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菱智驱: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斯菱智驱2026-08-17 16:54

摘要

1斯菱智驱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拟募资18亿元,发行约3024.52万股。
3测算显示,若2026年净利润持平或下滑,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将由0.75元/股降至0.51元/股或0.46元/股,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4公司已制定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严格资金管理、完善治理及分红政策等填补措施,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已出具相关承诺。
5本次募资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产能提升及机器人零部件等新业务拓展。

证券代码:301550 证券简称:斯菱智驱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 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条件

1、假设国内外政治稳定、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 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 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00.00万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

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缴款情况以及 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335,348,750股

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 股利、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 5、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30,245,200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 发行的数量为准;

  • 6、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60.1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59.89万元。假设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 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2025年度持平;(2)较2025年度同比增长10%; (3)较2025年度同比减少10%(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 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7、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估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未来的盈利预测或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 如下表:

项目2025年度/2025 年12月31日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231,275,000335,348,750365,593,950
假设情形1: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7,260.1717,260.1717,26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万元)16,459.8916,459.8916,459.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50.510.51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710.49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50.510.51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710.490.49
假设情形2: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均增加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7,260.1718,986.1918,986.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万元)16,459.8918,105.8818,105.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50.570.56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710.540.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50.570.56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710.540.54
假设情形3: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均减少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7,260.1715,534.1515,534.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万元)16,459.8914,813.9014,813.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50.460.46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710.440.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50.460.46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710.440.44
  • 注 1: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

司对盈利情况的观点或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 注 2:对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实 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募集资金短期内无法实现效益,公

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 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对2026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 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 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 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相关产业 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产能规模,增加公司的利润 增长点,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既 有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注重人才的培养。经过多年的实践,公司已经形成了完善 的自主研发创新体制和员工激励制度,在公司内部培养了稳定的人才团队。2024 年,公司成立了中心研究院,主要负责前瞻技术的预研与攻关,以及新技术、新 产品的产业化落地,为公司的技术创新提供更专业的组织保障。此外,公司也持 续在研发、生产、销售等领域引进和培养具有良好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人才队 伍,能够充分满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求。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专注于汽车轴承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培养并逐步形成了 优秀的生产及研发团队,不断精进生产技术,提升研发水平,形成了独特的核心 技术竞争力。公司在柔性生产线研发、套圈成型磨削、专利密封件设计、加工中 心多工位加工等多个生产环节上都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在轮毂控制系统、高 性能多品类的轴承产品技术等方面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为公司核心产品的性能 升级与市场拓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同时,目前公司已实现谐波减速器和减 速器专用轴承的投产工作,并已完成执行器模组等产品的研发储备,相关技术储 备与产业化能力能够有效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的汽车轴承业务主要面向汽车售后市场和主机配套市场,目前公司已实 现北美、欧洲、亚洲等境外主要售后市场销售渠道的覆盖。近年来,公司紧跟汽 车行业智能化发展趋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开发高性能、集成化的轮毂轴承单 元等产品,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同时紧抓全球汽车保有量增长带来的售后市场机 遇,积极深化客户合作,拓展新客户资源。此外,随着全球机器人行业的迅速发 展,公司依托已有的技术积淀和先发优势切入机器人领域,积极布局相关零部件 业务,建立客户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提供定制化技术方案,逐步建立市场竞争力。 持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和公司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 分的市场储备。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具有充足 的储备,能够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升公司经营业 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一)加强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

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项目尽快完成。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 以及效益的实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从而有助于填补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二)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 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并进行严格规 范管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未来期间的 股东回报,同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 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上市公司持续 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积极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进一 步明确并细化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政策的 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和实施等。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 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具体的股 东回报规划和相关决策机制等,从而保证利润分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主

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4、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7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