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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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日月明公告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2截至2026年8月12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18.45万股,占总股本2.73%,成交总金额5758.30万元,成交价区间24.55-28.20元/股。
3本次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方案上限,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4回购股份将在披露结果12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出售,3年内未售出部分将注销。
5回购期间董监高及控股股东无买卖股票行为。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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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88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76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2026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 2026-0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 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 年 7 月 30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 股 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6-02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予以披露,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内将回购情况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回购股份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2,184,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73%,最高成交价为 28.2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24.5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7,583,017.59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 等相关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资金 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资 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 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 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 2,184,500 股,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基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本次 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 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

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本次回购股份未实现出售而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 股份7,746,9759.687,746,9759.96
无限售条件 股份72,253,02590.3270,068,52590.04
总股本80,000,000100.0077,815,500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 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 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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