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连城数控: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摘要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连城数控”)于近期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会同年审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问询函问题逐项进行核查落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贵部申请延期回复本次问询函,现已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具体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1、关于业绩下滑
2025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6亿元,同比下降 61.44%;归母净利润 8,473.59万元,同比下降 75.11%,相较2023年下降 87.57%,已连续两年下滑;扣非净利润2,462.60万元,同比下降 90.71%;综合毛利率 29.95%,较上年同期增加1.23个百分点。
分产品看,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营业收入17.75亿元、同比下滑 60.15%,毛利率 30.92%、较上年同期增加0.55个百分点;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2.24亿元、同比下滑 74.65%,毛利率 27.51%、较上年同期增加10.26个百分点;电池片设备营业收入1.82亿元、同比下滑 41.65%,毛利率 22.98%、较上年同期下降15.35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国内收入18.76亿元,同比下降 65.72%,毛利率 28.79%,同比增长0.44个百分点;国外收入3.10亿元,同比增长 56.72%,毛利率 36.96%,
同比减少2.17个百分点。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2.62亿元,同比下降 53.04%;归母净利润 1,218.33万元,同比下降 84.69%;扣非归母净利润为-961.74万元,同比下滑 111.81%,由盈转亏。毛利率由上年同期 35.09%下滑至本期 15.78%,同比下降 19.31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1) 结合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产品价格与成本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等,分产品说明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辅材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 列示2025年境外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主要客户、销售内容、合作背景,结合境外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采购能力等,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结合贸易政策变化风险、海外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境内收入大幅下滑的同时境外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说明境外收入确认的政策、时点及依据,是否与境内收入确认政策存在差异;列示境外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3) 结合主要产品售价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一季度业绩和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在手订单金额及项目交付计划,说明截至目前业绩下滑趋势是否消除。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产品价格与成本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等,分产品说明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辅材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一)结合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产品价格与成本变
动、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等,分产品说明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626.52万元,同比下降 61.4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同比变动
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
177,488.43
445,377.14
-60.15%
电池片及组件设备
18,173.44
31,144.45
-41.65%
其他配套设备
552.30
2,002.77
-72.42%
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
22,412.35
88,403.50
-74.65%
合计
218,626.52
566,927.86
-61.44%
1、光伏行业出现周期性波动,下游客户对公司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电池片及组件设备需求下降,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收入结构方面,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光伏领域的单晶炉、切片机等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以及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报告期内,公司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及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收入占比合计为 89.50% ,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
2020年以来,全球光伏市场呈现超预期增长,引导光伏行业进入一轮大规模扩产周期,产能快速扩张与市场需求之间出现错配。2024年以来,下游光伏行业快速扩张的制造端产能与市场需求出现阶段性失衡,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5年光伏产业链产品价格处于低位,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平均价格分别同比下降 7.98%、36.22%、16.23%和 18.69%。下游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下游客户需求下降,公司销售订单数量和销售量减少,主要产品单晶炉和切片机销量分别同比下降 79.97%和 48.24%,导致2025年度公司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收入同比下降 60.15%,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收入同比下降 41.65%,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2、随着公司聚焦主业,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大幅减少,也是营业收入下降的重要因素
为了聚焦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及电池片及组件设备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对于非核心的光伏焊带辅材业务的子公司进行了处置。2024年12月,公司主营光伏焊带业务的原子公司江西铜业川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川禾”)
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公司持有的股权被动稀释,江西川禾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使2025年度公司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74.65%,也是2025年度营业收入下降的重要因素。
3、2025年度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与成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晶炉、切片机平均价格与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同比变动
单晶炉
单位售价
17.77%
单位成本
3.26%
销量
-79.97%
切片机
单位售价
-6.41%
单位成本
-11.69%
销量
-48.2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晶炉单位售价同比增长 17.77%,主要系随着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对海外客户单晶炉销量增长,且公司对海外客户议价能力较高,销售价格有所提升;单晶炉单位成本小幅上升 3.26%,主要系销售设备型号配置差异导致的成本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切片机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分别下降 6.41%和 11.69%,一方面,报告期内销售设备型号配置差异导致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的变动;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推动精益生产,优化供应链管理,强化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推动单位成本下降。
4、公司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收入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设备业务板块
2025年度
销售收入
同比变动
晶盛机电
设备及其服务
840,271.77
-37.12%
高测股份
光伏切割设备
24,192.35
-88.04%
奥特维
光伏设备
444,357.20
-42.81%
宇晶股份
高精密数控切磨抛设备
61,085.10
-11.85%
公司
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电池片及组件设备合计
195,661.87
-58.94%
如上表所示,受下游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客户需求下降影响,2025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光伏设备业务板块均出现大幅下滑。公司收入大幅下滑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光伏行业出现周期性波动,下游客户对公司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需求下降,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同时随着公司聚焦主业,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大幅减少,也是营业收入下降的重要因素。公司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报告期内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辅材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随着公司退出毛利较低的焊带业务,推动辅材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
焊带
-
-
-
56,110.28
63.47%
8.83%
其他业务
22,412.35
100.00%
27.51%
32,293.22
36.53%
31.90%
合计
22,412.35
100.00%
27.51%
88,403.50
100.00%
17.2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备品备件收入、光伏设备安装及调试服务收入等;上年同期,公司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还包括原子公司江西川禾及其子公司从事的焊带业务。
为了聚焦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等核心业务,提升经营效率,2024年12月,江西川禾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公司持有的股权被动稀释,江西川禾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光伏焊带业务相应不再纳入合并范围。随着公司退出毛利较低的焊带业务,推动报告期内辅材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
2、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毛利较高的干法设备占比下降,导致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电池片及组件设备
干法设备
8,406.02
46.25%
41.41%
26,319.47
84.51%
45.66%
湿法设备
9,767.42
53.75%
7.11%
4,824.98
15.49%
-1.68%
合计
18,173.44
100.00%
22.98%
31,144.45
100.00%
38.33%
公司电池片及组件设备分为干法设备和湿法设备。由于设备性能、用途及配置差异,公司干法设备毛利水平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受下游光伏行业波动及客户需求减少影响,公司毛利水平较高的干法设备收入规模出现下降,干法设备占整体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收入比例由2024年度的 84.51%大幅下降至2025年度的 46.25%,导致报告期内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毛利率相应下降。
二、列示2025年境外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主要客户、销售内容、合作背景,结合境外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采购能力等,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结合贸易政策变化风险、海外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境内收入大幅下滑的同时境外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说明境外收入确认的政策、时点及依据,是否与境内收入确认政策存在差异;列示境外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一)列示2025年境外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主要客户、销售内容、合作背景,结合境外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采购能力等,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
2025年度,公司境外收入主要客户、来源地区、销售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客户名称
来源地区
主要销售内容
2025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
1
LONGI MALAYSIA SDN.BHD.
东南亚
切片机、单晶炉
15,659.27
50.43%
2
单位C
东亚、北美
单晶炉
13,442.79
43.30%
合计
-
-
29,102.06
93.73%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源于对客户LONGIMALAYSIA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隆基”)和单位C的销售,合计销售收入29,102.06万元,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 93.73% ,公司与其合作背景及客户经营规模、采购能力如下所示:
客户名称
合作背景
经营规模、采购能力
LONGI MALAYSIA SDN.BHD.
马来西亚隆基为隆基绿能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硅棒、硅片、电池、组件制造和销售,公司自2009年起与隆基绿能建立合作关系,向公司采购单晶炉、切片机等设备,用于马来西亚基地硅棒、硅片制造。
马来西亚隆基为隆基绿能海外主要硅棒、硅片产能基地,具备良好的采购能力。
单位C
单位C为全球知名新能源企业,从事硅棒、硅片、电池、组件的制造和销售。公司自2023年起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向公司采购单晶炉等设备用于东亚、北美基地硅棒制造。
单位C为全球知名新能源企业,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其在美国住宅太阳能组件市场占据第一的市场份额,具备良好的采购能力。
(二)结合贸易政策变化风险、海外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境内收入大幅下滑的同时境外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
1、随着海外本土光伏产能扩张,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是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基于各国自身能源自主目标,美国、欧盟、印度等主要光伏市场纷纷通过贸易壁垒和本土制造产能扶持措施,积极推动新能源供应链本土化。海外光伏制造企业扩大本土产能,中国光伏企业也积极扩大在中东、美国等地的海外产能布局,全球光伏制造本土化进一步加速。
公司在单晶炉、切片机等晶体生产及加工设备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拥有产品和技术优势,且具备海外订单交付、服务响应能力。随着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报告期内对海外客户销售验收的设备数量增长,是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2、公司海外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境外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在深耕国内市场、巩固既有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不断优化国际业务布局。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海外在手订单不含税金额超过8.3亿元,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境外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充分披露了贸易政策变化风险:“境外市场是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市场,对行业整体的持续健康稳定具有深远影响。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海外,已在包括美国、越南等国家设立子公司,致力于开拓国际市场。若未来境外市场针对光伏产业的政策发生重大不
利调整,如对国内出口施加限制,或者对公司的产品研发、销售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实施更为严格的资质与许可审查,又或者对跨境资金流动和货币兑换施加更严苛的控制,这些都可能给公司业务带来负面影响,导致公司在海外的经营遭受损失。”
(三)说明境外收入确认的政策、时点及依据,是否与境内收入确认政策存在差异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及半导体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公司境外设备收入确认政策及时点依据为:公司将设备交付客户并完成安装调试,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以取得客户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及依据。
公司境外设备收入确认政策与境内收入确认政策不存在差异。
(四)列示境外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公司境外子公司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境外子公司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2025年度/2025年末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连城晶体技术公司(美国)
半导体和光伏单晶炉的研发和销售
1,750.00万美元
53,153.96
7,880.46
1,075.57
-637.31
-661.48
越南连城晶体有限公司
光伏设备制造、生产和销售等
260.00万美元
26,513.20
3,862.45
23,835.07
2,373.48
2,373.48
新加坡连城晶体有限公司
光伏设备制造、生产和销售等
600.00万美元
2,209.90
382.41
-
0.60
0.59
越南岚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
10.00万美元
648.00
73.92
1,758.58
7.83
6.26
内部抵消
-
-
-42,336.22
-6,994.59
-25,595.31
-2,905.00
-2,905.00
合计
-
-
40,188.84
5,204.65
1,073.90
-1,160.40
-1,186.16
如上表所示,2025年末,公司境外子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比例分别为 4.61%和 1.19%,2025年度公司境外子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比例分别 0.49%、-11.64%和 -19.18%。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子公司的出口销售,境外子公司财务数据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整体较小。
三、结合主要产品售价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一季度业绩和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在手订单金额及项目交付计划,说明截至目前业绩下滑趋势是否消除。
(一)光伏行业波动、下游客户需求下降是2026年第一季度毛利率及业绩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销量方面,受光伏行业波动、下游客户需求下降影响,2026年第一季度单晶炉销量同比下降 40.71% ,公司切片机产品未形成销售收入,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53.04%。
产品售价及单位成本方面,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单晶炉平均价格与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变动
单晶炉
单位售价
4.44%
单位成本
50.80%
如上表所示,售价方面,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单晶炉售价较2025年度上升 4.44%;单位成本方面,设备配置提升以及根据客户要求对设备零部件改造支出增加使2026年第一季度单晶炉单位成本上升 50.80%。
因此,一方面,光伏行业波动、下游客户需求下降导致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切片机未形成销售收入,单晶炉销量同比下降 40.71% ,导致销售收入大幅下降 53.04% ;另一方面,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单晶炉在设备配置提升及根据客户要求对设备零部件改造支出增加使单位成本上升的同时销售价格略有上升,使产品利润空间出现阶段性下滑,进而导致2026年第一季度毛利率大幅下降,上述两方面因素共同导致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大幅下降。
(二)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变动趋势及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归母净利润变动及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6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变动
归母净利润变动
毛利率
晶盛机电
-44.88%
-82.10%
29.44%
高测股份
15.46%
亏损,不适用
10.22%
奥特维
-33.01%
-35.42%
38.00%
宇晶股份
-42.01%
亏损,不适用
15.85%
连城数控
-53.04%
-84.69%
15.78%
如上表所示,受下游光伏行业波动影响,2026年第一季度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呈大幅下降趋势,公司毛利率水平整体处于行业合理区间,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变动趋势及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结合在手订单金额及项目交付计划,说明截至目前业绩下滑趋势是否消除
截至2026年3月末,在手订单不含税金额为26.96亿元,其中已发货订单金额19.69亿元,未发货订单7.27亿元。公司在手订单较为充足,随着公司发出商品陆续验收及在手订单交付验收,公司业绩下滑趋势有望逐步消除,公司经营业绩有望得到改善。
