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博力威2026-08-13 00:00

摘要

1博力威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事项、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四项议案。
2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同意比例超99.88%。
3值得注意的是,中小股东对股权激励相关三项议案反对票占比达60.44%,显示中小投资者对激励方案存在较大分歧。
4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律师出具无异议见证意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

普通股股东人数

3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6,727,4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6,727,4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501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501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志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4人,董事刘聪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王娟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无非董事兼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66,640,601

99.8839

77,056

0.1155

400

0.0006

2、议案名称:《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66,640,601

99.8839

77,056

0.1155

400

0.0006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66,640,601

99.8839

77,056

0.1155

400

0.0006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66,722,178

99.9922

4,823

0.0072

400

0.000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41

39.2488

77,056

60.4375

400

0.3137

2

《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0,041

39.2488

77,056

60.4375

400

0.3137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50,041

39.2488

77,056

60.4375

400

0.3137

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1~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在该等议案的投票统计中已经对应回避的关联股东投票进行剔除。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诗雨、蔡嘉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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