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关于拟向越南子公司增资暨实施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6-07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越南子公司增资暨实施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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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越南子公司增资暨实施公 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0万美元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SIDIKE VIET NAM NEW MATERIAL CO., LTD.(以下简称“越南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 越南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93.0500万美元增加至242.9098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 后,公司将对越南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分立完成后越南公司主体持续存续,并派 生设立一家全新企业(以下简称“新设公司”)。其中,新设公司将专项承接越南 公司新能源业务对应的资产与负债(具体范围以最终分立方案为准),实现新能 源业务专业化独立运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 资、存续分立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 次增资、存续分立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存续 分立的相关手续。
一、越南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SIDIKE VIET NAM NEW MATERIAL CO., LTD. (二)企业代码/税号:2301236122
(三)成立日期:2023年3月13日 (四)法定代表人:汪俊 (五)注册资本:1,930,500美元 (六)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三江乡安峰二-C工业园CN4-1地块C2厂房。 (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胶粘带制品、光学胶、石墨,离型纸、离型膜
等产品 (八)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九)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6 年 3 月 31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
| 资产总额 | 48,795,260.32 | 50,295,531.47 |
| 负债总额 | 43,962,779.56 | 44,066,594.35 |
| 净资产 | 4,832,480.76 | 6,228,937.12 |
| 项目 | 2026 年 1-3 月 | 2025 年度 |
| 营业收入 | 7,142,415.82 | 33,271,720.84 |
| 净利润 | -1,228,962.73 | -4,473,307.69 |
注:以上指标中,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的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
| 出资金额(美 元) | 出资比例 (%) | 出资金额(美 元) | 出资比例 (%) | |
|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1,930,500 | 100 | 2,429,098 | 100 |
三、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的形式,分立完成后,越南公司继 续存续,另派生新设一家公司,新设公司名称:BAIYAN (VIETNAM) NEW MATERIALS CO., LTD.(暂定名,最终以越南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分立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 1.分立前越南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增资完成后)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美元) | 出资比例(%) |
|---|---|---|
|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2,429,098 | 100 |
- 2.分立后的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 公司名称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 美元) | 出资比例 (%) |
|---|---|---|---|
| SIDIKE VIET NAM NEW MATERIAL COMPANY LIMITED |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192.9098 | 100 |
| BAIYAN (VIETNAM) NEW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 |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 |
注: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根据后续分立方案最终确认。
(三)业务分割情况 分立前,越南公司主营生产、销售胶粘带制品、光学胶、石墨,离型纸、离
型膜等产品。分立后,越南公司承接除新能源相关的所有经营业务,新设公司承 接新能源业务。
(四)资产及负债分割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分立基准日,办理相关手续,对资产、负债进行
账务处理,确定分立后越南公司与新设公司具体的资产负债情况。 (五)债权债务分割情况 分立后各公司将根据分立清单分别确定各自的资产和负债承接。根据越南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越南公司与新设公司应就越南公司尚未清偿的债务、劳动合同 及其他财产义务(如有)承担连带责任,但越南公司、新设公司与债权人、客户 或者越南公司员工依据法律规定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人员安置 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自的业务
范围进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公司分立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增资、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
将显著提高越南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利于增强越南公司的项目建设能力和运营能 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增资对象为公司子公司,整 体投资风险可控。
本次分立派生的新设公司拟选址越南太原省落地经营。太原省地处河内首都 圈核心腹地,公路物流通达性优越,可兼顾高端原料空运、成品海运出口双重物 流需求;同时当地高新产业集聚、产业配套完善,劳动力资源充足,营商扶持政 策优势突出,适配新能源材料业务规模化、专业化运营需求。
本次存续分立能够优化集团整体资源布局,拆分业务板块实现精细化管理,
显著提升分立后两家主体的资产运营效率;分拆后各企业聚焦自身核心赛道,可 深度对接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伙伴,强化产业协同效应,高度契合公司中长期全球 化发展战略。存续分立完成后,原越南公司主体持续存续,统筹运营除新能源业 务外全部存量经营业务;新设公司专项承接新能源相关资产与业务,实现新能源 业务独立、专业化运营。
本次增资、存续分立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改变公 司的资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格局、行政审批等因素的影响,尚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本次增资、存续分立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采取有效对策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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