,779.06 | 7,359,018.47 | |
| 无形资产 | 117,573,994.67 | 118,300,358.29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383,546.82 | 36,709,867.22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611,683.64 | 47,941,713.8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30,759,837.09 | 3,315,753,774.05 | |
| 资产总计 | 10,326,840,002.84 | 8,374,240,938.21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723,935,001.23 | 1,005,952,521.52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300,000,000.00 | 1,033,500,000.00 | |
| 应付账款 | 263,793,577.14 | 293,041,117.39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45,992,652.00 | 16,079,175.98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254,509.75 | 49,819,891.12 | |
| 应交税费 | 22,144,637.65 | 30,568,144.06 | |
| 其他应付款 | 176,350,333.23 | 157,497,226.29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1,319,664.54 | 848,295,525.82 |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9,451,931.65 | 487,687,315.23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533,242,307.19 | 3,922,440,917.41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156,200,000.00 | 746,995,000.00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375,522.51 | - |
| 长期应付款 | 40,597,725.40 | 40,784,745.28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75,424,273.46 | 52,333,686.45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2,597,521.37 | 840,113,431.73 | |
| 负债合计 | 3,805,839,828.56 | 4,762,554,349.14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40,366,367.00 | 1,479,311,367.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181,254,376.53 | 665,542,743.15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3,346,955.45 | 6,753,898.88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64,211,321.25 | 164,211,321.25 | |
| 未分配利润 | 1,431,821,154.05 | 1,295,867,258.7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6,521,000,174.28 | 3,611,686,589.0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326,840,002.84 | 8,374,240,938.21 |
公司负责人:张健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晓维
合并利润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 年半年度 | 2025 年半年度 |
|---|---|---|---|
| 一、营业总收入 | 3,823,342,888.03 | 3,275,001,682.83 | |
| 其中:营业收入 | 3,823,342,888.03 | 3,275,001,682.83 |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13,548,504.96 | 2,754,965,402.97 | |
| 其中:营业成本 | 2,976,616,303.83 | 2,422,477,416.70 |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26,303,954.13 | 23,127,583.32 | |
| 销售费用 | 19,583,519.29 | 19,486,058.26 |
| 管理费用 | 138,178,594.02 | 123,202,513.42 | |
|---|---|---|---|
| 研发费用 | 112,010,636.46 | 109,251,299.85 | |
| 财务费用 | 40,855,497.23 | 57,420,531.42 | |
| 其中:利息费用 | 44,427,226.65 | 60,358,058.35 | |
| 利息收入 | 8,739,712.38 | 7,460,359.02 | |
| 加:其他收益 | 28,248,039.70 | 23,306,976.16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1,831,067.38 | 4,161,209.13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6,269,852.57 | -602,556.59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1,272,853.09 | -53,194,381.76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1,110,447.03 | -16,796,229.86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268,656.52 | 204,347.70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544,028,699.12 | 477,115,644.64 | |
| 加:营业外收入 | 611,994.12 | 714,819.9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492,515.98 | 2,256,446.21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 544,148,177.26 | 475,574,018.33 | |
| 减:所得税费用 | 78,872,880.58 | 71,172,247.54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5,275,296.68 | 404,401,770.79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465,275,296.68 | 404,401,770.79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4,930,974.08 | 404,043,554.36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344,322.60 | 358,216.43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4,260,057.18 | 43,458,666.43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3,932,949.76 | 43,032,313.50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53,932,949.76 | 43,032,313.50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976,525.56 | -1,776,899.71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7,956,424.20 | 44,809,213.21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27,107.42 | 426,352.93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11,015,239.50 | 447,860,437.22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 410,998,024.32 | 447,075,867.86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 17,215.18 | 784,569.36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7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健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晓维
母公司利润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 年半年度 | 2025 年半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2,578,593,569.65 | 2,587,071,329.12 | |
| 减:营业成本 | 1,966,879,883.21 | 1,946,101,982.24 | |
| 税金及附加 | 14,007,433.22 | 14,772,903.03 | |
| 销售费用 | 18,270,219.33 | 16,648,075.58 | |
| 管理费用 | 79,930,678.18 | 65,876,657.37 | |
| 研发费用 | 84,661,165.99 | 69,748,195.27 | |
| 财务费用 | 29,622,015.37 | 32,570,986.80 |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057,863.41 | 36,801,964.63 | |
| 利息收入 | 5,330,146.78 | 4,139,963.88 |
| 加:其他收益 | 10,633,005.82 | 12,523,319.58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85,769,748.17 | 1,667,219.03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7,243,369.87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2,276,991.69 | -54,442,353.30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291,934.52 | 314,042.25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38,079.29 | 232,202.06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491,975,303.71 | 401,646,958.45 | |
| 加:营业外收入 | 330,002.78 | 88,721.61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108.80 | 173,091.97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492,280,197.69 | 401,562,588.09 | |
| 减:所得税费用 | 56,983,287.31 | 55,316,974.48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435,296,910.38 | 346,245,613.61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435,296,910.38 | 346,245,613.61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06,943.43 | 1,814,775.98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3,406,943.43 | 1,814,775.98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3,406,943.43 | 1,814,775.98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31,889,966.95 | 348,060,389.59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健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晓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 2,543,570,444.10 | 1,890,465,957.69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083,071.88 | 18,567,836.97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395,075,908.44 | 136,271,334.00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43,729,424.42 | 2,045,305,128.66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 1,854,553,247.08 | 1,333,364,566.32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326,733,429.18 | 296,832,894.82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7,011,482.90 | 175,483,996.34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61,343,705.30 | 133,423,321.72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49,641,864.46 | 1,939,104,779.2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494,087,559.96 | 106,200,349.4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33,000,000.00 | 2,322,025,501.37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31,067.38 | 3,033,737.82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59,084.54 | 2,455,986.87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36,890,151.92 | 2,327,515,226.06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6,550,313.04 | 473,849,877.74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73,000,000.00 | 2,477,443,5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99,550,313.04 | 2,951,293,377.7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062,660,161.12 | -623,778,151.68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75,468,111.74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25,757,400.25 | 2,136,498,944.36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01,225,511.99 | 2,136,498,944.36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64,132,193.23 | 1,373,412,642.65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 344,169,395.20 | 63,903,724.39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11,575,302.27 | 48,432,683.21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9,876,890.70 | 1,485,749,050.25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381,348,621.29 | 650,749,894.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 -13,227,770.53 | 8,869,822.72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 -200,451,750.40 | 142,041,914.61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 1,458,480,562.51 | 1,287,209,008.44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1,258,028,812.11 | 1,429,250,923.05 |
公司负责人:张健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晓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6年半年度 | 2025年半年度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 1,852,808,610.00 | 1,609,967,978.80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39,211.75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279,418,398.65 | 37,444,727.55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35,066,220.40 | 1,647,412,706.35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 1,442,886,261.39 | 1,782,440,538.67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230,644,269.11 | 200,572,262.41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2,954,116.24 | 77,540,735.32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5,024,647.94 | 45,998,973.20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91,509,294.68 | 2,106,552,509.6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343,556,925.72 | -459,139,803.25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85,265,680.57 | 372,025,501.37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5,769,748.17 | 1,096,247.72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56,249.27 | 367,198.34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200,000,000.00 | 56,026,623.21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72,291,678.01 | 429,515,570.64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790,907.98 | 247,360,134.24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75,329,245.42 | 402,652,2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1,032,060,450.23 | 6,238,072.91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18,180,603.63 | 656,250,407.15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945,888,925.62 | -226,734,836.51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75,468,111.74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4,946,183.41 | 1,634,948,843.92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80,414,295.15 | 1,634,948,843.92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90,805,601.23 | 843,861,642.65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 326,961,865.21 | 36,548,408.56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5,933,271.34 | 3,971,293.95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23,700,737.78 | 884,381,345.1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356,713,557.37 | 750,567,498.76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 -2,652,564.16 | 358,261.38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 -248,271,006.69 | 65,051,120.38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 1,010,080,162.58 | 431,734,076.81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761,809,155.89 | 496,785,197.19 |
公司负责人:张健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晓维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6 年半年度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 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 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库 存 股 | 其他综合收 益 | 专 项 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 他 | 小计 | |||||
|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 其 他 | |||||||||||||
| 一、上年 期末余额 | 1,479,311,3 67.00 | 539,678,513.53 | 267,556,596.5 6 | 164,211,321. 25 | 1,755,848,041. 34 | 3,671,492,646. 56 | 5,734,266. 44 | 3,677,226,913. 00 | |||||||
| 加:会计 政策变更 | |||||||||||||||
| 前期 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 期初余额 | 1,479,311,3 67.00 | 539,678,513.53 | 267,556,596.5 6 | 164,211,321. 25 | 1,755,848,041. 34 | 3,671,492,646. 56 | 5,734,266. 44 | 3,677,226,913. 00 | |||||||
|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金额(减 少以“-”号 填列) | 261,055,00 0.00 | 2,515,711,633. 38 | 53,932,949.76 | 165,587,958.96 | 2,888,421,642. 58 | -83,973.37 | 2,888,337,669. 21 | ||||||||
| (一)综 合收益总 额 | - | 53,932,949.76 | 464,930,974.08 | 410,998,024.32 | 17,215.18 | 411,015,239.50 | |||||||||
| (二)所 有者投入 | 261,055,00 0.00 | 2,515,711,633. 38 | 2,776,766,633. 38 | 2,776,766,633. 38 |
| 和减少资 本 | |||||||||||||||
|---|---|---|---|---|---|---|---|---|---|---|---|---|---|---|---|
| 1.所有者 投入的普 通股 | 261,055,00 0.00 | 2,514,413,111. 74 | 2,775,468,111. 74 | 2,775,468,111. 74 | |||||||||||
| 2.其他权<br><br>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3.股份支<br><br>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 的金额 | 1,298,521.64 | 1,298,521.64 | 1,298,521.64 | ||||||||||||
| 4.其他 | |||||||||||||||
| (三)利 润分配 | 299,343,015.12 | 299,343,015.12 | 101,188.55 | 299,444,203.67 | |||||||||||
| 1.提取盈 余公积 | |||||||||||||||
| 2.提取一 般风险准 备 | |||||||||||||||
| 3.对所有<br><br>者(或股 东)的分 配 | 299,343,015.12 | 299,343,015.12 | 101,188.55 | 299,444,203.67 | |||||||||||
| 4.其他 | |||||||||||||||
| (四)所 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br><br>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 |||||||||||||||
| 2.盈余公 积转增资 |
| 本(或股 本) | |||||||||||||||
|---|---|---|---|---|---|---|---|---|---|---|---|---|---|---|---|
| 3.盈余公 积弥补亏 损 | |||||||||||||||
| 4.设定受<br><br>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br><br>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 益 | |||||||||||||||
| 6.其他 | |||||||||||||||
| (五)专 项储备 | |||||||||||||||
| 1.本期提 取 | |||||||||||||||
| 2.本期使 用 | |||||||||||||||
| (六)其 他 | |||||||||||||||
| 四、本期 期末余额 | 1,740,366,3 67.00 | 3,055,390,146. 91 | 321,489,546.3 2 | 164,211,321. 25 | 1,921,436,000. 30 | 6,559,914,289. 14 | 5,650,293. 07 | 6,565,564,582. 21 |
| 项目 | 2025 年半年度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 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 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库 存 股 | 其他综合收 益 | 专 项 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 他 | 小计 | |||||
|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 其 他 |
| 一、上年 期末余额 | 1,479,311,3 67.00 | 536,558,270. 46 | 293,754,688.5 8 | 101,167,176. 76 | 1,087,527,636. 09 | 2,910,809,761. 73 | 4,831,940.0 8 | 2,915,641,701. 81 | |||||||
|---|---|---|---|---|---|---|---|---|---|---|---|---|---|---|---|
| 加:会计 政策变更 | |||||||||||||||
