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事业合伙人6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杰瑞股份2026-08-14 00:00

摘要

1杰瑞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布核查意见,同意实施事业合伙人6期员工持股计划。
2该计划参与人数不超过32人,包括董事长李志勇等6名董监高,认购份额占比29.04%。
3委员会认为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原则,不存在摊派或财务资助,有利于绑定核心人员与公司长期利益,提升凝聚力与竞争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事业合伙人 6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6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文件和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1、公司实施事业合伙人6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层与公

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推动核心人员与公司长期成长价值的绑定,主动承担公司长期 成长责任,进一步提高公司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 格。

  • 3、《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6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遵循公司自

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 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 5、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2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分别为董事长李志勇、副总裁李 慧涛、副总裁路伟、副总裁张伟、副总裁张洪耐、财务总监崔玲玲,认购总份额不

超过1,382.16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9.04%。拟参加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员工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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