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杭萧钢构2026-08-17 00:00

摘要

1杭萧钢构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
2报告期内营收29.72亿元,同比下降37.55%;
3归母净利润8166.25万元,同比下降36.01%;
4扣非净利润6340.12万元,同比下降12.00%。
5经营现金流净额6675.38万元,上年同期为-6.61亿元,显著改善。
6拟每10股派0.19元(含税),分红占净利54.88%。
7总资产140.51亿元,较上年末降3.85%;
8归母净资产50.02亿元,微增0.65%。
9前十大股东中控股股东单银木持股38.35%,质押3.48亿股。

公司代码:600477 公司简称:杭萧钢构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截 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358,968,4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820,400.28元 (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88%。本次利润分配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杭萧钢构600477G杭萧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姚剑峰楼懿娜
电话0571-81606798; 0571-87246788-80160571-87245217; 0571-87246788-6045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 际商务大厦7楼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 际商务大厦5楼
电子信箱yao.jianfeng@hxss.com.cnlou.yina@hxss.com.cn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405,084.019321,461,336.81-3.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500,163.52021496,943.980.6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297,225.089936475,953.66146-37.55
利润总额9,184.97201915,607.541976-4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8,166.24829512,762.63728-36.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6,340.127,204.71-12.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6,675.37579-66,118.5451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6382.530减少0.8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350.054-35.19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350.054-35.19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3,39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单银木境内自然人38.35904,713,7640质押348,220,000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3030,618,6690未知
陈辉境内自然人0.7918,650,9720无
周信钢境内自然人0.7116,742,7000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未知0.7016,617,6990未知
单际华境内自然人0.6314,904,9000无
季红弟境内自然人0.419,575,5910无
李欣境内自然人0.378,808,6000无
浙江天悦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358,294,1140未知
陆拥军境内自然人0.245,695,0410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单际华先生为单银木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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