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注册批复的公告

中原环保2026-08-14 00:00

摘要

1中原环保于2026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及不超过15亿元的普通公司债券,合计注册额度30亿元。
2批复有效期24个月,可分期发行。
3本次融资已获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将用于补充公司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与流动性管理能力。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50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注 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债 券,债券品种及金额以最终批复为准(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6-22)。

2026 年 8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的《关于同意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022 号)和《关于同 意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2023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 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 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本批复自同意注册 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

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 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 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自同意 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批复的要求开展可续期公司债 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