2026年,公司将持续通过深化光伏与半导体领域纵横交错的双产业布局、持续巩固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持续拓展全球业务布局、深入挖掘产品在新兴市场的应用潜力、聚焦核心设备的研发与关键技术攻关等方式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充分披露了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深耕光伏及半导体制造领域,核心产品覆盖晶体生长与加工设备、电池片设备等关键装备,产品的市场需求与产业链下游发展态势及产业政策紧密相关。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供需错配问题持续发酵,下游企业设备需求相对疲软,行业内卷式竞争日益加剧,整体毛利率与盈利水平同步下滑。这些因素不仅抑制了光伏设备厂商的设备需求,也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冲击。同时,鉴于公司业务与产业政策高度关联,若未来行业周期性波动持续、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动,或产业政策执行效果未达预期,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关注境外销售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正确。
2、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检查与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发货单、报关单、验收单等原始凭证,验证交易真实性、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
3、对主要境外客户本期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对函证全过程保持控制。对回函差异,获取差异调节表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分析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
4、对主要境外客户执行了视频监盘程序,查看现场设备数量相符,从而验证销售的真实性、准确性。视频监盘覆盖的境外收入金额占境外总收入比例为 90.59%。
5、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6、对主要境外子公司连城晶体技术公司(美国),利用组成部分会计师的工作,取得美国EFPR Group,CPAs,PLLC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和反馈的调查问卷,与组成部分会计师沟通审计的范围、时间安排、重要性水平及关键审计事项。
二、核查意见:
连城数控境外收入真实、准确、完整,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一一收入》的规定,收入确认时点(以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为准)准确,境内外收入确认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境外子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正常,其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利用组成部分会计师工作并复核其审计报告,未发现影响合并报表的重大错报。
问题2、关于债务重组
报告期公司债务重组损益为2,629.87万元,同比增长 288.48%。年报披露涉及协议约定、以资产清偿债务(包括抵债资产售价和资产评估报告两种定价方式)、减少债务本金三类债务重组方式。
请你公司:
(1)分别说明报告期涉及债务重组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关债权/债务的形成
原因及商业背景、债务重组对手方名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债务重组方案具体内容;债务重组是否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2) 说明以资产清偿债务涉及资产的具体情况,抵债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售价确定依据及公允性,并说明相关资产的实际处置/使用情况、后续处置安排。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公司回复】
一、分别说明报告期涉及债务重组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关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及商业背景、债务重组对手方名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债务重组方案具体内容;债务重组是否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报告期内,为了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安全性,公司通过以资产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本金等方式与债务人/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形成报告期内债务重组损益为2,629.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债务重组方式
原重组债权/债务账面价值
债务重组相关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债权人
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
12,030.90
-441.79
债权人
以资产清偿债务(以抵债资产售价定价)
1,460.64
958.76
债权人
以资产清偿债务(以评估报告定价)
-
781.35
债务人
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
20,128.16
1,331.56
(一)公司的会计处理依据
1、公司作为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公司收到客户以资产清偿债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债务重组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受让的非金融资产应当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费等成本计量,放弃
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债务重组是在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中达成的交易,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通常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相等,且通常不高于放弃债权的账面余额。
当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非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1)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2)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客户单位B的工业硅以清偿债务,公司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业硅的预计售价并作为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将工业硅的预计售价与所清偿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客户单位5按法院裁定交付机器设备、车辆及存货以清偿债务,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单位5抵债资产进行评估,并基于谨慎性以评估结果781.35万元作为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将抵债资产评估价值与抵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作为债权人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
债务重组采用以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全部债权终止确认,债权人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重组债权,重组债权的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权人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具体通过协议约定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向公司支付款项,公司同步豁免客户部分债务,属于上述债务重组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公司将协议约定公司豁免客户部分债务形成的相关损失计入投资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作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债务重组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债务终止确认,债务人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重组债务,终止确认的债务账面价值与重组债务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务人与供应商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具体通过协议约定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供应商同步豁免公司部分债务,属于上述债务重组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公司将协议约定供应商豁免公司部分债务形成的相关利得计入投资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公司作为债权人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
1、债务重组方案具体情况及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为提升应收账款资金回收效率,公司作为债权人与部分客户通过协议约定,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向公司支付款项,公司同步豁免客户部分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重组对手方名称
债务重组涉及的应收账款
重组后应收款项金额(B)
债务重组相关损益(损失以“-”号填列)(C=A-B)
债务重组方案具体内容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A)
浙江矽盛电子有限公司
1,768.43
1,484.68
1,291.16
193.52
协议签订后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公司豁免客户部分债务
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
4,633.73
4,402.33
4,333.21
69.12
协议签订后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公司豁免客户部分债务
其他客户
7,305.06
6,143.89
5,964.75
179.15
协议签订后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公司豁免客户部分债务
合计
13,707.22
12,030.90
11,589.12
441.79
-
2、相关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及商业背景、债务重组对手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债务重组是否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客户债务本金,相关债权均系公司向客户销售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电池片及组件设备等产品形成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客户债务本金的对手方中,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其他债务重组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的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占比 0.08%,占比较
小且低于其他客户,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5年度
销售收入(A)
债务重组相关损益(损失以“-”号填列)(B)
占比(C=B/A)
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
86,990.49
69.12
0.08%
其他客户
131,636.03
372.67
0.28%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客户债务本金的债务重组不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三)公司收到客户以资产清偿债务(以抵债资产售价定价)
1、债务重组方案具体情况及具体内容
公司客户单位B自2022年起与公司签订合同,向公司采购单晶炉、自动化产线等光伏设备。受光伏行业供需失衡影响,单位B自2024年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还款能力有所下降。
为提升应收账款资金回收效率,公司与单位B签订协议,同意单位B使用同等价值的工业硅代替人民币支付应付公司款项10,148.43万元。报告期内,单位B向公司交付2,864吨工业硅以清偿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重组对手方名称
债务重组涉及的应收账款
抵债资产预计售价(B)
债务重组相关损益(损失以“-”号填列)(C=B-A)
债务重组方案具体内容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A)
单位B
2,921.28
1,460.64
2,419.40
958.76
单位B使用同等价值的工业硅代替人民币支付应付公司货款10,148.43万元。
2025年度,单位B向公司交付2,864吨工业硅以清偿债务。
2、相关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及商业背景、债务重组对手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债务重组是否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客户单位B以工业硅清偿债务,相关债权系公司向单
位B销售单晶炉、自动化产线等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形成。
公司与单位B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公司与单位B的债务重组不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3、抵债资产售价确定依据及公允性,并说明相关资产的实际处置/使用情况、后续处置安排
(1)抵债资产售价确定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收到单位B交付工业硅抵债资产的售价确定依据为公司预计对外销售工业硅的销售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年度
公司收到单位B交付工业硅作为抵债资产
数量(吨)
2,864.00
预计销售价格(元/吨)
8,447.63
债务重组中抵债资产按预计售价的入账金额(万元)
2,419.40
公司对外销售工业硅
销量(吨)
2,864.00
实际销售价格(元/吨)
8,390.82
抵债资产实际销售金额(万元)
2,403.13
2025年度,公司收到的单位B交付工业硅抵债资产预计平均售价为8,447.63元/吨;根据Choice数据,截至2025年末,工业硅期货加权合约市场价格8,839元/吨。抵债资产预计售价和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具有公允性。
(2)相关资产的实际处置/使用情况、后续处置安排
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将收到的单位B交付工业硅抵债资产全部对外销售,抵债资产实际销售金额2,403.13万元,与债务重组中抵债资产按预计售价的入账金额2,419.40万元不存在显著差异。
抵债工业硅对外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收款时间
收款金额(万元)
无锡市亿金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1,657.51
2025年11月
1,657.51
无锡品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745.62
2025年11月
745.62
合计
2,403.13
-
2,403.13
(四)公司收到客户以资产清偿债务(以评估报告定价)
1、债务重组方案具体情况及具体内容
单位5主要从事蓝宝石晶体材料、碳化硅晶体及半导体材料业务,在太原市推进科技战略性基础材料产业园项目,自2022年1月开始向公司采购蓝宝石单晶炉等设备,公司已于2022年度向单位5完成全部发货。2022年度根据验收单确认的销售总额为9,169.91万元,净额法收入1,355.63万元;2023年度根据验收单确认的销售总额为4,723.89万元,净额法收入414.28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单位5应收账款为9,239.48万元。
自2023年起,蓝宝石材料行业进入周期性低谷,市场价格持续下行,单位5订单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单位5原有的优惠电价政策被取消,电价由0.37元/度大幅上调至市场价格0.6元/度,进一步推高了生产成本。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单位52024年陷入经营困境并全面停产,丧失回款能力。公司将单位5评定为最高风险等级客户,2024年1月,公司启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2024年5月,公司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提起诉讼,追索对单位5的应收款项。大连中院于2024年7月作出“(2024)辽02民初110号”民事判决,判决单位5向公司支付货款总计9,350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判决生效后,单位5账户资金110.52万元扣划给公司用于偿还货款,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单位5应收账款为9,239.48万元。
大连中院于2025年9月作出“(2025)辽02执恢96号”执行裁定,将被执行人单位5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存的单晶炉设备118台、车辆5台、其他设备38台、产品蓝宝石晶锭、原材料以司法执行抵债作价2,041.17万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公司子公司大连连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连集”)抵偿等额债务。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按评估机构以市场法评定的公允价值781.35万元作为该等资产的入账依据。
根据公司子公司大连连集、单位5、单位12签署的三方协议约定,由大连连集向单位12采购设备配件,组装生产为单晶炉后交付给单位5。大连连集在收到单位5支付的货款后,再向单位12支付设备配件采购款。尽管大连连集与单位12未另行签订债务抵销协议,但根据上述三方协议条款约定的结算顺序,
大连连集对单位12的付款义务以实际收到单位5货款为前提。因此在对单位5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时,抵减对单位12的应付账款4,480万元。
自2023年末起,公司对单位5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末,应收单位5货款余额为9,350万元,扣除应付单位124,480万元及法院冻结可收回金额60万元后,计提坏账准备4,810万元;2024年,法院判决生效后单位5账户资金110.52万元被扣划,应收账款余额降至9,239.48万元,坏账准备相应调整为4,759.48万元;2025年,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作价2,041.17万元抵偿等额债务后,应收账款余额进一步降至7,198.31万元,扣除应付单位12的4,480万元,差额2,718.31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客户单位5根据2025年9月法院执行裁定书向公司交付蓝宝石单晶炉设备118台、车辆5台、其他设备38台、产品蓝宝石晶锭、原材料以清偿债务,相关债权系单位5于2022年度向公司采购蓝宝石单晶炉设备形成的应付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重组对手方名称
债务重组涉及的应收账款
抵债资产预计售价(B)
债务重组相关损益(损失以“-”号填列)(C=B-A)
债务重组方案具体内容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A)
单位5
2,041.17
0.00
781.35
781.35
单位5根据2025年9月法院执行裁定书向公司交付单晶炉设备118台、车辆5台、其他设备38台、产品蓝宝石晶锭、原材料以清偿债务
2、相关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及商业背景、债务重组对手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债务重组是否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客户单位5根据法院执行裁定书交付的机器设备、车辆及存货以清偿债务,相关债权系公司向单位5销售蓝宝石单晶炉形成。
公司与单位5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公司与单位5的债务重组不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3、抵债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并说明相关资产的实际处置/使用情况、后续处置安排
(1)抵债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聘请了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单位5上述存货、机器设备及车辆抵债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中和评报字(2025)第XAV1387号”《评估报告》。经采用市场法评估,单位5抵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781.35万元,公司相应确定债务重组中抵债资产公允价值金额为781.35万元,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如下:
抵债资产类别
评估方法
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
机器设备
市场法
评估价值=市场回收价×数量,市场回收价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存货
市场法
评估价值=市场回收价×重量,市场回收价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车辆
市场法
通过市场询价确定车辆价值
主要抵债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评估单价
评估市场价值
蓝宝石单晶炉(80KG)
台
118
3.98
469.91
车辆
台
5
15.51
77.56
蓝宝石
吨
70.24
2.21
155.38
其他
-
-
-
78.50
合计
781.35
上述评估基于二手存货、机器设备及车辆的处置价格评估抵债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结果低于法院执行裁定书的作价2,041.17万元(执行裁定书作价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参考价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的 56%),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2)相关资产的实际处置/使用情况、后续处置安排
公司接收单位5的抵债资产主要为2022年度公司发货至单位5的蓝宝石单晶炉。蓝宝石单晶炉是生产蓝宝石晶体材料的关键核心装备。蓝宝石材料是半导体产业链中的关键基础材料,凭借高硬度、高热导率、优异的化学稳定性和透光性,广泛应用于LED行业、消费电子(如智能手机屏幕、摄像头窗口)等领域。 2025年,中国蓝宝石晶体材料行业在技术升级、应用拓展和政策支持的共同驱
动下,呈现出强劲增长态势和结构性变革,蓝宝石材料的市场价格已基本恢复到盈亏平衡线,预计2026年蓝宝石材料价格基于供需平衡下继续企稳,蓝宝石材料上市公司天通股份(600330.SH)等2025年度收入规模整体稳定蓝宝石材料具备一定市场空间,形成对蓝宝石设备的需求。按天通股份披露的蓝宝石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公司上述收到的蓝宝石单晶炉具备市场价值。
公司收到单位5的抵债资产后,积极寻找资产收购方进行处置。经接洽协商,公司于2025年11月与资产收购方深圳晨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友科技”)晨友科技签订转让协议,以1,800万元的交易价格将上述抵债资产转让给晨友科技,晨友科技拟将蓝宝石设备进行改造后用于蓝宝石材料的生产销售。本次交易价格系双方通过谈判协商确定,且未高于法院执行裁定书的作价2,041.17万元,定价公允。公司将抵债资产转让给晨友科技主要有以下考虑: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晨友科技虽然此前未实际开展蓝宝石材料产业业务,注册资本规模较小,但其想要通过收购二手设备介入蓝宝石材料行业。从公司角度来看,若晨友科技能够顺利实现业务规划,持续推进业务开展,按期完成转让款回款,公司可以顺利完成该笔抵债资产的处置,最大限度回收资金,减少公司潜在损失。同时,为保障公司回款权益,本次交易由自然人刘某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够为受让方晨友科技付款义务提供托底保障。根据合同约定,若受让方发生任何违约行为,公司有权直接向该担保人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本次交易特别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根据合同约定,在晨友科技未向公司付清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之前,转让财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公司。通过所有权保留安排,若晨友科技后续业务开展不及预期,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支付转让款,公司不仅有权向担保人主张偿付责任,还可以申请对相关产品进行二次处置,避免因晨友科技经营不善而承受额外损失。
