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ST航图2026-08-15 00:00

摘要

1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浙江辕畅贸易起诉,涉案金额2755.16万元(含本金及利息),法院已立案未开庭。
2公告同时披露重大风险: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为负、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3主要银行账户累计冻结1.35亿元,占货币资金108.93%;
4主体及转债信用评级由B-下调至CC。
5若2026年营收低于1亿元且利润为负或净资产仍为负,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ST 航图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者“航天宏图”)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2,755.16 万元(未含逾期利息)。

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其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需结合法院生效判决情况,以公司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 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审慎财务处理,并及 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被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久安”)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深圳久安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深圳久安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因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偿还债权人债务本息,债权人采取诉 讼等措施,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进行资金冻结,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截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累计冻结金额 13,463.7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货币资金的 108.9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已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6 年经审计的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利润总额、 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 2026 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 上市。

 公司短期流动性依然紧张,存在诉讼、票据逾期等问题,若短期内无法 妥善解决,公司可能面临违约风险,进而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可能削弱 公司融资能力,加剧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构成一定的财务风险。2026 年 8 月 13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 B-调降至 CC,维持评级展望为负面;将“宏图转债”的信用等级由 B-调降至 CC。

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浙江辕畅贸易有限公司因与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原告就此向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收到绵阳市安州区人 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本案开庭通知。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浙江辕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诉讼请求
  • (1)判令被告(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

民币 25,861,940.70 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 25,861,940.7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2%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6 年 7 月 9 日,利息为人民币 1,689,646.79 元);

  •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公告费等)。 3、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2025 年 9 月 1 日,原告与被告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 合同》(合同编号:SC-202509),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借款项人民币 50,000,000.00 元,用于其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两个月(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 2025 年 11 月 1 日),借款年利率为 12%。合同签订当日,原告按约将全额借款 本金先后两次转入被告的账户,被告出具《收据》予以确认。至此,双方民间借 贷法律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原告已全面履行出借义务,被告负有到期足额还本 付息的义务。

上述借款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到期,被告未按约定足额偿还借款本息,至今 仅累计还款 26,000,000 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关于清偿抵充顺序的 规定,债务人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按照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本金 的顺序依次抵充。原告依此将上述还款先用于抵充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的全 部应付利息(包括借期内利息及自 2025 年 11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止 的逾期利息),剩余款项再用于冲抵借款本金。经上述依法抵充后,截至 2025 年

  • 12 月 25 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 25,861,940.70 元,自次日起即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应以该剩余本金为基数,继续按年利率 12%计收逾期利息。暂计算至
  • 2026 年 7 月 9 日(共 196 天),逾期利息金额为 1,689,646.79 元。双方约定的年 利率 12%,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符合《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受 法律保护,原告有权主张按此利率计收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的全部逾期利息。

综上所述,被告拒不履行到期还款义务,已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权益。为维护 自身合法权利,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全部 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 1、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其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需结合法院生效判决情况,以公司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 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审慎财务处理,并及 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被深圳久安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被深圳久安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深圳久安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公司资金紧张, 无法按期偿还债权人债务本息,债权人采取诉讼等措施,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资金冻结,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累计冻 结金额 13,463.7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108.93%。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如公司 2026 年经审计的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 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 202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 3、公司短期流动性依然紧张,存在诉讼、票据逾期等问题,若短期内无法

妥善解决,公司可能面临违约风险,进而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可能削弱 公司融资能力,加剧资金紧张状况,对公司构成一定的财务风险。2026 年 8 月

  • 13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 B-调降至 CC,维持评级展望为负面;将“宏图转债”的信用等级由 B-调降至 CC。

公司根据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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