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石头科技2026-05-30 00:00

摘要

1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昌敬提议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3亿至4亿元,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回购原因为股价低于近一年最高收盘价50%,符合监管指引情形。
3回购价格上限为董事会审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期限3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回购股份将在披露结果12个月后出售,3年内未售完则注销。
5提议人承诺推动回购并投赞成票,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昌敬先生《关于提议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昌敬先生

提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昌敬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02.54元/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的情形。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

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出售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5、回购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昌敬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昌敬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昌敬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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