综上,公司将单位5抵债资产转让给晨友科技的交易,已经充分考虑了受让方主体资质带来的潜在风险,通过自然人担保托底及所有权保留措施防控风险,同时也为公司最大限度回收资产处置价款提供了保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安排,交易具备充分合理性。
大连连集已依法取得抵债资产的所有权,能够主导其使用、处置并获取经济利益,满足资产确认条件。公司将其按评估价值691.46万元(不含税)计入存货核算,该评估值系以市场法评定的公允价值781.35万元为依据确定,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及公允性参见本回复“问题2、关于债务重组”之“一、(四)3、(1)抵债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及公允性”。
2025年11月,公司与晨友科技签订抵债资产转让协议,并约定晨友科技未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前,转让财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大连连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24汇编)【例15-1】中“不满足合同价款很可能收回条件时,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的会计处理原则,大连连集在未完全收款时相关商品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将收到的100万元预收货款计入合同负债,大连连集保留对抵债资产的所有权,截至2025年末,相关抵债资产在存货科目列示。
2026年上半年,晨友科技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公司应付剩余货款,公司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向大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维护公司权益。2026年6月,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2026】大仲字第255号”裁决,裁决晨友科技向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700万元及违约金,连带责任担保人刘某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目前,公司已申请对晨友科技及连带责任担保人刘某某的资产强制执行。如果晨友科技及担保人刘某某未履行仲裁裁决,依据所有权保留条款,公司亦拥有买方违约时对该抵债资产进行二次处置的权利。由于抵债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基于二手存货、机器设备及车辆的处置价格评估的市场价值,预计公司二次处置价格不会低于评估价值,因此2025年末,该批抵债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将密切关注执行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保障公司权益。
(五)公司作为债务人与供应商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
1、债务重组方案具体情况及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作为债务人与部分供应商通过协议约
定,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供应商同步豁免公司部分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重组对手方名称
债务重组涉及的应付账款(A)
重组后应付款项金额(B)
债务重组相关损益(损失以“-”号填列)(C=A-B)
债务重组方案具体内容
深圳汉隆达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2,409.34
2,095.43
313.91
协议签订后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供应商豁免公司部分债务
单位8
6,277.33
6,089.01
188.32
协议签订后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供应商豁免公司部分债务
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96.30
2,160.90
135.39
协议签订后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供应商豁免公司部分债务
单位9
3,098.66
3,005.70
92.96
协议签订后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供应商豁免公司部分债务
昆山康动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200.70
1,080.63
120.07
协议签订后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供应商豁免公司部分债务
其他供应商
6,177.41
5,696.49
480.91
协议签订后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供应商豁免公司部分债务
合计
21,459.74
20,128.16
1,331.56
-
2、相关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及商业背景、债务重组对手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债务重组是否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务人与供应商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相关债务均系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设备部件等原材料形成的应付账款,具有商业背景。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务人与供应商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的债务重组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务人与供应商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的债务重组不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二、说明以资产清偿债务涉及资产的具体情况,抵债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售价确定依据及公允性,并说明相关资产的实际处置/使用情况、后续处置安排。
具体参见本题“一、二)公司收到客户以资产清偿债务(以抵债资产售价
定价)”、“一、(三)公司收到客户以资产清偿债务(以评估报告定价)”之回复内容。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针对债务重组执行的审计程序:
1、获取并检查债务重组协议,核对债权债务人、重组基准日、原债务本金金额、重组方式,并将协议约定条款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对涉及诉讼、和解的债务重组,获取仲裁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予以交叉验证。
2、获取重组债权/债务对应明细,确认债务重组对手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审阅债务重组协议条款,核查是否存在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核对重组前后债权/债务账面原值,并检查重组协议约定重组金额与账面计提数是否一致。
3、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获取抵债资产评估报告,评价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养和客观性,以确定能否利用专家的工作。在此基础上,了解评估方法、评估范围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复核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并检查公司依据评估价值进行的账务处理是否准确。对于以抵债资产预计售价作为验证公允价值合理性的参考依据的,结合抵债资产的实际销售合同及收款情况,评价其验证过程的合理性及公允价值计量的适当性。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规定,复核公司债务重组相关损益的确认、计量及损益归属是否正确,检查相关事项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的列报与披露是否完整、恰当。
二、获取的审计证据:
1、债务重组协议
2、仲裁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3、债务重组明细表及对应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4、抵债资产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销售合同及收款凭证
三、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连城数控债务重组事项真实完整,债务重组相关损益、损失计量准确,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一一债务重组》规定,相关列报与披露完整、恰当,未发现相关债务重组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及后续义务等重大异常情况。
问题3、关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
2025年,你公司对关联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及其下属子公司等销售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电池片及组件设备和配件等产品,销售金额8.70亿元,销售占比 39.79%。隆基绿能为你公司主要客户,公开信息显示,其自2024年以来收入连续下滑、业绩持续亏损。
你公司2025年前五大供应商与2024年无重合。经查询公开信息,第一大供应商江苏晶通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社保参保人数4人,注册资本1,080万元,你公司2025年度向其采购1.14亿元;第三大供应商浙江浩祥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社保参保人数17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你公司2025年向其采购3,942.74万元。
请你公司:
(1) 结合与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的交易定价机制、同类产品对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等,说明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2) 在隆基绿能业绩下滑的背景下,公司对其销售规模及回款情况是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结合报告期末及期后实际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逾期或坏账风险;对隆基绿能的重大依赖是否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 列示新增主要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及实缴情况、企业规模、主要经营范围,结合供应商选取方式、采购模式及主要采购内容,说明主要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金额是否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定价是否公允,以及上述供应商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内部人员存在关联。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公司回复】
一、结合与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的交易定价机制、同类产品对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等,说明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一)与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的交易定价机制
公司从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获取的订单履行了严格的竞争性谈判和招投标流程,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司与隆基绿能的关联交易已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二)同类产品对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与其他交易方的收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产品名称
客户名称
2025年度销售收入
单晶炉
隆基绿能
5,947.82
其他客户
50,192.98
切片机
隆基绿能
26,054.23
其他客户
7,485.66
1、单晶炉销售价格情况
2025年度,公司销售至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的单晶炉平均单价略低于销售至其他客户的单晶炉平均单价,价格差异主要系隆基绿能出于自身采购渠道、设备成本、技术保密等原因,要求公司销售的单晶炉中不配置加热电源、真空泵等,上述配置差异导致公司销售给隆基绿能的单晶炉单位成本较其他客户略低,是 2025年对其他客户单晶炉销售单价高于对隆基绿能销售单价的主要原因。
2、切片机销售价格情况
2025年度,公司销售至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的切片机平均单价略低于销售至其他客户的切片机平均单价,主要原因系隆基绿能采购数量较多,公司根据行业惯例在销售单价方面给予一定折扣。
综上,公司与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在隆基绿能业绩下滑的背景下,公司对其销售规模及回款情况是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结合报告期末及期后实际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逾期或坏账风险;对隆基绿能的重大依赖是否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一)在隆基绿能业绩下滑的背景下,公司对其销售规模及回款情况是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1、公司对隆基绿能销售规模下滑系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隆基绿能回款周期整体短于其他客户
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光伏设备采购需求所有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销售规模出现下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变动
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
86,990.49
218,110.97
-60.12%
其他客户
131,636.03
348,816.89
-62.26%
报告期内,公司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60.12% ,与其他客户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销售回款方面,2025年度,公司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0.97,高于公司对其他客户的应收账款周转水平,隆基绿能回款周期整体短于其他客户。
2、隆基绿能光伏产品市场份额持续居全球前列,资信情况较好,公司与隆基绿能合作关系稳定
根据隆基绿能定期报告披露,截至2025年末,隆基绿能单晶硅片近十年累
计出货量全球第一,光伏组件近七年累计出货量稳居全球前二,持续入选全球能源研究权威机构BNEF一级光伏组件制造商(PV Module Maker Tier1);资信方面,隆基绿能获PV Tech组件制造商可融资最高评级,截至2025年末,隆基绿能非受限货币资金超过530亿元,保持了足够安全的现金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与隆基绿能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的订单来源。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不含税在手订单金额为 6.23亿元。
综上所述,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对隆基绿能销售规模下滑系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与其他客户收入变动趋势一致,隆基绿能回款周期整体短于其他客户;另一方面,隆基绿能光伏产品市场份额持续居全球前列、资信情况较好,公司与隆基绿能合作关系稳定,公司对隆基绿能销售规模及回款情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结合报告期末及期后实际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逾期或坏账风险
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69,842.18万元,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
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41,874.93
59.96%
1-2年
13,236.38
18.95%
2-3年
10,898.82
15.60%
3年以上
3,832.05
5.49%
合计
69,842.18
100.00%
截至2026年6月末,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5年末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
69,842.18
截至2026年6月末期后回款金额
21,488.52
期后回款比例
30.77%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 30.77% ,期后回款整体正常。
综上,报告期末,公司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期后回款整体正常,回款逾期或坏账风险较小。
(三)对隆基绿能的重大依赖是否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如前所述,隆基绿能光伏产品市场份额持续居全球前列,资信情况较好。公司与隆基绿能合作关系稳定,为公司提供了持续订单来源,公司与隆基绿能的稳定合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充分披露了与隆基绿能的关联交易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关联方隆基绿能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9.79% ,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履行不当,可能会导致关联交易有失公允性,损害公司利益;若隆基绿能对公司的采购需求降低,且公司开拓和维护非关联方客户的进度不及预期,则公司营业收入存在下滑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列示新增主要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及实缴情况、企业规模、主要经营范围,结合供应商选取方式、采购模式及主要采购内容,说明主要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金额是否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定价是否公允,以及上述供应商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内部人员存在关联
2024年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浙江久立电气材料有限公司、天大铜业(天长)有限公司、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宋氏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瑞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均为光伏焊带的原材料供应商,随着2024年12月公司主营光伏焊带业务的原子公司江西川禾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公司持有的股权被动稀释,江西川禾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光伏焊带业务相应不再纳入合并范围,2025年度公司与上述光伏焊带原材料供应商未再交易。
2025年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采购内容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部件
2025年度采购金额(万元)
是否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
1
江苏晶通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晶炉热场类、电气类部件
11,394.48
是
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晶炉外购专用配件
4,781.66
否
3
浙江浩祥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单晶炉腔体件
3,942.74
否
4
西门子工厂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伺服电机等电气部件
3,238.49
否
5
浙江宇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单晶炉腔体件
2,523.46
否
合计
-
-
25,880.84
-
(一)新增主要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及实缴情况、企业规模、主要经营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主要供应商为江苏晶通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通”),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及实缴情况、企业规模、主要经营范围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晶通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
1,080万元
实缴资本
6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
企业规模
江苏晶通为江苏晶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品注册资本20,980万元,实缴资本20,980万元,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的生产和销售,其在新疆12GW高效单晶硅棒及硅片项目已部分投产,报告期内继续投资推进此项目建设。
1、公司根据江苏晶品购买单晶炉时指定部件采购要求进行采购
江苏晶通是江苏晶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品”)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品主要从事光伏单晶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公司产业链下游企业,公司与江苏晶品自2023年起建立合作关系。江苏晶品在新疆建立了硅棒硅片生产基地,并与爱旭股份、横店东磁、正泰集团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经了解,江苏晶品通过先进的单晶炉设备和热场工艺提高产量、降低能耗,使其在单晶硅棒及硅片生产上具有成本和品质优势。
基于公司的技术优势、产品质量、交付能力,江苏晶品(合同主体为江苏晶品子公司新疆晶纬光电有限公司,由其作为购买方)于2025年7月与公司签订合同,向公司批量采购单晶炉设备,用于新疆12GW高效单晶硅棒及硅片项目建设。单晶炉结构中,热场部件对拉晶生产效率及成本有着重要影响,江苏晶品
出于维持新疆项目生产成本优势的考虑,向公司采购的单晶炉采用1700炉型设计配置,且江苏晶品与其热场部件合作厂商针对1700炉型定制化开发了热场部件,将热场部件指定用于该批单晶炉设备。公司根据江苏晶品的指定采购要求,向江苏晶品子公司江苏晶通采购热场部件,并通过竞争性谈判,基于市场化原则与江苏晶通协商确定采购价格,签订上述指定设备部件采购合同。
上述单晶炉部件可根据硅棒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具体配置,并影响着硅棒硅片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硅棒硅片企业要求设备供应商指定采购热场类部件、部分电气类部件等符合行业惯例。2025年度,公司采购上述指定热场类部件、部分电气类部件等向江苏晶通采购金额为11,394.48万元。2025年度,公司开始向江苏晶品交付部分单晶炉设备,截至2025年末尚未验收,未形成销售收入。
此外,公司看好江苏晶品业务未来发展,且考虑到江苏晶品业务与公司具有较强的产业协同性,公司通过增资取得江苏晶品 4.67%的股权,江苏晶品成为公司参股企业,具体参见本问询函回复“问题7、关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之内容。公司未向江苏晶品派驻董事、监事等任何形式的管理人员,也不参与其日常经营决策,不对其构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司与江苏晶品的交易通过竞争性谈判,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2、公司向江苏晶通进行部件采购与向江苏晶品销售单晶炉的业务相对独立、定价公允
公司根据指定部件采购要求向江苏晶品采购热场类部件、部分电气类部件等,采购价格由双方通过竞争性谈判协商确定且定价公允,购买和销售业务相对独立。公司对从江苏晶通采购的热场类部件、部分电气类部件等按存货进行后续管理和核算,承担了设备部件生产加工中的保管和灭失、价格波动等风险,并具备对最终单晶炉产品的完整销售定价权。
公司向江苏晶通进行部件采购价格与向江苏晶品销售单晶炉销售价格定价公允,具体如下:
(1)部件采购价格
2025年度公司向江苏晶通采购部件的采购价格与向其他供应商同类部件采
