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渤海化学2026-08-14 00:00

摘要

1渤海化学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广东格瑞新材料51%-80%股权,标的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主营改性塑料及锂电结构件。
22025年营收2.91亿元、净利润3667.55万元。
3公司已签署意向协议并支付2000万元意向金,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尚需尽调、审计评估及国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收购旨在推动公司从传统化工向新材料转型,改善亏损现状。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 2026-055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与广东格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新材、标的公 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
  • ●根据《意向协议》的约定,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格 瑞新材不低于 51%、不超过 8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格瑞新材 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系公司与格瑞新材股 东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交易各方需根据尽调、审计、评估 等结果进一步协商是否签署正式收购协议以及报国资监管部门批准 或备案,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宏观政策、经济周期、市场竞争等多种因 素影响,在业务整合及实际经营中存在业绩不及预期的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标的公司经审计后 的财务数据和评估的最终结果可能与本次公告披露情况存在差异,公 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及审批

程序,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6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格瑞新材股东方签订《意向 协议》。

《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将与格瑞新材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格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4022417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宇航
实际控制人郑宇航
成立日期2012-04-06
主营业务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公司主要产 品包括改性 LCP(液晶高分子聚合物)、改性 PA(聚 酰胺)、改性 PC(聚碳酸酯)、改性 PC/ABS(聚碳酸酯 和聚丙烯腈塑料合金)等新材料。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科技二路 8 号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瑞新材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

格瑞新材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度度
总资产43,621.1832,836.23
净资产23,449.9220,433.88
营业收入29,060.0926,030.89
净利润3,667.553,304.36

(三)股权结构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郑宇航34,560,00060.26%
2鹤湾科技7,814,72913.63%
3皓瑞科技5,157,2018.99%
4合瑞咨询3,300,0005.75%
5莞闽万策2,668,7184.65%
6菅淑梅1,440,0002.51%
7王毓丽1,200,0002.09%
8梁德洪1,200,0002.09%
9其他11,4320.02%
合计57,352,080100.00%

(四)标的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标的公司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注于改性塑料

与精密新能源锂电结构件领域,集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 深耕高分子新材料赛道十余年,凭借完备的产品体系、深厚的技术积 淀和优质的客户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核心竞争力 。

改性塑料即在塑料中添加不同的助剂,并通过填充、增韧、增强 等特殊工艺加工,以改善、提升塑料的基础性能,以弥补其固有的缺 点,拓宽其应用场景。产品最终形态为塑料粒子。

标的公司改性塑料产品体系覆盖全面,涵盖改性特种工程塑料、

改性工程塑料、改性通用塑料三大品类,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制造 、智能家居、电子电气、通信、消费电子、连接器等多个高景气下游 行业。其中,公司重点深耕改性特种工程塑料液晶高分子聚合物(LC

P)、改性工程塑料高温尼龙(PPA)及改性合金材料PC/ABS的配方研 发与规模化生产,此类产品附加值高、性能优越,形成了显著的市场 竞争壁垒,助力其在高端改性塑料领域占据优势地位。

标的公司的子公司瑞晟新能源主要产品为精密锂电结构件。瑞晟 新能源所生产的精密锂电结构件主要以塑胶为原材料,属于母公司格 瑞新材的下游产业链产品,与公司改性塑料业务紧密相关,其主要用 途为动力电池的固定。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

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本次《意向协议》的签署对手方为郑宇航、菅 淑梅,基本情况如下: (一)郑宇航 中国国籍,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格瑞新材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60.2594%的股份。 (二)菅淑梅 中国国籍,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格瑞新材董事。直接持有标的

公司 2.5108%的股份。 (三)其他 郑宇航与菅淑梅系夫妻关系,二人通过持有广东皓瑞科技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00%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标的公司 8.9922%的股 份,二人合计控制标的公司 71.7624%的表决权。二人能够实际支配标 的公司的行为,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与格瑞新材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

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乙方 1:郑宇航
  • 乙方 2:菅淑梅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乙方 1、乙