| 前期 差错更正 | -239,400.17 | -2,346,415.68 | -2,585,815.85 | -2,585,815.85 | |||||||||||
| 其他 | |||||||||||||||
| 二、本年 期初余额 | 1,479,311,3 67.00 | 536,558,270. 46 | 293,754,688.5 8 | 100,927,776. 59 | 1,085,181,220. 41 | 2,908,223,945. 88 | 4,831,940.0 8 | 2,913,055,885. 96 | |||||||
|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金额(减 少以“-”号 填列) | 1,823,133.31 | 43,032,313.50 | 404,043,554.36 | 448,899,001.17 | 784,569.36 | 449,683,570.53 | |||||||||
| (一)综 合收益总 额 | 43,032,313.50 | 404,043,554.36 | 447,075,867.86 | 784,569.36 | 447,860,437.22 | ||||||||||
| (二)所 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 本 | 1,823,133.31 | 1,823,133.31 | 1,823,133.31 | ||||||||||||
| 1.所有 者投入的 普通股 | |||||||||||||||
| 2.其他<br><br>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 入资本 | |||||||||||||||
| 3.股份<br><br>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 1,823,133.31 | 1,823,133.31 | 1,823,133.31 | ||||||||||||
| 4.其他 | |||||||||||||||
| (三)利 润分配 |
| 1.提取 盈余公积 | |||||||||||||||
|---|---|---|---|---|---|---|---|---|---|---|---|---|---|---|---|
| 2.提取 一般风险 准备 | |||||||||||||||
| 3.对所<br><br>有者(或 股东)的 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 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 |||||||||||||||
| 1.资本<br><br>公积转增 资本(或 股本) | |||||||||||||||
| 2.盈余<br><br>公积转增 资本(或 股本) | |||||||||||||||
| 3.盈余 公积弥补 亏损 | |||||||||||||||
| 4.设定<br><br>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 益 | |||||||||||||||
| 5.其他<br><br>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 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 项储备 |
| 1.本期 提取 | |||||||||||||||
|---|---|---|---|---|---|---|---|---|---|---|---|---|---|---|---|
| 2.本期 使用 | |||||||||||||||
| (六)其 他 | |||||||||||||||
| 四、本期 期末余额 | 1,479,311,3 67.00 | 538,381,403. 77 | 250,722,375.0 8 | 100,927,776. 59 | 1,489,224,774. 77 | 3,357,122,947. 05 | 5,616,509.4 4 | 3,362,739,456. 49 |
公司负责人:张健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晓维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6 年 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6 年半年度 |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 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 润 | 所有者权 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79,311,3 67.00 | 665,542,74 3.15 | 6,753,898. 88 | 164,211,3 21.25 | 1,295,867, 258.79 | 3,611,686, 589.0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79,311,3 67.00 | 665,542,74 3.15 | 6,753,898. 88 | 164,211,3 21.25 | 1,295,867, 258.79 | 3,611,686, 589.0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261,055,00 0.00 | 2,515,711, 633.38 | 3,406,943. 43 | 135,953,8 95.26 | 2,909,313, 585.21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14,413, 111.74 | 3,406,943. 43 | 435,296,9 10.38 | 2,946,303, 078.6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261,055,00 0.00 | 1,298,521. 64 | 262,353,52 1.6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1,055,00 0.00 | 261,055,00 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 1,298,521. 64 | 1,298,521. 64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299,343,0 15.12 | 299,343,01 5.12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299,343,0 15.12 | 299,343,01 5.12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40,366,3 67.00 | 3,181,254, 376.53 | 3,346,955. 45 | 164,211,3 21.25 | 1,431,821, 154.05 | 6,521,000, 174.28 |
| 项目 | 2025 年半年度 |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 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 润 | 所有者权 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79,311,3 67.00 | 662,422,50 0.08 | 8,728,524. 71 | 101,167,1 76.76 | 728,469,9 58.33 | 2,980,099, 526.88 |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239,400.1 7 | 2,154,601. 50 | 2,394,001. 67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79,311,3 67.00 | 662,422,50 0.08 | 8,728,524. 71 | 100,927,7 76.59 | 726,315,3 56.83 | 2,977,705, 525.2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1,823,133. 31 | 1,814,775. 98 | 346,245,6 13.61 | 349,883,52 2.9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14,775. 98 | 346,245,6 13.61 | 348,060,38 9.5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1,823,133. 31 | 1,823,133. 3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 1,823,133. 31 | 1,823,133. 31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79,311,3 67.00 | 664,245,63 3.39 | 10,543,30 0.69 | 100,927,7 76.59 | 1,072,560, 970.44 | 3,327,589, 048.11 |
公司负责人:张健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晓维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振石股份)前身系原浙江恒石纤维基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石有限),恒石有限以 2023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 立本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30400724506437W 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法定代表人:张 健侃。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40,366,367.00 元,总股本为 1,740,366,367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 元。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总股本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1,563,116,461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177,249,906 股。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 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中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下设体系管理部、研发中心、采购供应部、销 售一部、销售二部、计调物流部、工艺技术部、设备工程部、财务会计部、人力资源部等主要职 能部门。
本公司主要从事清洁能源领域纤维增强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清洁能源功 能材料及其他纤维增强材料,覆盖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电 子电气及化工环保等行业。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金融资产的减 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无形资产”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等相关 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 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 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埃及磅、欧元、港币、丹麦克朗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 算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 的 | 应收账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或占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 5%以上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余额列前五位的其他应收款或 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或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5%以上的款项。 |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
| 存货本期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重要的 | 金额500万元以上(含)或占存货账面余额 5%以 上的存货。 |
| 重要的合同负债 | 金额500万元以上(含)或占合同负债余额 5%以 上的款项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或占在建工程账面 余额 5%以上的非零星工程项目。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及净利 润中任一项目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比例超过 5%的非全资子公司。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
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 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 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 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 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 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 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 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 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 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 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 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 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 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 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 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 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 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 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 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 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 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 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 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
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 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 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 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 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 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 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 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 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 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 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 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 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 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 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或“主要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 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 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 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 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 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 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 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
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 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
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 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 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 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 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 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 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 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 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1、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 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
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 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 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 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 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 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 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 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 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 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 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 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 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 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
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 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 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 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 (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 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 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
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
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 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转移的确
认依据及计量方法”所述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
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 1)或 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
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确 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所述 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 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
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 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
(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 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 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
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
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 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 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 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 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
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
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 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 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 的衍生工具处理:
-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
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 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
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 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
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 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 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 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 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 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 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 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 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 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 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 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 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
值”。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 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 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 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 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 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 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 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 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 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 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 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 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
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 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 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
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 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 13、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 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 数字化债权凭证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 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 低风险组合 | (1)与生产经营项目有关且期满可以全部收回各种保证金、押金;<br>(2)员工备用金。<br>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 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
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
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 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 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 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
