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科通信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盛科通信2026-08-17 00:00

摘要

1盛科通信与关联方深圳中电港签订以太网交换芯片销售合同,金额超1亿元且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50%以上。
2该合同属日常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3因履行期超一年,收入将分期确认,对2026年当期业绩影响有限,但预计对未来年度经营产生正向影响。
4部分条款因商业秘密豁免披露。
5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良好,但存在宏观环境及供应链变化等履约风险。

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5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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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销售合同

 合同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 超过1亿元

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鉴 于本合同属于履行期限超过一年的长期合同,合同收入将根据实际履约进度及公 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分期、逐步确认至合同履行期内各会计年度,不会在 2026 年当期一次性确认。因此,本合同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对有限。 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合同履行期内相关年度的经营业绩形成正向影响。 实际确认收入金额以最终履约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不构成公司对 2026 年度及后续年度业绩的承诺或预测。

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 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 客户需求及供应情况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可

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关联方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合

同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1 亿元。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宝利、朱枝勇已回 避表决,该议案于 2026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属于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 的交易事项,其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基于合同的保密要求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本 次交易中部分合同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履行披露义务将导致违约或可能引致不当 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在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后,对本 次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以太网交换芯片。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2014 年 9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666571Q
注册资本75,990.009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迅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 座20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 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 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技术的开发;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的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及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 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截至2026年3月31日)序号主要股东股权比例(%)
1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31.34
2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9
3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5.79
4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5.00
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公开数据查询,经 审计,单位:亿元)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总资产297.88
净资产53.88
营业收入655.25
净利润2.84
  • 2.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 5%以上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 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

的具体金额占公司各年该业务总量的比重为 33.15%(2023 年)、26.88%(2024 年)、32.15%(2025 年)。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且超过 1 亿元。

(二)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本

次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三)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四)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其他条款:对知识产权、售后及质保、违约责任、保密义务、争议解

决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鉴于本合同属于履行期限超过一年的 长期合同,合同收入将根据实际履约进度及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分期、逐步 确认至合同履行期内各会计年度,不会在 2026 年当期一次性确认。因此,本合 同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对有限。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合 同履行期内相关年度的经营业绩形成正向影响。实际确认收入金额以最终履约情 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不构成公司对 2026 年度及后续年度业绩的承 诺或预测。

本次交易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 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合同双方均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及履约能力。 (二)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及供

应情况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响合同的

最终执行情况。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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