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丰林集团于2026年8月14日收到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缴回2022年至2025年期间不符合即征即退政策的增值税退税款,初步估算约2700万元。
2该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及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相关影响将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
3公司与税务机关对政策理解存在差异,将继续沟通并保留行政复议或诉讼权利。
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4
2026 年 8 月 14 日,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集团”
或“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 (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南高税通〔2026〕8693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 税务机关要求公司缴回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符
合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已退税款。 二、相关事项说明及应对措施 《税务事项通知书》不涉及行政处罚事项,公司初步估算缴回税费金额约为
2,700 万元。公司将开展进一步核算工作,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缴纳情况为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述税务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 务数据追溯调整,相关财务影响将计入 2026 年当期损益,最终以实际缴纳金额 及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与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上存在差异,后续将继续与税 务机关保持积极沟通,并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必要时 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7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