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 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 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 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 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 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 □适用 √不适用
- 17、 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 □适用 √不适用
- 19、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 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 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 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 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 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
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 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的,应根据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分别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 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 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 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 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 进行会计处理。
-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 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 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 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 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 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 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 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
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 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 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 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 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 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 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 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
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 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 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 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 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 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 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 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 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 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 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 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 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 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 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 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 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 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 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 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
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 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与投资性房地产
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 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
行摊销。
- 4.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
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货改变为赚 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 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 5.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
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 21、 固定资产
-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 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 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 电子设备及其 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 境外土地 | 不适用 | 无固定使用年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2、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
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 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 房 屋 建 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br>(2)继续发生在所构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br>(3)所构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br>(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 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br> |
| 机 器 设 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br>(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br>(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br> |
- 4.公司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
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 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 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 23、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等。
-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 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 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 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 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 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 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 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 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 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 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 24、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 25、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 26、 无形资产
-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 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 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 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 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 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 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 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 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
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 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 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 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
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 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 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 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50 |
| 专利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10 |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3-5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 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 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 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 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 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 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 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 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 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 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 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 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 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
跌;
-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
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
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 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
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 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 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 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 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 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 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 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 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 30、 职工薪酬
-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 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 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 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 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
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 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 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 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 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 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 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2、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
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 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
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 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 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 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 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 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
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 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 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 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 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 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 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 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 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 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 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第七 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 34、 收入
-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
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
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 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 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 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 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 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 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 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 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 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 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 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 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 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 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 融资成分。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收入为商品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
方法如下: 内销收入:公司在将产品交付给境内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外销收入:针对 FOB、CIF、CFR 三种交货方式的销售,在产品报关出口后,公司根据报关
单等出口报关资料,在报关出口时点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针对 DAP 和 DDP 两种交货方式的销 售,在产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后,公司根据签收单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针对 EXW 方式的销售, 客户在工厂提货后,公司根据出库单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针对 FCA 方式的销售,客户在指定地 点提货后,公司根据相关控制权转移单据(出库单或报关单)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寄售收入:寄售产品,以客户实际领用并取得月度领用确认单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
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 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 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 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 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摊 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 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 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 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 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 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 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 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
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
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 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 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
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 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
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 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
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
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
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 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
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 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 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 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 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 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 易中产生的:
-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
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
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 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 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 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 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 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 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
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
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 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 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 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 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 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 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 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 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 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 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
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 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 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 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 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 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 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 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 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 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 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
