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26.00%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25.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注:公告中持股比例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请注明)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30206340544231R□不适用
3. 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30206MA281AEK3M
□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申扬投资”)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2%。
2026年5月29日,公司收到广弘元与申扬投资共同出具的《告知函》,申扬投资于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1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16,462,200股减少至13,846,2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8,016,000股减少至65,400,000股,持股比例由 26.00%减少至 25.00% ,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46.22
6.29
1,384.62
5.29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
2026/5/25-2026/5/28
不适用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55.38
19.71
5,155.38
19.71
/
/
/
合计
6,801.60
26.00
6,540.00
25.00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