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明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明阳科技2026-08-12 18:15

摘要

1明阳科技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等议案。
2会议同意聘任倪超超为新任董事会秘书,张磊为证券事务代表,原董秘沈旸因兼职合规问题辞任但继续担任董事及副总经理。
3此外,公司定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权益分派等事项。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2日
  1.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1.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1.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1. 会议主持人:王明祥
  1. 会议列席人员:无
  1.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8月12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4)。

  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回避表决情况:

无。

  1.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8月12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6)。

  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回避表决情况:

无。

  1.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 回避表决情况:

无。

  1.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沈旸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不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沈旸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倪超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 回避表决情况:

无。

  1.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张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回避表决情况:

无。

  1.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拟于2026年8月28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2026-060)。

  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回避表决情况:

无。

  1.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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