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 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 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 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 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 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 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 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 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 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 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 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 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 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 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 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 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 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 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 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 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 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 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 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 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 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 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 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 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 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 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
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 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7.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 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 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 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 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公允价值的披露”。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6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 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 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 增值税 | 按 6%、13%税率计缴,出口货 物执行“免、抵、退”税政 策;境外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收 规定按 21%、22%计缴 |
| 埃及销售税 | 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销售 额 | 14%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见下表说明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 振石股份 | 15% |
| 桐乡恒纤进出口有限公司(“桐乡恒纤”) | 25% |
| 酒泉振石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酒泉恒石风 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酒泉恒石”) | 25% |
|---|---|
| 振石(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振石”) | 25% |
| 巴彦淖尔振石新材料有限公司(“巴彦淖尔振 石”) | 25% |
| Hengshi Egypt Fiberglass Fabrics S.A.E.(“埃 及恒石”) | 22.50% |
| SureRock USA Corporation(原名 Hengshi USA Wind Power Materials Corporation)(“美国恒 石风电”) | 21% |
| Turkiz Composite Materials Technology Uretim Sanayi ve Ticaret Anonim Sirketi(“土耳其恒 石”) | 0%、25% |
| Hengshi USA Company Limited(“恒石美国贸 易”) | 21% |
| 振石集团华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振石华美”) | 15% |
| 振石华风(浙江)碳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振石 华风”) | 15% |
| Zhenshi Group Huamei Egypt For New Composite Material Industry S.A.E.(“埃及华 美”) | 22.50% |
| Huamei (HK) New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 (“香港华美”) | 16.50% |
| Hengshi Hongkong Company Limited(“香港恒 石”) | 16.50% |
| Zhenshi Italy New Materials S.R.L.(“意大利振 石”) | 24% |
| 浙江恒石新材料有限公司(“恒石新材料”) | 20% |
| Zhenshi Denmark ApS(“丹麦振石”) | 22% |
| 嘉兴振石贸易有限公司(“振石贸易”) | 20% |
| 乌兰察布振石新材料有限公司(“乌兰察布振 石”) | 20% |
| Qinshi Investment Limited(“秦石投资”) | 16.50% |
| Xuanshi Investment Limited(“轩石投资”) | 16.50% |
| Zhenshi Morocco New Materials SARLAU (“摩洛哥振石”) | 0%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 (1)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明,证书号为 GR202433001091,公司本
期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振石华美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明,证书号: GR202333003088,振石华美本期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振石华风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取得 高新技术企业证明,证书号:GR202433001174,振石华风本期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
- (2)根据土耳其于 1985 年 6 月 15 日通过的自由经济区法第 3218 号法案,注册在自由区的公
司免征公司税及单位其他税负。
2024 年 9 月 28 日,土耳其第 32676 号官方公报发布公司税变更通知,依据《自由区法》暂 行第 3 条第 2 款(a)项之规定,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对自由区从事生产活动的纳税人的税收优 惠范围作出调整,明确仅对其在自由区内制造的产品销往土耳其境外所获利润予以所得税或公司
税免征,而将该类产品销往土耳其境内所获利润排除于免税范畴之外,即自由区制造产品的土耳 其境内销售利润不再适用公司税免征政策,适用税率为 25%。
土耳其恒石注册于自由区,2025 年 1 月 1 日起,土耳其恒石于土耳其境内销售取得的利润 按 25%缴纳公司税,于土耳其境外销售取得的利润享受免税优惠。
-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119 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 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 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在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 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 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 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本公司及振石华美、振石华风本期享受该优惠政 策。
-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 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告执行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延续 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恒石新材料、乌兰察布振石、振石贸易本期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恒石新材料、乌兰察布振石、振石贸易本期适用该优惠政策。
-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
告 2023 年第 43 号》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企业按照当 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及振石华美享受此税收优惠。
- (7)摩洛哥振石注册于摩洛哥纳祖尔贝托亚工业加速区。根据摩洛哥政府 2022 年颁布、2023
年 3 月生效的新投资法案,注册在工业加速区内的企业自公司成立起 5 年内免征公司税,自第 6 年起,按公司利润的 20%征收,同时亦免征进、出口环节增值税及公司设立、增资、扩大规 模、购买土地过程中产生的注册税及印花税。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库存现金 | 88,173.44 | 72,801.98 |
| 银行存款 | 1,236,318,359.36 | 1,457,404,921.93 |
| 其他货币资金 | 35,633,879.31 | 295,068,368.93 |
| 合计 | 1,272,040,412.11 | 1,752,546,092.84 |
| 其中:存放在境外 的款项总额 | 267,368,398.18 | 324,509,361.26 |
|---|
其他说明 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说明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 | 10,000,000.00 | 254,040,930.33 |
| 受托支付资金[注] | - | 36,000,000.00 |
| 因诉讼而被冻结资金 | 4,011,600.00 | 4,011,600.00 |
| 其他 | - | 13,000.00 |
| 合计 | 14,011,600.00 | 294,065,530.33 |
[注]系特定用途的流动资金贷款,仅用于向特定供应商支付货款。 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60,952,082.87 | 14,682,230.30 | / |
| 其中: | |||
| 权益工具投资 | 13,708,713.00 | 14,682,230.30 | / |
| 理财产品 | 947,243,369.87 | / | |
| 合计 | 960,952,082.87 | 14,682,230.3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4、 应收票据
-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607,809,889.73 | 484,565,473.04 |
| 商业承兑票据 | 261,367,476.14 | 309,606,439.15 |
| 账面余额小计 | 869,177,365.87 | 794,171,912.19 |
| 减:坏账准备 | 13,068,373.80 | 15,480,321.96 |
| 合计 | 856,108,992.07 | 778,691,590.23 |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 | 449,977,492.48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161,368,040.17 |
| 合计 | - | 611,345,532.6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准备 | 869,177,36 5.87 | 100.00 % | 13,068,37 3.80 | 1.50 | 856,108,992 .07 | 794,171,912 .19 | 100.0 0 | 15,480,321. 96 | 1.95 | 778,691,590 .23 |
| 其中: | ||||||||||
| 合计 | 869,177,3 65.87 | / | 13,068,37 3.80 | / | 856,108,992 .07 | 794,171,912 .19 | / | 15,480,32 1.96 | / | 778,691,590 .2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 | 607,809,889.73 | - | 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261,367,476.14 | 13,068,373.80 | 5.00% |
| 合计 | 869,177,365.87 | 13,068,373.80 | 1.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 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 动 |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15,480,321.96 | -2,411,948.16 | - | - | - | 13,068,373.80 |
| 合计 | 15,480,321.96 | -2,411,948.16 | - | - | - | 13,068,373.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5、 应收账款
-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 年以内(含 1 年) | 3,032,237,800.30 | 2,817,207,873.70 |
| 1 至 2 年 | 692,412.99 | 19,735,005.13 |
| 2 至 3 年 | 13,773,090.72 | 25,091,142.78 |
| 3 至 4 年 | 25,091,142.78 | 185,847.20 |
| 4 年以上 | 2,141,944.53 | 2,006,097.33 |
| 账面余额小计 | 3,073,936,391.32 | 2,864,225,966.14 |
| 减:坏账准备 | 234,051,541.50 | 225,954,036.39 |
| 合计 | 2,839,884,849.82 | 2,638,271,929.75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90,172,4 95.55 | 2.93 | 83,008,80 3.93 | 92.06 | 7,163,691.62 | 91,933,563. 56 | 3.21 | 84,769,87 1.94 | 92.21 | 7,163,691.62 |
| 其中: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2,983,76<br>3,895.77<br> | 97.07 | 151,042,7 37.57 | 5.06 | 2,832,721,15 8.20 | 2,772,292,4 02.58 | 96.79 | 141,184,1 64.45 | 5.09 | 2,631,108,23 8.13 |
| 其中: | ||||||||||
| 合计 | 3,073,93 6,391.32 | / | 234,051,5 41.50 | / | 2,839,884,84 9.82 | 2,864,225,9 66.14 | / | 225,954,0 36.39 | / | 2,638,271,92 9.7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中科宇能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 | 35,818,458.12 | 28,654,766.50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 回 |
| TPI Mexico V, LLC | 50,608,365.01 | 50,608,365.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TPI Blade Services Latam S.A de C.V | 4,086.54 | 4,086.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TPI Kompozit Kanat Sanayi ve Ticaret A.S. | 1,271,744.46 | 1,271,744.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TPI Kompozit Kanat 2 URETIM SAN TIC.LTD.STI | 296,196.59 | 296,196.5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安徽鸿创新能源动 力有限公司 | 84,987.30 | 84,987.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 备有限公司 | 1,437,515.50 | 1,437,515.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青岛普集智能家居 有限公司 | 651,142.03 | 651,142.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90,172,495.55 | 83,008,803.93 | 92.06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 | 2,980,057,407.70 | 148,868,963.66 | 5.00 |
| 1-2 年 | 692,412.99 | 207,723.90 | 30.00 |
| 2-3 年 | 1,519,558.21 | 759,779.11 | 50.00 |
| 3-4 年 | 1,441,229.87 | 1,152,983.90 | 80.00 |
| 4 年以上 | 53,287.00 | 53,287.00 | 100.00 |
| 合计 | 2,983,763,895.77 | 151,042,737.57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 回 | 转销 或核 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 提坏账准 备 | 84,769,871.94 | - | 50,000.00 | - | -1,711,068.01 | 83,008,803.93 |
| 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 备 | 141,184,164.45 | 10,696,859.64 | - | - | -838,286.52 | 151,042,737.57 |
| 合计 | 225,954,036.39 | 10,696,859.64 | 50,000.00 | - | -2,549,354.53 | 234,051,541.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 |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 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 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 | 坏账准备期 末余额 |
|---|---|---|---|---|---|
| 公司 A | 490,461,147.55 | - | 490,461,147.55 | 15.96 | 24,523,057.38 |
| 公司 B | 484,559,553.07 | - | 484,559,553.07 | 15.76 | 25,593,617.38 |
| 公司 C | 337,257,203.55 | - | 337,257,203.55 | 10.97 | 16,862,860.18 |
| 艾郎科技 及其子公 司 | 326,079,825.90 | - | 326,079,825.90 | 10.61 | 16,303,991.30 |
| 公司 D | 293,556,366.50 | - | 293,556,366.50 | 9.55 | 14,677,818.33 |
| 合计 | 1,931,914,096.57 | - | 1,931,914,096.57 | 62.85 | 97,961,344.57 |
其他说明
艾郎科技指艾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口径合并计算原则,以上公司在本附注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应收账款”、“母公司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应收账款”及中披露 的余额还包含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按照同一控制下口径合并计算原则,以上公司在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应收账 款”、“母公司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应收账款”及中披露的余额还包含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 方。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 合同资产
-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7、 应收款项融资
-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银行承兑汇票 | 569,316,177.17 | 480,900,457.28 |
| 数字化债权凭证 | 135,388,404.53 | 259,649,427.12 |
| 合计 | 704,704,581.70 | 740,549,884.40 |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55,099,603.70 | - |
| 数字化债权凭证 | 202,645,602.20 | 17,768,951.66 |
| 合计 | 1,557,745,205.90 | 17,768,951.66 |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其中: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704,70 4,581. 70 | 100.0 0% | 6,769,42 0.23 | 0.96 | 704,70 4,581.7 0 | 740,549, 884.40 | 100.0 0 | 13,80 0,626. 77 | 1.86 | 740,549,8 84.40 |
| 其中: | ||||||||||
| 合 计 | 704,70 4,581. 70 | / | 6,769,42 0.23 | / | 704,70 4,581.7 0 | 740,549, 884.40 | / | 13,80 0,626. 77 | / | 740,549,8 84.4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数字化债权凭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569,316,177.17 | - | - |
| 数字化债权凭证组 合 | 135,388,404.53 | 6,769,420.23 | 5.00 |
| 合计 | 704,704,581.70 | 6,769,420.23 | 0.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 回 | 转销或核 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13,800,626.77 | -7,031,206.54 | - | - | - | 6,769,420.23 |
| 合计 | 13,800,626.77 | -7,031,206.54 | - | - | - | 6,769,420.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成本变动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 | 期末数 |
|---|---|---|---|---|
| 银 行 承 兑 汇票 | 480,900,457.28 | 88,415,719.89 | - | 569,316,177.17 |
| 数 字 化 债 权凭证 | 259,649,427.12 | -124,261,022.59 | - | 135,388,404.53 |
| 合计 | 740,549,884.40 | -35,845,302.70 | - | 704,704,581.70 |
| 项目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 损失准备 | |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 银 行 承 兑 汇票 | 480,900,457.28 | 569,316,177.17 | - | - |
| 数 字 化 债 权凭证 | 259,649,427.12 | 135,388,404.53 | - | 6,769,420.23 |
| 合计 | 740,549,884.40 | 704,704,581.70 | - | 6,769,420.23 |
- (8)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 年以内 | 459,331,611.84 | 99.94 | 239,015,433.42 | 99.92 |
| 1 至 2 年 | 262,387.16 | 0.06 | 180,427.53 | 0.08 |
| 2 至 3 年 | - | - | - | - |
| 3 年以上 | - | - | - | - |
| 合计 | 459,593,999.00 | 100.00 | 239,195,860.95 | 100.00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
|---|---|---|
| 中国巨石及其子公司 | 375,693,080.24 | 81.74 |
| 公司 E | 17,697,694.61 | 3.85 |
| 公司 F | 16,196,689.19 | 3.52 |
| 公司 G | 5,719,811.42 | 1.24 |
| 公司 H | 5,569,202.68 | 1.21 |
| 合计 | 420,876,478.14 | 91.56 |
其他说明:
[注]中国巨石指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口径合并计算原则,中 国巨石在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预付款项”及“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中披露的 余额或交易额还包含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1.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无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 2.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其他应收款 | 25,474,400.38 | 10,967,177.71 |
| 减:坏账准备 | 116,824.06 | 48,454.06 |
| 合计 | 25,357,576.32 | 10,918,723.65 |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 年以内(含 1 年) | 17,398,654.81 | 3,755,241.00 |
| 1 至 2 年 | 1,057,322.50 | 5,618,086.71 |
| 2 至 3 年 | 5,674,603.03 | 203,000.00 |
| 3 至 4 年 | 999,299.91 | 1,387.06 |
| 4 年以上 | 344,520.13 | 1,389,462.94 |
| 账面余额小计 | 25,474,400.38 | 10,967,177.71 |
| 减:坏账准备 | 116,824.06 | 48,454.06 |
| 合计 | 25,357,576.32 | 10,918,723.65 |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保证金、押金 | 24,632,043.55 | 10,322,050.64 |
| 备用金 | 96,861.43 | 39,900.91 |
| 其他 | 745,495.40 | 605,226.16 |
| 账面余额小计 | 25,474,400.38 | 10,967,177.71 |
| 减:坏账准备 | 116,824.06 | 48,454.06 |
