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并达成许可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6-110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并达成许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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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内容:
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与 Sandoz AG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将可就复宏汉霖至多 10 款单克隆抗体(mAb)和/或抗体偶联药物(ADC)生物类似药产品或成分(即“合 作产品”)与 Sandoz AG 开展海外相关区域的注册、商业化、开发、生产等许可合 作,并已就首批 3 款合作产品(即 HLX05-N、HLX16 和贝利尤单抗生物类似药)达成 具体商业条款、1 款潜在合作产品(即 HLXTE-HAase1001)向 Sandoz AG 授出选择权。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合作可包括复宏汉霖至多 10 款单克隆抗体(mAb)和/或抗体偶联药物 (ADC)生物类似药产品或成分。截至本公告日期(即 2026 年 8 月 17 日,下同), 复宏汉霖已就其中首批 3 款合作产品(即 HLX05-N、HLX16 和贝利尤单抗生物类似 药)与 Sandoz AG 达成具体商业条款约定、1 款潜在合作产品(即 HLXTE-HAase1001) 向 Sandoz AG 授出选择权。
就已授出选择权的 HLXTE-HAase1001,合作方会否行使选择权,尚存在不确定性。 如获行权,该项许可的具体合作细节,须以双方最终达成的约定为准。
除前述首批合作产品及选择权产品外,本次合作项下的其他后续合作产品及其 具体合作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定,且须以最终达成约定并以该(等)约定为准。
- 2、双方就本次合作项下各合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首批合作产品)相应约定的
开发/销售里程碑、销售分成及/或销售奖励等,须以相应研发及监管审批进展、销 售达成情况等作为触发条件,且该等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 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因此,复宏汉霖就本次合作实际收 取的款项,亦存在不确定性。
- 3、根据国内外药品研发经验,药品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
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合作产品(包括但并不限于首批合作 产品)于相关合作区域的开发、注册及销售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合作 产品于相关合作区域能否完成相关临床试验及获得上市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 4、《合作框架协议》及/或其附属协议可全部或部分依约终止(包括提前终止)。
若本次合作或相关附属协议因约定情形终止,复宏汉霖将无法依据相关协议收取后 续相关款项。
一、概述 2026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与 Sandoz AG 签订《合作框架
协议》,将可就复宏汉霖至多 10 款单克隆抗体(mAb)和/或抗体偶联药物(ADC) 生物类似药产品或成分(即“合作产品”)与 Sandoz AG 开展海外相关区域的注册、 商业化、开发、生产等许可合作,并已就首批 3 款合作产品(即 HLX05-N、HLX16 和 贝利尤单抗生物类似药)达成具体商业条款、1 款潜在合作产品(即 HLXTE-HAase1001) 向 Sandoz AG 授出选择权。其他后续合作产品及其具体合作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 商定,且须以最终达成约定并以该(等)约定为准。
就首批 3 款合作产品,复宏汉霖可收取的首付款、开发里程碑及开发预算里程 碑、销售里程碑款项至多 31,400 万美元(实际须取决于相应研发、监管审批及销售 进展)。
本次合作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会 批准。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首批合作产品 1、HLX05-N HLX05-N 为本集团自主研发的西妥昔单抗生物类似药,拟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
及头颈部鳞状细胞癌治疗。截至本公告日期,HLX05-N 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于中 国境内处于 I 期临床研究阶段、于美国已获 I 期临床试验批准。
根据 IQVIA MIDASTM最新数据1,2025 年,西妥昔单抗注射液的全球销售额约为
16.96 亿美元。 2、HLX16 HLX16 为本集团自主研发的依洛尤单抗生物类似药,拟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胆固
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型家族性和非家族性)。截至本公告日期,该管线尚处于临床 前研究阶段。
根据IQVIA MIDASTM最新数据,2025年,依洛尤单抗注射液的全球销售额约为
66.02亿美元。 3、贝利尤单抗生物类似药 本集团自主研发的贝利尤单抗生物类似药,拟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狼
疮性肾炎。截至本公告日期,该管线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根据IQVIA MIDASTM最新数据,2025年,贝利尤单抗注射液的全球销售额约为 24.75亿美元。
(二)选择权产品 HLXTE-HAase1001 为本集团自主研发的重组人透明质酸酶,开发目标为将耗时
的静脉滴注转化为快速的皮下注射,从而缩短给药时间并改善患者体验。截至本公 告日期,该产品尚处于工艺开发阶段。
截至本公告日期,于全球范围已有约10项含重组人透明质酸酶的共同用药方案 获批上市,覆盖肿瘤、自身免疫、免疫缺陷和神经系统疾病等领域。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Sandoz AG 成立于 1979 年,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董事长为 Gilbert Ghostine 先生。截至本公告日期,Sandoz AG 由 Sandoz Group AG 持有 100%股权。Sandoz Group AG 于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SDZ),其主要从事生物类似药和仿制 药的研发、生产和营销。
根据公开信息,经 KPMG AG 审计(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口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Sandoz Group AG 的总资产约为 220 亿美元、所有者权益 约为 94 亿美元;2025 年,其实现营业收入约 111 亿美元、净利润约 9 亿美元。
- 1 由 IQVIA 提供,IQVIA 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下同。
四、《合作框架协议》(包括附件)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复宏汉霖与 Sandoz AG 计划就复宏汉霖至多 10 款单克隆抗体(mAb)和/或抗体
偶联药物(ADC)生物类似药产品或成分开展合作。
