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摘要
股票代码:301125 股票简称:腾亚精工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 6 号)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六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发行数量:9,009,009 股
- 2.发行价格:13.32 元/股
- 3.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9.88 元
- 4.募集资金净额:114,745,833.21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股票上市数量:9,009,009 股
- 2.股票上市时间:2026 年 8 月 18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 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义...............................................................................................................................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4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4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6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19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20
八、其他重要事项..................................................................................................... 21
九、备查文件............................................................................................................. 21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上市公告书、上市公 告书 | 指 |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
| 公司、发行人、腾亚精 工、股份公司 | 指 |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 事务所 | 指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股东大会、股东会 | 指 |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 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临麒路 129 号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 6 号 |
| 成立时间 | 2000 年 8 月 15 日 |
| 上市时间 | 2022 年 6 月 8 日 |
| 股本 | 19,831.5008 万元人民币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腾亚精工 |
| 股票代码 | 301125.SZ |
| 法定代表人 | 徐家林 |
| 董事会秘书 | 高隘 |
| 联系电话 | 025-52283866 |
| 互联网地址 | www.tengyanjjg.com |
| 主营业务 | 动力工具、园林工具、机器人配件 |
| 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注:股本变化已完成股份登记,注册资本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
-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会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 之日起延长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 年 6 月 24 日,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事项。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 202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19 号),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由深交所受理。深交所发行上市审 核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 2026 年 7 月 10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腾亚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5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过程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国浩律师事务所见证下,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T-3 日) 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T-1 日)期间,共向 141 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发出《南京
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 邀请文件。
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发送对象包括: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收市后前 20 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的前 20 名股东),基金公司 32 家,证券公司 23 家,保险公司 12 家以及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投 资者 54 家。
经发行人律师现场见证,在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期间,即 2026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00-12:00,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 14 份符合《认购邀请书》形式要求 的《申购报价单》。
(五)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 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6 月 16 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32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 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七)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为 9,009,009 股。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9.88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 5,254,166.6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745,833.21元,其中:股本9,009,009.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5,736,824.21 元。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单爱娟、杜爱庆、东海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共同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和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向上述 10 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 书》。截至 2026 年 8 月 4 日 12:00 时,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 到参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保证 金及认购资金合计 119,999,999.88 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410C000270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6 年 8 月 4 日,中信建投证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东大桥路支行开立的 320766254539 号账户收到本次腾亚精工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119,999,999.88 元。
2026 年 8 月 5 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上 述认购股款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410C000271 号)。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6 年 8 月 5 日止,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已将认 购资金扣除合同约定的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1,886,792.45 元(不含增值税及持续督 导费)后的剩余款项总额人民币 118,113,207.43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9.88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人民币 5,254,166.6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745,833.21元,其中:股本9,009,009.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5,736,824.21 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 专用。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法规以及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 尽快与保荐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 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 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
| 法定代表人 | 郑成武 |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948,94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728 号 9 楼 |
| 法定代表人 | 鲁伟铭 |
| 注册资本 | 13,272.4224 万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1813093L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381,38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创意路 199 号 B 幢 5 楼-028(东区) |
| 法定代表人 | 黄洁 |
| 注册资本 | 1,000 万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21MA2JUYEE8Y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获配数量为 750,75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 注册资本 | 20,000.00 万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675,67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大 厦 A 座 506 号 |
| 法定代表人 | 唐泳 |
| 注册资本 | 60,000.00 万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D7TEBR46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653,15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6.单爱娟
| 姓名 | 单爱娟 |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330621************ |
| 住所 | 上海市奉贤区****** |
单爱娟本次获配数量为 375,37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杜爱庆
| 姓名 | 杜爱庆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342423************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杜爱庆本次获配数量为 375,37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名称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室 |
| 法定代表人 | 严晓珺 |
| 注册资本 | 16,480.3118 万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062562113E |
| 经营范围 |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75,37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9.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 288 弄北岸财富中心 8 号楼 5 楼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华琴 |
| 注册资本 | 1,000 万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580528329K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375,375 股,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
10.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元宇 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杨桦 |