| 合计 | 25,357,576.32 | 10,918,723.6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减值) | ||
| 2026年1月1日余 额 | 48,454.06 | - | - | 48,454.06 |
| 2026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69,148.15 | - | - | 69,148.15 |
| 本期转回 |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 其他变动 | -778.15 | - | - | -778.15 |
| 2026年6月30日 余额 | 116,824.06 | - | - | 116,824.0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 值”之说明。 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26.42%,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的 其他应收款。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附注“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金融工具产生的各 类风险”中“信用风险”之说明。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 回 | 转销或核 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 48,454.06 | 69,148.15 | - | - | -778.15 | 116,824.06 |
| 合计 | 48,454.06 | 69,148.15 | - | - | -778.15 | 116,824.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 浙江省桐乡 经济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 | 15,560,000.00 | 61.07 | 保证金 | 1 年以内、 2-3 年 | - |
| 桐乡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 5,300,000.00 | 20.81 | 保证金 | 1 年以内 | - |
| 杭州信成管 理咨询有限公 司 | 1,300,000.00 | 5.10 | 保证金 | 1 年以内 | - |
| THE EGYPTIAN CHINESE CO. (埃中公司) | 342,379.84 | 1.34 | 押金 | 4 年以上 | - |
| Bilkont Dış Ticaret-Kira Depozitosu | 326,391.95 | 1.28 | 保证金 | 3-4 年 | - |
| 合计 | 22,828,771.79 | 89.60 | /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10、 存货
-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 备/合同履约 成本减值准 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768,043,963.8 1 | 24,548,413.59 | 743,495,550.22 | 679,354,896.61 | 25,167,691.0 0 | 654,187,205.61 |
| 在产品 | 28,517,964.84 | - | 28,517,964.84 | 18,876,427.59 | - | 18,876,427.59 |
| 库存商 品 | 635,686,004.8 4 | 11,531,185.22 | 624,154,819.62 | 413,246,830.62 | 14,695,224.6 6 | 398,551,605.96 |
| 发出商 品 | 62,477,285.26 | - | 62,477,285.26 | 67,608,186.12 | - | 67,608,186.12 |
| 委托加 工物资 | 8,602,065.19 | - | 8,602,065.19 | 19,074,233.86 | - | 19,074,233.86 |
| 周转材 料 | 22,660,988.11 | - | 22,660,988.11 | 15,189,104.29 | - | 15,189,104.29 |
| 合计 | 1,525,988,272. 05 | 36,079,598.81 | 1,489,908,673.2 4 | 1,213,349,679.0 9 | 39,862,915.6 6 | 1,173,486,763.4 3 |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25,167,691.00 | 312,100.71 | -726,563.53 | 204,814.59 | - | 24,548,413.59 |
| 库存商品 | 14,695,224.66 | 798,346.32 | -202,730.88 | 3,759,654.88 | - | 11,531,185.22 |
| 合计 | 39,862,915.66 | 1,110,447.03 | -929,294.41 | 3,964,469.47 | - | 36,079,598.81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报废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存货余额中无资本化利息金额。
-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待抵扣进项税 | 15,160,919.17 | 11,338,737.45 |
| 境外公司待抵扣流转税 | 28,335,954.21 | 29,759,310.03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5,898,909.27 | 5,692,211.81 |
| 待摊销模具 | 1,915,390.85 | 4,462,750.76 |
| 上市发行费用 | - | 6,750,000.00 |
| 待认证出口退税 | 2,389,409.13 | 5,476,859.55 |
| 合计 | 53,700,582.63 | 63,479,869.60 |
补偿性资产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1.期末未发现其他流动资产存在明显减值现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 2.期末公司不存在质押的其他流动资产。
- 14、 债权投资
-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 15、 其他债权投资
-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16、 长期应收款
-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3,437,039.44 | 33,437,039.4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42,282.55 | -2,242,282.55 |
| (1)固定资产转入 | - | - |
| (2)其他 | -2,242,282.55 | -2,242,282.5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4.期末余额 | 31,194,756.89 | 31,194,756.8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671,851.88 | 1,671,851.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5,807.21 | 355,807.21 |
| (1)计提或摊销 | 484,738.45 | 484,738.45 |
| (2)其他 | -128,931.24 | -128,931.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4.期末余额 | 2,027,659.09 | 2,027,659.09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167,097.80 | 29,167,097.8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765,187.56 | 31,765,187.56 |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1.期末未发现投资性房地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 2.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
- 3.期末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投资性房地产。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固定资产 | 3,529,465,934.37 | 3,544,954,077.78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合计 | 3,529,465,934.37 | 3,544,954,077.7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 其他 | 境外土地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 余额 | 2,456,842,685.3 7 | 2,470,370,708.5 5 | 84,335,694.2 4 | 55,575,803.0 7 | 63,368,682.7 1 | 5,130,493,573.9 4 |
| 2.本期 增加金 额 | 12,343,629.03 | 140,337,284.22 | 4,508,918.88 | 4,588,052.04 | 3,816,166.81 | 157,961,717.36 |
| (1 )购置 | - | 2,744,665.96 | 2,664,792.63 | 971,526.84 | - | 6,380,985.43 |
| (2<br><br>)在建 工程转 入 | 16,265,824.77 | 150,098,954.59 | 2,449,260.17 | 3,984,672.56 | - | 172,798,712.09 |
| (3) 其他 | -3,922,195.74 | -12,506,336.33 | -605,133.92 | -368,147.36 | 3,816,166.81 | -21,217,980.16 |
| 3.本期 减少金 额 | - | 3,199,599.29 | 221,923.64 | 116,732.42 | - | 3,538,255.35 |
| (1<br><br>)处置 或报废 | - | 3,199,599.29 | 221,923.64 | 116,732.42 | - | 3,538,255.35 |
| 4.期末 余额 | 2,469,186,314.4 0 | 2,607,508,393.4 8 | 88,622,689.4 8 | 60,047,122.6 9 | 59,552,515.9 0 | 5,284,917,035.9 5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 余额 | 350,931,612.17 | 1,165,327,535.7 2 | 43,639,624.8 7 | 25,640,723.4 0 | - | 1,585,539,496.1 6 |
| 2.本期 增加金 额 | 58,599,002.11 | 103,617,670.44 | 4,390,257.78 | 4,620,610.34 | - | 171,227,540.67 |
| (1 )计提 | 59,392,270.21 | 107,525,661.87 | 4,698,646.75 | 4,844,536.26 | - | 176,461,115.09 |
|---|---|---|---|---|---|---|
| (2 )其他 | -793,268.10 | -3,907,991.43 | -308,388.97 | -223,925.92 | - | -5,233,574.42 |
| 3.本期 减少金 额 | - | 1,003,548.87 | 206,705.52 | 105,680.86 | - | 1,315,935.25 |
| (1<br><br>)处置 或报废 | - | 1,003,548.87 | 206,705.52 | 105,680.86 | - | 1,315,935.25 |
| 4.期末 余额 | 409,530,614.28 | 1,267,941,657.2 9 | 47,823,177.1 3 | 30,155,652.8 8 | - | 1,755,451,101.5 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 余额 | ||||||
| 2.本期 增加金 额 | ||||||
| (1 )计提 | ||||||
| 3.本期 减少金 额 | ||||||
| (1<br><br>)处置 或报废 | ||||||
| 4.期末 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 账面价 值 | 2,059,655,700.1 2 | 1,339,566,736.1 9 | 40,799,512.3 5 | 29,891,469.8 1 | 59,552,515.9 0 | 3,529,465,934.3 7 |
| 2.期初 账面价 值 | 2,105,911,073.2 0 | 1,305,043,172.8 3 | 40,696,069.3 7 | 29,935,079.6 7 | 63,368,682.7 1 | 3,544,954,077.7 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 房屋及建筑物 | 56,885,213.67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 空调箱房 | 2,445,498.81 | 该建筑物未办理建设报批手续 |
| 大仓库项目 | 10,085,516.80 | 该建筑物未办理建设报批手续 |
| 食堂项目 | 2,122,307.05 | 该建筑物未办理建设报批手续 |
| 北门卫项目 | 17,143.61 | 该建筑物未办理建设报批手续 |
| 南门卫项目 | 210,327.27 | 该建筑物未办理建设报批手续 |
| 小仓库项目 | 364,846.20 | 该建筑物未办理建设报批手续 |
| 小 计 | 15,245,639.74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清理
-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在建工程 | 89,185,932.77 | 117,117,428.13 |
| 工程物资 | - | - |
| 合计 | 89,185,932.77 | 117,117,428.13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备 | 账面价值 | |
| 14.1 万吨缝编织 物技改项目 | 39,825,957.83 | - | 39,825,957.83 | |||
| 华美新材料产业 园项目 | 13,884,004.14 | - | 13,884,004.14 | 37,970,021.05 | - | 37,970,021.05 |
| 玻璃纤维制品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 12,102,292.94 | - | 12,102,292.94 | 61,743,845.28 | - | 61,743,845.28 |
| 拉挤板扩产增量 提速项目 | 9,032,740.61 | - | 9,032,740.61 | 7,583,792.40 | - | 7,583,792.40 |
| 其他 | 14,340,937.25 | - | 14,340,937.25 | 9,819,769.40 | - | 9,819,769.40 |
| 合计 | 89,185,932.77 | - | 89,185,932.77 | 117,117,428.13 | - | 117,117,428.13 |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名称 | 预算数 (万 元) | 期初余 额 | 本期增 加金额 |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 期末余 额 |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 | 工程 进度 (%) | 利息 资本 化累 计金 额 | 其 中: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金 额 |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率 (%) | 资金 来源 |
|---|---|---|---|---|---|---|---|---|---|---|---|---|
| 14.1<br><br>万吨 缝编 织物 技改 项目 | 15,000. 00 | - | 39,825,9 57.83 | - | - | 39,825, 957.83 | 30.00 | 30.00 | - | - | - | 自筹 |
| 华美 新材 料产 业园 项目 | 188,00 0.00 | 37,970,0 21.05 | 1,617,74 9.93 | 25,703,7 66.84 | - | 13,884, 004.14 | 62.19 | 84.34 | 20,2 99,3 99.6<br><br>8 | - | - | 银行 贷款<br><br>&自 筹& 募集 资金 |
| 玻璃 纤维 制品 生产 基地 建设 项目 | 172,40 0.00 | 61,743,8 45.28 | 19,671,9 03.02 | 69,313,4 55.36 | - | 12,102, 292.94 | 68.67 | 82.57 | 7,73 0,51 8.60 | - | - | 银行 贷款<br><br>&自 筹& 募集 资金 |
| 西班 牙生 产建 设项 目 | 35,850. 00 | - | 108,873. 13 | 108,873. 13 | - | - | 51.70 | 100.0 0 | - | - | - | 自筹 &募 集资 金 |
| 拉挤 板扩 产增 量提 速项 目 | 1,122.0 0 | 7,583,79 2.40 | 1,448,94 8.21 | - | - | 9,032,7 40.61 | 90.97 | 90.97 | - | - | - | 自筹 |
| 合计 | 412,37 2.00 | 107,297, 658.73 | 62,673,4 32.12 | 95,126,0 95.33 | 0.00 | 74,844, 995.52 | / | / | 28,0<br>29,9 18.2<br><br><br>8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1.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 2.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在建工程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 项目注释——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24、 油气资产
-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 25、 使用权资产
-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83,461,881.15 | 83,461,881.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9,361.65 | -309,361.65 |
| (1)租赁 | 1,134,847.44 | 1,134,847.44 |
| (2)其他 | -1,444,209.09 | -1,444,209.0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4.期末余额 | 83,152,519.50 | 83,152,519.50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51,739,327.85 | 51,739,327.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78,314.53 | 7,178,314.53 |
| (1)计提 | 8,010,458.92 | 8,010,458.92 |
| (2)其他 | -832,144.39 | -832,144.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58,917,642.38 | 58,917,642.3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234,877.12 | 24,234,877.1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722,553.30 | 31,722,553.30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使用权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 26、 无形资产
-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转件 | 合计 |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23,331,337. 80 | 99,056.60 | 26,649,673.8 2 | 250,080,068 .22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74,063.69 | 2,074,063.6 9 | |||
| (1)购置 | 2,078,068.22 | 2,078,068.2 2 | |||
| (2)其他 | -4,004.53 | -4,004.53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23,331,337. 80 | 99,056.60 | 28,723,737.5 1 | 252,154,131 .91 |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8,304,199.5 9 | 31,367.86 | 13,326,721.9 9 | 41,662,289. 44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54,647.95 | 4,952.82 | 2,299,672.90 | 4,159,273.6 7 | |
| (1)计提 | 1,854,647.95 | 4,952.82 | 2,301,478.74 | 4,161,079.5 1 | |
| (2)其他 | -1,805.84 | -1,805.84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30,158,847.5 4 | 36,320.68 | 15,626,394.8 9 | 45,821,563. 11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3,172,490. 26 | 62,735.92 | 13,097,342.6 2 | 206,332,568 .80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5,027,138. 21 | 67,688.74 | 13,322,951.8 3 | 208,417,778 .7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无形资产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 表项目注释——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 27、 商誉
-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 □适用√不适用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 额 | 本期摊销金 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器具 | - | 329,412.42 | 88,262.14 | -105,777.55 | 135,372.73 |
| 租入固定资 产装修及改 良支出 | 880,281.51 | 247,493.47 | 113,898.14 | -28,956.86 | 984,919.98 |
| 合计 | 880,281.51 | 576,905.89 | 202,160.28 | -134,734.41 | 1,120,292.71 |
其他说明: 无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 可抵扣亏损 | 161,017,711.05 | 24,152,656.66 | 161,017,711.05 | 24,152,656.66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3,068,373.80 | 1,960,256.07 | 15,480,321.96 | 2,322,048.29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17,053,805.13 | 32,847,923.76 | 219,441,063.38 | 32,775,992.69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16,583.95 | 17,487.59 | 33,891.78 | 4,800.26 |
| 存货跌价准备 | 21,567,021.90 | 2,827,393.38 | 34,549,402.20 | 4,703,317.4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 价值变动 | 10,033,188.50 | 1,504,978.28 | 9,059,671.20 | 1,358,950.68 |
| 政府补助 | 175,074,721.50 | 26,261,208.23 | 141,612,671.18 | 21,241,900.68 |
| 租赁负债 | 26,141,501.01 | 2,777,400.39 | 32,716,181.73 | 3,586,591.54 |
| 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 益 | 147,907,150.49 | 10,799,663.27 | 143,450,265.68 | 11,271,914.32 |
| 合计 | 771,980,057.33 | 103,148,967.63 | 757,361,180.16 | 101,418,172.5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 | 48,017,674.54 | 8,038,443.19 | 53,616,994.14 | 8,848,005.80 |
| 使用权资产 | 21,129,033.99 | 2,249,840.04 | 26,826,720.20 | 2,984,637.68 |
| 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埃 及) | 10,182,498.22 | 2,291,062.11 | 10,954,990.80 | 2,464,872.94 |
| 合计 | 79,329,206.75 | 12,579,345.34 | 91,398,705.14 | 14,297,516.4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负债互抵 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负 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负债互抵 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负 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923,735.68 | 94,225,231.95 | 10,753,128.13 | 90,665,044.4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923,735.68 | 3,655,609.66 | 10,753,128.13 | 3,544,388.2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156,390.53 | 13,980,492.32 |
| 可抵扣亏损 | 98,447,878.50 | 114,334,746.89 |
| 合计 | 104,604,269.03 | 128,315,239.2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 2027 | - | - | |
| 2028 | - | 519,590.02 |
| 2029 | - | 18,939,310.45 | |
|---|---|---|---|
| 2030 | 12,873,522.80 | 24,280,814.04 | |
| 合计 | 12,873,522.80 | 43,739,714.5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美国恒石风电、恒石美国贸易、香港华美及香港恒石所得税弥补亏损不存在期限限制。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备 | 账面价值 | |
| 预 付 长 期 资 产 购 置 款 | 31,468,660.22 | - | 31,468,660.22 | 53,247,047.00 | - | 53,247,047.00 |
| 合计 | 31,468,660.22 | - | 31,468,660.22 | 53,247,047.00 | - | 53,247,047.00 |
补偿性资产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 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 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4,011,600. 00 | 14,011,60 0.00 | 冻结 | 冻结、票 据及信用 证保证 金、受托 支付资 金、因诉 讼而被冻 结资金 | 294,065,530 .33 | 294,065,53 0.33 | 冻结 | 冻结、票 据及信用 证保证 金、受托 支付资 金、因诉 讼而被冻 结资金 |
| 固定资产 | 207,317,17 5.67 | 155,536,9 99.6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2,278,796,8 74.85 | 2,033,119,0 55.40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无形资产 | 20,461,062. 00 | 17,883,07 7.5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186,509,615 .44 | 168,753,89 9.54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合计 | 241,789,83 7.67 | 187,431,6 77.16 | / | / | 2,759,372,0 20.62 | 2,495,938,4 85.27 | / | / |
