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

鹏鼎控股2026-05-22 00:00

摘要

1鹏鼎控股控股股东美港实业及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400万股,占总股本1.04%。
2减持后,二者合计持股比例由71.90%降至70.86%,仍为控股股东。
3此次减持系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拟减持不超过4,000万股),剩余可减持额度为1,600万股。
4减持价格不低于50元/股,当前股价远高于此下限。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超过 1%的公告

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或“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港实业”)及美港实业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辉国际”)出具的《关于减持鹏鼎控股股份超过1%及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及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计划自2026年4月25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年5月21日至 2026年8月2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万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73%),减持价格不低于50元/股。

2026年5月21日,美港实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400万股。截至2026年5月21日收盘,美港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510,242,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15%,美港实业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持有公司股份132,402,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美港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美港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铜锣湾礼顿道77号礼顿中心12楼1222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5月21日

权益变动过程

2026年5月21日,美港实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400万股,美港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合计持有鹏鼎控股比例由71.90%减少至70.86%,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股票简称

鹏鼎控股

股票代码

002938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比例(%)

A股

减持

1.04%

合计

减持

1.0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1.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美港实业

153,424.2198

66.19%

151,024.2198

65.15%

集辉国际

13,240.2775

5.71%

13,240.2775

5.71%

合计持有股份

166,664.4973

71.90%

164,264.4973

70.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6,664.4973

71.90%

164,264.4973

70.8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1.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是□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1.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美港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将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