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医学:关于康医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869 证券简称:康泰医学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23151 债券简称:康医转债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医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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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债券简称:康医转债
- 2、债券代码:123151
- 3、可转债面值:100 元/张
- 4、回售价格:100.295 元/张(含息、税)
- 5、回售条件满足日期:2026 年 8 月 11 日
- 6、回售申报期:2026 年 8 月 13 日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
-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8 月 24 日
- 8、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8 月 25 日
- 9、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8 月 26 日
- 10、回售申报期内“康医转债”暂停转股
- 11、“康医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12、风险提示:(1)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95 元/张(含息、税)
卖出持有的“康医转债”。截至目前,“康医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 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2)在“康医转 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康医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康医转债”持有人未在公 司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康 医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于 2026
-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康 医转债”转股价格 27.55 元/股的 70%(即 19.29 元/股),且“康医转债”当前
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康医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康医转债”回售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 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 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 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 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50%(“康医转债”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的票面利率),t=43 天(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算 头不算尾,其中 2026 年 8 月 13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由上可得“康医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95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康医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 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236 元/张;对于持有 “康 医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5 元/张;对于持有“康医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换公 司债券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5 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 息所得税。
3、回售权利 “康医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康医转债”。“康医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 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 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 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康医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3)。同时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 回售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8 月 13 日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的回售
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 (限申报期内)。“康医转债”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 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 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康医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8 月 24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6 年 8 月 25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
- 年 8 月 26 日。回售期满后,本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 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康医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康 医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 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特此公告。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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