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海南海药2026-08-15 00:00

摘要

1海南海药及全资子公司海口制药厂因销售代理合同纠纷被诉,涉案金额约1454.21万元,案件已受理未开庭。
2原告要求支付销售费用、保证金及利息,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截至公告日,公司未结案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1.1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98%。
4案件结果及对利润影响尚不确定。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4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3、涉案的金额:约 1,454.21 万元。
  •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 公司(下称“海口制药厂”)于近日收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 书》。原告陈光华、文瑞以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为由,将海口制药厂及公司列为共同 被告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陈光华、文瑞 被告一: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被告二: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案号

(2026)琼 0105 民初 10826 号 (三)案由

销售合同纠纷。 (四)诉讼请求

  •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药品销售费用共计人民币 1,296.33 万元;
  •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药品销售费用的资金占用利息暂计 4.11 万元(以

1,296.33 万元为基数,自 2026 年 4 月 26 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暂计至 2026 年 6 月 2 日);

  • 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保证金 153.30 万元;
  • 4、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保证金的资金占用利息暂计 0.48 万元(以 153.30

万元为基数,自 2026 年 4 月 26 日起按一年期 LPR 暂计至 2026 年 6 月 2 日);

  • 5、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诉讼请求项下被告一的全部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 6、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两被告共同承

担。

原告上述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 1,454.21 万元。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披露。除本案及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尚未结案(不含 已达成调解)的诉讼、仲裁案件涉及金额总计约 11148.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92.98%。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关注

本案并将积极应诉,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

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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