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兆驰股份查看原文

摘要

1兆驰股份公告称,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获不超过4.5亿元专项贷款额度用于股票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90%。
2该贷款系响应央行等三部门关于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为公司此前审议通过的3亿至5亿元回购方案提供融资支持。
3具体回购实施仍以市场情况及实际执行为准。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9 元/ 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 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额度。主要内容如下:

  • 1、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2、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且不超过本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的 90%;
  • 3、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 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

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

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 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股份期限 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