方 2 合称“乙方”) (二)交易总体方案 1.交易方案 甲方拟收购乙方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不低

于 51%、不超过 80%股份,具体转让比例由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交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甲方的控股子公司。

各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将积极对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案、

交易价格及支付安排、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超额业绩奖励、乙方 1 及核心团队的竞业限制义务等事项,进行沟通、论证、协商,并在正 式交易文件(指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下同)中确定。

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前,乙方应办理完毕标的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简称“新三板摘牌”)的工作,乙方应确保 届时的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若有)。

  1. 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以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 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一 致,并在正式交易文件中约定,且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不超过评估机 构出具并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关于业绩承诺以及业绩补偿、减值补偿等事项,将在尽调结束并 根据标的公司整体估值等由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文件 中约定。

  1. 本次交易的意向金
  • (1)本协议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共管账户存入【2,000】

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意向金(以下简称“意向金”)。各方同意,以甲 方名义在银行设立共管账户,由甲方与乙方 1 共同签署账户共管协议 并对账户进行共管。

  • (2)本次交易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后,意向金将在支付第一笔交

易对价时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 1 支付的交易对价的组成部分,甲方与 乙方1配合将该款项由共管账户支付至正式交易文件约定的乙方1的 收款账户;

  • (3)甲方完成上级单位及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后,各方应争取于

尽职调查完成且标的公司正式摘牌起 15 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交易文 件;

  • (4)若本次交易最终未能在前述第(3)款期限内签署正式交易

文件的,乙方或甲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 4.新三板摘牌及公司性质变更 甲方将意向金存入共管账户后,乙方立即启动标的公司新三板摘

牌及变更为有限公司的手续,并尽最大努力争取于 2026 年【9】月【30】 日前完成新三板摘牌工作。

  1. 排他期
  • (1)本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内(“排他期”),乙方不得(且不得授

权任何主体)就标的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投资及股份收购等相关事

宜与甲方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洽谈、沟通、谈判或 达成任何协议,各方一致书面同意可以对排他期进行延长。

  • (2)若乙方违反前述第(1)款约定的排他期约定,乙方应在甲

方通知之日起立即纠正;若乙方在 3 个工作日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 (3)排他期届满,如各方未能就本次收购签署相应交易文件,

且各方未就延长本协议排他期达成书面补充约定的,则本协议于排他 期届满之日起终止。 6.协议终止 本协议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 (1)经各方书面协商一致;
  • (2)排他期届满,各方未就本次收购签署相关文件且未就延长

排他期达成书面补充约定的;

  • (3)甲方上级单位或者甲方内部决策机构未批准本次交易的;
  • (4)主管机关对本次收购不予核准、批准、备案或存在任何否

决意见的。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要从事丙烯及副产品生产销售、卡类产品、

印刷业务及卡类配套机具制造销售,公司所处基础化工行业面临较大 市场压力,亏损严重。本次交易后,公司通过资产收购快速切入改性 塑料这一附加值较高的新材料赛道,有助于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改善 经营状况。公司由传统竞争激烈的大化工领域转型升级到新材料领域, 通过收购盈利能力较强的标的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长期

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本次交易以现金支付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 股本情况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 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于化工行业,为公司产业链延伸。标的公司 属于改性塑料高分子材料一类,是化工新材料领域的重要分支,为国 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业资源、未来重点发展 战略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可改善公司业绩、丰富公司产品 矩阵、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助力公司向精细化工新材料领域转型升 级。

六、风险提示

  • 1.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系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达成的初

步的框架性、意向性文件,旨在明确交易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 交易方案和相关事项尚需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并以最终签署的正式交 易协议为准,《意向协议》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

尚未完成,交易各方需要根据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结 果进一步协商具体交易方案和相关事宜,并经各方依法履行相关审批 程序后,方能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 3.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宏观政策、经济和所在行业周期、市场

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在后续业务整合及实际经营中标的公司存在经 营业绩下滑或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4.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标的公司经审计

后的财务数据和评估的最终结果可能与本次公告披露情况存在差异,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及审 批程序,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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