其他说明: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借款抵押情况
| 被 担 保 单 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物类型 | 抵 押 借 款 金额 (万元) | 借款日期 | 借 款 到 期 日 | 保证担保人 |
|---|---|---|---|---|---|---|
| 振 石 华美 | 兴业银行嘉 兴桐乡支行 |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 11,000.00 | 2025-12-16 | 2027-1-28 | 浙江振石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司 |
32、 短期借款
-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信用借款 | 1,135,900,000.00 | 828,800,000.00 |
| 保证借款 | 70,000,000.00 | 568,000,000.00 |
| 票据贴现 | 80,274,863.44 | 79,405,601.23 |
| 抵押借款 | 110,000,000.00 | 190,1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787,746.81 | 892,196.97 |
| 合计 | 1,396,962,610.25 | 1,667,197,798.2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72,350,000.00 | 1,182,188,054.08 |
| 合计 | 1,572,350,000.00 | 1,182,188,054.08 |
本期末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 36、 应付账款
-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1 年以内 | 599,347,299.51 | 477,720,678.94 |
| 1-2 年 | 3,989,551.53 | 3,113,417.22 |
| 2-3 年 | 1,070,534.98 | 1,154,021.12 |
| 3 年以上 | 3,614,569.16 | 3,792,745.56 |
| 合计 | 608,021,955.18 | 485,780,862.84 |
-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2.外币应付账款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之说明。
- 37、 预收款项
-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8、 合同负债
-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预收货款 | 58,966,473.23 | 37,374,225.68 |
| 合计 | 58,966,473.23 | 37,374,225.68 |
-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39、 应付职工薪酬
-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他 | 期末余额 |
|---|---|---|---|---|---|
| 一、短期薪酬 | 109,015,43 8.26 | 293,668,70 7.81 | 304,787,21 6.52 | -391,370.84 | 97,505,558. 71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 665,422.47 | 24,976,986. 86 | 22,109,553. 82 | -11,348.59 | 3,521,506.9 2 |
| 三、辞退福利 | - | - | - | -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利 | - | - | - | - | - |
| 合计 | 109,680,86 0.73 | 318,645,69 4.67 | 326,896,77 0.34 | -402,719.43 | 101,027,06 5.63 |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他 | 期末余额 |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 57,236,459. 00 | 243,500,82 2.63 | 261,617,63 7.25 | -237,105.53 | 38,882,538. 85 |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2,996,953. 07 | 12,927,708. 65 | -69,244.42 | - |
| 三、社会保险费 | 979,209.68 | 21,346,840. 61 | 17,067,491. 91 | -85,020.89 | 5,173,537.4 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05,311.15 | 18,596,212. 60 | 14,703,732. 81 | -85,020.89 | 4,712,770.0 5 |
| 工伤保险费 | 73,898.53 | 2,750,628.0 1 | 2,363,759.1 0 | - | 460,767.44 |
| 其他 | - | - | - | -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1,795,461.8 1 | 11,518,864. 90 | 11,583,268. 71 | - | 1,731,058.0 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 1,601,846.6 4 | 4,305,226.6 0 | 1,340,734.4 4 | - | 4,566,338.8 0 |
| 六、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47,402,461. 13 | - | 250,375.56 | - | 47,152,085. 57 |
| 合计 | 109,015,43 8.26 | 293,668,70 7.81 | 304,787,21 6.52 | -391,370.84 | 97,505,558. 71 |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他 | 期末余额 |
|---|---|---|---|---|---|
| 1、基本养老保险 | 646,455.13 | 24,226,382. 70 | 21,446,678. 74 | -11,348.59 | 3,414,810.5 0 |
| 2、失业保险费 | 18,967.34 | 750,604.16 | 662,875.08 | - | 106,696.42 |
| 合计 | 665,422.47 | 24,976,986. 86 | 22,109,553. 82 | -11,348.59 | 3,521,506.9 2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增值税 | 7,545,217.38 | 1,081,040.00 |
| 企业所得税 | 36,677,394.47 | 43,683,301.82 |
| 房产税 | 11,006,613.17 | 19,228,947.66 |
| 土地使用税 | 2,161,964.62 | 4,321,658.52 |
| 印花税 | 2,706,318.92 | 1,118,123.54 |
| 个人所得税 | 1,526,563.79 | 1,519,859.9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60,440.85 | 507,854.63 |
| 教育费附加 | 156,107.51 | 218,161.49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4,071.67 | 145,441.00 |
| 其他 | 867,630.12 | 698,870.54 |
| 合计 | 63,112,322.50 | 72,523,259.15 |
其他说明: 无
- 41、 其他应付款
-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其他应付款 | 393,243,567.53 | 427,784,826.24 |
| 合计 | 393,243,567.53 | 427,784,826.24 |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 (3)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工程设备款 | 313,519,246.58 | 391,881,312.12 |
| 保险赔款 | 38,211,770.47 | |
| 保证金 | 34,308,256.09 | 28,170,339.07 |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外币其他应付款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 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02,524,761.92 | 1,320,319,732.58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492,792.98 | 17,267,645.29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521,416.27 | 1,735,000.73 |
| 合计 | 916,538,971.17 | 1,339,322,378.60 |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已背书但未终止确认的票 据 | 548,839,620.87 | 633,959,992.91 |
| 待转销项税 | 328,952.28 | 1,523,243.34 |
| 合计 | 549,168,573.15 | 635,483,236.2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保证借款 | 888,000,000.00 | 1,507,650,000.00 |
| 抵押借款 | - | 1,117,276,592.00 |
| 信用借款 | 219,800,000.00 | 342,6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724,761.92 | 2,046,860.58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 □适用 √不适用
-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1-2 年 | 7,423,421.74 | 7,900,457.89 |
| 2-3 年 | 6,516,444.55 | 6,859,848.39 |
| 3 年以上 | 3,228,301.80 | 6,074,097.85 |
| 合计 | 17,168,168.09 | 20,834,404.1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售后回租融资款 | 40,597,725.40 | 40,784,745.28 |
| 合计 | 40,597,725.40 | 40,784,745.28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 政府补助 | 141,612,671.18 | 39,730,576.00 | 6,268,525.68 | 175,074,721.5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41,612,671.18 | 39,730,576.00 | 6,268,525.68 | 175,074,721.5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附注“政府补助”之说明。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 发行新股 | 送 股 | 公 积 金 转 股 | 其 他 | 小计 |
| 股份 总数 | 1,479,311,367.00 | 261,055,000.00 | - | - | - | 261,055,000.00 | 1,740,366,367.00 |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资本溢价(股 本溢价) | 532,102,341.46 | 2,514,413,111.74 | - | 3,046,515,453.20 |
| 其他资本公积 | 7,576,172.07 | 1,298,521.64 | - | 8,874,693.71 |
| 其中:股份支 付产生 | 7,576,172.07 | 1,298,521.64 | - | 8,874,693.71 |
| 合计 | 539,678,513.53 | 2,515,711,633.38 | - | 3,055,390,146.9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期增加 2,514,409,647.14 元,系公司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所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72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1,055,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1.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18,594,9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43,126,788.2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75,468,111.74 元。其中, 计入“股本”261,055,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514,413,111.74 元。
本期资本公积因股份支付增加 1,298,521.64 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
| 本期所 得税前 发生额 | 减: 前期 计入 其他 综合 收益 当期 转入 损益 | 减: 前期 计入 其他 综合 收益 当期 转入 留存 收益 | 减:所 得税费 用 | 税后归 属于母 公司 | 税后归 属于少 数股东 | |||
| 一、不 能重分 类进损 益的其 他综合 收益 | ||||||||
| 二、将 重分类 进损益 的其他 综合收 益 | 267,556, 596.56 | 55,314,7 38.16 | - | - | 1,054,6 80.98 | 53,932,9 49.76 | 327,107. 42 | 321,489,546 .32 |
| 外币 财务报 表折算 差额 | 279,287, 129.31 | 48,283,5 31.62 | - | - | - | 47,956,4 24.20 | 327,107. 42 | 327,243,553 .51 |
| 应收款 项融资 信用减 值准备 | 11,730,5 32.75 | 7,031,20 6.54 | - | - | 1,054,6 80.98 | 5,976,52 5.56 | - | 5,754,007.1 9 |
| 其他综 合收益 合计 | 267,556, 596.56 | 55,314,7 38.16 | - | - | 1,054,6 80.98 | 53,932,9 49.76 | 327,107. 42 | 321,489,546 .3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法定盈余公积 | 164,211,321.25 | - | - | 164,211,321.25 |
| 合计 | 164,211,321.25 | - | - | 164,211,321.2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55,848,041.34 | 1,087,527,636.09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br><br>+,调减-) | - | -2,346,415.6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55,848,041.34 | 1,085,181,220.41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 464,930,974.08 | 733,950,365.59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3,283,544.66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99,343,015.12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21,436,000.30 | 1,755,848,041.3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3,771,796,988.75 | 2,959,685,847.67 | 3,238,632,761.04 | 2,412,770,535.53 |
| 其他业务 | 51,545,899.28 | 16,930,456.16 | 36,368,921.79 | 9,706,881.17 |
| 合计 | 3,823,342,888.03 | 2,976,616,303.83 | 3,275,001,682.83 | 2,422,477,416.70 |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合计 |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清洁能源功能 材料 | 3,561,418,389.01 | 2,789,612,442.17 | 3,561,418,389.01 | 2,789,612,442.17 |
| 其他纤维增强 材料 | 210,378,599.74 | 170,073,405.50 | 210,378,599.74 | 170,073,405.50 |
| 小计 | 3,771,796,988.75 | 2,959,685,847.67 | 3,771,796,988.75 | 2,959,685,847.67 |
| 内销 | 2,943,166,404.79 | 2,326,134,750.21 | 2,943,166,404.79 | 2,326,134,750.21 |
| 外销 | 828,630,583.96 | 633,551,097.46 | 828,630,583.96 | 633,551,097.46 |
| 小计 | 3,771,796,988.75 | 2,959,685,847.67 | 3,771,796,988.75 | 2,959,685,847.67 |
| 合计 | 3,771,796,988.75 | 2,959,685,847.67 | 3,771,796,988.75 | 2,959,685,847.67 |
|---|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房产税 | 12,669,770.70 | 9,105,429.6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910,591.96 | 4,731,429.04 |
| 教育费附加 | 1,680,807.61 | 2,027,479.72 |
| 地方教育附加 | 1,120,538.38 | 1,352,112.40 |
| 印花税 | 2,858,448.87 | 3,353,521.01 |
| 土地使用税 | 2,165,370.52 | 1,998,329.12 |
| 其他 | 1,898,426.09 | 559,282.41 |
| 合计 | 26,303,954.13 | 23,127,583.3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10,019,355.28 | 9,194,100.13 |
| 宣传推广费 | 2,608,654.07 | 2,694,520.95 |
| 折旧、摊销及租赁费 | 1,954,580.88 | 2,425,141.22 |
| 交通差旅费 | 2,437,827.48 | 2,351,929.80 |
| 办公及会务费 | 1,445,748.48 | 2,224,713.80 |
| 股份支付 | 27,372.80 | 26,009.80 |
| 其他 | 1,089,980.30 | 569,642.56 |
| 合计 | 19,583,519.29 | 19,486,058.2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59,443,567.38 | 64,086,873.85 |
| 折旧、摊销及租赁费 | 42,074,565.01 | 29,899,931.36 |
| 办公、物业及会务费 | 9,862,538.59 | 12,959,547.08 |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4,451,657.17 | 6,336,533.17 |
| 业务招待费 | 1,394,893.16 | 1,176,707.18 |
| 差旅费 | 1,866,451.58 | 1,722,622.67 |
| 维修费 | 2,076,720.04 | 1,125,753.12 |
| 股份支付 | 1,197,168.96 | 1,734,654.87 |
| 其他 | 5,811,032.13 | 4,159,890.12 |
| 合计 | 138,178,594.02 | 123,202,513.4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22,391,173.40 | 23,841,670.89 |
| 物料消耗 | 79,888,334.23 | 71,734,363.14 |
| 折旧与摊销 | 5,876,645.89 | 5,432,434.94 |
| 试验与检测费 | 1,838,477.10 | 3,208,681.86 |
| 股份支付 | 36,293.40 | 36,293.40 |
| 其他 | 1,979,712.44 | 4,997,855.62 |
| 合计 | 112,010,636.46 | 109,251,299.8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利息费用 | 44,427,226.65 | 60,358,058.35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500,274.77 | 1,975,857.16 |
| 减:利息收入 | 8,739,712.38 | 7,460,359.02 |
| 汇兑损益(收益以“-”填列) | 4192340.93 | 3,447,844.77 |
| 手续费支出 | 975,642.03 | 1,074,987.32 |
| 合计 | 40,855,497.23 | 57,420,531.4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 2,399,956.65 | 5,411,013.80 |
|---|---|---|
| 递延收益摊销计入其他收益 | 6,268,525.68 | 2,563,616.68 |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8,263,188.88 | 15,191,050.71 |
| 税费返还 | 11,316,368.49 | 141,294.97 |
| 合计 | 28,248,039.70 | 23,306,976.16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 2,352,763.90 | 3,033,737.82 |
| 债务重组收益 | -521,696.52 | - |
| 期权及远期外汇合约投资收益(损失 以“-”填列) | - | 1,127,471.31 |
| 合计 | 1,831,067.38 | 4,161,209.1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69,852.57 | -602,556.59 |
| 合计 | 6,269,852.57 | -602,556.59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411,948.16 | 2,841,114.4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646,859.64 | -58,131,657.39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9,148.15 | 5,690.97 |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损失以“-”填 列) | 7,031,206.54 | 2,090,470.26 |
| 合计 | -1,272,853.09 | -53,194,381.7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损失 | -1,110,447.03 | -16,796,229.86 |
| 合计 | -1,110,447.03 | -16,796,229.86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 填列) | 268,656.52 | 204,347.70 |
| 合计 | 268,656.52 | 204,347.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
|---|---|---|---|
| 罚款及赔款收入 | 517,411.52 | 663,379.84 | 517,411.52 |
| 其他 | 94,582.60 | 51,440.06 | 94,582.60 |
| 合计 | 611,994.12 | 714,819.90 | 611,994.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合计 | 431,892.08 | 1,909,611.63 | 431,892.08 |
| 其中:固定资产处 置损失 | 431,892.08 | 1,909,611.63 | 431,892.08 |
| 罚款及滞纳金 | 1,000.00 | 1,106.67 | 1,000.00 |
| 赔款支出 | 2,799.26 | 308,675.90 | 2,799.26 |
| 其他 | 56,824.64 | 37,052.01 | 56,824.64 |
| 合计 | 492,515.98 | 2,256,446.21 | 492,515.98 |
其他说明: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5,439,410.69 | 92,651,425.52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566,530.11 | -21,479,177.98 |
| 合计 | 78,872,880.58 | 71,172,247.5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 利润总额 | 544,148,177.26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1,622,226.58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88,531.54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9,801.55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39,101.15 |
| 税收优惠影响 | -7,823,256.66 |
| 利用以前期间的税务亏损 | -3,443,865.93 |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税务亏损 | 294,432.12 |
| 境外分红抵减所得税 | 8,402,576.41 |
| 所得税费用 | 78,872,880.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42,130,532.65 | 47,347,942.24 |
| 利息收入 | 8,739,712.38 | 5,875,859.02 |
| 收到的个税手续费、关税返还 | 11,316,368.49 | 141,294.97 |
| 营业外收入 | 611,994.12 | 714,819.90 |
| 收到的保险赔款 | 38,211,770.47 | - |
| 收回的受限制货币资金 | 294,065,530.33 | 82,191,417.87 |
| 合计 | 395,075,908.44 | 136,271,334.0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银行手续费 | 975,642.03 | 1,074,987.32 |
| 营业外支出 | 60,623.90 | 346,834.58 |
| 受限制货币资金的增加 | 14,011,600.00 | 60,004,917.00 |
| 支付的费用及其他 | 46,295,839.37 | 71,996,582.82 |
| 合计 | 61,343,705.30 | 133,423,321.7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 √不适用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支付租赁款 | 11,575,302.27 | 10,343,054.21 |
| 支付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款项 | - | 38,089,629.00 |
| 合计 | 11,575,302.27 | 48,432,683.2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 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 借款 | 1,667,197,79 | 924,697,216. | 26,644,017 | 1,130,013,950. | 91,562,472.0 | 1,396,962,610. |
| 8.20 | 76 | .53 | 19 | 5 | 25 | |
|---|---|---|---|---|---|---|
| 其他 应付 款 | - | - | 299,444,20 3.67 | 299,444,203.6 7 | - | |
| 长期 借款 [注] | 2,969,573,45 2.58 | - | 17,795,443 .08 | 1,878,844,133. 74 | 1,108,524,761. 92 | |
| 租赁 负债 [注] | 38,102,049.4 2 | - | 1,301,036. 08 | 9,742,124.43 | - | 29,660,961.07 |