购价格对比如下:
主要采购部件名称
定价公允性分析
热场类部件
2025年度公司向江苏晶通采购的热场类部件,系江苏晶通根据1700炉型单晶炉通过其自身采购渠道进行定制化采购,无其他第三方供应商可比价格。双方通过竞争性谈判,基于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定价公允。
电气部件
2025年度公司向江苏晶通采购的电气部件单价处于2025年度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电气部件单价范围内,采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公允。
外购专用件
2025年度公司向江苏晶通采购的某外购专用件单价处于2025年度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同类件单价范围内,采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公允。
(2)对应单晶炉销售价格
公司与江苏晶品签订单晶炉销售合同,销售价格包括设备部件、控制系统、加工费、利润在内的全额销售价格且定价公允。
公司向江苏晶品的单晶炉订单销售价格低于公司2025年度单晶炉平均销售价格,主要原因系江苏晶品采购数量较多,公司根据行业惯例在销售单价方面给予一定折扣,定价具有公允性。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主要供应商为江苏晶通,主要系公司根据客户江苏晶品的指定采购要求向江苏晶通采购单晶炉部件,具有合理性;公司向江苏晶通采购金额与其业务规模匹配;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基于市场化原则与江苏晶通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定价公允。
(二)结合供应商选取方式、采购模式及主要采购内容,说明主要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计划型采购模式,对存货规模实施精细化管控。在选择供应商的过程中,公司根据供应商管理制度,坚持公平透明的采购流程,选择优质供应商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提升供应链的稳定性与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动超过 30%的原因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部件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
2025年
2024年
变动比例
1
江苏晶通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晶炉热场类、电气类部件
11,394.48
-
-
根据江苏晶品购买单晶炉时指定部件采购要求进行采购
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晶炉外购专用配件
4,781.66
3,967.88
20.51%
不适用
3
浙江浩祥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单晶炉腔体件
3,942.74
493.63
698.73%
2025年度公司新增单晶炉订单数量较2024年度大幅增长,公司增加单晶炉所需腔体件采购用于备料生产
4
西门子工厂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伺服电机等电气部件
3,238.49
3,760.11
-13.87%
不适用
5
浙江宇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单晶炉腔体件
2,523.46
635.12
297.32%
2025年度公司新增单晶炉订单数量较2024年度大幅增长,公司增加单晶炉所需腔体件采购用于备料生产
合计
-
-
25,880.84
8,856.74
192.22%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动具有合理性。
(三)采购金额是否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定价是否公允
2025年度,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与其业务规模匹配:
序号
供应商名称
2025年度采购金额(万元)
供应商业务规模
采购金额与其业务规模是否匹配
1
江苏晶通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394.48
江苏晶通成立于2020年12月,为江苏晶品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制造、销售。江苏晶品注册资本20,980万元,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的生产和销售,其在新疆12GW高效单晶硅棒及硅片项目已部分投产,报告期内继续投资推进此项目建设。
是
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4,781.66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注册资本53,472.41万元,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从事压缩机、真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25年度营业收入29.27亿元。
是
3
浙江浩祥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942.74
浙江浩祥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半导体和光伏单晶炉腔体及其它加工产品。
是
4
西门子工厂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3,238.49
西门子工厂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为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也是西门子在中国自动化领域的首家运营公司,为客户提供电气自动化解决方案、工厂自动化解决方案。
是
5
浙江宇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523.46
浙江宇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应用于光伏、光纤、半导体、低温实验室等领域的真空容器。
是
合计
-
25,880.84
-
-
2025年度,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价格定价公允,具体如下:
序
供应商名称
采购部件名称
定价公允性分析
号
1
江苏晶通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晶炉热场类、电气类部件
采购价格公允,具体参见本题“三、(一)新增主要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及实缴情况、企业规模、主要经营范围”之回复内容。
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晶炉外购专用配件
公司向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采购单晶炉外购专用配件,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其他第三方供应商批量采购此类部件,无可比价格。双方通过竞争性谈判,基于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定价公允。
3
浙江浩祥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单晶炉腔体件
2025年度公司向浙江浩祥采购的腔体件单价处于2025年度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同类别产品单价范围内,采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公允。
4
西门子工厂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伺服电机等电气部件
公司向西门子工厂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伺服电机等定制化电气部件,无其他第三方供应商可比价格。双方通过竞争性谈判,基于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定价公允。
5
浙江宇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单晶炉腔体件
2025年度公司向浙江宇辰采购的腔体件单价处于2025年度公司向其他主要供应商采购的同类别产品单价范围内,采购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公允。
(四)上述供应商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内部人员存在关联
2025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中,公司持有供应商江苏晶通母公司江苏晶品 4.67%股权。公司未向江苏晶品派驻董事、监事等任何形式的管理人员,也不参与其日常经营决策,不对其构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江苏晶品及其子公司不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方。关于公司与江苏晶品之间关系认定的具体情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规定,具体如下:
1、会计准则关于确定关联方的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关于关联方认定的部分:“第三条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第四条 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三十七章 关联方披露”,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因为,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往往与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与企业发生大量交易的供应商、代理商、购买者等往来比较密切,与政府部门和机构也有较多的联系,但是,如果上述相应各方之间不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共同控制和被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和被施加重大影响,通常情况下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2、公司与江苏晶品业务情况
(1) 关于持有江苏晶品 4.67%股权的情况
江苏晶品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扬州晶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3.47%
2
陈春成
21.34%
3
徐芳
9.73%
4
克拉玛依城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9.18%
5
连城凯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4.67%
6
其他股东
11.61%
-
合计
100%
公司持有江苏晶品 4.67%的股权,该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目的为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非为谋求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司未向江苏晶品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参与其日常经营及重大财务决策,未曾查阅其股东会、董事会
会议纪要。江苏晶品章程约定,江苏晶品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公司持股比例是 4.67%,持股比例较低,不具备委派董事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力。因此,公司无法对江苏晶品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该投资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2)公司向江苏晶品销售设备业务情况
公司与江苏晶品在2025年发生的交易,均属于基于正常商业目的的独立、公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textcircled{1} $交易背景与商业实质:该交易源于公司参与江苏晶品新疆12GW高效单晶硅棒及硅片项目公开招标,经公平竞争中标。公司作为业内知名的单晶炉设备供应商,最终中标价格反映了市场公允水平。
$ \textcircled{2} $交易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截至2025年末,该批设备尚未完成验收,未确认销售收入,对当期经营成果影响极小。即使未来确认收入,也属于正常经营业务。
$ \textcircled{3} $对江苏晶品无实质影响:公司作为设备供应商,仅提供标准化的产品及售后服务,无法通过保留技术资料、派驻人员等方式对江苏晶品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任何影响。
(3)公司向江苏晶通采购单晶炉部件的情况
$ \textcircled{1} $交易性质:2025年度,公司采购热场类部件、部分电气类部件等向江苏晶通采购金额为11,394.48万元。该笔采购是为履行上述特定销售合同,应江苏晶品对其定制化热场部件的要求而发生的偶发性采购。公司与江苏晶通之间不存在长期的、稳定的采购依赖关系。公司已向江苏晶通采购该部件,但该部件是江苏晶品为提升其生产效率而定制开发的,其所有权和技术参数属于江苏晶品。公司作为设备总包方,为确保设备整体性能匹配,需要采购该部件。此交易不具备普遍性和持续性。除此批销售给江苏晶品的单晶炉业务外,公司生产的单晶炉所需此类部件全部直接采购自相应生产厂家,不会向江苏晶品及其子公司采购。
$ \textcircled{2} $交易定价公允性:采购价格系参照该定制化部件的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公司已将该部件采购价格与同期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同类非定制化部件的价格进行比较。
$ \textcircled{3} $对江苏晶品业务不构成重大依赖:江苏晶品主要从事硅棒硅片业务,并与爱旭股份、横店东磁、正泰集团等光伏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江苏晶品2025年度营业收入14.68亿元,其向公司销售该部件的收入占比低于其营业收入 10%不属于其主营业务收入来源。
3、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进一步分析
对该交易是否存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关联方的情况,公司进一步分析如下:
(1) 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经公司自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江苏晶品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投资关系、业务合作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的关系。
(2) 是否存在“一揽子交易”或“背后的安排”:公司与江苏晶品之间的销售、采购交易,均基于独立的、清晰的商业合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一揽子交易”或“背后协议”,亦不存在通过该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利润调节或资金体外循环的动机和事实。
(3) 交易规模与影响力:公司对江苏晶品的股权投资额及交易总额,占公司资产及收入的比例均较低,不具备通过该等交易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或通过江苏晶品影响公司决策的动机和条件。
4、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基于以下核心事实,认为公司与江苏晶品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2025年发生的相关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在年报中披露:
(1) 股权关系: 4.67%的财务性投资,不构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2) 交易实质:销售业务为独立竞标的市场化交易,采购业务为履行特定合同的偶发性采购,定价公允。
(3) 人员关系:未派驻董监高,关键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 依赖程度:双方在业务上不存在相互依赖关系,不具备通过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动机。公司作为其单晶炉设备供应商无法因是其设备供应商而影响其一切重大及日常财务经营决策,公司不会成为其长期重要客户而影响其一切重大及日常财务经营决策。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2025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内部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主要客户与供应商执行的审计程序: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连城数控与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具体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交易标的结算条款等信息,判断关联方销售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2、选取单晶炉、切片机等主要产品,将对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与对非关联方可比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比较,核查产品配置差异,分析定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评价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3、对本期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函证交易发生额及往来余额,核实收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4、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检查销售合同、发货单、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对隆基绿能(禄丰隆基、保山隆基)实施走访程序,核查已实现销售设备验收情况。
5、执行应收款项细节测试,对应收类款项账龄及坏账计提准确性进行检查,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
6、了解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设计,评价关键控制点,并通过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7、对新增及主要供应商进行工商信息核查、实地走访。通过工商信息等渠道,对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核查。
8、对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核实采购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获取的审计证据:
1、销售合同、发货单、验收单、银行回单
2、主要客户、供应商走访记录及照片
3、客户及供应商回函
4、主要供应商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及付款凭证
5、关联方关系清单
三、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连城数控对隆基绿能销售占比较高,主要系光伏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行业特征所致。经对比同类产品对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连城数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对隆基绿能的重大依赖目前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变动主要系2024年12月公司主营光伏焊带业务的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2025年度与光伏焊带原材料供应商未再交易,变动具有商业合理性。经工商查询比对及实地走访确认,未发现主要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内部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4、关于现金类资产与有息负债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3.42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余额2.59亿元,现金类资产合计16亿元,较期初增加 26.35%。你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50%,从负债结构来看,有息负债为11.23亿元,较期初增长 36.39%。其中,短期借款2.08亿元,长期借款4.14亿元,租赁负债748.7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94亿元。公司本期发生利息费用3,494.64万元,同比增加 12.85%,利息收入为1,671.08万元,同比下降 52.88%。
请你公司:
(1) 说明账面留存大额现金类资产的同时,对外借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利息收入和现金资产规模、利息费用和负债规模是否匹配;
(2) 列示主要有息负债的详细情况,包括债务类型、金额、利率、期限等,并结合目前债务期限结构、融资安排、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可自由支配的资金情况等说明未来偿债安排,偿付能力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公司回复】
一、说明账面留存大额现金类资产的同时,对外借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利息收入和现金资产规模、利息费用和负债规模是否匹配
(一)账面留存大额现金类资产的同时,对外借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112,325.32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10,641.22万元,是有息负债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末,公司银行借款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25年末银行借款余额
2025年末总资产
银行借款占总资产比例
短期借款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合计
晶盛机电
75,299.11
81,460.52
57,910.78
214,670.41
2,775,622.95
7.73%
高测股份
5,919.45
1,734.95
46,850.00
54,504.41
758,946.69
7.18%
奥特维
97,618.21
17,725.79
76,094.72
191,438.72
1,337,648.08
14.31%
宇晶股份
7,685.39
28,344.66
32,645.95
68,676.00
273,070.85
25.15%
连城数控
20,780.17
48,482.13
41,378.92
110,641.22
872,519.55
12.68%
报告期内,公司账面留存大额现金类资产的同时,对外借款规模较大,该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实际与行业周期特征,并非异常资金占用或不合理融资行为,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最低安全储备要求
2025年度,公司支付供应商货款、支付员工薪酬等形成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14,134.62万元,按照行业通用的按6个月安全货币资金储备测算标准,公司需保有的最低货币资金储备量约10.71亿元,该储备规模是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稳定运转的基础前提。
2、应对行业周期波动引发的流动性风险
当前光伏行业仍处于阶段性供需失衡状态,受产业链价格波动影响,下游客户盈利能力出现明显下降,行业整体回款周期延长、坏账风险上升,光伏设备企业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增加。在此行业背景下,公司保有充足的现金储备,是应对行业波动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必要安排,能够有效防范下游客户逾期回款、坏账等突发情况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的冲击。
3、提前储备资金应对突发订单的采购需求
当前行业下行市场竞争激烈,特别是海外客户作为公司重要市场来源,通常要求在目标市场政策准入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对交付进度要求严格,交付周期较为紧急。公司一旦获取新订单,往往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额原材料采购,而供应商针对紧急采购订单通常要求提高现金付款比例,对预付账款、现款现货的要求远高于常规采购。若公司未提前储备足额现金,待订单签订后再启动资金筹措工作,将无法满足紧急采购的付款要求,进而可能导致订单交付违约,损害公司市场信誉。因此,公司提前留存充足现金储备,是保障订单交付能力、抓住市场业务机会的必要准备。
4、维持合理信贷规模防范必要资金风险
一方面,银行信贷申请需要履行完整的内部审批、授信调整等手续,融资审批流程整体周期较长,若公司未提前锁定信贷额度、保有合理借款规模,难以满足短期突发资金需求。若仅依靠自身存量资金可能出现缺口,而临时申请贷款无法及时满足资金支付要求。因此公司提前保留一定规模的银行借款,能够有效保障资金供应的及时性,匹配业务端的紧急需求。另一方面,当前行业环境下,稳定的信贷额度是公司应对市场波动的重要保障。在行业周期性调整阶段,金融机
