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亨通股份2026-08-14 00:00

摘要

1亨通股份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公告。
2本次拟募资36亿元,发行价4.68元/股(基准日前20日均价80%),预计发行7.69亿股。
3测算显示若2027年净利润持平或下滑,每股收益将被摊薄。
4公司提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规范资金使用等措施,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已出具相关承诺。
5项目聚焦铜箔新材料,已获比亚迪等客户认证。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以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亨通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 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 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 1、假设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

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2、假设本次发行股票于2027年2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 4、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60,000.00万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假设以2026年8月11日为定价基准日测算,发行价为4.68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发行股份数量为769,230,769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30%;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 量为准;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仅为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结果 为准;

  • 5、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92.02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44.64万元。假设公司2027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按照较2025年度增长30%、持平、减少30%分别测算(上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

  • 6、在预测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以截至2026年6月末总股本

2,974,381,224股为基础,仅测算本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 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员工持股以及其他因素导致股 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 7、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5 年度/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7 年度/ 2027 年 12 月 31 日(假设)
发行前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297,438.12297,438.12374,361.2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76,923.08
假设情形 1:公司 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加 30%
项目2025 年度/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7 年度/ 2027 年 12 月 31 日(假设)
发行前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20,092.0226,119.6326,119.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044.6413,058.0313,058.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9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9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0.030.04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0.030.040.04
假设情形 2:公司 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20,092.0220,092.0220,092.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044.6410,044.6410,044.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7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7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0.030.03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0.030.030.03
假设情形 3:公司 202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减少 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20,092.0214,064.4114,064.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0,044.647,031.257,031.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5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5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0.030.02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0.030.020.02

注:基本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 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 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 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 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 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 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 究”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人员储备方面,公司持续推进管理机制优化,深化绩效薪酬改革,构建完善 管理与专业人才双通道发展体系,培养了具备多年行业经验、丰富管理经验和专 业技能的管理和技术团队,能够为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 人才保障。

(二)技术储备

技术储备方面,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研发团队积累了丰富 的产品研发经验和生产技术,其核心设备由国外引进,在生产设备设计与产品工 艺流程方面进行了有效融合,形成了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的核心技术体系。

公司在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方面,坚持差异化发展理念,紧跟行业技术发展

趋势和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储备。公司已具备 6 微米铜箔 和 4.5 微米铜箔生产能力,已掌握 3.5 微米铜箔生产技术,自主研发的反转铜 箔(RTF)、低轮廓铜箔(LP)、高温延伸铜箔(HTE)等高附加值产品已实现 量产,并成功通过部分下游行业标杆企业的认证,建立合作关系。公司与国内知 名高校、技术研究院等签订了产学研技术合作协议,充分整合高端人才、检测资 源等各类优质资源,加快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新技术、新产品的孵化,夯实公 司研发能力,推进公司研发项目的产业化落地。截至报告期末,亨通铜箔与铜铝箔 新材料研究院累计申请专利 77 项,获得授权专利 30 项,形成公司自主知识产 权和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的核心技术体系。

(三)市场储备

公司始终将提升市场占有率作为核心目标,深化营销变革,重构营销战略。 紧密跟踪市场动态,深化与行业头部客户的合作,提升市场服务及营销队伍能力, 增强客户合作的黏性;整合资源拓展海内外销售渠道和产品应用领域,不断优化 客户结构,实现精准营销,巩固提升现有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品牌在全球市场 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公司持续加强与下游PCB知名厂商的合作,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品在生益科 技、南亚新材、奥士康等下游头部客户应用持续增量;RTF系列产品已成功导入 下游客户供应链,公司HVLP等高阶铜箔产品已出样品,完成部分客户测试,持 续开展下游客户验证;超厚铜箔已批量供应下游客户。锂电铜箔客户已覆盖比亚 迪、鹏辉能源、欣旺达等主流动力与储能企业。海外客户认证持续推进,已实现 批量供货。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才团队、技术实力、市场资源等方面均具备完善的储备 与坚实的保障,能够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高效落地,为公司高 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 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

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 来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市场前景良好。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 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主营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从而有效降低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及使用,并配合保荐人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 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并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 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应当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

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崔巍 作出以下承诺:

“1、在持续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 2、上市公司本次发行项目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上述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

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根据 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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