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三丰智能2026-08-12 16:50

摘要

1三丰智能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陈巍因司法强制执行,于2026年8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被处置股份444.6万股(占总股本0.32%)。
2变动后,陈巍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由6.02%降至5.71%,触及1%刻度。
3本次减持系被动司法执行而非主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控人变更,亦不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陈巍先生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

2、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公岑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84,405,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减少至79,959,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的刻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司法强制执行,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于2026年8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处置陈巍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 4,4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32%。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公岑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由84,405,762股(占公司总股本 6.02%)变更为79,959,762股(占公司总股本 5.71%),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的刻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巍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8月11日

权益变动过程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司法强制执行,通过国泰海通于2026年8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处置陈巍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4,4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2%。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公岑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由84,405,762股(占公司总股本6.02%)变更

为79,959,762股(占公司总股本5.71%),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刻度。本次股份处置属于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并非股东主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后续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股票简称

三丰智能

股票代码

300276

变动类型(可多选)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陈巍

A股

444.60

0.32

合计

444.60

0.3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不适用

  1.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巍

合计持有股份

80,866,746

5.77%

76,420,746

5.45%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216,687

1.44%

15,770,687

1.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650,059

4.33%

60,650,059

4.33%

陈公岑

合计持有股份

3,539,016

0.25%

3,539,016

0.25%

无限售条件股份

3,539,016

0.25%

3,539,016

0.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84,405,762

6.02%

79,959,762

5.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755,703

1.69%

19,309,703

1.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650,059

4.33%

60,650,059

4.33%

  1.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

  1.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不适用

  1.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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