构对光伏行业授信政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前保有合理规模的借款,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的银企合作关系,锁定可用信贷额度,避免行业调整期出现信贷收缩、额度压缩等情况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坚持实施稳健的财务政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3.42亿元,同时持有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2.59亿元,货币资金储备充足,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可以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与优质客户、优质供应商长期稳定的合作,有利于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通过合理进行银行借款,保障公司现金储备,以满足日常经营对资金的流动性需求、应对采购需求等。公司对外借款规模与经营规模匹配,借款规模及占总资产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对外借款规模具有合理性。
(二)利息收入和现金资产规模、利息费用和负债规模是否匹配
1、利息收入和现金资产规模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和现金资产规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月均余额(A)
2025年度形成的利息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B)
利率/收益率(C=B/A)
货币资金
128,676.24
1,671.08
1.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理财产品
23,698.45
408.81
1.73%
结构性存款
6,787.50
93.10
1.37%
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
30,485.95
501.91
1.65%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的存款利率范围为 0.10-3.55%,结构性存款的利率范围为 0.85-1.85%。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利息收入平均利率 1.30%,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平均利率 1.37%,与上述银行利率范围匹配。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率 1.73%,略高于存款利率,具有合理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和现金资产规模匹配。
2、利息费用和负债规模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和负债规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月均余额
2025年度形成的利息支出
平均利率
短期借款
14,032.48
466.10
3.32%
长期借款
83,889.72
2,786.59
3.32%
租赁负债等其他有息负债
3,876.05
159.96
4.13%
合计
101,798.25
3,412.66
3.35%
注:除上述有息负债形成的利息支出之外,2025年度公司票据贴现利息支出81.9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以银行借款为主,短期银行借款的协议利率范围为 2.2-3.6% ,长期银行借款的协议利率范围为 2.4-3.9%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平均借款利率分别为 3.32%和 3.32% ,与上述协议借款利率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和负债规模匹配。
二、列示主要有息负债的详细情况,包括债务类型、金额、利率、期限等,并结合目前债务期限结构、融资安排、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可自由支配的资金情况等说明未来偿债安排,偿付能力是否充分
(一)列示主要有息负债的详细情况,包括债务类型、金额、利率、期限等
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112,325.32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10,641.22万元,公司有息负债以银行借款为主。2025年末,公司主要有息负债的债务类型、金额、利率、期限等情况如下:
债务类型
借款人名称
金额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长期借款
广发银行
10,780.00
2024/8/7
2026/8/7
3.75%
长期借款
农业银行
9,800.00
2024/8/22
2027/8/20
2.65%
长期借款
兴业银行
9,612.00
2024/9/26
2026/9/25
3.50%
长期借款
中信银行
6,160.00
2025/1/1
2026/12/31
3.10%
长期借款
浦发银行
4,168.42
2024/9/24
2027/9/24
3.85%
长期借款
兴业银行
3,800.00
2025/3/24
2027/3/23
3.30%
长期借款
兴业银行
3,780.00
2025/9/4
2027/9/3
2.82%
长期借款
兴业银行
3,643.36
2024/8/20
2027/8/19
3.50%
长期借款
南京银行
3,600.00
2024/4/22
2026/10/21
3.75%
长期借款
浦发银行
3,586.84
2025/1/17
2028/1/17
3.20%
长期借款
建设银行
2,591.54
2024/9/25
2026/9/24
3.15%
长期借款
中信银行
2,520.00
2025/12/18
2027/6/25
2.40%
长期借款
兴业银行
2,400.00
2025/8/7
2027/8/6
2.90%
长期借款
兴业银行
2,300.00
2025/8/13
2027/8/12
2.82%
长期借款
兴业银行
2,300.00
2025/8/19
2027/8/18
2.82%
长期借款
兴业银行
2,153.85
2024/11/22
2026/11/21
3.30%
长期借款
兴业银行
2,096.50
2024/3/27
2027/3/26
3.90%
长期借款
兴业银行
2,096.50
2024/3/27
2027/3/26
3.90%
短期借款
邮储银行
2,000.00
2025/1/3
2026/1/2
3.20%
长期借款
南京银行
1,989.75
2024/4/25
2026/10/23
3.75%
长期借款
中信银行
1,950.00
2025/4/14
2026/7/14
3.00%
短期借款
兴业银行
1,864.00
2025/3/21
2026/3/20
3.30%
短期借款
农业银行
1,666.27
2025/1/8
2026/1/7
2.90%
长期借款
中信银行
1,650.00
2025/4/25
2026/9/25
3.00%
短期借款
招商银行
1,500.00
2025/11/10
2026/11/10
2.85%
长期借款
珠海华润
1,200.00
2025/7/25
2028/3/27
3.20%
短期借款
邮储银行
1,200.00
2025/4/25
2026/4/24
3.10%
长期借款
建设银行
1,100.00
2024/10/25
2026/10/24
2.90%
短期借款
工商银行
1,000.00
2025/8/11
2026/8/10
2.20%
短期借款
浦发银行
1,000.00
2025/9/29
2026/9/21
2.70%
短期借款
中信银行
1,000.00
2025/12/22
2026/12/21
2.40%
短期借款
招商银行
1,000.00
2025/5/12
2026/5/12
2.75%
合计
-
97,509.04
-
-
-
注:列示2025年末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借款。
(二)结合目前债务期限结构、融资安排、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可自由支配的资金情况等说明未来偿债安排,偿付能力是否充分
1、目前债务期限结构
截至2025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期限结构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年末余额(万元)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
短期借款
20,780.17
18.50%
1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8,482.13
43.16%
1年以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35.41
0.83%
小计
70,197.70
62.49%
一年以上到期有息负债
长期借款
41,378.92
36.84%
租赁负债
748.70
0.67%
小计
42,127.62
37.51%
合计
112,325.32
100.00%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5年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112,325.32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70,197.70万元,占比 62.49%。
2、融资安排
截至2025年末,公司银行授信总额30余亿元,授信较为充足。公司将通过灵活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满足资金需求。
3、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28,171.8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14,134.6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好,整体满足了日常营运资金支出需求。
截至202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1.72,速动比率1.23,流动资产结构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4、可自由支配的资金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可自由支配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17,723.32万元,公司现金储备较为充足。
5、未来偿债安排,偿付能力是否充分
如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结构良好,现金储备较为充足,并可灵活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新增使用银行授信等方式偿还有息负债,具有较好的偿付能力。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针对现金类资产与有息负债执行的审计程序:
1、查询并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通过与账面银行账户记录核对,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或已注销但未及时入账的银行账户,评价银行存款的完整性。
2、获取银行对账单,与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对余额差异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未达账项的性质及期后是否已处理。
3、对所有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存款余额、利率、受限资
金性质及金额、银行借款及担保等信息,并对函证全过程保持控制,函证金额覆盖期末余额 100%,回函比例 100%。
4、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执行函证程序,获取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表及投资协议,检查相关协议,重新测算持有期间收益金额,检查账面投资收益的准确性。
5、获取所有有息负债合同(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租赁负债等),审查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确认会计分类(如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准确性。
6、获取企业信用报告,对借款执行函证程序,函证借款余额、利率及担保情况;对租赁负债,检查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租金金额,重新测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核查入账是否准确。
7、根据合同约定利率、借款期限及本金,重新计算利息费用,验证财务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二、获取的审计证据:
1、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银行流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表、相关投资合同/协议。
4、长短期借款合同、使用权资产租赁合同。
3、银行函证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回函。
5、长短期借款及利息费用明细表、利息明细表。
6、企业信用报告、抵押/质押/担保合同。
三、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连城数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准确,利息费用、投资收益计算准确,相关列报与披露完整、恰当,未发现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问题5、关于应收账款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0.11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30.42%,应收账款周转率由上年同期2.0降至本期0.72。其中,账龄2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20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28.15%,较期初增加16.15个百分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9.01亿元,计提比例为 30.95%。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61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39.88%,较期初增加12.08个百分点。
年报披露,公司部分前期订单质保期已满,对应的合同资产满足无条件收款权利,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重分类至应收账款核算。同时,公司将原确认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同步转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025年,你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1.94亿元,上年同期为5.09亿元。
请你公司:
(1) 结合下游光伏行业客户经营及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回款周期、逾期情况、报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 说明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合同资产金额、账龄分布、减值计提情况,重分类至应收账款后的账龄计算方式(延续合同资产的初始确认日连续计算还是重新起算)、减值计提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 表格列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涉及的客户名称、资信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合同金额、账龄分布、坏账计提比例、截至目前回款情况,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4) 列示报告期内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2,957.13万元对应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包括涉及客户名称、资信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合同金额、账龄分布、坏账计提金额及转回金额、转回原因(如客户回款、财务状况改善、重组等)、截至目前回款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
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公司回复】
一、结合下游光伏行业客户经营及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回款周期、逾期情况、报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结合下游光伏行业客户经营及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受光伏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产业链价格下降影响,公司下游光伏行业客户盈利能力下降,回款周期有所延长,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具有合理性。
公司主要客户回款情况参见本题“一、(二)结合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回款周期、逾期情况、报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之回复内容。
(二)结合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回款周期、逾期情况、报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回款周期、逾期情况、报告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主要信用政策、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信用政策
2025年末应收账款
截至2026年6月末期后回款金额
预付款
发货款/到货款
验收款
质保金
余额
其中:1年以内
1-2年
2年以上
1
单位1
20%
20%
剩余60%款项自到货之日起24个月平均支付
62,086.75
20,957.99
41,127.03
1.73
3,925.00
2
单位10
10%
10%
剩余80%款项自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后4个季度平均支付
41,804.60
1,660.06
4,797.20
35,347.34
1,552.14
3
禄丰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10%
40%
40%
10%
28,111.75
21,356.04
3,978.80
2,776.91
5,654.78
4
单位2
10%
40%
40%
10%
17,261.40
4,324.20
12,904.19
33.01
520.00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信用政策
2025年末应收账款
截至2026年6月末期后回款金额
预付款
发货款/到货款
验收款
质保金
余额
其中:1年以内
1-2年
2年以上
5
单位3
30%
20%
30%
质保金10%、尾款10%
14,606.21
56.88
14,228.09
321.24
210.00
合计
-
-
-
-
163,870.71
48,355.17
77,035.31
38,480.23
11,861.92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2025年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回款金额11,861.92万元。
上述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主要从事硅棒、硅片制造业务。受光伏行业阶段性波动的影响,公司下游客户资金状况紧张,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周期有所延长。针对行业阶段性波动导致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的情形,一方面,公司严格遵循会计政策,谨慎、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另一方面,公司优化现金流管理,确保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应对应收账款的不确定性,并持续关注客户的财务状况,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控,监控逾期账款,加大对客户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1)公司已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的客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应收账款减值会计政策,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坏账管理办法》,针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的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报告期末,公司对单位A、单位E、单位B根据评定的风险等级分别按 20%、80%、5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不同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晶盛机电
5.00%
10.00%
30.00%
50.00%
100.00%
高测股份
1.94%
7.06%
24.17%
100.00%
奥特维
4.99%
15.68%
50.19%
100.00%
宇晶股份
5.00%
10.00%
15.00%
30.00%
50.00%
100.00%
连城数控
5.0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数据来源:公司公告
由上表可见,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不同账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3)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2025年末
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晶盛机电
315,523.96
55,555.29
17.61%
高测股份
220,622.72
22,965.93
10.41%
奥特维
415,880.37
61,645.12
14.82%
宇晶股份
45,058.78
5,813.55
12.90%
平均值
-
-
13.94%
连城数控
291,178.73
90,126.03
30.95%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准备比例 30.95%,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谨慎、充分。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说明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合同资产金额、账龄分布、减值计提情况,重分类至应收账款后的账龄计算方式(延续合同资产的初始确认日连续计算还是重新起算)、减值计提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对于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合同资产重分类至应收账款核算,账龄延续合同资产的初始确认日连续计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合同资产金额、账龄分布、减值计提情况以及重分类至
应收账款后的账龄、减值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5年转入应收账款
2025年回款金额
2025年末
合同资产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603.57
7,374.39
10,603.57
7,374.39
218.79
10,384.77
7,328.6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9,748.01
1,487.40
29,715.61
1,485.78
17,276.13
12,439.48
2,487.90
其中:1年以内
29,748.01
1,487.40
-
-
-
-
-
1-2年
-
-
-
-
-
12,439.48
2,487.90
合计
40,351.57
8,861.79
40,319.17
8,860.17
17,494.92
22,824.25
9,816.54
三、表格列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涉及的客户名称、资信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合同金额、账龄分布、坏账计提比例、截至目前回款情况,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2025年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客户的资信情况、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合同金额、账龄分布、坏账计提比例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资信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2025年末应收账款对应合同金额
账面余额
账龄分布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截至2026年6月末回款情况
1年以内
1-2年
2年以上
1
单位A
单位A为上市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75.65亿元,归母净利润-11.16亿元。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回款不及预期。
否
单晶炉、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
257,557.79
70,199.02
21,001.55
41,811.60
7,385.87
14,039.80
20.00%注1
3,926.65
2
单位E
单位E主要子公司单位3注册资本120,000万元,单位2注册资本15,000万元。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单位E生产基地已基本停产,并统一延迟对所有供应商付款,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回款不及预期。
