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京源环保2026-05-30 00:00

摘要

1京源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议案。
2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6.91元的130%(即8.98元),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3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且承诺未来三个月内(至2026年8月29日)再次触发亦不行使该权利。
4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票同意通过。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转债代码:118016

公告编号:2026-039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采取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送达,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李武林先生主持,并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9日,已满足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京源转债”当期转股价6.91元/股的 130%(含 130%),即 8.98元/股,已触发“京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决定不行使“京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8月29日期间),若“京源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公司以2026年8月30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京

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京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关联董事李武林先生、和丽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