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万邦达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万邦达2026-08-12 18:46

摘要

1万邦达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交易对手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及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
2两项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同意比例分别为98.89%和98.34%,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会议程序合法合规,律师出具了肯定性法律意见。
4此次决议标志着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正式落地,涉及关联交易及后续担保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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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 1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22号楼4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飘扬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214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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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股份25,902,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09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7,58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907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1人,代表股份18,313,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188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果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1.00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变更交易对手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5,614,193

98.8858%

248,000

0.9574%

40,600

0.1567%

0

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25,614,193

98.8858%

248,000

0.9574%

40,600

0.1567%

0

0%

通过

2.00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及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5,472,793

98.3399%

342,400

1.3219%

87,600

0.3382%

0

0%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25,472,793

98.3399%

342,400

1.3219%

87,600

0.3382%

0

0%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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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00和2.00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戈瑜珍先生、李梦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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