否
单晶炉、切片机等设备
136,924.86
31,867.61
4,381.08
27,132.28
354.25
25,494.09
80.00%
730.00
3
单位5
单位5注册资本4,000万元,单位5所在蓝宝石行业于2023年进入低谷期,2024年单位5因经营不善已全面停产,缺乏还款能力。
否
单晶炉
15,700.00
7,198.31
-
5,338.00
1,860.31
2,718.31
37.76%注2
-
4
单位B
单位B为上市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204.99亿元,归母净利润-29.91亿元。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回款不及预期。
否
单晶炉等设备
22,341.58
5,527.60
2,697.10
2,830.50
-
2,763.80
50.00%
5,527.33注3
5
其他客户
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公司预计难以回款。
否
切片机、清洗机等设备
8,010.35
1,328.49
5.68
846.35
476.45
1,328.49
100.00%
78.75
合计
-
-
-
440,534.57
116,121.02
28,085.41
77,958.73
10,076.88
46,344.49
-
10,262.73
注1:公司根据制定的《应收账款坏账管理办法》,针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的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参考公开市场信息、企业性质、运营情况、合同执行情况、财务情况、回款情况、诉讼情况、管理层评价等多个维度,综合风险系数评分,将客户分为不同风险等级(A-E),以此作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单位A为上市公司,光伏业务板块包括单晶硅业务,截至2025年末归母净资产36.57亿元。根据上述评定结果,单位A在2025年末的风险等级评定为B,按 2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注2:根据公司子公司大连连集、单位5、单位12签署的三方协议,由大连连集向单位12采购设备配件,改造生产为单晶炉后交付给单位5。大连连集需在收到单位5支付的货款后,再向单位12支付设备配件采购款。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单位12应付账款4,480万元,公司对单位5的应收账款抵扣对单位12的应付账款后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5年根据法院裁定书,单位5将其主要资产以司法抵债作价2,041.17万元交付公司抵偿等额债务。前述资产执行完毕后,单位5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故2026年1-6月未再产
生回款。
注3:2026年1-6月,单位B向公司交付工业硅以清偿债务5,527.33万元,工业硅的公允价值为4,390.37万元。
(二)涉及客户业务业务合作和收入确认情况
1、单位A
公司2025年末对单位A的应收账款系执行2021至2023年间签订的销售合同而形成,其中主要合同为单晶炉销售合同23.09亿元、自动化产线销售合同2.40亿元、数控磨床0.25亿元。合同约定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性能后,双方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公司在取得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2、单位E
公司2025年末对单位E的应收账款系执行2023年签订的销售合同而形成,其中主要合同为单晶炉销售合同10.91亿元、切片机销售合同2.12亿元、自动化产线0.47亿元。合同约定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性能后,双方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公司在取得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3、单位5
公司2025年末对单位5的应收账款系执行2022年签订的1.57亿元蓝宝石单晶炉销售合同而形成。合同约定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性能后,双方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公司在取得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4、单位B
公司2025年末对单位B的应收账款系执行2022年至2023年签订的销售合同而形成,其中主要合同为单晶炉销售合同1.36亿元、自动化产线销售合同0.68亿元。合同约定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性能后,双方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公司在取得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及半导体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公司将设备交付客户并完成安装调试,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以取得客户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及依据。公司上述客户推进硅棒硅片等制造项目,向公司采购单晶炉、切片机等设备。公司对上述客户的销售均于取得验收单时确认收入,符合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前期收入确认真实、准确。
四、列示报告期内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2,957.13万元对应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包括涉及客户名称、资信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合同金额、账龄分布、坏账计提金额及转回金额、转回原因(如客户回款、财务状况改善、重组等)、截至目前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的原因均系客户回款形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涉及的客户情况、账龄分布、坏账计提金额及转回金额、截至目前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资信情况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坏账准备转回对应的合同金额(万元)
2024年末
2025年度
2025年末账面余额
截至2026年6月末期后回款
1年以内
1-2年
2年以上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回款金额
转回坏账准备
单位3
参见本题三之回复内容
否
单晶炉、磨床等设备
103,822.92
16,698.09
321.24
-
17,019.33
13,615.47
2,391.68
1,913.34
14,606.21
210.00
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回款不及预期。
否
插片清洗机等
1,366.00
-
251.39
240.00
491.39
491.39
491.39
491.39
-
-
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1,000万元,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回款不及预期。
否
插片清洗机等
525.00
262.50
-
-
262.50
262.50
183.75
183.75
78.75
78.75
润阳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回款不及预期。
否
插片机等
502.35
170.23
-
-
170.23
170.23
150.06
150.06
20.17
14.48
单位11
注册资本5,000万元,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回款不及预期。
否
切片机、插片清洗机等
1,150.00
-
-
68.02
68.02
68.02
62.10
62.10
5.92
-
其他客户
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回款不及预期。
否
切片机、清洗机等
4,631.48
1,171.48
-
356.99
1,528.47
1,414.72
270.24
156.49
767.60
-
合计
-
-
-
111,997.75
18,302.31
572.63
665.01
19,539.96
16,022.34
3,549.22
2,957.14
15,478.65
303.23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针对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设计,评价关键控制点,并通过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核对管理层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相关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
3、对坏账准备计提进行检查,了解公司对客户的信用评级制度及相关评价指标合理性,关注较前期是否存在重大变化,计提依据是否充分。对于主要客户,我们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其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信息,以判断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未发现重大异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原因主要系客户回款,通过检查相关协议、银行流水确认是否准确、合理。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我们获取了公司提供的应收款项账龄明细表,对两期账龄进行了对比,并通过检查设备验收单等资料的方式对账龄表中的业务发生时间进行了复核,并复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未见重大差异。对于合同资产,重分类至应收账款后的账龄计算方式为延续合同资产的初始确认日连续计算,按照同期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未见重大异常。
4、结合收入检查,对主要客户实施走访程序,核查已实现销售的设备验收情况;对主要境外客户执行了视频盘点程序,现场设备数量相符,未有损坏、侵蚀等情况。
5、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函证均通过本所的函证中心统一发出,函证的发出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我们在发函前,核对公司提供的地址与客户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在收到函证时,共享中心会核对回函寄出地址与发函地址是否一致,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在我们控制下收到的回函结果无重大异常。对于未回函的函证,我们执行替代测试,以确认期末余额及发生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6、结合关联交易及货币资金检查,未发现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获取的审计证据:
1、主要客户的走访记录、现场照片
2、客户函证
3、应收账款坏账管理办法及客户风险评级明细表
4、企业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
5、本期应收款项相关抽取的销售合同、发货单、验收单、银行回单及票据
三、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连城数控应收账款余额真实、完整,未发现重大错报。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收入确认时点合理,未发现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延后确认收入的情况。
问题6、关于存货
2025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8.7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13.38%;存货周转率由上年同期1.10降至本期0.66。其中,发出商品期末余额13.69亿元,占存货总额的 63.64%。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73亿元,报告期内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为3,824.84万元。
请你公司:
(1) 结合光伏行业整体情况、存货库龄结构、产品更新迭代情况、在手订单覆盖率等,分存货类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测算过程、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 分析发出商品是否存在因客户推迟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订单取消导致存货减值的风险,结合期后发出商品结转情况,说明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光伏行业整体情况、存货库龄结构、产品更新迭代情况、在手订单覆盖率等,分存货类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测算过程、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光伏行业整体情况、存货库龄结构、产品更新迭代情况、在手订单覆盖率
1、光伏行业出现周期性波动,但长期增长趋势确定,将在政策引导下逐步走出周期性波动,有利于公司产品需求的恢复和增长
2023年下半年以来,下游光伏行业快速扩张的制造端产能与市场需求出现阶段性失衡,下游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公司客户需求下降、销售订单减少,存货跌价金额有所上升。
但另一方面,光伏长期增长趋势确定,需求端将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带动对光伏设备的持续需求在全球“碳中和”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光伏作为发电成本最低的清洁能源,长期增长趋势确定。
根据第28届联合国气候大会达成的共识,在2030年前将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至三倍,其中光伏装机容量将至少增加至5,457GW,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占比将达到全部可再生能源的 80%。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由于此前光伏装机处于高速增长态势,2026年光伏市场规模或出现阶段性回调。2026年后,国内随着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促进新能源消纳、绿电直连等政策实施效果显现,国内光伏市场规模将回归上升通道;全球市场方面,随着印度、中东北非等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需求拉动,2026年后新增装机也将恢复至增长态势。
同时,在行业支持政策和反内卷政策引导下,光伏行业供需关系呈逐步改善趋势,有利于制造端及光伏设备企业盈利能力恢复;另一方面,本轮反内卷引导产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加快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将形成对先进光伏设备的更新改造需求。
2、公司存货库龄较短,产品持续更新迭代,在手订单对存货覆盖率较高
截至2025年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库龄
合计
1年以内
1-2年
2年以上
原材料
11,010.04
8,617.74
8,726.27
28,354.05
在产品
14,881.78
2,801.66
12,936.09
30,619.53
发出商品
98,765.88
19,115.86
18,997.09
136,878.83
库存商品
6,719.06
1,886.93
3,456.71
12,062.70
自制半成品
209.19
18.46
680.19
907.83
委托加工物资
333.75
-
-
333.75
合同履约成本
4,995.64
410.55
514.58
5,920.78
合计
136,915.34
32,851.20
45,310.93
215,077.47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5年末,公司库龄2年以内存货余额合计169,766.54万元,占整体存货余额比例 78.93%,存货库龄整体较短。
产品更新迭代方面,公司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始终紧跟市场前沿,确保公司在技术快速迭代的竞争环境中保持先发优势与灵活应变能力。在切片与机加工设备方面,公司研发出具备多档可调功能、轴距极致优化的N型超薄片QP950切片机。该设备能够兼容多种硅片规格,具备大载荷、高线速、低线耗及超细线切割能力,整机设计正朝着少人化、无人化、低成本运行的方向发展。公司还开发出基于全新设计理念的整棒及半棒多工位开方机和抛光机,这类设备集高产能、高精度、无人化操作和低成本运行等优势于一体。在电池及组件设备方面,围绕下一代BC电池技术,公司研发的电池及组件设备已取得关键技术突破,并在电池片印刷设备上获得了小批量订单。该突破不仅体现了公司在设备研发上的前瞻性布局,也为后续产业化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手订单对在产品、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的订单支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账面余额(A)
2025年末在手订单金额(B)
订单覆盖率(C=B/A)
在产品
30,619.53
67,777.17
221.35%
发出商品
136,878.83
196,940.44
143.88%
库存商品
12,062.70
14,967.37
124.08%
合计
179,561.06
279,463.74
155.64%
如上表所示,2025年末,公司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67,777.17万元、196,940.44万元、14,967.37万元,对在产品、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的订单覆盖率分别为 221.35% ,143.88% ,124.08% ,订单支持情况较好。
(二)分存货类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测算过程、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各类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存货,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认标准如下:
存货类别
状态
可变现净值确认标准
原材料
有订单,正常执行
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中,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率以公司当年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并通过合理估计而预计未来最佳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无订单/订单取消或暂停
预计后续不能用于项目,但仍具有市场性和一定的使用价值,可以直接对外出售的原材料,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如果可用于其它项目,按预计生成销售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没有任何使用价值的原材料,100%计提减值准备。
库存商品
有订单,正常执行
合同价格-为实现该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
订单取消或暂停
预计市场销售价格-改造或生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为实现该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
其中预计市场销售价格选取同期同类机型已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或市场价;进一步加工成本考虑因订单取消或暂停,将库存商品改造用于同类机型的改造支出。
在产品
有订单,正常执行
合同价格-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为实现该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
订单取消或暂停
预计市场销售价格-改造或生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为实现该销
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
其中预计市场销售价格选取同期同类机型已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或市场价;进一步加工成本考虑因订单取消或暂停,将库存商品改造用于同类机型的改造支出。
发出商品
有订单,正常执行
合同价格-为实现该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
订单取消或暂停
基于谨慎性,按已收到的合同预收款作为预计可变现净值
合同履约成本
-
主要为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运输费用及安装调试费用,存货跌价测试时分配至对应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为实现该销售预计的费用和税金”中。
2025年末,公司经测试发生存货跌价的存货项目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账面金额(A)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B)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C)
达到可售状态成本和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合计(D=A+B+C)
估计售价总额(E)
期末跌价金额(F=D-E)
原材料
13,368.65
-
98.33
13,466.98
3,340.10
10,126.89
在产品
12,107.95
40.00
222.41
12,370.36
1,784.06
10,586.30
发出商品
16,795.57
32.57
1,112.25
17,940.40
14,011.15
3,929.25
库存商品
3,772.79
375.15
172.43
4,320.38
2,261.66
2,058.71
自制半成品
643.13
-
-
643.13
-
643.13
合计
46,688.10
447.72
1,605.43
48,741.25
21,396.97
27,344.28
2、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2025年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2025年末
存货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晶盛机电
767,442.89
104,769.50
13.65%
高测股份
112,553.03
8,820.88
7.84%
奥特维
456,314.59
48,414.15
10.61%
宇晶股份
42,630.99
8,726.87
20.47%
平均值
-
-
13.14%
连城数控
215,077.46
27,344.28
12.71%
如上表所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光伏行业出现周期性波动,但长期增长趋势确定,将在政策引导下逐步走出周期性波动,有利于公司产品需求的恢复和增长;公司存货库龄较短,产品持续更新迭代,在手订单对存货覆盖率较高;公司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了足额、充分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二、分析发出商品是否存在因客户推迟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订单取消导致存货减值的风险,结合期后发出商品结转情况,说明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期末主要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合同金额(不含税)
2025年末发出商品余额
截至2026年6月期后验收
2026年6月末未结转
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订单情况
期后验收结转金额
期后验收时间
2026年6月末未结转金额
预计验收时间
新疆晶纬光电有限公司
单晶炉
54,597.53
42,137.70
12,485.05
2026年2月、5月
29,652.65
预计2026年9-12月验收
否
正常执行
单位13
单晶炉
27,177.28
15,535.25
-
-
15,535.25
预计2026年12月验收
否
正常执行
单位C
单晶炉
23,455.53
11,433.14
4,120.05
2026年3月、6月
7,313.09
预计2026年6-12月验收
否
正常执行
单位14
切片机、磨床等
3,155.45
2,803.45
377.97
2026年3月、6月
2,425.48
预计2026年7-8月验收
否
正常执行
铜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组件设备
5,876.11
2,624.25
2,624.25
2026年6月
-
-
否
正常执行
江西罡丰科技有限公司
碳化硅长晶炉
3,008.85
2,013.40
-
-
2,013.40
因客户延迟验收,公司已提起诉讼,并于2025年末按已收到的预收款项金额确认发出商品的可变现净值1,499.55万元,相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513.85万元
否
因客户延迟验收,已提起诉讼
禄丰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切片机改造
3,079.65
1,984.78
-
-
1,984.78
预计2026年9月验收
否
正常执行
四川永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自动化生产线
1,980.53
1,977.39
-
-
1,977.39
预计2026年8月验收
否
正常执行
