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龙蟠科技2026-08-13 00:00

摘要

1龙蟠科技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暨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
2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占比33.00%,其中A股股东同意比例99.70%,H股股东全票同意,中小投资者同意比例89.92%。
3会议程序合法合规,无否决议案。
4本次决议标志着公司新项目投资计划正式获股东层面批准,为后续产能扩张或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31

其中:A股股东人数

1,23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1,074,156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46,341,21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14,732,9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3.0009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1.138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862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10人;

2、董事会秘书张羿先生列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暨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45,608,424

99.7025

509,395

0.2068

223,400

0.0907

H股

14,732,93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60,341,361

99.7193

509,395

0.1951

223,400

0.0856

(二) 涉及重大事项,A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暨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

6,539,648

89.9237

509,395

7.0045

223,400

3.071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夏斌斌、黎健强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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