| 长期 应付 款 [注] | 42,519,746.0 2 | 1,060,183.49 | 1,893,107. 10 | 1,832,478.67 | 1,521,416.27 | 42,119,141.67 |
| 合 计 | 4,717,393,04 6.22 | 925,757,400. 25 | 347,077,80 7.46 | 3,319,876,890. 70 | 93,083,888.3 2 | 2,577,267,474. 91 |
[注]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包含一年以内到期部分。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465,275,296.68 | 404,401,770.79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10,447.03 | 16,796,229.86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72,853.09 | 53,194,381.76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6,945,853.54 | 166,931,678.28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010,458.92 | 8,472,941.32 |
| 无形资产摊销 | 4,161,079.51 | 4,327,446.75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2,160.28 | 2,815,288.0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 -268,656.52 | -204,347.7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 431,892.08 | 1,909,611.6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 -6,269,852.57 | 602,556.5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8,619,567.58 | 58,773,558.35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31,067.38 | -4,161,209.1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7,732,432.46 | -23,110,496.35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111,221.37 | 1,317,747.8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9,561,042.70 | -266,246,669.69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423,190,834.40 | -933,582,433.95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554,447,413.29 | 611,825,591.26 |
| 其他 | 2,353,202.62 | 2136703.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087,559.96 | 106,200,349.46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 1,134,847.44 | 544,095.18 |
| 贴现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 据所收到的现金 | 90,422,353.32 | 65,550,218.65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58,028,812.11 | 1,429,250,923.05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58,480,562.51 | 1,287,209,008.44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0,451,750.40 | 142,041,914.6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一、现金 | 1,258,028,812.11 | 1,458,480,562.51 |
| 其中:库存现金 | 88,173.44 | 72,801.98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 款 | 1,236,318,359.36 | 1,457,404,921.93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 币资金 | 21,622,279.31 | 1,002,838.6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 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58,028,812.11 | 1,458,480,562.51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 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理由 |
|---|---|---|
| 募集资金 | 200,246,534.84 | 用于募投项目的支出,但 不能随便支取 |
| 合计 | 200,246,534.84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 受限货币资金 | 14,011,600.00 | 294,065,530.33 | 不可随时用于支取的票据及 信用证保证金、受托支付资 金和其他受限资金 |
| 合计 | 14,011,600.00 | 294,065,530.3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不涉及现金收支的票据背书转让金额为 1,357,649,841.78 元。
-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其中:美元 | 37,930,056.38 | 6.8109 | 258,337,821.00 |
| 欧元 | 6,900,941.76 | 7.7671 | 53,600,304.71 |
| 里拉 | 6,047,428.88 | 0.1458 | 881,715.13 |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43,753,127.69 | 6.8109 | 297,998,177.40 |
| 欧元 | 2,575,225.01 | 7.7671 | 20,002,030.20 |
| 里拉 | 2,078,118.59 | 0.1458 | 302,989.69 |
| 其他应收款 | |||
| 其中:欧元 | 35,875.22 | 7.7671 | 278,646.42 |
| 里拉 | 362,438.61 | 0.1458 | 52,843.55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3,368,544.70 | 6.8109 | 22,942,821.09 |
|---|---|---|---|
| 欧元 | 352,280.72 | 7.7671 | 2,736,199.60 |
| 里拉 | 19,299,656.52 | 0.1458 | 2,813,889.92 |
| 其他应付款 | |||
| 其中:美元 | 1,520,303.67 | 6.8109 | 10,354,636.27 |
| 里拉 | 28,106.72 | 0.1458 | 4097.96 |
其他说明: 无
(2) 货币缺乏可兑换性的性质及其财务影响、所采用的即期汇率及其估计过程,以及企业因货币 缺乏可兑换性而面临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3)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主 要 经 营地 | 记账本位 币 | 选择依据 |
|---|---|---|---|
| 埃及恒石 | 埃及 | 埃及镑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 美国恒石风电 | 美国 | 美元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 土耳其恒石 | 土耳其 | 美元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 埃及华美 | 埃及 | 埃及镑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 香港华美 | 中 国 香 港 | 美元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 恒石美国贸易 | 美国 | 美元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 香港恒石 | 中 国 香 港 | 港币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 丹麦振石 | 丹麦 | 欧元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 Zhenshi Spain New Materials, Sociedad Limitada(“西班牙振石”) | 西班牙 | 欧元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 意大利振石 | 意大利 | 欧元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 秦石投资 | 中 国 香 港 | 港币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 轩石投资 | 中 国 香 港 | 港币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 摩洛哥振石 | 摩洛哥 | 摩洛哥迪 拉姆 | 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 |
(4) 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与企业的列报货币之间缺乏可兑换性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82、租赁
-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数 |
|---|---|
| 计入财务费用的租赁负债利息 | 1,500,274.77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数 |
|---|---|
| 短期租赁费用 | 488,978.79 |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939,687.09 |
| 合计 | 1,428,665.88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数 |
|---|---|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423,761.04 |
售后租回交易主要涉及公司自建于厂房屋顶的光伏电站设备,公司判断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 产转让不构成销售,因此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1,575,302.2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 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 租赁收入 | 9,375,281.96 | - |
| 合计 | 9,375,281.96 | -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 第一年 | 5,308,046.36 | 5,537,177.07 |
| 第二年 | 2,120,366.97 | 3,828,772.02 |
| 第三年 | 2,120,366.97 | 2,120,366.97 |
| 第四年 | 2,120,366.97 | 2,120,366.97 |
|---|---|---|
| 第五年 | 2,120,366.97 | 2,120,366.97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 额 | 29,685,138.14 | 30,745,321.11 |
| 合 计 | 43,474,652.38 | 46,472,371.11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研发费用 | 112,010,636.46 | 109,251,299.85 |
| 合计 | 112,010,636.46 | 109,251,299.85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12,010,636.46 | 109,251,299.85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无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6 年 3 月公司投资摩洛哥振石,自该子公司成立后,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
| 直接 | 间接 | ||||||
| 桐乡恒纤 | 浙江省 | 50.00 万元人民 币 | 浙江省嘉兴市桐 乡市 | 贸易代理 | 100.00 | - | 设立 |
| 酒泉恒石 | 甘肃省 | 1,000.00 万元人 民币 | 甘肃省酒泉市 | 生产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 包头振石 | 内蒙古自治区 | 100.00 万元人 民币 | 内蒙古自治区包 头市 | 生产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 巴彦淖尔振石 | 内蒙古自治区 | 1,000.00 万元人 民币 | 内蒙古自治区巴 彦淖尔市 | 生产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 恒石新材料 | 浙江省 | 1,000.00 万元人 民币 | 浙江省嘉兴市桐 乡市 | 生产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 埃及恒石 | 埃及 | 1,650.00 万美元 | 埃及 | 生产制造 | 97.88 | 1.06 | 设立 |
| 美国恒石风电 | 美国 | - | 美国 | 贸易代理 | 100.00 | - | 设立 |
| 土耳其恒石 | 土耳其 | 10,123.50 万土 耳其里拉 | 土耳其 | 生产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 西班牙振石 | 西班牙 | 4,000.30 万欧元 | 西班牙 | 生产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 振石华美 | 浙江省 | 125542.2631 万 元人民币 | 浙江省嘉兴市桐 乡市 | 生产制造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
| 意大利振石 | 意大利 | 1.00 万欧元 | 意大利 | 生产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 乌兰察布振石 | 内蒙古自治区 | 100.00 万元人 民币 | 内蒙古自治区乌 兰察布市 | 生产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 振石贸易 | 浙江省 | 50.00 万元人民 币 | 浙江省嘉兴市桐 乡市 | 贸易代理 | 100.00 | - | 设立 |
| 兴安盟振石 | 内蒙古自治区 | 1,000.00 万元人 民币 | 内蒙古自治区兴 安盟经济技术开 发区 | 生产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 秦石投资 | 中国香港 | 1.00 港元 | 中国香港 | 对外投资 | 100.00 | - | 设立 |
| 振石华风 | 浙江省 | 10,167.00 万美 元 | 浙江省嘉兴市桐 乡市 | 生产制造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
| 埃及华美 | 埃及 | 2,650.00 万美元 | 埃及 | 生产制造 | - | 98.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
|---|---|---|---|---|---|---|---|
| 香港华美 | 中国香港 | 1.00 港元 | 中国香港 | 贸易代理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
| 恒石美国贸易 | 美国 | - | 美国 | 贸易代理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
| 轩石投资 | 中国香港 | 1.00 港元 | 中国香港 | 对外投资 | - | 100.00 | 设立 |
| 香港恒石 | 中国香港 | 50.00 万美元 | 中国香港 | 贸易代理 | - | 7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
| 丹麦振石 | 丹麦 | 4.00 万丹麦克 朗 | 丹麦 | 贸易代理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 摩洛哥振石 | 摩洛哥 | 5000.00 万美元 | 摩洛哥 | 生产制造 | -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美国恒石风电注册资本 1.00 万股,恒石美国贸易注册资本 100.00 万股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损益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减:本期向少数股 东支付的股利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 余额 |
|---|---|---|---|---|---|---|
| 埃及恒石 | 1.06 | 19.38 | -11.44 | 10.12 | 195.91 | |
| 埃及华美 | 2.00 | 19.70 | -18.66 | - | 381.7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 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 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 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 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 债 | 负债合 计 | |
| 埃及恒石 | 26,412.62 | 1,181.15 | 27,593.77 | 10,249.43 | - | 10,249.43 | 26,414.71 | 1,238.47 | 27,653.18 | 9,924.92 | - | 9,924.92 |
| 埃及华美 | 22,773.90 | 3,311.32 | 26,085.22 | 6,625.47 | 372.58 | 6,998.05 | 23,138.91 | 3,655.07 | 26,793.98 | 7,395.32 | 362.46 | 7,757.78 |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 额 | 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 额 | 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 |
| 埃及恒石 | 6,193.48 | 1,828.61 | 749.66 | -1,750.69 | 6,315.68 | 1,223.42 | 1,868.54 | 3,319.37 |
| 埃及华美 | 5,038.14 | 985.22 | 52.14 | -2,018.26 | 5,570.31 | 760.03 | 2,497.33 | 294.67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财务 报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 本期计 入营业 外收入 金额 | 本期转入 其他收益 | 本期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 产/收 益相 关 |
|---|---|---|---|---|---|---|---|
| 递延 收益 | 141,612,671.1 8 | 39,730,576.0 0 | - | 6,268,525. 68 | - | 175,074,721.5 0 | 与资 产相 关 |
| 合计 | 141,612,671.1 8 | 39,730,576.0 0 | - | 6,268,525. 68 | - | 175,074,721.5 0 |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与资产相关 | 2,399,956.65 | 2,563,616.68 |
| 与收益相关 | 6,268,525.68 | 5,411,013.80 |
| 合计 | 8,668,482.33 | 7,974,630.48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 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 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 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 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 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 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 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 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
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二)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 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土耳其、埃及、美国等地,境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 以美元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主要以美元、欧元、埃及镑结算。故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 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 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签署远期外汇合 约以防范本公司以美元结算的收入存在的汇兑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 以美元、欧元及里拉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 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记账本位币对各项主要外币升值或者贬值,对本公 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上升 5% | 804.96 | 451.57 |
| 下降 5% | -804.96 | -451.57 |
续上表
| 埃及镑对美元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续上表
| 美元对欧元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上升 5% | 42.36 | 290.70 |
| 下降 5% | -42.36 | -290.70 |
管理层认为 5%、15%、5%分别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埃及镑对美元、美元对欧元可能 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 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 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 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 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 具组合。
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者下降 50 个基点,则 对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利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上升 50 个基点 | -480.45 | -939.63 |
| 下降 50 个基点 | 480.45 | 939.63 |
管理层认为 50 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价格风险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三)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
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 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 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 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 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 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担的最大信用风险
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 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 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 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0 天。
-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 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 性。
-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 偿付的金额。
-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 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
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
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 GDP 增速等宏观经济状 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 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四)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
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 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 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 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期末数 | ||||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 短期借款 | 141,397.53 | - | - | - | 141,397.53 |
| 应付票据 | 157,235.00 | - | - | - | 157,235.00 |
| 应付账款 | 60,802.20 | - | - | - | 60,802.20 |
| 其他应付款 | 35,885.30 | - | - | - | 35,885.30 |
| 长期借款[注] | 91,299.09 | 20,873.26 | - | - | 112,172.35 |
| 租赁负债[注] | 1,837.85 | 871.68 | 663.59 | 333.69 | 3,706.81 |
| 长期应付款[注] | 154.78 | 169.00 | 167.09 | 4,814.91 | 5,305.78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488,611.75 | 21,913.94 | 830.68 | 5,148.60 | 516,504.97 |
续上表
| 项目 | 期初数 | ||||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 短期借款 | 168,358.72 | - | - | - | 168,358.72 |
| 应付票据 | 118,218.81 | - | - | - | 118,218.81 |
| 应付账款 | 48,578.09 | - | - | - | 48,578.09 |
| 其他应付款 | 42,778.48 | - | - | - | 42,778.48 |
| 长期借款[注] | 133,804.05 | 99,943.49 | 52,090.97 | 14,446.79 | 300,285.30 |
[注]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
额有所不同。
(五)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 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 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 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 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48.17%(2025 年 12 月 31 日:68.00%)。
