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摘要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7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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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含)
-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04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期限:自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恒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无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相关风险提示:
-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
施的风险;
-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
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 3.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
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 4.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
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 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6 日和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
四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6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 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 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7/8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 年 7 月 24 日~2027 年 1 月 23 日 |
| 方案日期 | 2026/7/6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 回购资金来源 |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 回购价格上限 | 3.04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br><br>□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br>□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br>□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br> |
| 回购股份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数量 | 32,894,737股~65,789,473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1.03%~2.07% |
|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 B888676359 |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鉴于当前的股 价已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投资价值,为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184,163,070 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04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2,894,737 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 3.04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5,789,47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2.0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04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 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 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 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 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 |||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184,163,070 | 100 | 3,151,268,333 | 100 | 3,118,373,597 | 100 |
| 股份总数 | 3,184,163,070 | 100 | 3,151,268,333 | 100 | 3,118,373,597 | 100 |
注:上表中本次回购前的股份数量为截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的总股本情况,以上测算数 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02.8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为 52.63 亿元,流动资产为 55.97 亿元(未经审计)。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 金 2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上限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94%、3.80%、3.57%。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日 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 位、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 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 为,以及其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 露及执行。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 况
公司分别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关于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问询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分别回函称,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 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 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 4.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
更登记等事宜;
-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产生回购方案
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 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回购方案需征询债 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 险;
(四)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 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 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 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将根据
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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