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组件设备
4,513.27
1,915.88
-
-
1,915.88
预计2026年9月验收
否
正常执行
丽江隆基硅材料有
磨床
2,727.43
1,854.88
-
-
1,854.88
预计2026年9月验收
否
正常执行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合同金额(不含税)
2025年末发出商品余额
截至2026年6月期后验收
2026年6月未结转
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订单情况
期后验收结转金额
期后验收时间
2026年6月末未结转金额
预计验收时间
限公司
单位15
切片机改造
2,356.25
1,687.48
-
-
1,687.48
预计2026年8-9月验收
否
正常执行
宁夏华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晶炉
1,984.60
1,567.47
-
-
1,567.47
因客户延迟验收,公司已提起诉讼,并于2025年末按已收到的预收款项金额确认发出商品的可变现净值681.67万元,相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885.80万元
否
因客户延迟验收,已提起诉讼
合计
-
133,912.48
87,535.07
19,607.32
-
67,927.75
-
-
-
注:上表列示2025年末余额1,500万元以上的发出商品。
如上表所示,2025年末公司发出商品不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公司已考虑客户推迟验收、订单异常的情况导致存货减值的风险,公司按已收到的预收款项金额确认发出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针对存货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评价关键控制点,并通过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确认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进行复核,了解、检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评价其合理性。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其估计售价、估计成本费用、销售费用率及相关税费率的合理性,评价相关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实施存货监盘程序,现场观察企业盘点情况,抽样核对存货数量、检查存货状态,核对账实数量是否相符。
4、对主要发出商品执行函证程序,函证均通过本所的函证中心统一发出,函证的发出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我们在发函前,核对公司提供的地址与客户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在收到函证时,共享中心会核对回函寄出地址与发函地址是否一致,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在我们控制下收到的回函结果无重大异常。对于未回函的函证,我们执行了替代测试,检查了相关的销售合同与第三方物流运单、报关单等,无重大异常。
5、对国内主要发出商品客户执行实地走访程序,并对主要国外发出商品客户执行视频监盘程序,以确认当期发出商品及验收设备数量的状态及期末账载情况的准确性。
6、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是否存在跨期收入或成本的情形,核实期后结转情况。
二、获取的审计证据:
1、主要发出商品客户的走访记录、国外客户线上盘点视频
2、发出商品函证回函
3、期末存货监盘小结及存货监点表
4、企业存货明细表、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表
5、发出商品对应的的销售合同、发货单等凭证
三、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连城数控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结合各类存货的情况及可变现净值,对期末存货实施了减值测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报告期末,未发现发出商品存在因客户推迟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订单取消导致存货减值对公司财务报表整体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情况。
问题7、关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2.28亿元,较期初增长 60.62%主要系新增权益工具投资所致。年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情况”部分披露,非流动金融资产初始投资成本7,740万元,本期购入9,800万元、出售1,184.02万元,报告期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均为0。年报披露,该权益工具投资属于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请你公司:
(1) 列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涉及的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情况,包括投资标的具体名称、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是否与公司及内部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2) 提供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表,包括各投资项目的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公允价值变动等;说明上述投资项目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关键参数及确定依据,作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是否适当,相关估值技术及输入值选取是否合理;
(3) 说明在主营业务承压背景下新增权益工具投资的商业合理性,投资标的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投资及出售的具体商业考虑、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
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公司回复】
一、列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涉及的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情况,包括投资标的具体名称、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是否与公司及内部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一)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涉及的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情况,包括投资标的具体名称、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是否与公司及内部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2025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均为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投资标的名称
股权工商登记时间
投资金额(万元)
目前持股比例
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
是否与公司及内部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青岛华芯晶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芯”)
2021年9月
3,450.00
6.17%
蓝宝石、磷化铟、氧化镓等半导体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否
山西鼎芯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鼎芯”)
2021年11月
750.00
9.38%
蓝宝石晶体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否
江西铜业川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川禾”)
2024年1月
3,540.00
9.14%
光伏焊带研发、生产和销售
否
江苏晶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9,800.00
4.67%
光伏单晶硅片研发、生产和销售
否
(二)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公司上述投资均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合同现金流量不符合“本金加利
息”特征,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七条、十八条相关规定,不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将上述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原因系公司被投资单位主要为以光伏、半导体、蓝宝石材料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与公司所处产业形成上下游关系,有助于形成产业链协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更直接反映该类投资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时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相关规定,将各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相关的投资收益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综上,公司将上述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二、提供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表,包括各投资项目的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公允价值变动等;说明上述投资项目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关键参数及确定依据,作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是否适当,相关估值技术及输入值选取是否合理
(一)提供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表,包括各投资项目的年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公允价值变动等
2025年度,公司权益工具投资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投资标的名称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购买
公允价值变动
处置
公允价值变动
青岛华芯晶电科技有限公司
9,922.01
-
-
-
-
9,922.01
山西鼎芯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750.00
-
-
-
-
750.00
江西铜业川禾新材料有限公司
3,540.00
-
-
1,184.02
-
2,355.98
投资标的名称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购买
公允价值变动
处置
公允价值变动
江苏晶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9,800.00
-
-
-
9,800.00
合计
14,212.01
9,800.00
-
1,184.02
-
22,827.99
上述被投资单位青岛华芯、山西鼎芯、江西川禾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权融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青岛华芯
山西鼎芯
江西川禾
年末余额/本年发生额
年初余额/上年发生额
年末余额/本年发生额
年初余额/上年发生额
年末余额/本年发生额
年初余额/上年发生额
总资产
129,332.60
119,238.39
33,746.61
30,713.77
52,147.81
51,648.24
净资产
63,718.01
53,689.35
16,678.40
11,099.60
24,056.62
23,973.78
营业收入
30,732.94
30,211.22
15,108.08
14,476.10
72,984.06
58,418.26
净利润
12,847.21
5,248.09
5,579.54
707.08
82.85
1,276.60
注:江苏晶品财务数据见本回复“问题7、关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之“三、(一)1、
(2) 投资标的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被投资单位青岛华芯、山西鼎芯、江西川禾、江苏晶品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按投资成本或最近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为零。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合理性参见本回复“问题7、关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之“二、(二)说明上述投资项目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关键参数及确定依据,作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是否适当,相关估值技术及输入值选取是否合理”。
(二)说明上述投资项目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关键参数及确定依据,作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是否适当,相关估值技术及输入值选取是否合理
1、上述投资项目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关键参数及确定依据
截至2025年末,公司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公允价值的估计方法、关键参数及确定依据如下:
投资标的名称
期末余额(万元)
公允价值的估计方法
关键参数及确定依据
青岛华芯晶电科技有限公司
9,922.01
按最近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
2024年7月青岛华芯外部股权融资投后估值16.08亿元,按公司持股比例6.17%确认持有的青岛华芯股权的公允价值9,922.01万元
山西鼎芯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750.00
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
2021年11月,公司通过增资取得山西鼎芯9.38%的股权,投资成本750万元。
江西铜业川禾新材料有限公司
2,355.98
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
江西川禾2024年12月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的投后估值25,920.10万元,按公司持股比例13.70%确认持有的江西川禾股权的公允价值3,540.00万元。2025年度公司对外转让持有的江西川禾4.57%的股权,期末权益工具投资余额2,355.98万元。
江苏晶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9,800.00
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
2025年9月,公司通过增资取得江苏晶品4.67%的股权,投资成本9,800万元。
合计
22,827.99
-
-
2、公司将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作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适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规定,公允价值计量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由于被投资单位均为非上市公司,其股权在计量日不存在活跃市场未经调整的报价,不存在第一层次输入值。报告期内亦不存在被投资单位股权或与被投资单位股权类似可比交易案例,无法获取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也不存在第二层次输入值。因此,公司对上述权益工具投资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公司按被投资单位近期外部投资机构估值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具有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权益工具计量的规定,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
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由于被投资单位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且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股权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具有可行性。报告期内,被投资单位青岛华芯、山西鼎芯、江西川禾、江苏晶品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按投资成本或最近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说明在主营业务承压背景下新增权益工具投资的商业合理性,投资标的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投资及出售的具体商业考虑、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在主营业务承压背景下新增权益工具投资的商业合理性,投资标的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投资及出售的具体商业考虑、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1、公司对江苏晶品进行股权投资
(1) 新增权益工具投资的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权益工具投资系对江苏晶品的 4.67%股权投资。江苏晶品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光伏组件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2.098亿元,属于公司产业链下游企业。公司参与投资江苏晶品的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1)深度绑定下游客户,驱动公司设备技术迭代升级
作为光伏产业链上游的设备生产企业,公司始终将产业链协同创新作为技术升级的核心路径,本次投资旨在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与下游核心生产企业建立深度绑定的战略纽带,进一步强化供需协同,获取稳定客户合作关系,具体体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公司可与产业链下游企业构建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支撑业务持续发展。江苏晶品是专业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生产的下游企业,产能利用率较高。伴随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带来的市场需求,江苏晶品已经制定了后续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规划,具备长期发展空间。公司通过股权投资与江苏晶品建立深度连接,可提前锁定下游设备需求,支撑现有业务增长,强化公司在光伏设备领域的市场地位。
另一方面,公司可与产业链下游企业深化前沿技术交流,加速公司设备产品改良升级。经公司前期实地尽调与考察核实,江苏晶品在单晶硅棒、硅片生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现有生产工艺具备明显的技术先进性,并始终保持对先进生产技术的研发投入与创新探索。通过股权投资双方建立合作共赢的信任关系,公司可深度参与江苏晶品后续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过程中的全链条技术交流,精准把握下游生产环节对设备性能、能耗、稳定性等核心指标的最新要求,进而针对性对公司现有设备产品进行技术迭代与性能改良,加快公司设备技术升级节奏,持续提升公司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资本市场上亦存在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企业通过投资下游客户以加强业务协同的案例,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
主营产品
投资下游客户情况
合作情况
先导智能(300450.SZ)
光伏、锂电池等行业智能装备
2024年以500万元投资通威股份子公司四川省通威晶硅光伏产业创新有限公司,持股5%。
通威股份是先导智能光伏设备业务的核心客户之一。
健麾信息(605186.SH)
智能化药品管理设备
2022-2024年通过增资和股权转让,以2,413.67万元对价合计取得江苏益永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益永信”)16%股权。
2024年对益永信销售金额8,896.94万元,2025年1-6月对益永信销售金额5,416.66万元。
联赢激光(688518.SH)
精密激光焊接设备
2026年5月公告,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向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欣旺达动力”)增资,增资完成后将持有欣旺达动力0.1874%的股权。
欣旺达动力系联赢激光核心客户,本次投资有利于巩固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展下游锂电市场空间,提升市场占有率。
2)成本优势使江苏晶品在行业中具有竞争力和高盈利能力,具备良好的财务投资价值
江苏晶品凭借成本管控与技术优势,在单晶硅棒、硅片行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本次投资具备合理的财务投资价值,具体体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江苏晶品通过区位布局与管理优化多维度构建成本优势,盈利能力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一是区位能源成本优势,江苏晶品投产及在建单晶硅生产项目超过 90%产能布局于低电价的新疆地区,单晶硅棒生产为高耗能行业,电力成本占生产总成本约 25%,该布局直接降低核心生产成本;二是内部管理成本优势,江苏晶品推行扁平化管理,压缩管理层级,有效降低了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人员管理成本,进一步强化了整体成本管控能力。
另一方面,江苏晶品产线技术配置较为先进,长期合作基础稳固。江苏晶品
在单晶硅棒及硅片项目建设阶段便围绕生产工艺系统性优化,包括优化单晶炉热场工艺,降低生产能耗约 16%;采用行业最先进单晶炉型,单位产量较传统炉型提升约 30%,先进产线配置使其生产效率与产品品质进一步放大成本优势。凭借产品性价比与成本优势,江苏晶品已与国内多家头部电池片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核心客户包括爱旭股份、横店东磁、正泰集团等行业知名企业,客户结构稳定,市场需求有保障,具备持续稳定盈利能力,本次投资具备良好财务投资价值。
综上,公司本次参与投资江苏晶品股权,既符合公司深化产业链协同、推动设备技术创新升级的发展战略,也依托标的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获得了合理的财务投资回报空间,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2)投资标的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江苏晶品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末
2024年度/2024年末
2023年度/2023年末
总资产
323,694.90
174,681.11
155,539.15
净资产
43,492.26
23,665.21
29,899.87
营业收入
146,799.06
112,658.99
57,783.88
净利润
1,087.85
-4,619.97
-4,411.45
注:上表中江苏晶品2023年和2024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5年江苏晶品盈利水平提升,核心驱动因素为新疆生产基地的投产,产能陆续释放,规模效应逐步显现。江苏晶品控股子公司新疆晶品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89,109.61
71,047.28
13,275.11
净利润
4,570.76
2,072.78
-1,484.58
另外,如“问题3、关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中回复,2025年度公司向江苏晶通采购金额为11,394.48万元,相应业务毛利在江苏晶品2025年度毛利总额中占比较低。
江苏晶品最近三年整体财务结构较为稳健,运营效率有效提升,具备良好的发展韧性与成长潜力。
(3)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价格以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沪加评报字(2025)第0286号),即截至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江苏晶品评估价值200,000.00万元为参考依据,经协商一致确定。
本次交易价格为10元/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评估过程:
江苏晶品股东权益评估选用市场法,考虑到其尚未盈利,故选用EV/S(企业价值/营业收入)估值模型,选择TCL中环、双良节能、京运通作为可比上市公司并计算相应比率,调整影响指标因素的差异,来得到江苏晶品的EV/S,据此计算其股权价值。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TCL中环