- 2、 套期
-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3、 金融资产转移
-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60,952,082.87 | 960,952,082.87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 960,952,082.87 | 960,952,082.87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3,708,713.00 | 13,708,713.00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4)理财产品 | 947,243,369.87 | 947,243,369.87 |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 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应收款项融资 | - | 704,704,581.70 | 704,704,581.70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 960,952,082.87 | 704,704,581.70 | 1,665,656,664.57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 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负债总额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价格的股票,其公允价值按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格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 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合同约定的预 期收益率、可比同类产品预期回报率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 业的持股比例 (%) |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表决权比例 (%) |
|---|---|---|---|---|---|
| 桐乡华嘉 | 浙江省 | 商务服务业 | 113,036.62 | 47.83% | 47.8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毓强和张健侃,双方系父子关系。张毓强以及张健侃通过桐乡华嘉、桐乡 泽石以及振石集团合计控制公司 82.04%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其他说明: 无
-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 □适用 √不适用
-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 振石集团[注 1]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中国巨石 | 实际控制人张毓强、张健侃任董事的企业 |
| 深圳鑫宝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王源担任董事的企业 |
| 艾郎科技[注 1] | 关联自然人黄钧筠、尹航担任董事的企业 |
其他说明 [注 1]按照同一控制下口径合并计算原则,振石集团在本附注“关联方及其交易”中披露的余额 或交易额还包含振石集团的子公司;艾郎科技在本附注“关联方及其交易”中披露的余额或交易 额还包含艾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 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 额度(如适 用) | 是否超过交 易额度(如 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 振石集团 | 采购商品 | 4,342,284.71 | 1,696,496.33 | ||
| 振石集团 | 接受劳务 | 140,477,245.19 | 155,985,078.38 | ||
| 中国巨石 | 采购商品 | 1,709,809,582.70 | 1,521,299,617.37 | ||
| 合 计 | 1,854,629,112.60 | 1,678,981,192.0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中国巨石 | 出售商品 | 1,037,746.19 | 614,070.79 |
| 深圳鑫宝通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 出售商品 | - | 280,309.74 |
| 振石集团 | 出售商品 | 62,635.90 | - |
| 艾郎科技 | 出售商品 | 354,322,001.67 | 233,422,952.66 |
| 合 计 | 355,422,383.76 | 234,317,333.1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 振石集团及其子公司 | 房屋建筑 | 6,836,948.07 | 1,616,447.8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出租方名 称 | 租赁资产种 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简化处理 的短期租 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 赁的租金 费用(如 适用) |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 支付的租 金 | 承担的租 赁负债利 息支出 | 增加的使 用权资产 | 简化处理的 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 租赁的租金 费用(如适 用) | 未纳入 租赁负 债计量 的可变 租赁付 款额 (如适 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 租赁负 债利息 支出 | 增加的 使用权 资产 | ||
| 振石集团 | 房屋建筑 | 3,906,544.6 | 3,906,544.6 | 14,685.53 | 606,269.83 | 4,452,599.64 | 4,452,599.6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8 / 206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毕 |
|---|---|---|---|---|
| 振石集团 | 200,000,000.00 | 2022/4/13 | 2027/4/13 | 否 |
| 振石集团 | 300,000,000.00 | 2023/6/1 | 2027/5/12 | 否 |
| 振石集团 | 500,000,000.00 | 2024/6/26 | 2027/6/26 | 否 |
| 振石集团 | 630,000,000.00 | 2024/7/22 | 2026/7/21 | 否 |
| 振石集团 | 210,000,000.00 | 2025/1/1 | 2029/12/3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35.73 | 308.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1)应收票据 | 中国巨石 | - | - | - | - |
| (2)应收账款 | 振石集团 | 2,272,521.11 | 113,626.06 | 470,870.15 | 23,543.51 |
| 中国巨石 | 483,359.40 | 24,167.97 | 525,727.31 | 26,286.37 | |
| 艾郎科技 | 326,079,825.90 | 16,303,991.30 | 297,430,468.02 | 14,871,523.40 | |
| (3)其他应收款 | 振石集团 | - | - | 19,634.51 | 981.73 |
| 中国巨石 | - | - | 134,952.96 | - | |
| (4)预付款项 | 中国巨石 | 375,693,080.24 | - | 202,322,710.90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应付票据 | 振石集团 | 79,668,661.81 | 68,221,957.07 |
| 中国巨石 | 1,275,330,556.85 | 649,163,795.08 | |
| (2)应付账款 | 振石集团 | 60,904,584.15 | 56,827,313.55 |
| 中国巨石 | 44,384,014.50 | 1,320,450.47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 1、 各项权益工具
- (1) 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激励对象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股权估值模型 |
|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公司经营 状况及历史经验做出最佳估计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资本公积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 | 8,874,693.71 |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298,521.64 |
其他说明 无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生产人员 | 26,199.68 | - |
| 销售人员 | 27,372.80 | - |
| 管理人员 | 1,208,655.76 | - |
|---|---|---|
| 研发人员 | 36,293.40 | - |
| 合计 | 1,298,521.64 | - |
其他说明 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72,137,592.76 | 93,062,657.50 |
- 2.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 (1)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附注“承诺及或有事项——或有 事项”中“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之说明。
-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
| 担 保 单 位 | 抵 押 权 人 | 抵 押 标 的物 | 抵押物账面原 值 | 抵押物账面价 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 日 |
|---|---|---|---|---|---|---|
| 振 石 集 团 华 美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桐 乡 支 行 | 房 屋 建 筑物、土 地 使 用 权 | 227,778,237.67 | 173,420,077.16 | 50,000,000.00 | 2026-12-15 |
| 振 石 集 团 华 美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桐 乡 支 行 | 房 屋 建 筑物、土 地 使 用 权 | 25,000,000.00 | 2027-1-21 | ||
| 振 石 集 团 华 美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兴 桐 乡 支 行 | 房 屋 建 筑物、土 地 使 用 权 | 35,000,000.00 | 2027-1-28 | ||
| 小计 | 227,778,237.67 | 173,420,077.16 | 110,000,000.0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已贴现或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中期末终 止确认金额为 1,557,745,205.90 元。详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应收款项融资”之说 明。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从事清洁能源领域纤维增强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 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仅有 1 个经营分部且未继续划分更多报告分部。报 告分部是以公司管理需求为基础确定的。 分部报告信息的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分部 1 | 合计 |
|---|---|---|
| 境内非流动资产 | 3,743,656,268.76 | 3,743,656,268.76 |
| 境外非流动资产 | 313,721,209.69 | 313,721,209.69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4,057,377,478.45 | 4,057,377,478.45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1、 应收账款
-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 年以内(含 1 年) | 2,070,636,879.07 | 1,976,822,338.77 |
| 1 至 2 年 | - | 11,265,890.21 |
| 2 至 3 年 | 11,265,890.21 | 23,649,912.91 |
| 3 至 4 年 | 23,649,912.91 | - |
| 4 年以上 | 1,437,515.50 | 1,437,515.50 |
| 账面余额小计 | 2,106,990,197.69 | 2,013,175,657.39 |
| 减:坏账准备 | 179,643,579.77 | 176,247,593.55 |
|---|---|---|
| 合计 | 1,927,346,617.92 | 1,836,928,063.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87,118,5 92.80 | 4.13 | 80,135,4 32.18 | 91.98 | 6,983,160.62 | 88,742,717 .80 | 4.41 | 81,759,55 7.18 | 92.1 3 | 6,983,160.62 |
| 其中: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2,019,87 1,604.89 | 95.87 | 99,508,1 47.59 | 4.93 | 1,920,363,45 7.30 | 1,924,432, 939.59 | 95.59 | 94,488,03 6.37 | 4.91 | 1,829,944,90 3.22 |
| 其中: | ||||||||||
| 合计 | 2,106,99 0,197.69 | / | 179,643, 579.77 | / | 1,927,346,61 7.92 | 2,013,175, 657.39 | / | 176,247,5 93.55 | / | 1,836,928,06 3.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中科宇能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 | 34,915,803.12 | 27,932,642.50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 回 |
| TPI Mexico V, LLC | 50,608,147.87 | 50,608,147.8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TPI Blade Services Latam S.A de C.V | 4,086.54 | 4,086.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TPI Kompozit Kanat 2 URETIM SAN TIC.LTD.STI | 153,039.77 | 153,039.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 技术有限公司 | 1,437,515.50 | 1,437,515.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87,118,592.80 | 80,135,432.18 | 91.98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组合 | 29,708,653.04 | - | - |
| 账龄组合 | 1,990,162,951.85 | 99,508,147.59 | 5.00 |
| 合计 | 2,019,871,604.89 | 99,508,147.59 | 4.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 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 提坏账准 备 | 81,759,557.18 | - | - | - | -1,624,125.00 | 80,135,432.18 |
| 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 备 | 94,488,036.37 | 5,020,111.22 | - | - | - | 99,508,147.59 |
| 合计 | 176,247,593.55 | 5,020,111.22 | - | - | -1,624,125.00 | 179,643,579.7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 |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 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 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 | 坏账准备期 末余额 |
|---|---|---|---|---|---|
| 公司 A | 489,356,689.27 | - | 489,356,689.27 | 23.23 | 24,467,834.46 |
| 公司 B | 313,565,298.66 | - | 313,565,298.66 | 14.88 | 17,043,904.66 |
| 公司 C | 237,915,477.61 | - | 237,915,477.61 | 11.29 | 11,895,773.88 |
| 艾郎科技 及其子公 司 | 271,284,925.15 | - | 271,284,925.15 | 12.88 | 13,564,246.26 |
| 公司 D | 293,556,366.50 | - | 293,556,366.50 | 13.93 | 14,677,818.33 |
| 合计 | 1,605,678,757.19 | - | 1,605,678,757.19 | 76.21 | 81,649,577.59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010,351,014.37 | 171,611,449.93 |
| 坏账准备 | 38,903.66 | 25,547.11 |
| 合计 | 1,010,312,110.71 | 171,585,902.82 |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 年以内(含 1 年) | 939,210,603.80 | 101,495,386.33 |
| 1 至 2 年 | 7,263,485.86 | 26,558,667.00 |
| 2 至 3 年 | 36,443,812.97 | 12,759,639.06 |
| 3 至 4 年 | 6,969,886.28 | 30,797,757.54 |
| 4 年以上 | 20,463,225.46 | - |
| 账面余额小计 | 1,010,351,014.37 | 171,611,449.93 |
| 减:坏账准备 | 38,903.66 | 25,547.11 |
| 合计 | 1,010,312,110.71 | 171,585,902.82 |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往来款 | 998,339,380.53 | 164,825,918.70 |
| 保证金、押金 | 11,795,922.00 | 6,600,924.00 |
| 备用金 | 88,000.00 | 35,000.00 |
| 其他 | 127,711.84 | 149,607.23 |
| 账面余额小计 | 1,010,351,014.37 | 171,611,449.93 |
| 减:坏账准备 | 38,903.66 | 25,547.11 |
| 合计 | 1,010,312,110.71 | 171,585,902.82 |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
| 2026年1月1日余 额 | 25,547.11 | 25,547.11 | ||
| 2026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3,356.55 | 13,356.55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6年6月30日 余额 | 38,903.66 | 38,903.6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①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说明: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
值”之说明。
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49.22%,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或第三阶 段的其他应收款。
- ②本期不存在损失准备变动金额重大的情况。
- ③本期坏账准备计提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附注“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金融工具产生的各 类风险”中“信用风险”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 回 | 转销或核 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25,547.11 | 13,356.55 | 38,903.66 | |||
| 合计 | 25,547.11 | 13,356.55 | 38,903.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 振石集团华美 新材料有限公 司 | 762,060,450.23 | 75.42 | 借款 | 1 年以内 | 0.00 |
| 振石华风(浙 江)碳纤维材 料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13.86 | 借款 | 1 年以内 | 0.00 |
| 恒石埃及纤维 织物股份有限 公司 | 29,251,847.67 | 2.89 | 交易款 | 1 年以内、 1-2 年、2-3 年、3-4 年 | 0.00 |
| 桐乡恒纤进出 口有限公司 | 25,613,690.15 | 2.54 | 交易款 | 1 年以内、 2-3 年、3-4 年、4 年以 上 | 0.00 |
| 华美(香港) 新材料有限公 司 | 20,432,700.00 | 2.02 | 借款 | 2-3 年 | 0.00 |
| 合计 | 977,358,688.05 | 96.73 | / | / | 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2,031,454,332.57 | - | 2,031,454,332.57 | 1,779,125,087.15 | - | 1,779,125,087.15 |
| 合计 | 2,031,454,332.57 | - | 2,031,454,332.57 | 1,779,125,087.15 | - | 1,779,125,087.1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 价值) | 减值准备期 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 价值) | 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 备 | 其他 | |||||
| 埃及恒石 | 109,508,200.00 | 109,508,200.00 | ||||||
| 桐乡恒纤 | 500,000.00 | 500,000.00 | ||||||
| 美国恒石风电 | 24,009,120.00 | 24,009,120.00 | ||||||
| 土耳其恒石 | 87,544,840.50 | 87,544,840.50 | ||||||
| 乌兰察布恒石 | 500,000.00 | 500,000.00 | ||||||
| 酒泉恒石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振石华美 | 1,181,957,776.45 | 200,059,755.80 | 1,382,017,532.25 | |||||
| 包头振石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西班牙振石 | 363,772,450.20 | 363,772,450.20 | ||||||
| 乌兰察布振石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意大利振石 | 8,332,700.00 | 51,269,489.62 | 59,602,189.62 | |||||
| 兴安盟振石 | -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合计 | 1,779,125,087.15 | 252,329,245.42 | 2,031,454,332.57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530,837,870.93 | 1,942,987,021.94 | 2,553,966,779.06 | 1,930,017,732.67 |
| 其他业务 | 47,755,698.72 | 23,892,861.27 | 33,104,550.06 | 16,084,249.57 |
| 合计 | 2,578,593,569.65 | 1,966,879,883.21 | 2,587,071,329.12 | 1,946,101,982.24 |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合计 |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清洁能源功能 材料 | 2,486,147,326.48 | 1,910,431,193.02 | 2,486,147,326.48 | 1,910,431,193.02 |
| 其他纤维增强 材料 | 44,690,544.45 | 32,555,828.92 | 44,690,544.45 | 32,555,828.9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内销 | 2,138,534,770.39 | 1,672,129,755.83 | 2,138,534,770.39 | 1,672,129,755.83 |
| 外销 | 392,303,100.54 | 270,857,266.11 | 392,303,100.54 | 270,857,266.11 |
| 合计 | 2,530,837,870.93 | 1,942,987,021.94 | 2,530,837,870.93 | 1,942,987,021.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4,025,764.12 |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 2,265,680.57 | 539,747.7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 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 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 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521,696.52 | - |
| 期权及远期投资收益 | - | 1,127,471.31 |
| 合计 | 85,769,748.17 | 1,667,219.0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68,656.5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165,290.2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622,616.4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 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0,000.00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521,696.52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 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9,478.1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978,267.0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45.44 | |
| 合计 | 20,724,032.3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 7.57 | 0.27 | 0.2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23 | 0.26 | 0.26 |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张健侃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 年 8 月 17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