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摘要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为4,063.77万元,涉案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0% ;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涉案金额为4,063.77万元。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者尚未结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关于江阴市万阳净化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起诉的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请求判令公司对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普
乐”)的债务在泰兴普乐总注册资本61,224,490元之 51%股份比例未出资范围 (11,224,490元)内承担清偿责任,但公司已完成对泰兴普乐的所有实缴出资,该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民事判决书、仲裁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案金额(万元)
案件进展
单笔涉案金额100万元及以上诉讼、仲裁案件
1
成都高尚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1,917.87
待开庭
2
江阴市万阳净化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1,122.45
待开庭
3
重庆近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张剥、成都禹诺普得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同纠纷
620.00
待开庭
4
张剥
达州医科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禹诺普得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
股权纠纷
370.00
待开庭
小计
4,030.32
5
其他4件单笔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下诉讼、仲裁案件小计
33.45
合计
4,063.77
注: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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