京运通
双良节能
可比公司估值
截至2024/12/31总市值
3,586,243.69
736,453.87
1,030,571.91
全口径经营性企业价值注1
8,197,669.42
1,585,633.05
2,784,527.50
营业收入
2,841,850.42
459,077.08
1,303,780.89
EV/S
2.88
3.45
2.14
修正后EV/S注2
3.19
3.86
2.23
权重
33%
33%
33%
修正后加权平均EV/S
3.06
项目
江苏晶品
江苏晶品估值
营业收入
112,658.99
全口径经营性企业价值
344,736.51
减:付息负债及少数股东权益
15,250.05
减:缺乏市场流通性折扣
90,279.29
加: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货币资金
-39,688.67
权益价值注3
200,000.00
注1:全口径经营性企业价值=市值+付息债务-非限制性货币资金-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注2:修正后EV/S系从交易日期、交易情况、发展阶段、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盈利能力、研发投入和其他因素方面对可比公司估值进行修正。
注3:目标公司权益价值=(全口径经营性企业价值-付息债务-少数股东权益) $ \times $ (1-缺乏市场流通性折扣)+非限制性货币资金+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数据取整列示。其中,缺乏市场流通性折扣率取值为 27.4%系对2024年“金属、非金属制造业”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进行统计测算而得。
评估结论:
经市场法评估,江苏晶品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公司对江苏晶品的投资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
2、公司对外转让江西川禾股权
(1)具体商业考虑
为聚焦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等核心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原子公司江西川禾于2024年12月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新股东增资20,000.00万元,公司持有的江西川禾股权被动稀释至 13.70% ,江西川禾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对外转让持有的江西川禾 4.57%的股权。
(2)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对外转让江西川禾股权的定价系根据江西川禾2024年12月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评估报告确定。江西川禾新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西川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8141号”《资产评估报告》,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江西川禾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920.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
评估过程:
江西川禾股东权益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增值
流动资产
0.003
0.003
-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增值
非流动资产
6,528.84
10,920.10
4,391.26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6,528.84
7,820.10
1,291.26
无形资产
-
3,100.00
3,100.00
资产总计
6,528.84
10,920.10
4,391.26
流动负债
5,000.00
5,000.00
-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总计
5,000.00
5,000.00
-
净资产
1,528.84
5,920.10
4,391.26
上表所示长期股权投资系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川禾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安徽川禾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投资,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上表所示无形资产系账面未确认为资产的专利权,本次评估采用收入分成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江西川禾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920.10万元。
2025年初,公司以总价款1,184.02万元的价格,进一步对外转让持有的江西川禾 4.57%的股权,因本次股权转让距离前次江西川禾增资扩股时间较短,评估基准日未超过一年,且江西川禾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均未发生明显变化,故转让价格基于前次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的投后估值25,920.10万元,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具有公允性。
(二)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公司对江苏晶品进行股权投资及对外转让江西川禾股权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均未触及重大对外投资披露标准,也未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针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
1、获取并检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涉及的权益工具投资协议、增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核实投资标的具体名称、投资时间、投资金额等信息。
2、获取被投资单位经营及财务信息:向被投资单位发放并收回公允价值评估调查问卷,了解报告期内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核心技术及主要产品、发展战略、行业整体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涉及权益变动的事项以及融资计划等信息。复核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适当性。
3、审阅被投资单位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判断是否存在可能表明成本不代表公允价值的迹象。
4、获取本期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转让协议及收款凭证,核实出售价格的公允性及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5、复核公司将该项权益工具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核实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二、获取的审计证据:
1、权益工具投资协议、增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2、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评估调查问卷
3、被投资单位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4、公司内部审议文件
三、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连城数控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满足“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未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故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符合准则规定。因该项权益工具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亦不存在可参考的类似活跃市场价格,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符合准则规定的“有限情况”。经了解
被投资单位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未发现对其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成本能够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报告期末,连城数控相关信息披露完整,未发现与上述事项相关的重大错报。
问题8、关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1,415.46万元,较期初增长 668.32%。主要系本期推进第三代半导体设备研发制造项目建设所致,项目预算2,700万元,工程进度已达到 50.88%。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76亿元,其中抵押受限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32亿元,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56.25万元。年报披露,公司存在账面原值5,571万元的暂时闲置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扣除累计折旧和减值后账面价值 3,949万元。对子公司连城凯克斯资产组(含固定资产)减值测试中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依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采用的关键参数为预测未来9年收入增长率-32.47%至 59.26%、综合毛利率 34.93%至 35.53%、税前折现率 16.54%,评估得出可回收金额10.27亿元,高于账面价值5.22亿元,认定未发生减值迹象。
请你公司:
(1) 说明业绩下滑的情况下推进第三代半导体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的商业考虑、产能规划、预计投产时间等,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列示具体预算明细、本年投入明细,说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
(2) 结合闲置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及期后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情况、期后业绩修复情况等,分析减值测试相关参数选取的依据及合理性,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公司回复】
一、说明业绩下滑的情况下推进第三代半导体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的商业考虑、产能规划、预计投产时间等,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列示具体预算明细、本年投入明细,说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
(一)说明业绩下滑的情况下推进第三代半导体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的商业考虑、产能规划、预计投产时间等,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公司持续深化“光伏+半导体”双轮驱动战略,切实推动光伏产业和半导体产业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方面,随着下游应用场景正从电动汽车、光伏储能等“单点爆发”向多领域“全面渗透”演进,特别是AI算力需求的激增,碳化硅市场的整体需求呈现出持续增长态势,为碳化硅设备企业带来广阔的市场机遇与发展空间。基于公司“光伏+半导体”双轮驱动战略和第三代半导体行业持续增长的趋势,公司推进第三代半导体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公司第三代半导体设备研发制造项目规划产能主要包括:碳化硅感应炉、碳化硅电阻炉、碳化硅粉料管式合成炉、碳化硅粉料腔体合成炉、碳化硅液相法炉、碳化硅衬底外延炉、半导体单晶炉、硅半导体大部件炉、半导体区熔炉等设备,产能预计超过500台(套)/年。
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推进第三代半导体设备研发制造项目,具体投产时间将根据后续建设进度、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以有效降低产能过剩风险。
(二)列示具体预算明细、本年投入明细,说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
公司第三代半导体设备研发制造项目预算金额2,700万元,均由厂房建设相关投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预算金额
2025年度投入
建设工程施工费
2,420.00
1,138.54
基础设施费
120.00
117.67
项目建设咨询费
80.00
41.56
勘察规划设计费
80.00
70.05
合计
2,700.00
1,367.82
公司在建工程本年投入均系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相关成本费用归集符合资本化条件。
二、结合闲置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及期后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情况、期后业绩修复情况等,分析减值测试相关参数选取的依据及合理性,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一)闲置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及期后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情况、期后业绩修复情况
公司闲置固定资产系子公司连城凯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克斯”)为建造一条用于生产6-8英寸碳化硅晶圆的示范生产线而购置的机器设备,账面原值合计5,571.02万元。
由于碳化硅市场技术更新迭代较快,公司上述6-8英寸碳化硅晶圆的示范生产线无在手订单和明确的生产计划,因此产线机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公司预计闲置固定资产未来无法持续产生现金流入,拟处置相关设备。截至 2026年6月末,公司已处置其中一台账面原值为653.79万元的设备,处置金额为526.55万元,其余设备正在开展询价处置工作。
(二)减值测试相关参数选取的依据及合理性,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1、凯克斯6-8英寸碳化硅晶圆示范生产线的闲置机器设备减值测试
公司聘请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凯克斯6-8英寸碳化硅晶圆示范生产线的闲置机器设备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出具了《连城凯克斯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机器设备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6)第XAV1049号)。
经评估,凯克斯6-8英寸碳化硅晶圆示范生产线的闲置机器设备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3,983.01万元,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如下:
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委估机器设备自购置后因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低迷导致无相关订单,经与产权持有方相关人员沟通,预计未来产生收益的可能性较小,未来现金流量无法合理预测,故本次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计算委估资产可回收金额。
委估机器设备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但主要设备可以取得足够的市场回收报价,故可以通过市场法来确定委估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而测算资产可收回金额。
评估价值= $ \Sigma $ (市场交易报价×数量)-处置费用
市场交易报价不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1)市场交易报价的确定
市场交易报价通过市场询价得到。
2)数量的确定
设备数量主要由委托方进行申报,评估人员结合现场勘查进行核实,以核实后的数量作为设备数量。
3)处置费用的确定
处置费用依据机器设备的具体情况按照市场询价加以确定。
评估结论:
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005.63万元,可收回金额为 3,983.01万元。
闲置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表面缺陷检测仪
1
553.38
429.53
全自动RCA清洗机
1
579.35
425.23
晶圆清洗机
1
486.73
354.79
双面抛光机
1
360.47
310.12
双面抛光机
1
360.44
310.12
晶圆减薄机
1
318.63
257.72
晶圆边缘倒角机
1
220.96
188.99
自动精抛后清洗机
1
239.64
171.81
全自动平面度测试系统
1
143.72
154.63
原子力显微镜
1
150.70
129.72
精密双面平面研磨机
2
162.71
122.85
全自动双面刷洗机
2
156.72
115.97
软抛机(单面抛光机)
1
151.33
115.97
其他设备(未减值设备)
-
174.15
196.87
其他设备(减值设备)
-
946.72
698.69
合计
-
5,005.63
3,983.01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公司对凯克斯6-8英寸碳化硅晶圆示范生产线存在减值的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1,056.25万元,减值测试相关参数选取具有合理性,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充分。
2、凯克斯长期资产减值测试
(1)凯克斯期末长期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聘请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凯克斯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连城凯克斯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组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5)第XAV1386号)。
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凯克斯资产组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评估结果为102,710.00万元,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52,170.37万元,报告期末无长期资产减值。
(2)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及选取依据
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现金流量现值法
评估范围:连城凯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与经营相关的长期资产,具体包括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无形资产。
评估结论: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2,170.37万元,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02,710.00万元。减值测试选取的参数及其合理性说明如下:
项目
预测期2026年-2034年的关键参数
营业收入增长率
-32.47%~59.26%
毛利率
34.93%~35.53%
税金及附加与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2.95%~17.40%
税前折现率
16.54%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万元)
102,710.00
$ \textcircled{1} $营业收入
凯克斯资产组预测期内的预计收入增长率为-32.47%至 59.26%。公司对凯克斯营业收入进行预测时,主要考虑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验收计划等因素进行预测。 2025年度公司新增单晶炉订单数量较2024年度大幅增长,预计推动凯克斯资产组2026年收入大幅增长。同时,公司基于目前可预计的新签订单情况对2027年预计收入进行了谨慎估计,预计与2025年度收入规模基本持平;后续年度系考虑到光伏行业供需关系逐渐改善,收入预计保持小幅增长趋势,2031年起收入规模保持稳定。
因此,营业收入及其增长率参数选取恰当,具有合理性。
$ \textcircled{2} $毛利率
项目
2025年实际
预测期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2031-2034年各年
毛利率
39.18%
34.93%
35.53%
35.50%
35.47%
35.44%
35.44%
凯克斯资产组预测期内预计毛利率为 34.93%至 35.53%。公司对凯克斯营业成本及毛利率进行预测时,主要按各类产品前三年毛利率和在手订单预计毛利率作为测算依据。2023-2025年度凯克斯资产组平均毛利率 34.62%,凯克斯资产组预测期内毛利率 34.93%至 35.53%,不存在显著差异。
因此,毛利率参数选取恰当,具有合理性。
$ \textcircled{3} $税前折现率
公司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率,报告期
末对凯克斯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预测时,计算的税前折现率 16.54%,与上年末减值测试时折现率不存在显著差异。
因此,折现率参数选取恰当,具有合理性。
$ \textcircled{4} $税金及附加与期间费用
预测期各年度,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四项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介于 12.95%至 17.40%之间。其中,2026年因收入大幅增长,管理费用等固定支出变动不大,占比仅 12.95%;2027年受收入阶段性下降及管理费用等固定支出刚性的双重影响,占比升至 17.40%;2028年起,伴随行业供需关系逐渐改善,收入逐步恢复,占比呈持续下降趋势,至2030年稳定于 16.28%。该变动趋势充分反映了费用随收入变动的弹性与刚性双重特征,与行业经营规律相符。
因此,税金及附加与期间费用参数选取恰当,具有合理性。
综上,对凯克斯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营业收入及其增长率、毛利率、税前折现率等关键参数选取的依据恰当、合理,不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情形。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关于在建工程:
(一)针对在建工程执行的审计程序:
1、获取在建工程合同台账及业务合同,逐项核对合同金额、付款条件及实际付款进度,确认公司入账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实际工程进度。
2、抽取本年投入明细表相应原始凭证,核实在建工程本期增加金额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3、检查在建工程相关合同内容,确认相关成本归集符合资本化条件。
4、检查公司信用报告及借款合同,确认公司在建工程使用资金是否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借款费用应资本化未计入的情况。
(二)获取的审计证据:
1、信用报告及借款合同
2、投入明细表及相关原始凭证
3、在建工程合同台账
4、在建工程业务合同
(三)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连城数控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在建工程使用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相关成本费用归集符合资本化条件,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建工程余额真实、完整,未发现重大错报。
二、关于闲置固定资产:
(一)针对闲置固定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
1、对固定资产实施实地监盘程序,采用账实双向核对方式,抽查资产数量、卡片编号等信息。
2、了解减值固定资产范围及减值影响因素,复核固定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性。
3、评价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养和客观性,以确定能否利用专家的工作。
4、针对评估采用的关键参数(收入增长率、综合毛利率、税前折现率,获取并核对基准日期后公司在手订单明细,将估计期后实现的收入、成本以及毛利率与评估预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比较,确认是否一致。
5、确认与管理层披露结果一致。
(二)获取的审计证据:
1、固定资产卡片明细账
2、闲置资产明细
3、资产组评估报告
4、与管理层就减值测试事项的沟通函
5、基准日后订单明细及验收明细
(三)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未发现存在独立于连城凯克斯闲置资产组之外的重大资产减值。我们认为连城数控固定资产余额真实、完整,未发现重大错报。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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