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权日)

聚石化学2026-08-15 00:00

摘要

1聚石化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确认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合规,确定2026年8月14日为授权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9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22元/份。
2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大股东及实控人亲属,且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不存在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授权日)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 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

《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以 2026年8月14日为授权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9,000,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为44.22元/份。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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