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暨更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晶丰明源2026-08-14 00:00

摘要

1晶丰明源更新回购报告书,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2回购金额6000万-1.2亿元,价格上限239.71元/股,期限3个月,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未来出售)。
3截至8月3日股价96.59元触发护盘式回购条件。
4提示持股5%以上股东夏风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计划,其余董监高及控股股东暂无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6-072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暨更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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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
  •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 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在 公司披露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 售;若公司未能在披露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出售完毕, 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本回 购方案将根据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进行相应修改。
  •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9.71 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夏风在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 减持计划。除前述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暂无明确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相关风险提示:
  •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 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出

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 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截至 2026 年 8 月 3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96.59 元/股,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规定的“连续 20 个 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的情形。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8/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2026/8/4
预计回购金额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其他: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239.71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br>□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br>□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br>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25.03万股~50.06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12%~0.25%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6369508、B888695777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

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

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

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 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及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39.71 元/股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 50.0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5%;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39.71 元/股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 25.03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2%。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9.71 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 回购价格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 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最 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股)比例 (%)股份数量 (股)比例 (%)股份数量 (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0,099,89739.3080,099,89739.3080,099,89739.3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3,706,99560.70123,706,99560.70123,706,99560.7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509,5490.25759,8510.371,010,1530.50
股份总数203,806,892100.00203,806,892100.00203,806,892100.00

注:上表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测算数据 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请以后续股份回购实施情况及实际股 权结构变动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 1、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

司总资产 580,633.9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4,312.45 万元。按照 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2,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2.07%、3.70%。根据 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且将在回购期限 内择机支付,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

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44.15%,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

康、可持续发展。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 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

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2,928,502 股,占当时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1.44%,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 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026 年 7 月,公司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董事会秘书杨彪先生通过本次归属取得公司股份 764 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晶丰明 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 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 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 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 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夏风在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减持计划。除前述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均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 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在公司披露本次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披 露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出售完毕,尚未出售的已回购 股份将予以注销,并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

的其他事宜;

  •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

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 7、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

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 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事项 的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风险;

  •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且拟在未来适宜时机

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出售部 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新

增开设了使用回购专项贷款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证券账户号码备注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369508使用自有资金的回购专户
B888695777(新增)使用回购专项贷款的回购专户

除新增上述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专户外,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没有变化。 (二)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了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26 年 8 月 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晶丰 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三)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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