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是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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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其中董事叶建标先生和 独立董事何樟勇先生、严媛芬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郑剑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 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了以下表决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江西傲星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公司根据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为布局互联网创新业务及产业协同,拟以自有
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江西傲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星科技”)3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傲星科技 30%股权,傲星科技成为公司参股子 公司。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 江西傲星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持续提升,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 作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14:00 在杭州市余
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 16 号华是科技园 A 座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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