其中,首批 3 款合作产品为 HLX05-N、HLX16 和贝利尤单抗生物类似药,合作领 域为用于人类所有适应症的治疗、但以原研产品于合作区域相关国家/地区当地获批 适应症为限;1 款潜在合作产品(已向合作方授出选择权)为 HLXTE-HAase1001。
(二)首批 3 款合作产品的合作约定 1、HLX05-N 复宏汉霖就 HLX05-N 授予 Sandoz AG(1)于约定区域内的独家/半独家2注册、
商业化许可,(2)于约定区域内开发、生产的半独家许可,及(3)于约定区域外开 发、生产的非排他许可。
上述约定区域包括独家区域及半独家区域;其中,独家区域为美国、加拿大、欧 洲经济区国家、瑞士、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半独家区域为包括印度尼西 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在内的 22 个约定国家/地区。
2、HLX16 复宏汉霖就 HLX16 授予 Sandoz AG 于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全球范围的(1)
注册、商业化独家许可,及(2)开发、生产的共同排他许可3。 3、贝利尤单抗生物类似药 复宏汉霖就贝利尤单抗生物类似药授予 Sandoz AG 于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以
外全球范围的(1)注册、商业化独家许可,及(2)开发、生产的共同排他许可。 4、财务条款
(1)Sandoz AG 将就首批 3 款合作产品依约向复宏汉霖支付至多 23,700 万美元 的首付款、开发里程碑及开发预算里程碑,其中:
- ①首付款合计至多 7,700 万美元;
- ②开发里程碑及开发预算里程碑款项至多 16,000 万美元,将根据相关产品(其 中包括)于约定国家/地区的注册、获批进展及研发进展支付。
- 2 即复宏汉霖有权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展相关活动,下同。
- 3 即复宏汉霖保留自行开发和生产的权利,下同。
(2)销售里程碑款项及销售分成: Sandoz AG 将基于首批 3 款合作产品(其中包括)于约定国家/地区首次实现商
业化达成情况依约支付至多 7,700 万美元的销售里程碑款项;此外,除另有约定外, Sandoz AG 还应依约按相关产品于各合作区域内各国家净销售额或净利润(定义按 约定)的 40%向复宏汉霖支付销售分成。
(三)选择权 于本协议签订后,Sandoz AG 还应就潜在合作产品(即 HLXTE-HAase1001)依约 向复宏汉霖支付不可退还的 800 万美元的选择权费。如 Sandoz AG 于约定时限内就 该潜在合作产品行使该选择权,则双方将另行达成具体合作约定,其中包括 Sandoz 应就该项合作向复宏汉霖支付约定的开发里程碑款项、销售里程碑款项及分梯度的 销售奖励。
(四)《合作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自 2026 年 8 月 16 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但可依约提前终止。 (五)协议终止的主要情形
-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本协议及/或其附属协议可全部或部分终止。
- 2、如一方发生破产、清算或重大违约等情形,则另一方有权终止。
- 3、如出现(其中主要包括)Sandoz AG 未能于约定时限内实现合作产品上市等
情形,复宏汉霖有权终止本协议。
- 4、如出现(其中主要包括)Sandoz AG 善意认定合作产品缺乏商业可行性、供
货价无法达成一致、或知识产权风险等情形,则 Sandoz AG 有权终止本协议及/或相 关附属协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旨在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在研发、生产以及商业化方面的优势和资
源,持续提升本集团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可及性和影响力,并为全球患者提供更多治 疗选择。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合作可包括复宏汉霖至多 10 款单克隆抗体(mAb)和/或抗体偶联药物 (ADC)生物类似药产品或成分。截至本公告日期,复宏汉霖已就其中首批 3 款合作 产品(即 HLX05-N、HLX16 和贝利尤单抗生物类似药)与 Sandoz AG 达成具体商业条 款约定、1 款潜在合作产品(即 HLXTE-HAase1001)向 Sandoz AG 授出选择权。
就已授出选择权的 HLXTE-HAase1001,合作方会否行使选择权,尚存在不确定 性。如获行权,该项许可的具体合作细节,须以双方最终达成的约定为准。
除前述首批合作产品及选择权产品外,本次合作项下的其他后续合作产品及其 具体合作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定,且须以最终达成约定并以该(等)约定为准。
- 2、双方就本次合作项下各合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首批合作产品)相应约定的
开发/销售里程碑、销售分成及/或销售奖励等,须以相应研发及监管审批进展、销 售达成情况等作为触发条件,且该等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 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因此,复宏汉霖就本次合作实际收 取的款项,亦存在不确定性。
- 3、根据国内外药品研发经验,药品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要经过临床前研究、
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合作产品(包括但并不限于首批合作 产品)于相关合作区域的开发、注册及销售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合作 产品于相关合作区域能否完成相关临床试验及获得上市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 4、《合作框架协议》及/或其附属协议可全部或部分依约终止(包括提前终止)。
若本次合作或相关附属协议因约定情形终止,复宏汉霖将无法依据相关协议收取后 续相关款项。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 1、复星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合作框架协议》
八、释义
| 本次合作 | 指 | 复宏汉霖与 Sandoz AG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可就复宏 汉霖至多 10 款单克隆抗体(mAb)和/或抗体偶联药物 (ADC)生物类似药产品或成分与 Sandoz AG 开展海外相 关区域的注册、商业化、开发、生产等许可合作,其中首 批 3 款合作产品已达成具体商业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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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复星医药 | 指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
| 复宏汉霖 | 指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上市(证券代码:02696),系本公司之控 股子公司 |
| 合作方 | 指 | Sandoz AG |
| 潜在合作产品、 选择权产品 | 指 | HLXTE-HAase1001,重组人透明质酸酶 |
| 首批合作产品、 首批 3 款合作产品 | 指 | HLX05-N、HLX16 和贝利尤单抗生物类似药 |
| 中国境内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含港澳台地 区 |
| 《合作框架协议》 | 指 | 2026 年 8 月 16 日,复宏汉霖与 Sandoz AG 签订的 《Framework Biosimilar Collaboration Agreement》 |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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