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昀冢科技2026-08-14 00:00

摘要

1昀冢科技公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未达标,2022年激励计划作废40.125万股(2025年营收5.63亿元未达11.5亿元目标);
32024年激励计划作废106万股(2025年归母净利润-1.90亿元未达标)。
4本次合计作废146.125万股,系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及人员变动所致,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昀冢科技”)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海燕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3、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 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1)。

  • 4、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于同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2-013)。

  • 5、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 6、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 7、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 8、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 9、202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海燕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3、2024 年 12 月 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4)。

  • 4、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同天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 5、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 6、202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58 万股予以作废。 2、因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均为 30%,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1.5 亿元。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作废失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0878 号),公司 2025 年 度营业收入为 563,206,998.15 元,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公司拟作废首次 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23.52 万股(不含上述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人员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作废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内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8.0250 万股(不含上述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人员涉及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2022 年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0.125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2 万股予以作废。 2、因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比例为 50%,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 年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40%≤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或“2025 年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激励 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0878 号),公司 2025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062,614.69 元,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 则公司拟作废第一个归属期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94 万股(不含 上述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人员涉及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106 万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昀冢科技本次归属条件未成就及本次作 废失效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条件未成就及本次作废失效的原 因以及作废失效的数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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