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千里科技2026-08-13 00:00

摘要

1千里科技发布回购报告书,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1亿至1.5亿元,价格上限12.04元/股,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2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不超过1.35亿元专项贷款。
3回购期限12个月。
4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未来3-6个月无减持计划,但持股5%以上股东力帆控股未回复减持问询,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回购占总资产比例较低,不影响公司经营及上市地位。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该《贷款承诺函》有效期至2029年8月3日。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提用金额不得高于股票回购总金额的 90%,具体贷款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4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未回复公司问询,其所持公司股份是否进行减持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

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1.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1.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部分股份注销的风险。
  1. 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8/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方案日期

2026/7/31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12.04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830.56万股~1,245.85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18%~0.28%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8712626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

(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830.56~1,245.85

0.18~0.28

10,000~15,000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注:基于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下限,按照回购价格上限12.04元/股,测算出本次拟回购数量上限和下限及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述数据中如有尾数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将在回购期内择机实施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2.04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指定人员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该《贷款承诺函》有效期至2029年8月3日。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提用金额不得高于股票回购总金额的 90%,具体贷款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8,305,647

0.18

12,458,471

0.2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521,100,071

100

4,512,794,424

99.82

4,508,641,600

99.72

股份总数

4,521,100,071

100

4,521,100,071

100

4,521,100,071

1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1.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3.48亿元,流动资产77.33亿元(未经审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为15,000万元(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53%、1.45%、1.94%,占比较低。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回购方案的实施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增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未回复公司问询,其所持公司股份是否进行减持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各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1. 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1.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1. 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1. 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办理以上其他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1.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

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1.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部分股份注销的风险。
  1. 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持有人名称: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8712626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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