| 注册资本 | 10,000 万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264282348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无。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 量为 97,60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 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 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 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依法可以实施。本次发行过程 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 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 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 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 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证券代码:301125.SZ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026 年 8 月 18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 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 股东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份 数量(股) |
|---|---|---|---|---|
| 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9,848,000 | 15.05 | - | |
| 乐清勇 | 27,302,800 | 13.77 | 20,477,100 | |
| 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3,308,400 | 6.71 | - |
| 4 | 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269,620 | 6.69 | - |
|---|---|---|---|---|
| 5 | 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良元 新能源柒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312,000 | 5.70 | - |
| 6 | 马姝芳 | 9,747,080 | 4.91 | - |
| 7 | 苏广超 | 5,165,400 | 2.60 | - |
| 8 | 徐家林 | 2,744,000 | 1.38 | 2,058,000 |
| 9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1,980,557 | 1.00 | - |
| 10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1,415,951 | 0.71 | - |
| 合计 | 116,093,808 | 58.52 | 22,535,100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份 数量(股) |
|---|---|---|---|---|
| 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9,848,000 | 14.40 | - | |
| 乐清勇 | 27,302,800 | 13.17 | 20,477,100 | |
| 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3,308,400 | 6.42 | - | |
| 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269,620 | 6.40 | - | |
| 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良元 新能源柒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312,000 | 5.46 | - | |
| 马姝芳 | 9,747,080 | 4.70 | - | |
| 苏广超 | 5,165,400 | 2.49 | -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48,948 | 1.90 | 3,948,948 | |
| 徐家林 | 2,744,000 | 1.32 | 2,058,000 | |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1,980,557 | 0.96 | - | |
| 118,626,805 | 57.22 | 26,484,048 |
注:最终前十名股东持股实际情况以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9,009,009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8,315,008 股,仅考虑本次 发行,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 207,324,017 股,具体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 | 本次发行后 |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535,100 | 11.36 | 9,009,009 | 31,544,109 | 15.21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5,779,908 | 88.64 | - | 175,779,908 | 84.79 |
| 合计 | 198,315,008 | 100.00 | 9,009,009 | 207,324,017 | 100.00 |
注:最终前十名股东持股实际情况以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 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9,009,009 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表所示(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 项目 | 发行前(元/股) | 发行后(元/股) | ||
|---|---|---|---|---|
|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31 日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3 | 0.07 | 0.02 | 0.05 |
| 每股净资产 | 4.24 | 4.26 | 3.45 | 3.46 |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 3.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 2023 年、2024 年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3985 号”“天健审〔2025〕 647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 年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410A032482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均按合并报表口径填列或计算。最近三 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 资产总计 | 113,973.18 | 106,355.63 | 106,930.68 |
| 负债总计 | 48,577.69 | 39,639.39 | 40,716.73 |
| 股东权益合计 | 65,395.50 | 66,716.25 | 66,213.9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 | 60,138.47 | 60,344.25 | 58,160.58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62,108.70 | 60,663.42 | 46,257.13 |
| 营业利润 | -900.36 | -267.65 | 1,689.63 |
| 利润总额 | -902.22 | -258.85 | -8.99 |
| 净利润 | -948.08 | -629.08 | 49.6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 488.44 | 1,039.37 | 476.58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7.02 | 2,215.53 | 3,936.3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83.23 | -7,149.15 | -24,148.7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8.42 | 3,225.00 | 12,626.67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45.41 | -1,415.15 | -7,483.25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10.85 | 5,865.44 | 7,280.60 |
4.主要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 流动比率(倍) | 1.10 | 1.35 | 1.12 |
| 速动比率(倍) | 0.62 | 0.60 | 0.42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1.01 | 41.05 | 40.46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2.62 | 37.27 | 38.0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 4.24 | 4.26 | 5.74 |
| 财务指标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77 | 9.99 | 16.64 |
| 存货周转率(次) | 3.59 | 3.58 | 3.23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0.70 | 0.9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股) | 0.46 | 0.16 | 0.39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13 | -0.10 | -0.74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含资本化利息)
-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06,930.68 万元、106,355.63 万元和 113,973.18 万元,整体规模保持相对稳定,2025 年末资产总额略有上升,主要系 流动资产规模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整体保持稳定,各期末 金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均在 65%以上,是公司资产的核心构成。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30,946.95 万元、32,516.46 万元和 39,334.03 万元,占 资产总额的比例逐年小幅提升,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稳步拓展,应收账款等经营 性应收项目规模相应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40,716.73万元、39,639.39万元和48,577.69 万元。从负债结构上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27,658.29
万元、24,118.93 万元和 35,701.2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7.93%、60.85% 和 73.49%;公司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13,058.44 万元、15,520.46 万元和 12,876.4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2.07%、39.15%和 26.51%。报告期内,
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及占比有所增加,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8.08%、37.27%和 42.62%,2025 年末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公司业务 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发展稳中有进,公司主要采取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扩大 经营规模主要依赖银行借款,导致银行借款金额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丁秋扬、刘奇霖
项目协办人:方士奇
项目组成员:周海勇、王子康、杨启明
联系电话:021-68801539
传真:021-68801539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 楼
负责人:徐晨
经办律师:陈一宏、叶嘉雯、姚璐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三)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 80 号绿地之窗云峰座 B 座 2611 室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军安、张任飞
联系电话:0371-55269186
传真:0371-55269186
(四)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 80 号绿地之窗云峰座 B 座 2611 室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军安、张任飞
联系电话:0371-55269186
传真:0371-55269186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 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丁秋扬、刘奇霖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 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丁秋扬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 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目前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项目:冠石科技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奇霖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 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亚泰集团再融资项目,国创 高新、山东如意、岳阳林纸并购重组项目,凯立德、先大药业、垦丰种业、顶柱 检测等新三板项目,华微电子公司债等债券项目,目前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 的项目:冠石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 简易程序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具 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同意推荐腾亚精工本次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4.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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